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寻找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什么样的总结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总结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院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篇一
20xx年肃州分局信访工作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区两级区信访部门的指导下,以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较好地完成了年度信访工作任务,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20xx年度信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来,肃州分局始终将信访工作摆在分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按照信访工作制度的要求,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信访工作会议,认真研究信访工作,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一是成立了信访调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信访接待室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定和落实了定期研究信访工作、领导接待来访群众、信访工作目标管理、信访工作领导包案、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突出矛盾和问题,细化了工作方案和措施。二是逐级分解纠纷,落实了信访责任。分局与各股室、基层国土资源所签订了信访责任书,明确了责任,确保了解决问题到位,稳控措施到位。对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实行首办责任制,对群众初信反映的问题,及时妥善处理,确保了源头化解。基层国土资源所和相关业务股室是第一接待群众信访的部门,基层所、股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是首办责任人,确保了信访工作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一是在信访工作中制定并健全了《领导班子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制度》、《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制度》、《领导包案制度》、《目标管理制度》、《信访情况通报反馈制度》等六项制度,为信访事件及时、合理处理提供了保障。二是采取提前摸排,按时接访,实行谁接待,谁受理的原则,认真开展了信访排查、化解和调处工作。在开展的20xx年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治理工作和深入开展“两访”、“四访”治理和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基础上,对信访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干部排查分析,及时妥善做出处理。全年分局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5起,上级转办信访件6件,分局及基层所共调处信访矛盾纠纷76起,对赵泽荣、张克福、王丰其等遗留矛盾纠纷采取集体研究,进行妥善处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合理答复和协调解决,防止因处理不到位导致矛盾激化,维护了社会稳定。对各级部门转来的6起群众上访信件,安排专人组成调查工作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地进行了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按时上报交办单位。三是建立了土地纠纷调处责任制,制定了土地纠纷受理、登记、调处制度,使土地权属纠纷、采矿权纠纷调处率达到95%,使信访件的办结率达到xx0%。四是制定了《肃州分局信访维稳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制止了兰新铁路征地拆迁、下河清移民“集资串访”等行为,化解了许多潜在的越级上访事件,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五是强化基层工作人员责任,采取积极的信访稳控措施,落实好了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年无重大群体性上访和重复上访、集体来市、上省、赴京上访事件发生。
为继续做好信访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素质,首先我局认真开展了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信访规定》等法规的学习培训活动。一是针对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的特点,分局专门组织了两次培训班,在学习信访政策法规的同时,结合业务工作的农村工作特点进行了了学习,不断拓宽信访工作人员知识面,提高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开创了全乡信访工作的新局面。二是结合“两访”、“四访”治理和积案化解年活动及法律“七进”活动开展,分局组织人员进社区、入乡镇,开展信访法律法规宣传,增强了上访群众的法制意识,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三是加强信访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提高依法处理人民群众信访事项的能力;四是加强了信访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到宣传教育与调处并重,信访稳控与基层排查并举,切实提高了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0xx年信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个别群众法制意识不强,政策不清,存在越级上访问题;二是基层化解矛盾纠纷,排查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针对以下存在的问题,在20xx年的信访工作中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明确责任,加大考核。认真落实信访责任制,明确责任,从源头上预防信访事件的发生,继续将信访工作纳入目标责任书考核,加大考核的力度。
二是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继续落实《领导班子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制度》、《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制度》、《领导包案制度》、《目标管理制度》、《信访情况通报反馈制度》等六项制度,为信访事件及时、合理处理提供了保障。
三是排查到位,提前预防。“提前摸排,按时接访,实行谁接待,谁受理”的原则,建立了土地纠纷调处责任制,完善矛盾纠纷受理、登记、调处制度,采取积极的信访稳控措施,落实好了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无重大群体性上访和重复上访、集体来市、上省、赴京上访事件发生。
四是加大宣传,确保稳定。建立国土资源基层所、村、组三级信访纠纷调处制度,逐步加强基层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到基层,调处在萌芽状态,维护地方稳定,为地方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医院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篇二
2020年,xx镇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扩大财政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积极应对新形势新问题,认真分析,切实改进,为xx镇与广大人民群众平等、广泛、深入地沟通搭建更为宽广平台,推动服务型机关建设迈上新的更高的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各部门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认真界定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让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三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乡镇网站自身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内容建设工作,以适应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发布并更新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
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或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等多种途径,加强相关人员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
五是加强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并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政府、社会和群众。
医院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篇三
20xx年,林山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xx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轨道。现将我乡20xx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1、信息公开组织建设逐步加强。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乡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因人员变动。本单位调整了分管领导,明确了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2、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逐步完善。20xx年,我乡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逐步规范合理、运作有序。此外,我乡在门户网站突出完善和管理好各个栏目,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极大地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3、信息公开内容逐步延伸。我乡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能、职责、办事依据和原则、办事程序、人员分配等事项均做到了长期向社会公开。对一些会议的安排、报告等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年终各个站办所和个人的工作总结及年初的工作计划也长期向社会公开。公开的内容涉及部门概况、政策性文件、工作动态、工作总结和其它需要公开的信息等,且内容还在进一步拓宽延伸。
4、信息公开形式逐步多样化。我乡在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各类信息的基础上,还通过会议、文件、标语、宣传单、板报、公开栏等传统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并大力推行报纸、网络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便于公众知晓的便捷、快速、直接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同时,我乡主动公开其单位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加快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由事后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的转变,力促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
5、信息公开制度逐步健全。一是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我乡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步骤及工作措施,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二是建立了林山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原则和流程。三是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逐条进行审核,确保了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本乡20xx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其中更新信息12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规范性文件类的信息20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除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乡还采用其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通过公示栏、板报、显示屏等方式公布,公开数42条。二是通过开化新闻网、《今日开化》等平台以简报的形式公开,公开数10条。三是通过微博、微信等手机软件进行信息公开,公开数12条。
为顺利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我乡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乡党政办综合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1、本乡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村民对本乡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2、由于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现在我乡的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导致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等问题。下一步要制定一套适应本乡的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
3、信息的管理与维护工作非常重要,要有针对性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医院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篇四
2020年,我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稳步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建设和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规定、要求,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加工和发布等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积极推进了本部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行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有效促进xx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有效进行,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部门积极配合,各司其职,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由于领导的高度重视,全镇上下达成共识,齐心协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
(二)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工作规范化。为更好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我镇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陈建平同志担任,成员由各站所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党政办,负责镇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为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重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了信息发布工作遵循的“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多渠道公开信息,真正做到阳光执政。我镇以公示栏、政府政务网等形式公开了镇政府的机构职能、办事的规范性文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分工表和其他便民服务的措施,使前来办事的群众能直观、方便地了解办理业务的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了勤政为民的目的。
医院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篇五
2020年,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在州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昌州政办发〔2020〕49号)要求,深入推进教育政务公开,紧紧围绕教育工作实际以及师生和社会公众关切,细化公开任务,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范围,强化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提升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办公室统筹抓,其它科室协调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研究落实工作措施,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二是依据《自治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对涉及教育领域的政务公开内容,根据科室(中心)职责分工和内容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明确了责任股室和责任人。三是加强监督考评,建立长效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科室(中心)绩效考核指标,强化目标管理。
(二)落实制度,规范程序。一是认真落实《xx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xx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xx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确保按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的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举报受理制度等,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培训,提高水平。加强信息人员培训,加强系统维护,及时更新信息,提高信息数量和质量。认真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全体干部认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主动抓、坚持抓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医院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篇六
20xx年,江南镇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指导下,认真贯彻十九大精神,根据今年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真抓实干,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我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稳步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建设和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规定、要求,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加工和发布等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积极推进了本部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行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有效促进江南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有效进行,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部门积极配合,各司其职,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由于领导的高度重视,全镇上下达成共识,齐心协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
(二)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工作规范化。为更好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我镇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陈建平同志担任,成员由各站所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党政办,负责镇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为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重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了信息发布工作遵循的“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多渠道公开信息,真正做到阳光执政。我镇以公示栏、政府政务网等形式公开了镇政府的机构职能、办事的规范性文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分工表和其他便民服务的措施,使前来办事的群众能直观、方便地了解办理业务的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了勤政为民的目的。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凡我镇可公开的政务动态信息、涉及政策法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信息、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等,我镇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在统一平台公开发布各类信息。截至20xx年11月4日,共更新和发布信息42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xx年,我镇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此外,也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四、存在问题及采取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我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量还有待提高;四是信息公开“三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采取的措措。今后,我镇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狠抓思想教育,提高认识,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工作规范化。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内容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提升政府网站传播能力,完善信息内容支撑体系。四是狠抓“三率”的提高工作,确保年度绩效考评指标顺利完成。
五、20xx年工作思路
20xx年,江南镇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扩大财政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积极应对新形势新问题,认真分析,切实改进,为江南镇与广大人民群众平等、广泛、深入地沟通搭建更为宽广平台,推动服务型机关建设迈上新的更高的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各部门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认真界定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让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三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乡镇网站自身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内容建设工作,以适应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发布并更新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
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或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等多种途径,加强相关人员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
五是加强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并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政府、社会和群众。
20xx年,温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的基础上,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结合我办实际积极开拓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多渠道公开人防相关信息,较好的完成了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在市政府办公室的领导下,我办积极努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服务水平,加强社会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各种信息,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单位的年度重点工作,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行。二是分管领导的认真督导,综合处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信息公开具体流程及内容把关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了《温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通过温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温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温州市人防办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提高工作办事效率;通过网上开展查询、咨询等项目服务,使群众直接上网就可以了解相关的市人防办政府信息,深受市民的欢迎。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xx年底,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8条,其中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39条,包括:机构信息5条,政策文件8条,通知公告12条,行政许可11条,人事任免1条,财务管理2条;通过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409条(统一信息不重复累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xx年收到3件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和回复,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3、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xx年我办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发生。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办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信息公开的敏感性还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总结实践经验,把握公开工作的规律性,研究解决公开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坚持及时公布和更新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重点、有形式、有载体、有承诺、有实效,不断提高我办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四、下一步
工作计划
20xx年,我办将继续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开数量和质量,并通过专项活动,更好地宣传、介绍人防办的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是完善制度,强化信息公开。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形成完善的工作制度体系,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信息及时发布,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提高。适应人防办工作特点,建立程序化、规范化的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运行机制。
医院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篇七
我办根据《_*信息公开条例》和《xx县人民*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依法公开政务内容,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策、政务信息。现就20xx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我办的*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围绕以下三方面内容开展:
一是完善机制。并由专人负责,按照《条例》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我办*信息公开工作专人负责整体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并具体承办相关事宜,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我办将信息工作纳入了对干部的年度考核。建立奖惩制度,年度对信息工作进行计分考核,对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三是加强学习,信息公开意识增强。认真组织本办信息工作人员学习《_*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各信息员对信息公开的意义有了较大的提高,不仅按照*要求及时采集发布需要公开的信息,还主动提供本单位掌握的资料进行公开。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本年度无单位和个人对本办提交公开*信息的申请。
(三)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因违*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未发生收费及减免情况。
1、抓组织机构建设。为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任吴小红任领导小组组长,机关科室人员为成员,解决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组织协调问题。并明确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事务。
2、抓制度建设。调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后,我们着手抓制度建设,对照《xx县人民*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义务;界定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息的范围;明确了依申请*息的受理程序;明确了信息传递暨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的安全保密责任等一系列内容。
3、抓标准建设。大量信息的传递需要科学、规范的管理,否则难以避免出现管理混乱的问题。经过研究,我们统一了系统内信息传输标准和管理办法,建立了传输*台,解决了内部信息传递和管理的标准问题,为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技术保障。
目前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工作制度已建立,责任已明确,已向社会公布《xx县*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xx县*主动*息目录》,内部信息传递标准也已建立,传输*台已搭建,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依法公开意识还不强,工作缺乏刚性规范,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大;信息公开的数量有待提高,主要是考虑到审批程序的需要,对部分审批事项的文件没有及时公开。例如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对部分信息是否属于应公开的政务信息难以把握等等。
20xx年,我们将在认真分析总结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依法规范,不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公务人员的*信息公开知识教育,把《条例》的要求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之中,成为行政机关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自觉推行信息公开。
二是开拓创新,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积极参加*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努力提升工作水*和工作质量。
三是严格程序,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按照*办公厅《*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县**信息公开目录建设,不断提高*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
四是严格考核,进一步落实各项制度。按照《xx县*信息公开考核办法》规定,对县*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考核,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医院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篇八
(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为加强对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贯彻落实,我单位及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同志,党组成员、副主任××为副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办公室为××州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主管科室,安排龙春洁同志具体负责州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保障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单位把此项工作纳入××州供销社年度工作计划,列如重要工作日程,同时还单独制定了xx年度××州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确保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有安排,实施有措施。此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要的工作经费,也列入单位年度预算支出统筹安排,用于配备计算机、传真机、扫描仪、数码照相机、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避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因经费短缺而受影响事件的发生。
(三)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情况。
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单位积极采取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增设政府信息公开评议信箱,并在我单位承办的我州最大农产品信息网络平台—××农产品信息网上添加××州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网链接和广告位等多种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宣传。在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方面,我单位认真组织人员先后参加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信息产业办、州保密局召开的政务信息查询培训、“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培训电视电话会及保密知识培训等各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或会议并结合单位实际,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于xx年5月10日在本单位开展了信息公开基本知识、保密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我单位在职干部25人均参加了培训学习。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程序,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办理、答复程序,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评议考核,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与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程序、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情况。
为认真做好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我单位认真制定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程序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办理、答复程序,并明确规定,凡属我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信息产生科室提交××州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进行审查,并由分管领导进行确认、保密审查,签字后,由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在信息形成或更新的20个工作日内将信息上传或更新在××州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网或政府信息公开栏。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办理、答复程序,我单位认真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依申请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指定××州供销社办公室为我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并制定出详细的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和受理方式。此外按照《××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红政办发〔xx〕53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与责任追究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16个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界定了属性和时限要求,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程度。
(五)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比本级政府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为加强对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州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有规划,实施有措施。我单位及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督查领导小组,负责定期不定期对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监督检查。xx年10月12日,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督查领导小组按照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对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对照检查,考核评比,打分成绩为优秀,并根据查出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经过自查自评,目前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编制、公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情况。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部门政府信息进行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照《××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考格式》、《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我单位认真编制了《××州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州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并及时上传到××州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同时《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将根据公开信息的更新而及时更新,《年度工作报告》将按照要求在每年的3月31日发布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全面、准确、及时等情况。
按照《××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红政办发〔xx〕232号文件要求,××州供销社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究,认真部署,对我单位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了梳理,并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提出了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机构职能、法律依据类、发展规划类、业务及服务类、四项制度信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类动态性信息等6类主动公开信息,并明确规定公开信息须内容全面、完整,具有类别、标题、索引号、生成时间,责任科室等要素,同时严格规定公开政府信息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信息生成或更新20日内及时公开,延时公开或不公开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xx年度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xx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公开信息157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81条,共150多篇文章(机构职能8条;法律依据类4条;发展规划类3条;业务及服务类2条;四项制度相关信息13条;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类动态性信息38条;其它类13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76条。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部保密审查制度、程序执行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管理,我单位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小组,并印发和制定了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程序和保密审查备案表。凡我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须进行应该的保密审查,经信息员初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能公开。xx年4月,我单位还对所公开信息进行了全面、认真、严格的清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目前我单位xx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已上报××州保密局备案。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途径的建立和发布情况。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利用××州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截至xx年12月31日,公开信息81条;二是增设了“稳、固、显”,内容可随时更新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学习园地。截至xx年12月31日,公开信息76条;三是开通了评议信箱,利用96128热线多管齐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医院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篇九
20xx年以来,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克服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步步推进,保证了5月1日《条例》的正式施行和此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目前,总体进展良好。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起步工作,加强统一领导,强化部门协同,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下发了《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规范性文本。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规范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我们从制度规范入手,抓好落实,实现突破。先后制定出台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暂行办法》、《市人民政府关于违_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工作规程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考评、责任追究等办法,待省里近期出台后参照制定。
在工作过程中,结合实际不断促进、不断规范、突破难点。依申请公开是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在办理2件依申请公开的工作中,没有照搬照套,而是从工作实际出发,对办理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创造性的制定流程,并及时总结,规范了全市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得到了市政府领导的肯定。
目前,我市纳入《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的10个县(区)政府、56个市直部门和中省驻安单位中均已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安排布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市已初步形成了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的良好局面,为全市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一些单位在思想认识、工作部署和人员安排上不够重视,工作不主动;工作进展不平衡,县(市、区)之间、部门之间工作差距较大。
《条例》的实施,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定化、规范化、常态化、便民化了。下一步的工作将按这些要求,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的目标。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2、丰富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府公报、政府新闻发布会以及信息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等载体建设;做好市、区(县)档案馆、图书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
3、规范工作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效率,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服务工作。
4.建立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抓好学习培训。按照“全面、深入、持续、有效”的培训工作要求,制定学习规划,有重点、有侧重地加强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采取会议、交流、现场会、调研、督查等形式,重点加强部门、乡镇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医院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篇十
一、总体情况:
20xx年度,公司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国家电网公司外网、电视台字幕、公司营业大厅等有效途径,加大对最新电力政策法规、计划及临时停电信息、相关工作动态等上传公开力度,注重各类咨询投诉、市长热线、各类论坛信息收集,及时回帖,答疑释惑。目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务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二、具体措施及亮点:
一是高度重视,明确职责。为全面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对供电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室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公司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更新维护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考核,确保实效。公司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工作,将完成情况及质量纳入组织绩效考核范畴,结合上级供电公司相关政务公开及保密工作要求,做到应公开的事项必公开。
三是创新方式,拓宽载体。公司除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相关信息外,相关停电信息、公司相关动态等还及时通过电视台字幕、员工微信朋友圈等广泛传播,扩大传播受众、提升传播效果。
三、20xx年工作计划及提升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确保各部门广泛参与,实现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多元化、常态化,保障广大用电客户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是加快信息资源共享,及时向用电客户提供全面的政务信息。
三是加强学习,增长政务公开意识,规范信息采编渠道,定期维护网站信息,确保有效运作,方便查询。
医院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篇十一
根据《_*信息公开条例》以及《xx市*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xx年*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及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运作流程和审核机制,较好的完成了*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明确了由局党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选派精干人员专门负责相关事项。
(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xx市教育局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制度》、《xx市教育局*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xx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xx市教育局*信息发布协调制度》、《xx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制度》等近10项工作机制,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按照市*信息公开目录和*部门信息公开清单内容要求,教育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对照清单内容,及时做好本单位的*信息工作。
(一)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完善《xx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和《xx市教育局*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的*信息内容。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根据《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本单位职能及各科室岗位职责;各类教育法律法规;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流程、时限;教育动态;政策解读;招投标信息等。今年以来,主动*息124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32条,业务工作类信息4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答复情况。20xx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保密审查制度执行情况。完善《xx市教育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严格按照“由信息产生的科室提出是否保密的初步意见,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局办公室提出保密审查意见,局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必要时报送局主要领导审定)”的要求,严格发布信息。
医院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篇十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颁布实施了,具体内容是什么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是:
(一)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七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第八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公开的范围
第九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第十一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第十三条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
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第三章公开的方式和程序
第十五条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第十七条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第二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第二十一条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第二十二条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第二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有权要求该行政机关予以更正。该行政机关无权更正的,应当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第二十六条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第二十七条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八条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行政机关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四章监督和保障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第三十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负责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第三十二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三十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二)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
(三)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四)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
(五)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
(六)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开政府信息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十七条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制定。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
医院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篇十三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断总结经验,开拓进取,切实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形成了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协调、监察室监督、职能股室分头承办的工作格局。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到教育工作的多个方面和多个股室,为明确工作职责,将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我局研究制定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相关人员做好公开信息的编辑、上报和归档;局办公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协调、督办、审核、通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高效。为确保该项工作高效运行,我局安排了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
三是落实工作制度。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我局按照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高效性,形成了社会和内部监督双重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增强了教育各项工作透明度,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医院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篇十四
第一条为了推进政务公开,方便市民获取政务信息,督促政府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政府机关)公开政务信息,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是指政府机关合法产生、采集和整合的与经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相关的并以纸质、胶卷、磁带、磁盘以及其他电子存储材料等载体反映的内容。
第三条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是政务信息公开权利人,依法享有向政府机关提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获取政务信息的权利。
政府机关是政务信息公开义务人,依法履行公开政务信息的义务。
第四条政务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和便民的原则。
第五条下列政务信息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
(一)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方面
2.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
3.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
(二)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
1.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2.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3.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
4.行政许可相关事项;
5.政府机关办事程序、办事条件、依据和联系方式;
6.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7.疫情、灾情等重大突发性事件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8.与人口、企业、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有关的基本情况;
9.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处理情况。
(三)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
1.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及其执行情况;
2.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
3.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四)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
1.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
2.政府机关领导成员的履历、职责、变更情况;
3.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第六条涉及个人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项在正式决定前,决定部门应当将拟决定的方案和理由向社会公布,充分征求公众意见。
第七条下列政务信息依法不向社会公开: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三)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第八条政务信息应当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形式及时予以公开:
(一)政府公报或者其他报纸、杂志;
(二)互联网上的政府网站;
(三)政府新闻发布会以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
(五)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形式。
第九条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在有效载体上公开发布,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在互联网上的政府网站公开,同时在市政府公报公开,并可采用其他形式公开。
其他政府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在互联网上的政府网站公开,同时可采用其他形式公开。
第十条各政府机关应当编制并适时更新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各政府机关应当编制并适时更新本机关属于应当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目录。政务信息目录应当记录政务信息的名称、基本内容的简单描述及其产生日期。
有条件的政府机关,可以逐步编制本机关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目录。
第十一条各政府机关应当将本机关负责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地址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咨询和查询。
第十二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获得政务信息的,可以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掌握该政务信息的政府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必须描述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内容特征,以便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能够查询。
第十三条政府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登记,并根据下列情况及时给予书面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
(四)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五)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政府机关拒绝公开政务信息,必须由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法律依据、救济途径和期限。
第十四条要求提供的政务信息含有免予公开的内容,能够区分处理的,政府机关应当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不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当拒绝提供。
要求提供的政务信息属于本规定第七条第二项情形,可能影响第三方权益的,除第三方已经书面向政府机关承诺同意公开的外,政府机关应当书面征询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在要求的期限内未作答复的,视作不同意提供。
第十五条公开权利人申请提供政务信息,政府机关应当在办妥申请手续后当场提供;不能当场提供的,应当在办妥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
第十六条政府机关答复申请人不予公开、不予提供的政务信息,不得再以有偿服务或者变相有偿服务的形式提供,不得通过与政府机关有关联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形式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
第十七条政府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务信息,有条件的可以安排适当的时间和场所,供申请人当场阅读或者自行抄录。应申请人的要求,政府机关可以提供打印、复制等服务。
第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与自身相关的政务信息记录不准确、不完整、不适时或者不相关的,有权要求有关政府机关及时予以更改。受理的政府机关无权更改的,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处理,并告知相对人。
第十九条政府机关应当无偿提供政务信息。政府机关可以向申请人收取政务信息打印、复制的成本费用,具体标准由物价主管部门核定。
第二十条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公开权利人认为政府机关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一条市政府办公厅、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办公室主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定期会同监察机关组织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第二十二条政府机关违反本办法的,由政务信息公开主管机构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政府机关应当将政务信息公开的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政务信息公开正常进行。
第二十四条依据本办法应当公开的政府机关的有效规范性文件,在本办法施行前没有依法公开的,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0日内应当通过互联网上的政府网站予以公开,也可以同时通过其他适当形式公开。
第二十五条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0日内,各政府机关应当依据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编制并公开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应当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目录。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有关政府机关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适用于本机关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