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
年,我局的政风行风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风行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加强政风行风工作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通过抓学习、建制度、抓管理、强服务,全局的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民主评议,目的是强化社会监督,促进各级政府部门自觉地抓好政风、行风建设,优化环境、促进发展。为此我局予以高度重视,把抓政风行风工作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促进和鞭策。一是认真研究部署。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文件,及时传达省市民主评议工作有关会议精神,认真研究部署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项工作。二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负责人为成员的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综合科具体负责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制定实施方案。根据省民宗厅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本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确定评议对象、内容、方法、步驟和重点,提出工作要求,做出具体安排。
二、结合工作实际,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本局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促进业务开展,树立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新形象的重要举措。召开局务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提出要以民为本,依法行政,执政为民。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岗位责任制,完善政务公开监督反馈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等工作制度。为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我们认真讨论,进一步梳理了政务公开的内容,按工作性质对本局的工作进行了分类公开:凡涉及工作计划、要点、总结、阶段性工作要求等一系列内容在密级要求范围内公开;以网络形式向全社会公开本单位各科室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有关民族宗教行政审批项目、省、市民族补助经费的发放情况、按规定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干部职工升职、升资、评先等情况;以制度形式对内公开各种制度(详见《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工作规则》;以办公会议通报形式向内公开各种情况,如财务开支情况、添置办公设备、干部职工年度绩效、公务员工作考评情况等。二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完善市民族宗教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信息送交、信息发布协调、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制度;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本局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本部门信息85件。同时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的移交工作。三是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严格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根据“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基本原则,紧紧抓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构建宗教和谐稳定”的实践载体,认真筹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圆满地完成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的各项工作,提高了局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能力,初步达到了“提高思想认识,破解发展难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要求。
三、加强学习教育,提高队伍素质
促进政风行风建设,干部素质是关键。根据我局工作特点和干部职工的现状,我们把加强干部的学习教育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基础,
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抓理论学习。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确定学习重点,制定学习计划,撰写学习心得。二是抓教育培训。我们有1位干部参加了国务院宗教局组织的学习培训,有3位干部参加了省民族宗教厅组织的学习培训,共有6人10次参加了各类理论和业务的学习培训。三是抓教育活动。认真实施《市民族宗教局开展党风廉政电化教育实施方案》,不定期组织本局干部职工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深入学习郑培民、王树先、韦运务等先进典型的事迹,充分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促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开展教育活动,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办事程序规范,服务热情周到,树立了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良好形象。四、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树立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的良好形象,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向市、县两级爱国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民族乡村及有关单位发放征求意见表,以书面的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二是利用各种会议,向与会人员征求意见,或向来局办事人征求意见;三是深入基层,与民族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和少数民族群众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和座谈,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心声。
五、明确整改方向,完善管理制度
一是抓整改。我局把通过各种方式征求来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汇总、梳理,反复分析、研究,认真查找自身的问题,把全局整改和个人整改结合起来,在制定本局整改措施的同时,要求每位干部、职工根据个人情况明确个人的整改方向,将有条件整改的问题立即整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积极创造条件整改。二是抓制度。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工作规则》,在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本机关财务财产管理、车辆管理、会议管理、接待管理、慰问管理、投诉举报等工作制度。并根据本部门行政审批运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制度》(试行)、《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行政许可审查制度》(试行)、《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制度》(试行)、《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听证制度》(试行)、《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规则》等制度,实现了以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职工的行政行为,逐步实现服务和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