对某一单位、某一部门工作进行全面性总结,既反映工作的概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缺点,也要写经验教训和今后如何改进的意见等。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总结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总结篇一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法院日益成为解决社会矛盾的渠道,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日益增多,诉讼主体呈多元化趋势,有的案情复杂,矛盾容易激化,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一部分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不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上诉或者申诉,越来越多地通过信访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有的甚至越级赴省、进京上访,有个别的甚至缠访不止。这些上访事件的存在,既为上访人增加了经济、精神负担,也严重影响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的工作秩序,既有损法院的形象,也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更损害了司法权威。
面对逐年上升的涉法涉诉案件局面,各级法院针对自身工作特点建立信访接待制度,设立信访接待处,初步扭转了信访案件人人自危的局面。20xx年是中国一个喜事之年,也注定了涉法涉诉案件的预防、处臵工作任务更加繁重。为此,笔者结合自身所处的榆社县人民法院信访工作,谈一谈自己的一些粗浅认识与建议。
1、涉法上访的数量不断上升。在各类上访案件中,涉及人民法院各类裁判的上访一直居高不下,近两年增长幅度大增,达到各类上访案件的40%。
2、涉诉信访上访部门多。一些上访人为了迅速解决问题,采取多个部门上访,到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法院、纪检部门上访,还有的到妇联、劳动等有关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组织反映,牵扯各级领导的精力。
3、群体性涉法上访增多。一些案件由于涉及到不是个别人的利益而带有明显的群体性。如企业破产职工安臵问题,农村征地补偿费用分配问题。群体性事件往往具有较大的社会破坏性,影响社会的稳定,影响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生产秩序,有的还采取过激行为,有组织、有步骤进行,甚至聘请律师,找各类新闻媒体报道,传入网络增加社会关注程序,把经济问题政治化。
4、执行问题居多。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为被执行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难以执行完毕,一些申请执行人便走向信访。
5、上访人多为年老、文化低下等弱势群体。从上访人的个人情况来看,绝大部分人文化程度偏低,其中相当一部分人是文盲、中文盲、对法律认识不够,思想较为偏激。如我院老上访户高某某一案,因其心胸不够开阔,加之年纪大,思想上的疙瘩一直解不开,故缠访多年。
1、社会治理方面的变化
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法院在解决矛盾中的地位日益突出。过去有很多通过行政手段解决的事,现在逐步由法律手段来调整。法院处理的纠纷矛盾越多,产生上访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之所以涉法上访的案件总量在上升,就在于法院处理的案件,矛盾比以前多了。涉法上访中,许多其实并不是法院的问题,只是矛盾最后到了法院。
2、上访人自身存在的问题
一是长期上访的当事人文化普遍不高,且多为年龄较大的群众,认识问题有局限,法律知识欠缺,思想传统守旧,不易做思想工作,往往不理解或片面理解法律规定,不能接受办案人员的解释与答复;二是上访人故意借诉讼之机提出案外问题要求解决,不予解决便以诉讼为由进而上访;三是一些上访人在利己思想驱使下,不顾案件的实际情况,向对方当事人或者法院提出许多不切实际的要求,借上访向法院施压,得不到满足就走上缠诉缠访之路。
3、法院自身存在的问题
法院方面主要表现在案件质量存在瑕疵,法律文书说理不够,个别案件久审不结,久执未果,办案效率低,以及对待无理缠访者对策少,偏重于满足信访人员欲求等。其次,法官司法为民的意识不强。特别是对一些婚姻、赡养、相邻关系、人身损害赔偿、借贷、合伙、土地承包等纠纷,只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能判则判,不服上诉去,缺少耐心,怕麻烦,不愿做过细的工作,特别是缺少判后的释明工作,导致一些案件官了民不了,有的甚至激化了矛盾。同时,一些执行案件,久拖不执,特别是涉府、涉村案件执行难问题仍未解决,损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此外,个别法官业务水平不高、廉洁意识不强,有个别案件事实认定不清,案件定性把握不准,有的还违反程序,有的案件质量不高,这些极易引发当事人的不满情绪,导致上访。
三、涉诉信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分析
1、办案力量受约
我院为一个编制仅36人的基层法院,各业务庭办案人员均组不成合议庭,应付日常的审判、执行工作尚感吃力,若个别法官碰到主审过的案件当事人上访,更是今日写汇报材料,明日做思想工作,不堪重负,特别是遇上缠访不止的当事人,更是几次三番折腾却无可奈何。
2、信访案件预防难
目前,有些主管部门过分强调信访工作,一有案件发生便把责任推到法院,一味否定法院判决,导致法院的司法权威公信力受到严重影响。这种情况下,一些当事人认为上访比上诉,申诉更容易达到目的,在诉讼中一遇败诉风险便寻求上访,或者以上访相要挟,给法院施加压力。这种现象,导致信访案件频发,案件随意性和不可预测性越来越明显,难以得到有效的预测和防范,很多严重的信访案件都是造成恶劣影响后才被发现。
3、闹访问题严重
车辆,企图造成影响,引起政府的重视。随着上访人信访特别是非正常访的方式变化多种多样,我们防范的难度也进一步增加。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总结篇二
《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问题的实施意见》颁布以来,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临一线调研,多次发文件指导开展工作,积极落实县级领导包案制。区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充分发挥协调作用,推行各责任单位联动机制,把信访群众接待、案件办理、重要节庆和敏感时段的重点信访人员稳控等措施落到实处,实现社会稳定。我局作为区信访问题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席成员单位,分局党委高度重视,党委成员认真传阅,组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学习并贯彻实施,分局多次召开局务会研究部署公安机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落实措施,责成分局信访部门积极做好宣传普及教育引导工作,并指导全局公安机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按照《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问题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实施,使公安分局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走上健康、法治、规范的轨道。
分局按照各级政府部门和上级公安机关对信访工作的安排,认真研究部署并贯彻执行,成立专门机构,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及实施意见。及时发现和改进执法、办案、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预防新的有责涉法上访问题的发生。在具体工作中,严格落实四定、四包措施,即定领导、定专人、定方案、定时限和包复查,包处理,包息诉,包稳控责任制。通过细化量化工作,明确了分工,靠实了责任,为信访案件的查处和信访积案的清理化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从而使《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问题的实施意见》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等五位符合条件的重点信访人员申请困难救助金20万元。今年截至目前共接待上访群众32人次均给予了及时答复。接到上级转办信访案件15件,其中省级转来信访案件2件,市级转来信访件11件,区信访联会议室转来信访件2件,以上各级批转的15件信访件均按照信访案件办理程序审查受理后转至各办案单位,正在依法予以办理。
基层xxx门是公安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公安机关树立执法为民良好形象的窗口和平台。加强新形势下的基层公安信访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强化基层公安信访理念。
1、强化执法为民理念。执法为民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对基层公安工作的必然要求,基层公安民警必须强化执法为民意识,甘当公仆,为群众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文明接访,妥善化解矛盾,增强群众对公安机关的公信力。
2、强化依法导访法制意识。基层公安民警必须坚持法治观念,强化依法治访意识,严格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和《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认真落实《公安机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完善信访程序,教育引导信访群众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
3、强化透明降访公开意识。公开和透明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基层公安信访工作最普遍、最本质的要求,是保证执法公正的重要前提。在保证程序公开公正的前提下兼顾信访效率,实现信访工作效益的最大化。通过公开信访程序,体现群众的知情权,加深对公安信访工作的理解,畅通表达诉求的渠道,有效降低信访率。
(二)改善基层公安信访环境。
1、建立集体访预防处置机制。加强对新形势下集体访的研究和分析,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及时消除诱发信访问题的各种因素,从源头上防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信访问题的发生。坚持预防为主,防范于未然,做到问题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化解得了、处置得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要明确责任、具体到人,不能把本应由自己解决的问题推给上级,更不能将应由本单位本部门解决的问题推向社会。对合理诉求,尽量满足。对不合理不合法诉求,坚持原则,不乱表态、不乱开政策口子、坚决防止因工作方法简单处理不当而激化矛盾,做到扎实群众工作不失控。对个别制造事端、煽动闹事的违法人员,要积极搜集固定证据,坚决依法处置。
2、健全群体性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建立以预警信息为龙头、基础信息为支撑、指挥调度为保障的应急体系,形成指挥统一、功能齐全的应急机制,制定统一调度方案,囊括各种可能性,明确一旦发生危急,相关警种部门能立即获取信息资源,准确界定警戒级别,进行先行处置,坚决制止,尽快平息。
3、落实协调联动整体推进机制。解决信访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对一些疑难棘手信访案件,仅靠公安信访部门的力量远远不够,必须穷尽全社会力量,形成合力,运用政策、法律、经济等手段,妥善处置。加强各级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信访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协调联动。建立信息沟通研判制度,建立信息汇集分析研判机制,把握涉法涉诉公安信访工作的动向,在落实公安信访工作改革的基础上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降低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同时寻求最佳方案,提升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总结篇三
1、个别政法干警执法办案不规范,存在保而不侦的问题。如:8月22日,原分局派出所民警张某、吕某办理的陈某涉嫌诈骗一案,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后对陈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但陈某被取保候审后未继续开展侦查工作。
2、个别政法干警对工作要求不高,疲于应付,办案质量较差。如:执法执纪民警在对派出所民警牛某、李某6月6日办理的宋涉嫌盗窃一案评查时,发现该案存在告知笔录未填写告知人、记录人姓名,复印材料未注明出处,笔录末页未签署办案民警姓名等问题。
3、个别政法部门监督力量薄弱,工作疲于应付,存在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例如:2019年11月15日警务机制改革后,各派出所不再单设法制、纪检、督察、审计等部门,而是由市局派驻各派出所2名负责法制、纪检、督察、审计等工作的执法执纪监督民警,由于人员少,多头管理,导致执法执纪工作疲于应付,难免出现监督“盲区”。
4、部分政法部门立案、采取强制措施不及时等不作为情况仍然存在。例如:法院在办理马怀军故意伤害一案,应当逮捕而未逮捕;在办理的王智勇一案,由于犯罪嫌疑人没有羁押,导致案件无法起诉。
5、政法委对政法各部门的的执法监督效果不理想。政法委执法监督方式一贯来主要是被动式地处理来信来访、督办案件和执法检查等,启动监督少;协调案件多,指导督办少;事后监督多,过程监督少;根据领导批示监督多,根据既定规则主动启动监督少等现象。经常疲于应付处理涉法上访个案,普遍担当“消防员”的角色。
1、执法主体方面。
(1)部分干警执法素质不高,执法队伍中有一定数量的执法干警不学法、不懂法、凭感觉执法办案,头脑中缺乏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人权意识、从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信访案件,一部分案件在办理初始,就由于违反程序不及时收集证据,导致案件事实不清,甚至办成难案死案,造成群众不断上访。例如派出所民警张某办理的故意伤害一案,由于办案民警工作不认真,未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导致9月1日该案终审判决后,的胞姐多次进京赴省上访。9月经省委政法委对该案评查后认定,派出所民警张某等办案人员存在现场勘查不认真,未制作勘查笔录和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未对现场血迹进行提取等问题。
(2)是执法为民态度不端正。主要是对工作不负责,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采取等、拖、哄的做法不及时处理。
(1)上访人对法律和道德的认识存在偏差。一些上访人对法律道德区别认识模糊,认为有些事情合情不合法,合法不合情,把一些道德范畴的问题弄成法律范畴的问题。
(2)上访人员的心理因素。部分上访人心里偏执,以自我为中心,难以交流。上访人称其儿子因受到环境污染而导致脑瘫,而又找不到相关切实的证据证明,而政法系统本着帮扶就弱的原则对进行救助了4万元,并写出了息诉罢访保证书。后又反悔再次提出赔偿要求,多次进行缠访、闹访,政法系统为此举行了多次调解,多次做工作,王仍不满意。
以上存在的执法问题和问题形成的原因,说明了我区执法质量不高不是偶然的,反映了我区执法队伍素质、执法理念和执法机制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的必要性。要彻底改变我局执法质量落后的面貌,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制度,积极推进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培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政法委政治部拟定于今年9至10月份对全区领导干部进行一次轮训,轮训覆盖面达到100%。此外,还将定期 举办小规模的执法知识培训班或执法座谈会,邀请法律专家来举办讲座,集中培训执法水平落后的政法干警等等具体措施。
2、健全和完善个案质量评判机制,完善每月案件质量评比、通报、分析制度,每月定期对办案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执法评判。确定执法单位一把手为本单位执法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执法监督责任。
3、加强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电子化执法档案,及时将政法部门案件办理、审核、审批的情况、执法存在问题的情况、导致投诉、诉讼、国家赔偿的情况在网上予以公示,直接反映执法单位和执法民警的执法素质、执法水平,作为年终绩效考评的依据。
4、完善外部监督。区政法纪工委拟定于今年10月前制定完善政法系统的外部监督工作,包括人大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领导监督、群众监督、网络监督等方面,制定规范执法行为的硬性规定,针对政法干警违反法律规定、法定程序、法定时限、违背办案基本要求等执法不规范行为,订立明确的惩罚措施,为民警执法划定禁区。
5、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加强自身法律素养的提高,成为依法办事、公正执法的表率。廉政档案建设工作拟定于今年10月前完成。同时,对执法过错情况开展清理整顿,责任倒查,视情况进行组织处理。
1、通过广泛宣传、普法教育,教育党员和人民群众遵纪守法,依法信访。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及各方面的宣传阵地,大力《信访条例》等依法信访的知识。
2、更新信访理念,牢固树立“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建立信访工作应“增强忧患意识,确立社会危机感”的意识,引导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到信访工作的核心问题。
3、加大队伍建设,严防因队伍问题引起上访。将案件责任与信访责任对接,谁承办的案件引起的问题谁负责,让每位干警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力争把正在办理的案件办成“铁案”,并且主动做好当事人的息诉罢访工作。
4、集中精力,强力攻坚,严格按照“两查一访一满意”的工作目标,精细排查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狠抓源头治理,严控信访案件增量。
(一)开展全员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是搞好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基础。在全区政法部门开展以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的全员培训和“大练兵”活动,组织全体干警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各项工作规范,是提高政法干警的法制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维权意识,搞好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基础。
(二)解决对群众的感情问题,兑现接访承诺,是搞好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工作的关键。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以人为本,增强群众观念,增进党群感情,对大接访中群众提出的合理求诉,做到问题查不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信访人不停访息诉不放过,依法妥善解决各类信访问题,是搞好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工作的关键。
(三)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搞好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保证。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按分工包干负责,政法干警对自身执法过错负责的原则,把规范执法行为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岗位和个人,是搞好规范执法,促进执法公正的保证。
1、业务技能、执法理念及职业道德培训1个月。(6月)
2、作风整顿1个月。(6月)
3、建章立制,巩固成果1个月。(7月)
1、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接访人员素质1个月。(6月)
2、化解积案,消化处理1个月。(6月)
3、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1个月。(7月)
通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解决执法中出现的不作为和乱作为、违法违规办案、执法不作为、把关不严、监督不力、有章不循、有规不依等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使政法干警的的公正执法意识得到增强。宗旨意识得到提升,执法突出问题得到解决,执法能力得到建设,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对排查出的问题六月底全部整改到位。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总结篇四
三跨三分离
跨地区:一件案子涉及两个地区,比如移民问题,就可能涉及户籍地和投靠地两个地区。
跨部门:就是一个案子涉及两个或者多个部门。跨行业:同理。
人事分离:人与事分属两地,如信访人在别地发生案件,却要户口所在地解决,即为人事分离。
人户分离:常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一致,案件处理起来很难划分责任。
人事户分离:更为复杂,案件发生地,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均不在一起。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总结篇五
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xxxx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半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建设虽初见成效,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足,有些工作处于做表面文章,如何把工作的调研、实施和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真实效果反映上来,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三是由于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典型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融系统性、连续性、成效性为一体的抓典型机制。五是由于管理上有疏忽,对个别律师事务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未能有效地加以防范,这需要我们认真的反思和总结。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今年以来,我院坚持更新理念,创新工作机制,以源头预防为主要抓手,努力破解涉诉信访难题。截止至7月,我院共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1件(其中重信重访20件),已办结回复18件,13件正在处理过程中。
(一)强化案结事了意识。案结事未了是涉法涉诉案件产生的主因素,以案结事了为办案原则,积极开展判后释疑、延伸服务等工作,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息访。
(二)创新工作举措。一是将涉法涉诉案件纳入档案化管理范围。按照诉讼案件档案管理的要求,专门印制信访案件卷宗,依照案件处理流程,对办结案件进行装订。二是将排查摸底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涉稳矛盾纠纷摸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苗头登记造册,及时上报院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处理;三是完善接访登记、记录制度。对每一位来访当事人或群众均进行登记,涉及到反映问题的,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和办案人进行现场处理,由接待人员对处理过程进行详细记载。
(三)狠抓源头预防。狠抓案件质量,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审判质量管理,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坚持案件质效一月一通报,一季一分析,半年一讲评,年度一总结。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逐步提高调撤率,截止到七月份我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69%以上,有效地控制了信访案件源头。
(四)认真对待初次来信来访问题。实践证明,初次来信来访问题解决不好,会导致一些当事人由“信访”变为“来访”,由“初访”变为“重访”,由“逐级访”变为“越级访”,严重扰乱信访工作秩序。努力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实现接待、登记、答复、处理一条龙的岗位责任制,力争将初信初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形成信访工作的良性发展的局面。
1、紧紧依靠县委领导和人大、政府的监督支持。涉诉信访是十分复杂,调处难度大的突出问题,紧紧依靠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府的有力监督支持是扭转被动局面有力保障。一要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抓好措施的落实,确保重点案件妥善调处,及时化解。二要及时将法院处理涉诉信访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向县委汇报,主动与政府沟通情况,提出妥善解决的建议,按照县委和政府的具体部署攻艰克难,及时调处化解一批重点案件。三要与属地党政机关相互配合,及时做好调处和稳控工作。
2、坚持以人为本。要按照有理推定的原则,对每起案件深入研究分析上访的诉求,找准上访的原因,理清是非曲直。对有理访或合理部分,要加大解决力度,采取司法救助,人文关怀等措施,促使上访人息诉罢访。
3、提高司法能力。一是努力提高案结事了的能力。在处理案件中,按照调解优先的原则,能诉讼调解、执行和解的案件尽最大努力进行调处,减少因对裁判不服引发的新访。二是努力提高减少质量瑕疵的能力。一些涉及上访人的案件虽然实体处理没有错误,便由于办案人工作作风不端正,工作不负责任,出现案件质量瑕疵,引发上访。要严格审判管理和监督,从细微处入手,最大限度减少质量瑕疵。三是增强处理复杂矛盾的能力。前题是要坚定信心,克服厌战情绪,攻坚克难,为处理复杂矛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要把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增强预防涉诉访的警觉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新访发生,尽快使老访息诉罢访。四是增强程序引导能力。要通过程序引导,使上访人从访为诉,减少越级上访和非正常访发生。
4、落实责任制和追究制。要按照信访责任制的要求,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把重点案件的责任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信访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负责任,违法裁判等原因引发的信访问题坚决追究政治责任和经济责任,增强责任人的危机意识。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总结篇六
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整理的涉法涉诉信访
工作总结范文
,想了解更多,欢迎访问本站。执法为民”的观念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按照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上访第二阶段工作要求,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教育,狠抓了涉法涉诉上访案件的复查和处理工作。上半年共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件,其中涉及公安机关的*件,即××*、××*信访案,涉及法院的*件,即××*信访案,没有中央、省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另外,顺利办结去年遗留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起,即××*案和××*涉法涉诉信访案。
政法各部门把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上访工作与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以先进性教育活动推动集中处理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结合《信访条例》的贯彻实施,在认真解决实际问题的基础上,广泛深入地宣传《信访条例》,深入开展了对上访群众的法制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引导上访群众理性合法地通过正当渠道处理自己的诉求。在做好重点上访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信访案中,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和县法院立案庭多次做好周本人的思想工作,要求其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对被执行人××*晓之以利,使周的安置补助费顺利执行到位。
县直政法单位负责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部门在做好接访工作、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的同时,建立了由县联席会议、县委政法委统一牵头、政法各单位具体负责的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组织机制。县委政法委先后2次组织县直政法各单位开展了全面深入的摸底排查工作,采取清理信访台帐、走访乡镇和有关单位的方式,将清理出来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逐个建立个案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各单位加强与县委、政府以及各乡镇的联络,实行信访工作重心下移、重点前移,掌握上访动态,建立预警制度,做到有的放矢。通过超前预测民意、畅听民言、分担民忧,使群众话有处说,理有处讲,冤有处申,下情上达。特别是在重大节日、两会期间,增强信访工作的主动性,把握信访工作的规律性,坚持依法信访、负责到底的原则,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入手,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努力克服什么问题,什么问题棘手,就认真处理什么问题,什么问题难办,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把焦点化解在萌芽,把矛盾解决在一线,把问题处理在基层,把法律政策落实到上访人员的心坎里。
针对涉法涉诉上访人员多在重要敏感时期上访这一情况,县联席会议和县委政法委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充分调动各涉案单位和上访所在乡镇(单位)及其亲属共同参与涉法涉诉上访的处理工作,严格实行“五个一”的包案处理制度。对每一起案件,县直政法各单位均明确了一名副职领导专抓,一个部门专管,其他部门协助的齐抓共管、责任包干的工作局面。如处理××*信访案件中,县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多次听取县公安局处理情况汇报,督促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同时多次带领有关人员到上访人所在地听取意见,做好协调和劝访工作。县公安局、县安监局、黄兴镇政府等有关单位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别做好依法处理、质量鉴定、包干稳控等工作,最终使该案顺利办结,当事人息访息诉。
四、注重实事求是,坚持依法处理
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县直政法各单位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依法处理、逐案消化的原则,按照“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正确的维持,缠访缠诉的予以依法打击处理”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握法律、法规和政策界限,严格落实依法维护上访者权益的要求,认真做好案件处理工作。为确保涉法涉诉上访案件所涉及的相关法律和政策落实到位,县委政法委每季对县直政法各单位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开展一次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如处理××*案中,县委县政府成立专门的班子,集中处理,坚持有错就纠,对原治安案件予以撤销,对3名被羁押的涉案人予以国家赔偿,对涉案的原林业系统公职人员和龙家滩村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使历时五年之久的信访案件圆满解决,得到了省、市联席会议的充分肯定。7月5日,省联系会议下发第*期简报,对我县顺利办结该案予以通报。同时对××*等通过依法处理仍缠访缠诉,我们也拟按中政委有关规定向省市报结。
公安局开展了“大接访”活动,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布,做到尽人皆知。在“接待日”和“大接访”活动中,明确一名领导值班,要求值班人员要做到以“五心”对待来访群众,即热心、耐心、细心、关心、诚心,同时要求作为首办责任人,依法受理,负责到底。对于涉法上访案件,做到一案一档(或一人一档),定期回访,消解矛盾,维护稳定。对问题已解决、群众反馈意见表示满意的进行归档。对于虽然问题得以解决,但群众仍不满意的,要继续做好思想工作,直至群众满意才能归档。如县公安局通过大接访共接访50起,其中局长接访15起,已办结36起,停访息诉16起。对未办结的案件,由信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和相关所队对信访问题的落实解决情况进行跟踪回访调查,直至问题彻底解决。
一是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针对执法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改,把问题解决在初信初访阶段。进一步加强对政法干警执法为民的思想教育,加强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健全执法司法责任制,加强对执法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二是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抓经济、促发展、办实事、暖人心、注实际、讲诚信、重信访、保稳定。提高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涉法信访部门接访人员要继续坚持“五心四一样”,做到“四专一提高”,即:接待热心、交谈诚心、询问耐心、记录细心、息诉有信心;初访重访一样热情,干部群众一样真诚,辖内辖外一样认真,本地外地一样对待;专人接待受理,专人审查分流,专人初查督办,专人归档上报,提高息诉率。使本部门处访的案件一次得到解决,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总结篇七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人民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实施办法》、《人民检察院司法瑕疵处理办法(试行)》、《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案件终结办法》三个涉法涉诉信访改革配套办法。12月5日,最高检控告检察厅有关负责人对三个办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
问:为什么要制定三个办法?
控告申诉导入法律程序机制尚不健全。检察机关管辖的控告申诉与普通信访以及其他政法机关管辖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界限不清、标准不明;内外部衔接配合机制不完善,推诿扯皮、“踢皮球”问题时有发生。
检察环节司法瑕疵的补正机制缺位。因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等导致的司法瑕疵问题还比较突出,导致当事人对案件办理的公正性产生怀疑,往往要求对司法瑕疵给个说法。但因缺乏明确的处理规定,如何妥善补正司法瑕疵成为长期困扰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一个突出问题,成为“案结事不了”的一个重要原因。
诉讼终结案件出口不畅问题突出。主要表现为检察机关终结案件范围不明确、备案审查定位不明确以及终结案件移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制定下发三个办法,对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控告、申诉等诉讼权利,依法及时公正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具有重要意义。
问:请介绍一下三个办法的主要内容?
答:实施办法对诉访分离标准和要求、检察机关受理范围和条件、控告申诉导入相应法律程序的具体情形、对其他司法机关管辖和共同管辖事项的处理以及导入机制的保障措施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处理办法首次对检察机关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法律程序、法律文书以及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司法瑕疵的表现形式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对发现途径、答复息诉、源头治理、责任追究以及发现其他政法机关司法瑕疵的处理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终结办法对依法终结的涵义、终结案件的范围、终结决定的责任主体、案件终结的标准和条件、案件终结的路径、终结决定的效力、案件终结后的退出、终结决定的备案以及案件终结后当事人权利的救济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问:贯彻执行三个办法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加快构建综合性受理平台。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畅通和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加快构建网上信访、视频接访工作机制,整合来信、来访、电话、网络、视频等诉求表达渠道,积极稳妥推进集控告、举报、申诉、投诉、咨询、查询于一体的综合性受理平台建设,做到有诉必理、有案必立。
坚持诉访分离原则。要严格按照检察机关依法管辖的涉检和诉讼监督类事项,做好控告申诉的受理工作。需要强调的是,要依法规范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能人为提高受理门槛,该受理的必须受理,依法保障当事人的控告申诉权利。
准确界定执法错误和司法瑕疵。司法瑕疵不影响案件结论的正确性和效力,也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启动复查程序和监督程序条件的情形。因此,要准确把握司法瑕疵与执法错误之间的界限,既不能不当扩大司法瑕疵范围,使执法错误被“降格”为司法瑕疵,也不能不当扩大执法错误的范围,使司法瑕疵被“升格”为执法错误。对于执法错误,要依法纠正错误的决定、判决和裁定,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发现的检察环节司法瑕疵,要根据诉讼阶段及司法瑕疵具体情况,妥善予以补正,重新塑造司法公信力。
严格把握诉讼终结标准和条件。各省级检察院要切实负起审查终结的主体责任,对属于检察机关终结的案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依法审慎开展诉讼终结工作,确保案件终结质量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区法院向本次会议报告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是人民法院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基础性工作。2019年是我院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取得新成效的一年,共处理涉法涉诉来信来访事项567件次,其中接待来访431人次(包括5人以上的群体访23批次),处理人民来信136件;妥善办理上级法院、区委、区政府及区人大重点督办信访案件36件,为维护稳定、保障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通过认真的分析研判,我们清醒的认识到,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较为严峻,肩负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一是信访总量居高不下。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矛盾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仍占信访总量的50%左右,劳动争议、
合同
纠纷、房地产纠纷等方面的矛盾纠纷明显增加,信访问题多发高发的态势在短期内难以有大的改变。二是信访矛盾压力不断加大。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个别上访人持续重复信访,诉求越来越高。特别是一些上访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相互攀比,使解决和化解难度越来越大;少数信访人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不理性、不合法的行为时有发生,不仅影响了正常的信访秩序,也占用了大量的司法资源,加大了化解工作的压力。三是信访环境日趋复杂。在开放、多元、动态的社会环境下,社会矛盾的关联性、聚合性不断增强,一些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极易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少数信访人为达到诉求目的,千方百计制造“新闻”扩大社会影响;一些不相关问题也被贴上“信访”标签,在媒体聚焦下迅速发酵放大,成为炒作热点。四是审判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审判人员审判水平不高,对案件当事人缺乏热情,方法简单,敷衍了事,案件裁判不公、存在瑕疵的现象还时有发生。针对近年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呈现的趋势,我院按照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抓好涉法涉诉信访各项重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19年,我院涉法涉诉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8.85%,进京上访率同比下降50%,集中化解信访积案46件,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综合排名名列全市法院前列。
(一)强化领导,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2019年,院党组10多次专题研究涉法涉诉信访维稳工作,先后组织召开4次中层干部工作会议专题部署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院领导切实强化第一责任,带头开展“四解四促”和大接访活动,形成了领导重视、层层落实、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对于重点督办案件,我院坚持实行“四定一包” 制度。院领导亲自包案、亲自接访、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分管院领导和业务部门落实办案责任、办案时限,切实把领导包案落实到解决实际问题上,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严格落实审判责任,扎实做好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工作,对于因错案或因工作不负责、不规范而造成案件瑕疵,引发当事人进京上访或越级上访的,对原承办人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
(二)标本兼治,有效减控信访增量
2019年以来,我院加大审判管理力度,狠抓均衡结案、随机分案、定案把关、审判绩效考评等机制的落实,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2019年,全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4.99%,同比上升2.95%。强化“调解优先”理念,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调解效果日益凸显。2019年全院民事案件调解率达50.28%,同比上升3.13%,诉前调解662件案件。全院积极探索党委领导、法院主办、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重大案件处理机制,稳妥适时地掌握裁判节奏和尺度,成功处置了以金叶花园一案为典型的群体性纠纷4起,没有发生一起矛盾激化事件。加强队伍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严肃审判行为,改进工作作风,要求每一位法官以情相待、法理交融、耐心疏导,做到规范司法、文明司法、廉洁司法。强化初信初访 流程管理,认真做好当事人法律释明和判后答疑工作。对群众的来信来访,以信访服务大厅为平台,第一时间受理好、答复好、解决好信访人的问题,努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在首接首办环节。
(三)突出重点,着力减少信访存量
坚持将解决上访老户问题、进京上访问题作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重点,通过采取领导包案、协调会办、帮扶救济、依法终结等办法,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我院每周安排一名院领导、一名庭(室)长在信访窗口值班,重点接待上访老户和进京劝返人员,确保了xx大期间未发生中央和省挂牌备案的涉法涉诉信访老户赴京上访。加大进京访化解处理力度,近年来对已穷尽法律和经济手段的进京上访老户胡秀珍、陈明友和赵万香等人及时启动甄别 程序,上述案件已被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对于上级交办的重点督办案件、非正常进京上访案件,由院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开展工作,集中力量,攻坚克难,促其息诉罢访,实现了全年涉诉信访总量、进京非正常访案件数量和重信重访案件老户数量明显下降的目标,进京访由2019年的20人次减少为2019 年的10人次,受到市法院通报表扬。强化重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集中处理,对纳入全省法院清理范围的46件重点案件,逐案研究方案、逐案定人跟踪、逐案落实措施,全年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集中化解率达100%。
(四)开拓创新,深入推进制度建设
全院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制度创新,积极探索运用新思路新办法破解信访难题。坚持超前排查化解制度,通过日常登记审查、定期梳理排查与重点敏感时期全面排查相结合的办法,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影响稳定的苗头隐患。一年来,围绕重大节日、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及前后维稳工作,先后下发4份通知、召开9次会议,专题部署排查化解工作,共排查化解涉稳案件16件。完善领导接访下访制度,坚持每周三院领导及庭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及时处置、化解信访矛盾。结合 “四解四促”和大接访活动,院领导按照工作联系点分工,不定期地深入街道、社区接待信访当事人,协调落实重点人头稳控工作。坚持纠纷化解和司法求助相结合制度,在集中力量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维护稳定的同时,加大对生活困难信访当事人的司法救助。2019年,我院经过逐案研究,共对18名信访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5.5万元,对280名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4.6万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重在实践,贵在落实。下一步,全院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考评细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的精神,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全院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取得更大的工作成效。
(一)加强形势研判,更加扎实地谋划部署工作。全院要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把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全局性、战略性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院党组将进一步加强对涉法涉诉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常性地开展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加强和规范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促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规范开展。加强情况动态分析,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不断总结工作经验,促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健康发展。对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要及时向区委、区人大汇报案件处理情况,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开展化解处置工作。
(二)突出强基固本,全力抓好源头治理工作。全院要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狠抓案件庭审、裁判文书和定案把关机制,深入辨法析理,增加当事人认同,促进服判息诉。要进一步完善审判绩效考核办法,把涉及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成效的相关指标纳入法官业绩考评之中,切实提高预防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的自觉性。继续深化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着力在规范上下功夫,在服务上做文章,在效果上求实效。制定和完善诉讼服务中心接待服务规范,明确各个岗位的具体职责,不断提升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水平。加强和规范诉调对接工作,不断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努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质量。
(三)坚持改革创新,健全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今年,中央政法委已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列入改革的重点,我院要抓住机遇,着力构建和完善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要立足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和群众信访行为,抓紧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既要纠正“拦卡堵截”上访群众的错误做法,也要坚决遏制缠访闹访等违法行为,依法维护好正常信访秩序;要立足更好地整合资源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积极培育、扶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化解涉诉信访问题,做好上访人的法律救助和心理疏导工作,加大对生活困难信访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工作力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心、监督和支持。我们将认真听取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提升我院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水平,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美丽幸福新雨花作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