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长效机制方案和工作方案区别篇一
为扎实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有力有序进行,进一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公共卫生条件、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建设健康美丽宜居乡村,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系列重要指示和省市县各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以及有关部署,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不乱泼乱倒,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乡风文明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以清洁村庄的扎实行动改善村容村貌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
二、具体要求
紧紧围绕“三清一改”,对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农业生产废弃物等,分门别类制定处理措施,确保村庄清洁行动有实实在在的效果。
1、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等污染问题。
2、清理村内坑塘沟渠。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3、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村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
4、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5、打造“美丽庭院”。引导群众开展“居室美、庭院美、厨厕美、家风美”活动,建美丽庭院,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
6、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讲、评、帮、乐、庆”献爱心、送温暖,自愿、无偿向社会上的老弱病残提供公益服务活动。宣传疫情防控生活常识;宣传“三清一改”美丽乡村建设理念。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生态环境意识,树立健康生活理念,改变不良卫生习惯,搞好门前“三包”,使清洁村庄、美丽乡村建设自觉成为根植于内心的良好修养,多角度、多措并举,努力打赢打好一场改善提升村容村貌的攻坚战。
三、组织实施
1、工作部署。2021年4月开始启动实施。各行政村要明确支部书记为责任人,利用广播、微信、明白纸、标语、条幅、公示栏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明确标准。明确清洁行动目标任务和整治标准。通过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等形式解决脏乱差问题,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标准。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内容更为丰富的整治活动,达到环境改善、美丽宜居等标准。
3、集中整治。结合实际,有重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系列整治活动,抓住关键节点,集中整治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推动农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4、持续推进。实行阶段部署、常态保持实施。针对突出问题,结合实际,由易到难,有序安排,扎实推动,促进村庄清洁工作常态化。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镇环卫、环保部门和管区按照职责分工参与组织实施。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组织协调辖区内村庄开展清洁行动。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强化工作合力。创新方式方法,形成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吸纳社会名人、在外成功人士出钱出力,支持村庄清洁行动。建立一支了解农村、热爱农民的志愿服务队伍。发挥群团组织优势,积极发动群众,努力把问题整改的过程变为组织农民、引导农民的过程,变成教育农民、提升农民文明素质、改善乡村治理的过程。
4、强化宣传引导。群策群力充分利用“村村响”宣传车、明白纸、墙体标语、条幅、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集中力量扩大声势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全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热潮。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不断改进村容村貌,乡风民风,助推村庄清洁行动。
镇村村庄清洁行动方案
长效机制一般写什么
长效机制方案和工作方案区别篇二
肃黑除恶,就是肃黑除恶。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巨大毒瘤,不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而且影响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因此,各地积极开展扫黑除恶、恢复社会安宁专项行动。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桂阳县委、县政府领导以高站位把好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向盘、用好指挥棒、强化组合拳的同时,全力履职尽职,把自己当成一线战斗员,投身战斗实际。”桂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永华告诉记者,县委书记彭生智亲自包案督战“1.08”涉黑专案收网,但凡组织全县性会议逢会必讲,实现了调度日常。县委副书记、县长朱阳辉经常性召开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深入一线调研督战,包案督办“2.24”涉恶犯罪集团专案。
桂阳县政法部门更是积极充当扫黑除恶主力军,日夜鏖战,以实际行动彰显“扫黑人”的英雄本色。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胡永华经常组织专案组成员召开专案推进研讨会。因涉黑专案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研讨耗时长,胡永华多次放弃午休时间,组织公检法“三长”及办案专班人员在会议室简单吃盒饭后继续会议研讨。020年3月,为将“1.08”专案一号嫌疑对象抓捕归案,桂阳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唐朝铭日夜与专案组骨干成员研讨抓捕方案,坐镇指挥确保抓捕工作万无一失。刑侦大队大队长罗经亮以办公室为家,连续鏖战4个昼夜,最终成功摸清一号嫌疑对象的藏身之所,并组织人员将其抓捕归案,确保了该专案成功收网。为避免因个人原因影响专案办理进程,“2.24”专案组成员邓佑龙多次“爽约”婚纱拍照事宜,致使婚期延迟,至今未举办婚礼。
组织保障上出“实”招、线索摸排上出“新”招、打财断血上出“绝”招、打伞破网上出“狠”招、强力推动上出“硬”招,强势攻坚,成功收网包括“1.08”涉黑社会性质组织、“2.24”涉恶犯罪集团在内的黑恶团伙14个,桂阳县仅用两个多月时间就实现专项攻坚的后发赶超,并成功逆袭跃升郴州市第一。
郴州市委常委、郴州高新区党工委书记、苏仙区委书记冯海燕挂帅“7.17”与“4.07”涉黑专案,并深入到庭审现场、专案组、镇(街道)、村(社区)调研指导扫黑除恶工作,定期听取区扫黑办等有关部门工作汇报。
目前已审结的“7.17”涉黑专案,80后谭某以牢朋狱友关系为纽带,纠集多人在郴州市城区为非作恶,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抢劫、非法拘禁等数十次严重暴力或者软暴力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开设赌场、高利放贷、非法收债、炒作网络虚拟货币等手段,大肆牟取非法经济利益,聚敛钱财不断壮大组织,逐步发展成为人数较多、组织成员基本固定、内部管控严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谭某此前犯过罪,有着很强的法律规避意识;母亲是注册会计师,相关资金去向很难查到。针对该案犯罪事实庞杂,涉案人员、涉及罪名众多等特点,苏仙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彭雄专门调度,公安、检察、法院系统的成员,加班加点,牢牢把握案件的重点、难点、辩点和主线;审理期间,区法院院长黄建高与办案人员一道在宾馆住了半个月,经常研讨案情至深夜。
庭审时,冯海燕书记亲临现场观摩庭审,检察长胡永庆担任公诉人并宣读起诉书,指控犯罪事实,一站就是两个多小时;黄建高亲自担任审判长,以标准的坐姿,高度紧张的状态,连续进行了四天半的庭审。
“7.17”涉黑案最终当庭宣判,主犯谭某当庭认罪,嚎啕大哭。他在最后陈述时忏悔道:“习主席主政后,我们绝不能再有打擦边球的想法、绝不能再有走捷径的想法、绝不能再有一夜暴富的想法”。
“7.17涉黑案件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残忍,肆无忌惮,影响极其恶劣,严重破坏了郴州的治安和经济秩序。”苏仙区政协委员李玲表示,7.17案件的迅速办结,让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处罚,大快人心。苏仙区公检法功不可没,是他们为郴州的发展和人民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郴州各地各级政法部门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认真组织开展涉黑涉恶大案要案和打财断血专项攻坚行动,高位推动扫黑除恶百日攻坚战,强力推进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黑财清底行动。”据袁卫祥介绍,专项斗争以来至今年6月30日,郴州全市共侦办涉黑涉恶团伙案件161个,在全省排第2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1亿零188万元,在全省排第5名;破获刑事案件697起,刑拘1075人,投案自首139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83件686人,一审判决146件570人,二审判决60件306人;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722条,立案127起,处理15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98人,采取组织措施59人),移送司法机关21人,移送人数在全省排第2名,确保了全市社会安全和谐稳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镇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重视源头治理,推进平安建设,全方位、多领域排查整治,有效遏制黑恶势力的滋生,推动专项斗争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年,为深化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启东市扫黑办《启东市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分工方案》(启扫黑办〔2020〕11号),现制定王鲍镇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分工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省、南通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注重打防并举,致力长效常治,着力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遏制黑恶势力滋生发展蔓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王鲍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由镇扫黑办牵头,各村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各自长效机制建设工作。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建立健全全镇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
(一)组织领导方面
1.建立健全组织推进机制,建立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办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体系。
牵头部门:镇政法综治办(镇扫黑办)
责任部门:各村、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建立健全督查督办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牵头部门:镇政法综治办(镇扫黑办)
责任部门:各村、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1.建立健全宣传发动机制,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扫黑除恶良好氛围。
牵头部门:镇党政办(宣传)
责任部门:各村、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4.建立健全考评奖惩机制,形成科学、合理、有效的扫黑除恶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对扫黑除恶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责任部门:镇政法综治办(镇扫黑办)
5.建立健全责任查究机制,推动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履行扫黑除恶政治责任。
责任部门:镇党政办(纪委)、镇政法综治办(镇扫黑办)
6.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加强经费、技术、装备保障,强化政法机关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建设,保障扫黑除恶干警依法履职,健全扫黑除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保护机制。
牵头部门:镇政法综治办(镇扫黑办)
责任部门:镇党政办(纪委、组织)、镇财政所、镇派出所、镇司法所
(二)依法严惩方面
1.建立健全动态监测机制,滚动摸排、及时核查涉黑涉恶线索,集成管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警情,研判黑恶违法犯罪形势,始终掌握工作主动权。
牵头部门:镇派出所
责任部门:各村、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建立健全打击惩处机制,进一步规范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办案工作,确保办案力度、质量、效率相统一。进一步规范律师依法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工作。
责任部门:镇派出所、镇司法所
3.建立健全打财断血机制,进一步明确黑财认定标准,加强查封、扣押、冻结等工作,用好黑恶财产查控平台,有效铲除黑恶势力再生基础。
牵头部门:镇政法办、镇派出所、镇司法所
4.建立健全办案协作机制,完善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加强执法环节衔接,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增强工作合力。
责任部门:镇政法办、镇派出所、镇司法所
(三)打伞破网方面
1.建立健全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监督执纪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确保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责任部门:镇党政办(纪委)
2.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查处涉黑涉恶案件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增强依纪依法打伞破网合力。
牵头部门:镇党政办(纪委)、镇政法办
责任部门:镇派出所、镇司法所
(四)综合治理方面
1.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滚动排查整治和日常监管机制,在抓好今年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基础上(附《王鲍镇扫黑除恶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任务清单》、进一步强化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工作,做到打早打小打苗头,堵塞管理漏洞,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责任部门:镇教管办、镇派出所、镇社会事务办(民政)、镇建设办、镇农业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辖区分局、镇团委
2.建立健全高危人群帮教管控机制,进一步强化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人员的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工作。
责任部门:镇政法办、镇派出所、镇司法所
3.建立健全外来务工、无业人员、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机制,防止其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
责任部门:镇政法办、镇教管办、镇派出所、镇司法所、镇团委
4.健全民间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进一步挤压黑恶势力插手介入空间。
责任部门:镇政法办、镇司法所、镇调解中心
(五)基层组织建设方面
1.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机制。
责任部门:镇党政办(组织)、镇社会事务办(民政)、镇派出所
2.建立健全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
责任部门:镇政法办、镇党政办(组织)、市委组织部、镇社会事务办(民政)、镇司法所
(一)细化工作方案。各村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全镇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子方案,明确长效机制建设目标任务、原则要求、重点任务。此项工作于2020年5月底前完成。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村各部门各单位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摸清基层扫黑除恶工作实情,找准问题不足、短板弱项、瓶颈障碍,研究提出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长效常治措施,形成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制度机制。此项工作于2020年9月底前完成。
(三)系统总结集成。研究制定王鲍镇扫黑除恶工作机制规定,汇总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出台的长效机制成果,形成“1+n”的全镇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制度体系。此项工作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坚持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直接抓,围绕本方案提出的重点建设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专门力量,精心组织、有序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二)注重改革创新。要在提炼固化现有经验做法的同时,敢于实践、大胆创新,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尤其是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创造性地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科学管用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三)强化协作配合。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担当、积极配合,合力推动各项建设任务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抓紧召集相关责任部门进行研究,确保各项任务有计划按步骤推进。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自身职能,按照分工要求,积极推进建设任务。镇扫黑办要加强对《分工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镇扫黑办沟通协商。
1月3日,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业有主持召开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机制部署会暨专项斗争推进会,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讨论研究了《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完善长效常治机制责任分工方案》,并就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和任务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长治之年、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之年,为推动市场监管领域专项斗争工作成果的顺利转化,要在强化日常监管能力,堵塞监管漏洞的基础上,进一步紧扣上级部署和科室职能,制定好实施方案,进一步紧扣长效常治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会议强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一是要提高站位,自觉增强专项斗争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二是要突出重点,围绕长效常治的目标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制度机制。三是高位调度,对照整改任务清单照单全收、全面配合、全面整改,切实将反馈问题归零。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检查制度,每季度不定期的对各工商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督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对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督导工作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督导内容主要是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导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围绕宣传发动,重点督导发动群众情况。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围绕线索摸排,重点督导对“菜霸”“市霸”“肉霸”“行霸”的摸排情况,治理单位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涉毒问题情况。围绕责任落实,重点督导党组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禁毒主体责任和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况。
2、全面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提出督查意见。督导组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等形式进行督导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深入基层走访群众等方式检查了解扫黑除恶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善于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优秀工作经验。根据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办法和建议,将各所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梳理推广
4、及时反映工作情况,确保信息沟通顺畅。督导组要主动了解各所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沟通,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重、要求高,督导组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根据区委的要求,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一)要认真学习钻研,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督导组要认真学习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各项规定、工作措施、方法步骤和目标要求,做到各项工作进度心中有数。
(二)要深入调查研究,增强工作的创造性。善于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形成指导工作的思路和对策,创造性的完成督导工作。
(三)要加强分类指导,增强工作的时效性。要根据不同领域加强基层工商所开展专项斗争工作的目标要求,紧贴实际,分类指导,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四)要加强沟通联系,增强工作的协调性。要及时汇报地道检查工作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加强各所与全局工作的沟通协调,及时做好上级指示精神和要求的传达贯彻。
(五)要做到廉洁自律,增强工作的自律性。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增加基层工商所的负担,树立良好形象。
建立督导检查制度是全局对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有效督查的重要手段,是确保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有效措施和重要保障。督导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明确工作重点,把握方法步骤,,积极履行职责,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督导检查工作。局属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督导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我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各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落实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深挖根治,实现长效常治,着力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专项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始终绷紧扫黑除恶这根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主动对标对表,自觉担当作为,从源头上整治问题,推动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深挖根治向长效常治迈进,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二)深入排查校园涉黑涉恶线索。建立健全线索排查报告工作机制,围绕各类侵害师生的涉黑涉恶问题,特别是干扰教育教学秩序、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社会黑恶势力;干扰各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危害师生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干扰教育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各类校园贷、套路贷侵害师生问题;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其他侵害学校伤害师生的黑恶势力等,进一步深入开展线索摸排,深挖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出的各类涉黑涉恶线索内容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配合做好打击处置工作。重大问题线索同时报告县教育局安监科。
(三)协力处置打击“校闹”。认真贯彻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努力完善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机制,依法依规打击处置各类实施围堵学校、在校园内非法聚集、聚众闹事等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秩序,侵犯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维护老师和学校应有的尊严,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工作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配合公安机关及时制止“校闹”行为,依法惩处“校闹”人员,严厉打击涉及“校闹”的犯罪行为。
(四)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坚持系统思维,加强源头治理,会同政法、公安机关加强各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定期开展安全风险研判排查,及时有效治理管控,切实净化各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环境。针对校园周边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积极配合政法、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校园周边宾馆、出租屋、网吧、游戏厅等易涉黑涉恶重点部位和场所的清理整治,加强各类重点人员滚动排查,及时发现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落实管控措施,切实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
(五)完善学校风险防控体系。积极推动落实《全省加快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县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广泛运用物联网周界报警、视频传感系统、生物特征识别、异常行为分析等现代安防技术,加强校园智慧安防建设,实现对各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区域各类治安要素和安全风险隐患的智慧动态感知、智能预警研判。提升校园安保队伍整体素质,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巡逻防控,严格出入人员和车辆管控,全面提升安全风险防范能力。结合校园安全防范重点和安全事件发生的规律特点等因素,建立月度安全风险分级预警防控机制,努力实现对各类涉校涉生风险隐患全面排查、综合研判、科学防范、源头管控。
(六)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宣传。把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利用开学季、安全教育日、禁毒日、网络安全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等时机,通过专题班会、校园网络、知识竞赛、微信微博等形式和途径,积极开展反欺凌、反暴力、防诈骗、防侵害等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各种校园贷、套路贷危害,提升学生防范能力。运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重大部署、重大战果,充分展示党中央“除恶务尽”的坚强决心,唱响扫黑除恶的“正气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深入开展学生欺凌综合治理。认真落实《阜宁县中小学、幼儿园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以形成防治校园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坚持教育为先,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特别是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坚持预防为主,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坚持保护为要,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坚持法治为基,依法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按照宽严相济的原则,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校实际,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同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专人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二)完善制度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本校实际,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强化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研判、处置工作合力。注重改革创新,构建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善于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创新做法,推进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强化督导检查。加大对各学校、幼儿园安全督查检查力度,压实工作责任,整改问题隐患。县局将不定期对各单位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各学校、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考评和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大涉黑涉恶恶性案事件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而黑恶势力的存在却会使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大打折扣。黑恶势力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所以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能得到保障并实现质的提升。
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涉恶涉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
扫黑除恶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打掉涉黑涉恶涉腐败势力。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的直接受害者,对扫黑除恶工作最期盼、最有发言权。要出重拳、下重手,用实际行动守护一方安定,扫黑除恶顺民心、合民意。依靠人民,扫黑除恶才会更有力。打黑除恶是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是一场人民战争。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的直接受害者,扫黑除恶顺民心、合民意,也必然深入人心,扫黑除恶是一场持久战、攻坚战,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彻底赢得这场胜利,这需要强大的力量支持,人民群众就是赢得这场斗争的坚定力量。人民是力量的源泉,前进的不竭动力,蕴藏了无穷的智慧,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监督渠道,紧紧依靠群众、广泛发动群众,构筑起打黑除恶的钢铁长城,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让一切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扫黑除恶要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依法严惩黑恶团伙,深挖查处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扫黑除恶要建立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生存的土壤。党员干部要携手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人人参与的局面。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会同公安机关建立健全相关的机制,堵塞管理漏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扫黑除恶是固本之举,是浚流之措。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宣传,让扫黑除恶家喻户晓,让黑恶势力“人人喊打”。党员干部要携手人民群众,共同建立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
1月3日,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业有主持召开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机制部署会暨专项斗争推进会,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讨论研究了《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完善长效常治机制责任分工方案》,并就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和任务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长治之年、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之年,为推动市场监管领域专项斗争工作成果的顺利转化,要在强化日常监管能力,堵塞监管漏洞的基础上,进一步紧扣上级部署和科室职能,制定好实施方案,进一步紧扣长效常治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会议强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一是要提高站位,自觉增强专项斗争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二是要突出重点,围绕长效常治的目标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制度机制。三是高位调度,对照整改任务清单照单全收、全面配合、全面整改,切实将反馈问题归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从严打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推动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建设年,为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据省、市、县《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现制定开发区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分工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推动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注重打防并举,致力长效常治,着力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遇制黑恶势力滋生发展蔓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四有新区”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由区扫黑办牵头,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本部门本系统长效机制建设工作。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建立健全开发区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
(一)组织领导方面
1、建立健全组织推进机制,建立完善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政法条线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体系。【责任部门:区扫黑办】
2、建立健全宣传发动机制,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扫黑除恶良好氛围。【牵头部门:宣传科,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建立健全考评奖惩机制,纳入区平安建设(综治)考核体系,依据工作内容编制考核细则,对扫黑除恶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责任部门:区扫黑办】
4、建立健全责任查究机制,推动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切实履行扫黑除恶政治责任。【责任部门:监察室、区扫黑办】
5、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加强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建设,保障扫黑除恶干警依法履职。责任部门:监察室、组织科、财政所、派出所、司法所】
(二)依法严惩方面
1、建立健全动态监测机制,流动摸排、及时核查涉黑涉恶线索,集成管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警情,研判黑恶违法犯罪形势。【牵头部门:派出所,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建立健全打击惩处机制,主动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规范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办案工作,确保办案力度、质量、效率相统一。【责任部门:派出所、司法所】
(三)打伞破网方面
1、建立健全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监督执纪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确保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责任部门:监察室】
2、建立健全纪委监察和政法机关查处涉黑涉恶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增强依法依纪打伞破网合力。【责任部门:监察室、派出所、司法所】
(四)综合治理方面
1、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滚动排查整治机制,做到打早打小打苗头,不让黑恶势力发展做大。【责任部门:宣传科、派出所、民政科、国土分局、建管站、交通运输、水务站、农业科、三产服务科、卫健科、市场监管分局、城管中队、国际学校、黄塍中心初中】
2、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机制,强化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工作,堵塞管理漏洞,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责任部门:宣传科、派出所、民政科、国土分局、建管站、交通运输、水务站、农业科、三产服务科、卫健科、市场监管分局、城管中队、国际学校、黄塍中心初中】
3、建立健全高危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强化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人员的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工作。【责任部门: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
4、建立健全外来务工、无业人员、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机制,防止其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任部门: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国际学校、黄塍中心初中】
5、建立健全民间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挤压黑恶势力插手介入空间。【责任部门:综治办、司法所】
(五)基层组织建设方面
1、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机制。【责任部门:组织科、民政科、派出所】
2、建立健全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责任部门:组织科、民政科、司法所、综治办】
(一)、总结梳理找短板。各成员单位要从工作实际出发,全面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工作经验和做法,针对行业监管、乱点整治、防范打击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和暴露出来的日常管理及体制机制症结,梳理出需要建立健全的相关制度机制。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
(二)剖析原因定制度。各成员单位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针对找出的问题不足、短板弱项、瓶颈障碍,深入剖析原因,研究提出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长效常治措施,形成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制度机制。此项工作于2020年8月底前完成。
(三)系统总结抓实施。对拟制定的相关制度机制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确保拟的制度机制能够有效解决暴露出来的日常管理和体制机制症结。依据征求意见研究制定开发区扫黑除恶工作机制规定,汇总各成员单位制定出台长效机制成果,形成“1+n”的开发区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制度体系并及时发布实施。此项工作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一)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围绕本方案提出的重点建设任务,结合各自承担的职责任务和本部门本系统工作实际,组织专门力量,精心组织、确保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二)注重创新,提高工作质效。要在提炼固化本部门本系统现有经验做法的同时,调动发挥各方面力量,广泛征求意见,在制度机制针对性强、实用性上大胆创新,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尤其是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创造性地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科学管用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三)明确责任,强化协作配合。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担当、主动配合,合力推动各项建设任务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抓紧召集相关责任部门进行研究,确保各项任务有计划按步骤推进。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自身职能,按照分工要求,积极推进本部门本系统建设任务,并按照工作阶段时间节点及时向区扫黑办报送相关工作进展,确保工作稳步推进。区扫黑办要加强对《分工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等造成工作滞后的,区纪工委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实现之年,是“深挖根治”决战决胜之年、“行业整治”动真除患之年、“长效常治”开局起步之年、“斗争成果”全面检阅之年。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经局党组研究确定如下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
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认识,持续学习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坚决防止“过关”思想、自满和厌战情绪,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政治定力推动专项斗争。坚持以上率下推动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责任,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到局党组工作议题,同研究、同部署,压实专项斗争政治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依法打击操控文化旅游市场黑恶势力,维护良好营商、投资环境,坚决克服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一)紧盯重点行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全力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文化旅游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日常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主动承担好在文化旅游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监管,全面清查文化旅游领域内操纵、经营和涉及“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旅游行业出现的黑旅游团,欺客宰客、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在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游客服务中心等游客密集场所开展禁止“黄赌毒”警示教育,切实维护旋游市场经营秩序和游客合法权益。娱乐、演出、网吧等欺行霸市、充当保护伞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紧盯打伞破网,推动深挖彻查
坚持2020年“大伞破网”力度不减,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监督检查,及时掌握辖区内文化旅游领域的情况,及早发现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协调合作,深挖文化旅游领域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的保护伞和关系网,打击其利益关系链条,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文化旅游领域监管体系。
(三)紧盯线索核查,提高质量和效率
全面梳理中央督导组交办的重点案件和督办线索、全国扫黑办12337举报平台下发、中央部委督转、自行摸排、受理群众举报、成员单位移交线索情况,对于检查发现的文化旅游领域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向公安等相关部门通报,对文化旅游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等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提高质量和效率。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传播渠道,及时宣传报道文化旅游领域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结合自身优势,积极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有关“扫黑除恶”的相声、小品、戏曲等节目,引导人民群众形成“扫黑除恶民心所向黑恶犯罪人人喊打”的意识,激发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
梳理提炼专项斗争中成熟的经验做法,转化为操作性强的制度规范,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导向的评价体系,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安全感)民意调查。同时,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通过“12318”全国文化市场、“12301”全国旅游市场举报电话,检举揭发盗掘古墓以及倒卖、走私文物行为和文化领域行业欺压同行、称霸市场、强买强卖、扰乱行业秩序,黑旅游团,欺客宰客、强买强卖等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获取案件线索,推进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不断健全沙河店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使扫黑除恶斗争规范化、常态化,根据《关于进一步抓好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的通知》要求,镇党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强领导,创新载体强化督导,建立健全了科学有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充分激发干部和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内在动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制定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勢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为打造支撑县、镇未来发展的重要一极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根据赵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和安排,通过长效管理,采取强有力措施,不断进行整改、落实、完善,从根本上遏制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全面整治涉黑涉恶治安乱点,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线索摸排常态化。辖区17个村要时刻对本村所有领域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有针对性的对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等涉及人员重点关注,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镇党委、纪委要对群众举报、村中上报线索对有关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深入排查,并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排査移交制度。派出所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动员全镇力量,结合基础大排查行动,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村落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排査涉黑涉恶线索。司法所要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对象坦白、检举、揭发线素的深挖细查,做好检举揭发人保护工作。各村要对摸排的涉黑涉恶线索建立台账,及时移交沙河店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边摸排、边取证、边收网,对具备打击条件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第一时间果断出手,防止其毁灭证据、逃避打击。
(二)加大监督、执纪审查力度。镇纪委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定位,把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各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委。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镇纪委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斗争中发现“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加大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典型性强、久拖不决的,实行挂牌督办或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查办,并选取典型案例例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各村也要不间断开展自查自纠,防止内部人员与黑恶势力互相勾结、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镇纪委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加强日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三)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治建设,着力改善城乡治理体系,筑牢防黑防恶堤坝,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在基本将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完的基础上,针对症结,加强监督,对出现村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至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党组织生活要长期开展活动,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着力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旗帜鲜明地同邪教迷信、“黄赌毒”等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对村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要帮助村党组织理清问题、化解矛盾、建立制度,对确属“村霸”、涉黑涉恶村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严防“村霸”、涉黑涉恶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镇和村党组织的党员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党的政治优勢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斗优勢。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治机制,发挥村委会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集体、群众和公共利益。加强对村基层治理的领导,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深入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法律知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抵制腐朽文化侵蚀,引导群众树立正气,勇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最大限度地铲除滋生邪教组织、黑恶势力的土壤。
(一)建立健全齐抓共管和群众动员机制。沙河店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各镇直有关部门要与派出所形成联防联控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并积极协助派出所依法查处。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宣传举报电话、信箱等多种举报渠道,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和相关问题线索,对实名举报和匿名线索同等对待,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落实。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
(二)组织领导
1.完善领导体系。沙河店镇党委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县工作要求,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重要事项,统筹推进沙河店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要进一步充实纪委、综治中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力量,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沙河店镇党委负责人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
2.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日常检查和专项督导检查相结合,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委、基层办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边打边治边建的部署要求,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实际,现就健全本系统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治、建长效机制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各单位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卫生计生系统扫黑除恶工作是建立和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重要保证,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部署上来,把扫黑除恶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确保工作出实效;要做到党委会议、班子会上有专题研究、专项部署。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分管领导在会前要提议题,推进过程中要有督导,责任科室要有具体的推进落实措施和工作成效;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经常性地开展工作,多总结反思,查找问题,针对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
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栏、微信平台、电子显示屏、图册等媒介宣传,要注重宣传的质量和持续性,不搞花架子,不搞一阵风。要把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做在平时,在员工、患者茶余饭后聚焦点、文化活动场所张贴联合公告、图解、悬挂宣传标语。探索开展征文、知识竞赛、宣传等活动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注重对外宣传,及时总结经验,向本级政府、扫黑办、市卫生计生委上报本地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信息。
加强协作配合,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建立线索举报平台和公开举报电话,同时制定激励群众积极性的具体举措,发动群众举报线索;建立健全走访、谈话、调研长效机制;完善行业监管防控机制。重点加强对“医闹”等易滋生涉黑涉恶犯罪的重点领城开展集中整治,注重人人机制和制度上及时妥善化解医疗纠纷,预防和减少“医闹”的发生。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加大对医疗纠纷事件的倒查力度,确保日常监管发现线索。主动加强与辖区内公安机关信息互通、信息配合力度,变“等线索”为“主动找线索”,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迟报、应报尽报。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作力度,及时移交线索。
检查督导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强化全程督查和日常监督。市卫生计生委每季度检查督导一次,县(市区)卫生计生委每月检查督导一次;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制定帮带措施,建立对口帮带制度。对于问题整改有力、日常监管逐步规范,长效机制完善落实,社会公众普遍认可的,进行通报表扬;对于因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整治不彻底、长效机制缺失导致涉黑涉恶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综治领导责任制有关规定,对相关地方、单位及责任人,及时予以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直至一票否决。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要制定本地的重点整治和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于10月10日前报送同级扫黑办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此后每月6日前将上月的工作落实情况向同级扫黑办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对于已经整改完毕的问题和制定的有关制度性机制性文件,要进行跟踪问效,严防有关问题死灰复燃和制度机制执行不到位。每半年、每年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扫黑办报告问题整改和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健全长效机制等情况于10月11日前汇总,报送市卫生计生委。此后每月11日前,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上报上月相关情况。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打、治、建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把此项工作作为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水平的重要举措,作为提升行业内部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摆到本地本单位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精兵强将,认真研究解决问题。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经常过问,加强调研,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到任务明确、措施明确、人员明确、时限明确,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重大问题要向党委政府报告。要把重点领域问题治理和健全长效机制作为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打、治、建结合,边打边治边建,做到打击、治理、建设等工作有序有力开展,不断取得实效。
x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根据xx的统一部署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成立xx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督导,研究解决专项斗争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二、工作任务1.重点学习,提高专项斗争工作认识。认真贯彻xx维稳综治安全年度工作会议精神,落实xx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各项要求,组织xx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接受督导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实践、作为补齐xx扫黑除恶短板、进一步优化xx周边环境的重要机遇。
2.深入宣传,知晓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在xx宣传栏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在xx院内醒目位置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充分运用xx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应知应会编印成册发放至xx所有干部职工,加强正面宣传,做到xx人人知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关知识与要求,充分展现xx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
3.查漏补缺,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结合xx及周边专项整治,在xx组织问题线索大排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确保每条有效线索归宗建档,不断提升工作台账的规范化、系统化水平。
4.健全机制,层层落实工作职责。深化xx及周边整治工作,完善应急处突预案,加强防暴演练。针对xx工作实际,建立防范黑恶势力染指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长效机制。对照上级要求,细化工作任务清单,逐项细化分解,逐项明确措施,逐项责任到人,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协调高效,确保工作实效。
三、工作步骤1.动员部署根据xx配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迅速召开会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xx党支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党日活动,观看视频资料,发放学习资料,动员xx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全xx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2.全面自
长效机制方案和工作方案区别篇三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不断健全沙河店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使扫黑除恶斗争规范化、常态化,根据《关于进一步抓好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的通知》要求,镇党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强领导,创新载体强化督导,建立健全了科学有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充分激发干部和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内在动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制定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勢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为打造支撑县、镇未来发展的重要一极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根据赵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和安排,通过长效管理,采取强有力措施,不断进行整改、落实、完善,从根本上遏制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全面整治涉黑涉恶治安乱点,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线索摸排常态化。辖区17个村要时刻对本村所有领域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有针对性的对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等涉及人员重点关注,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镇党委、纪委要对群众举报、村中上报线索对有关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深入排查,并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排査移交制度。派出所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动员全镇力量,结合基础大排查行动,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村落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排査涉黑涉恶线索。司法所要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对象坦白、检举、揭发线素的深挖细查,做好检举揭发人保护工作。各村要对摸排的涉黑涉恶线索建立台账,及时移交沙河店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边摸排、边取证、边收网,对具备打击条件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第一时间果断出手,防止其毁灭证据、逃避打击。
(二)加大监督、执纪审查力度。镇纪委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定位,把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各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委。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镇纪委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斗争中发现“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加大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典型性强、久拖不决的,实行挂牌督办或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查办,并选取典型案例例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各村也要不间断开展自查自纠,防止内部人员与黑恶势力互相勾结、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镇纪委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加强日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三)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治建设,着力改善城乡治理体系,筑牢防黑防恶堤坝,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在基本将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完的基础上,针对症结,加强监督,对出现村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至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党组织生活要长期开展活动,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着力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旗帜鲜明地同邪教迷信、“黄赌毒”等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对村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要帮助村党组织理清问题、化解矛盾、建立制度,对确属“村霸”、涉黑涉恶村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严防“村霸”、涉黑涉恶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镇和村党组织的党员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党的政治优勢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斗优勢。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治机制,发挥村委会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集体、群众和公共利益。加强对村基层治理的领导,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深入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法律知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抵制腐朽文化侵蚀,引导群众树立正气,勇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最大限度地铲除滋生邪教组织、黑恶势力的土壤。
(一)建立健全齐抓共管和群众动员机制。沙河店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各镇直有关部门要与派出所形成联防联控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并积极协助派出所依法查处。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宣传举报电话、信箱等多种举报渠道,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和相关问题线索,对实名举报和匿名线索同等对待,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落实。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
(二)组织领导
1.完善领导体系。沙河店镇党委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县工作要求,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重要事项,统筹推进沙河店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要进一步充实纪委、综治中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力量,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沙河店镇党委负责人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
2.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日常检查和专项督导检查相结合,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委、基层办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长效机制方案和工作方案区别篇四
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农科园、共库民政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总目标,深入推动民政系统重点行业领域扫黑除恶长效常治,保障居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开展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特点、新规律、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着力构建深挖根治、长效常治机制,不断净化行业环境,夯实基层民政工作基础,推进我市民政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觉悟,强化责任落实。
(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赢得群众支持。
(三)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实现摸排日常化、核查规范化、打防具体化,促进民政系统扫黑除恶工作步入常态化。
(四)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针对民政系统重点行业领域反复出现的突出问题、乱点乱象,深入分析根源,找准薄弱环节和漏洞,依法予以打击和整治,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加强对民政民生领域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日常监管,从源头上、制度上堵塞漏洞、规范管理,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紧紧围绕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工作目标,聚焦民生保障重点领域,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问题导向,以点带面、正视差距、找准症结,精准发力、破题突围,补齐短板弱项,建立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斗争成果。
(一)基层组织建设领域。重点摸排和整治操纵村(居)民委员会选举、争当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或者扶持代理人、曾受刑事处罚的人员当选村干部、现任村干部和老年协会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插手村级公共事务、垄断农村资源、侵占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村(居)民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二)社会救助领域。重点摸排和整治向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资金打歪主意、下黑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骗保”、“人情保”、“关系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盘剥克扣行为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三)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领域。重点摸排和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行业协会商会涉企乱收费行为,社会组织非法集资、未经登记擅自开展活动、扰乱管理秩序、婚姻介绍机构乱象、涉外买卖婚姻、天价彩礼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四)区划地名和边界管理领域。重点摸排和整治干预行政区划调整和地名命名更名、干预边界纠纷现象,因地名命名和边界纠纷而引发的各类不稳定因素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五)养老服务领域。重点摸排和整治养老机构涉嫌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整治虐待老年人的恶劣行为、“养闹”行为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六)殡葬领域。重点摸排和整治违规乱建公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欺行霸市、“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等违法违规行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七)流浪乞讨救助领域。重点摸排和整治操纵、控制残疾人、未成年人及流浪乞讨人员行乞谋利行为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市民政系统各重点业务领域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建立专项斗争长效机制的极端重要性,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健全组织实施,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对标对表、立足长效、创新方法、抓出成效。
(二)把握工作重点。要组织推动民政系统基层政权、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区划地名和边界管理、殡葬、养老、流浪乞讨救助等7个重点领域制定配套制度,细化政策措施,深化综合治理,实现标本兼治。有关责任单位和科室要加强对工作的调度和指导,认真排查线索,查找问题隐患,整顿行业乱象,净化基层环境,提升民政能力,确保民政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全覆盖、无缝隙,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加强舆论引导。要不断深化对新时代民政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把开展民政行业专项整治与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风险结合起来,认真总结并及时推广民政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加强情况通报和典型案例宣传,加强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格局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四)强化督导协调。加强督查督导,重点对民政民生领域乱点乱象是否根治、涉黑涉恶突出问题是否消除、机制是否健全等进行督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的,对摸排不深、有黑恶乱不查、整治不力导致黑恶势力发展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长效机制方案和工作方案区别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文明办〔2018〕17号)和《xx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机制建设实施方案》(x文明办〔20xx〕x号)文件精神,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机制建设,推动全镇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志愿者作为主体力量、志愿服务作为基本形式,以工作体系建设为基础、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项目建设为关键,整合各种资源、改进工作方式、创新服务模式,着力构建服务优质、运转高效的志愿服务机制,切实解决文明实践谁来做、做什么、怎样做的问题,真正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一)构建协调联动工作体系。
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统筹规划、志愿服务促进中心组织实施、志愿服务队伍各展所长、志愿服务站点承接落地的志愿服务工作体系。
1、把准志愿服务的工作导向。要深入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志愿者是新时代文明实践的主体力量、志愿服务是新时代文明实践的基本形式,把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作为志愿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将更多的志愿服务力量和资源向新时代文明实践汇集,用志愿服务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积极探索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的有效途径。
2、建立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巩固镇级志愿服务促进实践所建设,用好“xx新时代”智慧平台,负责做好志愿者登记、注册、培训等工作,统筹安排工作任务、调配资源、制定服务项目清单,组织协调各类志愿服务队伍全镇域开展志愿服务工作。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村(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要安排专人负责协调推动本区域志愿服务工作,及时分析汇总群众需求信息、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区域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与文明实践所、站无缝对接,及时派单、接单,经常进村入户,精准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3、搭建覆盖广泛的服务站点。各级文明实践所、站要强化自身服务功能,经常举办群众性志愿服务活动,打造宣传科学理论、培育文明新风的“红色殿堂”,打造开展文明实践、服务基层群众的重要阵地。围绕所、站,依托现有阵地资源,在居民聚焦区、公共服务设施、窗口单位及其他重点公共场所,广泛设立有人员、有项目、有管理的志愿服务站点,构建点多面广、功能完备的“15分钟服务圈”,让有时间做志愿者、有需求找志愿者成为现实。
(二)建设党群携手服务队伍。
以党员干部为核心、以基层群众为主体,广泛发动各方面人员参与,建设数量充足、构成多元、扎根乡土、富有活力的志愿服务队伍,为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提供源源不断的志愿服务力量。
1、做实建强志愿服务总队。镇党委、政府明确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支队长,带领各村(街道)“一把手”履职尽责,提高志愿服务的组织化程度。镇直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组建本部门、本单位的志愿服务队伍,统一归属志愿服务支队,面向全镇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根据文明实践工作内容和任务,镇志愿服务支队按照“8+n”模式配置11支志愿服务分队,“8”即理论政策宣讲、文化文艺服务、助学支教、医疗健身、科学普及、法律服务、卫生环保、
扶贫
帮困8类常备队伍,“n”即红基因传承、好家风培育、讲文明劝导3支xx特色优势队伍。要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志愿者,力争全镇在职党员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率参与率达到80%、人均每年参与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20小时。2、充实群众身边的志愿服务队伍。各村(街道)、镇直单位要注重发挥本地乡土文化人才、科技能人、“五老”人员、新乡贤、创业返乡人员、群众性活动带头人的作用,根据实际条件组建和充实志愿服务队伍,结合生产生活实际,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倡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项目资助、结对帮扶、技术援助、市场对接等方式参与志愿服务。倡导全民志愿、全域志愿,动员群众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努力使基层群众参与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的人数达到全镇常住人口的13%。
3、用好重点领域志愿服务力量。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县有关部门和单位“新时代宣讲师”计划支持,引进青年、巾帼和文化、文艺、科技、医疗、环保司法等重点领域志愿者力量,积极投入全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4、发展专业志愿者队伍。鼓励更多具有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利用自身特长和优势,为群众提供专业、优质服务。孵化和培育本地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引进各地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注重培养志愿者带头人、志愿服务组织管理人才和项目运营人才,在项目开发、服务合作和公共资源、场地、资金等方面有针对性地给予扶持,帮助他们更好地承接服务项目,有效开展专业服务。
(三)打造接地聚气服务项目。
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群众所思所盼,加强项目策划、设计和组织,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要求,以面对面、心贴心的志愿服务,让广大群众得到实惠,感受到党的声音就在身边、党的温暖就在身边、美好生活就在身边。
1、精准设计项目。深入把握新时代文明实践的目标任务,准确把握群众需求动态,精心策划贴近百姓、贴近生活的志愿服务项目,持续不断推出项目清单。着眼凝聚群众、引导群众,围绕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养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制定具有引领作用、需要统一组织开展的主题志愿服务项目。着眼满足广大群众普遍、共性的现实需求,围绕教育、文化、科技、医疗、法律、健身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设计普惠性志愿服务项目。着眼满足群众个性化、差异化需求,聚焦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以及特困群体,定制内容各异、需要专门配送的特惠性志愿服务项目。推动文明实践活动项目化,转变活动方式、增强服务功能、形成稳定团队,真正以志愿者身份、志愿服务方式开展活动,打造成主题突出、特色鲜明、高质量的志愿服务项目,做到可重复、能持续、见实效。
2、完善项目流程。按照“成立项目—招募志愿者—实施项目—评估效果—优化项目”的流程,对志愿服务项目实施闭环管理。服务项目制定后,及时发布、推介,坚持因事找人,依托项目吸收招募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要求和进度,认真组织实施,做好预算执行,实现项目可评估、可考核。建立项目效果反馈机制,通过问卷调查、事后回访等征求群众意见建议,不断完善项目内容、改进实施方法。
3、丰富服务方式。根据不同项目内容,采取不同服务方式。开展集中服务,围绕重要主题,利用节庆、节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站点服务,针对群众日常需求,依托普遍设立的学雷锋志愿服务站,进行经常性志愿服务。开展结对服务,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等形式,由志愿者或志愿服务组织对困难家庭、困难群众进行帮扶。开展点单配送服务,实行“群众点单—中心派单—志愿者接单—群众评单”的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4、突出思想内涵。寓宣传教育于志愿服务之中,见人见事见精神,让人们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中升华境界、实现价值。体现群众的利益关切,增强活动项目的开放性、吸引力,让群众有参与其中的体验感、乐在其中的幸福感、受惠其中的获得感。巩固提升有需求、有成效、有生命力的项目,培育志愿服务品牌,使之惠及更多群众。
(四)推动文明实践提质增效。
适应新时代文明实践发展要求,遵循志愿服务工作内在规律,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提高志愿者素质能力,激发志愿服务内生动力,不断提升志愿服务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水平。
1、加强交流培训。坚持先培训再上岗,帮助新招募的志愿者把握新时代文明实践的重大意义、基本目标和深刻内涵,了解项目任务和要求,掌握服务技能和方法,把基础知识培训与专业技能培训结合起来。加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工作交流,组织实地考察、成果展示、项目大赛等,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
2、用好信息平台。建好用好“互联网+新时代文明实践”和“xx新时代”app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同频共振、各类资源有效配置,促进志愿服务工作及时、便捷、高效开展。通过网上平台动态发布供需信息,公示志愿服务项目和活动安排,提供点单、派单、接单、评单等一整套志愿服务信息化流程,方便群众及时查询、预约、提出个性需求,实现供需双方“零距离”互动、精准化对接。对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工作进行在线管理、考核考评,拓展志愿者招募渠道,实行网上登记注册,实时统计点单内容、服务记录、效果评价等数据,准确分析群众需求变化、志愿团队差异、项目实施状况,及时调整工作部署、调配资源力量。
3、做好嘉许激励。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完善以志愿服务时长为基础、服务评价为补充的志愿服务评价体系,村级可结合振风超市和“红黑榜”评选,制定以精神奖励为主的褒奖措施,采取激励和回馈办法,给予志愿者星级评定、积分兑换、免费保险、优惠公共服务等礼遇办法,积极探索将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纳入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大力宣传表彰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工作者,培育志愿文化,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风尚。
4、提供经费保障。乡镇财政要统筹文明实践工作的基本经费,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项目实施、业务培训、站点建设和志愿者保险、交通等提供所需经费。各村(街道)、镇直单位为本村、本单位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经费、资源和条件。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支持志愿服务组织承接
扶贫
、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学、助医等领域公共服务。探索设立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专项基金,拓宽社会募资渠道,鼓励个人、企业等进行捐助。个人和企业捐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享受免税或优惠政策。(一)高度重视。
志愿服务是新时代文明实践的基本形式,各级党组织要把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健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积极整合各类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加强组织动员、政策支持、督促落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各部门尽职尽责、社会各方面共同支持参与的工作格局,积极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深入推进。
充分发挥镇指导站、村工作站的协调推动作用,管理好、服务好各级志愿服务队伍,统筹推动各级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充分发挥好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吸引更多的社会志愿者参与文明实践,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人们发挥专长、自觉实践,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服务、人人受益的生动局面。
(三)务求实效。
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要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实、力戒虚,防止简单翻牌子、挂名字,做表面文章、搞花架子。要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防止活动扎堆、人员扎堆,不搞“一窝蜂”“大呼隆”,确保志愿服务工作不断线、长流水。
(四)严格考评。
全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村(街道)、镇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实绩考核,纳入镇季度重点工作文明创建常态长效管理工作考核,推动全镇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不断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轨道。
长效机制方案和工作方案区别篇六
【篇一】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方案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目标的实现之年,也是“深挖根治”的决战决胜之年、“长效常治”的开局起步之年、“斗争成果”的全面检阅之年。全县市场监管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拳整治市场乱象,谋划长效机制建设。根据《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现制定全县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二)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机制。加强登记准入把关,对于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登记机关一律凭许可文件办理企业登记,对于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办理登记注册后,将登记信息提供给行业主管部门查询认领;
继续落实投融资服务企业商事注册登记会商机制;
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清单管理,建立全县统一的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实现日常监管“双随机”全覆盖,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
对法院、公安部门提供的被执行刑罚或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自然人,纳入黑名单管理,登记中限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职务;
对于法院要求企业登记机关协助进行公司股权冻结的,依法协助办理,并将冻结股权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社会公示;
积极探索社区网格化管理与市场监管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着力消除监管中的空白地带、模糊地带、交叉地带。
(三)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动态监测机制。构建完善传统媒体+户外+互联网“三位一体”广告监测体系,及时、准确、高效发现虚假违法广告,提升线索发现能力;
加强12315热线平台授诉举报咨询数据分析,筛选投诉举报数量多、基层和企业意见大的职业索赔人线索,为精准监管和靶向执法提供数据支撑;
强化网络交易监测中心系统运用,组织开展网络交易监测工作,排查全省提供类金融服务等重点行业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相关体信息;
充分发挥非法金融活动监测平台作用,优化非法金融活动治理监测子平台功能,加强12315投诉举报信息、广告监测信息、网络交易监测信息等归集力度,精准处置非法金融活动线索。
(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件查办机制。严查重处涉及公众健康安全、假冒伪劣、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等社会危害大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严格落实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有序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依法履职。
(五)建立健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机制。在依法查处食品药品、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时,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达到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等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六)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定期召开会议,明确目标导向,通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会商解决行业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形成监管合力,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行业治理工作。
(七)建立健全宣传工作机制。坚持正面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好媒体与新媒体资源,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开展系列宣传,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动态展示成效进展,突出宣传先进典型,适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好氛围。
(二)扎实有序推进。各单位各部门要集中精力,查缺补漏,找准扫黑除专项斗争中的短板,明确改进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力争短板变长板,逐步形成长效常治制度机制,按照市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相关报表、总结及台账材料。
(三)系统总结提升。县局扫黑办将及时梳理汇总各单位各部门长效机制建设成果,全面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系统提升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能力。
【篇二】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方案
【篇三】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总目标,深入推动民政系统重点行业领域扫黑除恶长效常治,保障居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开展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特点、新规律、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着力构建深挖根治、长效常治机制,不断净化行业环境,夯实基层民政工作基础,推进我市民政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觉悟,强化责任落实。
(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赢得群众支持。
(三)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实现摸排日常化、核查规范化、打防具体化,促进民政系统扫黑除恶工作步入常态化。
(四)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针对民政系统重点行业领域反复出现的突出问题、乱点乱象,深入分析根源,找准薄弱环节和漏洞,依法予以打击和整治,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加强对民政民生领域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日常监管,从源头上、制度上堵塞漏洞、规范管理,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紧紧围绕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工作目标,聚焦民生保障重点领域,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问题导向,以点带面、正视差距、找准症结,精准发力、破题突围,补齐短板弱项,建立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斗争成果。
(一)基层组织建设领域。重点摸排和整治操纵村(居)民委员会选举、争当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或者扶持代理人、曾受刑事处罚的人员当选村干部、现任村干部和老年协会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插手村级公共事务、垄断农村资源、侵占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村(居)民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二)社会救助领域。重点摸排和整治向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资金打歪主意、下黑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骗保”、“人情保”、“关系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盘剥克扣行为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三)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领域。重点摸排和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行业协会商会涉企乱收费行为,社会组织非法集资、未经登记擅自开展活动、扰乱管理秩序、婚姻介绍机构乱象、涉外买卖婚姻、天价彩礼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四)区划地名和边界管理领域。重点摸排和整治干预行政区划调整和地名命名更名、干预边界纠纷现象,因地名命名和边界纠纷而引发的各类不稳定因素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五)养老服务领域。重点摸排和整治养老机构涉嫌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整治虐待老年人的恶劣行为、“养闹”行为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六)殡葬领域。重点摸排和整治违规乱建公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欺行霸市、“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等违法违规行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七)流浪乞讨救助领域。重点摸排和整治操纵、控制残疾人、未成年人及流浪乞讨人员行乞谋利行为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市民政系统各重点业务领域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建立专项斗争长效机制的极端重要性,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健全组织实施,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对标对表、立足长效、创新方法、抓出成效。
(二)把握工作重点。要组织推动民政系统基层政权、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区划地名和边界管理、殡葬、养老、流浪乞讨救助等7个重点领域制定配套制度,细化政策措施,深化综合治理,实现标本兼治。有关责任单位和科室要加强对工作的调度和指导,认真排查线索,查找问题隐患,整顿行业乱象,净化基层环境,提升民政能力,确保民政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全覆盖、无缝隙,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加强舆论引导。要不断深化对新时代民政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把开展民政行业专项整治与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风险结合起来,认真总结并及时推广民政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加强情况通报和典型案例宣传,加强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格局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四)强化督导协调。加强督查督导,重点对民政民生领域乱点乱象是否根治、涉黑涉恶突出问题是否消除、机制是否健全等进行督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的,对摸排不深、有黑恶乱不查、整治不力导致黑恶势力发展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四】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区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根据宝塔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和要求,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一、领导负责制度
成立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炳军
副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
成员:局属各科室、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二、重点领域强力推进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各科、所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全面、深入、持续排查职责范围内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线索。
(一)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虚假会议营销、不正当竞争、传销行为等黑恶乱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照相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二)严厉打击商品交易市场内经营主体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经营行为,对涉嫌强制消费、强制交易的行为进行摸排,发现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涉黑涉恶违法行为的及时报送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三)开展重点主体走访检查,要组织对投资咨询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逐家走访、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针对非金融机构以及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未经主管部门许可审批或同意,原则上不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加强与审批局联动,协助有关监管部门查询涉嫌非法集资市场主体的登记信息。
(四)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背后的涉黑涉恶问题。
(五)健全完善落实规范管理、重点监控机制,对公安、政法部门确定的涉黑涉恶人员开办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的依法严格审查,强化监管。
(六)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加强队伍管理相结合,教育系统内全体干部职工,不得参与、庇护黑恶霸痞势力。对那些与黑恶霸痞势力有牵连的公职人员,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线索,依法严肃处理。
(七)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问责机制,对不落实执法责任,不作为、乱作为,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三、宣传工作制度
各科、所要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宣传工作的要求,持续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
(一)持续宣传。各科室、市场监管所要继续开展对农贸市场开办者、市场经营者等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工作,不定期更新更新宣传内容,确保长久的宣传效果。
(二)广泛宣传。各科室、市场监管所要定期组织人员深入监管服务对象内部进行扫黑除恶工作宣传,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
(三)重点宣传。充分利用元旦、春节、“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宣传,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广大群众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科室、市场监管所要把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与本职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落实。各科室、所、队要强化日常监管,加强线索排查。
(二)密切协作配合。在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与政法、公安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涉黑涉恶人员所开办的企业,依法开展联合惩戒,与政法、公安部门建立执法协作和信息互通机制。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科室负责各自监管领域的涉黑涉恶工作,并根据各自监管领域特点,制定工作计划,认真抓好执行;各市场监管所负责各自辖区内的涉黑涉恶工作,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固基”的要求,持续对辖区进行摸排,彻底扫清市场监管领域的涉黑涉恶问题。
【篇五】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数学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教育宣传作用,大力宣传中央文件精神,努力为我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营造氛围,聚集正能量,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支持。
组长:程新伟(校长)副组长:李德俊(副校长)
成员:万明(主任)
董立涛(团委书记)全体班主任三、活动方案
1、按教育局要求,加强宣传力度,在门卫外墙张贴《致广大师生及家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封信》。
2、在教学楼二楼阳台悬挂标语。
3、利用升旗仪式活动,进行法治教育活动。
4、召开教师大会,传达开原市扫黑除恶文件精神,对全体教师进行宣传教育。
5、明察暗访学生中存在的黑恶势力,恃强凌弱,以大欺小,抓住典型,严肃处理。6、严肃查处有校外黑恶势力保护学生的行为,一经发现,协同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7、查处师生中存在的政治站位不稳,有信各类非法宗教、邪教的行为。
8、查处体罚虐待学生等不发行为的教师。
总之,这项工作,我们学校给与了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班子会议,进行了工作的分析、安排和部署,并逐步展开行动。由于能力和条件有限,方案不一定科学和完美,诚望领导批评指正。
【篇六】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方案
“桂阳县委、县政府领导以高站位把好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向盘、用好指挥棒、强化组合拳的同时,全力履职尽职,把自己当成一线战斗员,投身战斗实际。”桂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永华告诉记者,县委书记彭生智亲自包案督战“1.08”涉黑专案收网,但凡组织全县性会议逢会必讲,实现了调度日常。县委副书记、县长朱阳辉经常性召开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深入一线调研督战,包案督办“2.24”涉恶犯罪集团专案。
桂阳县政法部门更是积极充当扫黑除恶主力军,日夜鏖战,以实际行动彰显“扫黑人”的英雄本色。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胡永华经常组织专案组成员召开专案推进研讨会。因涉黑专案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研讨耗时长,胡永华多次放弃午休时间,组织公检法“三长”及办案专班人员在会议室简单吃盒饭后继续会议研讨。020年3月,为将“1.08”专案一号嫌疑对象抓捕归案,桂阳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唐朝铭日夜与专案组骨干成员研讨抓捕方案,坐镇指挥确保抓捕工作万无一失。刑侦大队大队长罗经亮以办公室为家,连续鏖战4个昼夜,最终成功摸清一号嫌疑对象的藏身之所,并组织人员将其抓捕归案,确保了该专案成功收网。为避免因个人原因影响专案办理进程,“2.24”专案组成员邓佑龙多次“爽约”婚纱拍照事宜,致使婚期延迟,至今未举办婚礼。
组织保障上出“实”招、线索摸排上出“新”招、打财断血上出“绝”招、打伞破网上出“狠”招、强力推动上出“硬”招,强势攻坚,成功收网包括“1.08”涉黑社会性质组织、“2.24”涉恶犯罪集团在内的黑恶团伙14个,桂阳县仅用两个多月时间就实现专项攻坚的后发赶超,并成功逆袭跃升郴州市第一。
郴州市委常委、郴州高新区党工委书记、苏仙区委书记冯海燕挂帅“7.17”与“4.07”涉黑专案,并深入到庭审现场、专案组、镇(街道)、村(社区)调研指导扫黑除恶工作,定期听取区扫黑办等有关部门工作汇报。
目前已审结的“7.17”涉黑专案,80后谭某以牢朋狱友关系为纽带,纠集多人在郴州市城区为非作恶,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抢劫、非法拘禁等数十次严重暴力或者软暴力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开设赌场、高利放贷、非法收债、炒作网络虚拟货币等手段,大肆牟取非法经济利益,聚敛钱财不断壮大组织,逐步发展成为人数较多、组织成员基本固定、内部管控严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谭某此前犯过罪,有着很强的法律规避意识;母亲是注册会计师,相关资金去向很难查到。针对该案犯罪事实庞杂,涉案人员、涉及罪名众多等特点,苏仙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彭雄专门调度,公安、检察、法院系统的成员,加班加点,牢牢把握案件的重点、难点、辩点和主线;审理期间,区法院院长黄建高与办案人员一道在宾馆住了半个月,经常研讨案情至深夜。
庭审时,冯海燕书记亲临现场观摩庭审,检察长胡永庆担任公诉人并宣读起诉书,指控犯罪事实,一站就是两个多小时;黄建高亲自担任审判长,以标准的坐姿,高度紧张的状态,连续进行了四天半的庭审。
“7.17”涉黑案最终当庭宣判,主犯谭某当庭认罪,嚎啕大哭。他在最后陈述时忏悔道:“习主席主政后,我们绝不能再有打擦边球的想法、绝不能再有走捷径的想法、绝不能再有一夜暴富的想法”。
“7.17涉黑案件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残忍,肆无忌惮,影响极其恶劣,严重破坏了郴州的治安和经济秩序。”苏仙区政协委员李玲表示,7.17案件的迅速办结,让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处罚,大快人心。苏仙区公检法功不可没,是他们为郴州的发展和人民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郴州各地各级政法部门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认真组织开展涉黑涉恶大案要案和打财断血专项攻坚行动,高位推动扫黑除恶百日攻坚战,强力推进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黑财清底行动。”据袁卫祥介绍,专项斗争以来至今年6月30日,郴州全市共侦办涉黑涉恶团伙案件161个,在全省排第2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1亿零188万元,在全省排第5名;破获刑事案件697起,刑拘1075人,投案自首139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83件686人,一审判决146件570人,二审判决60件306人;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722条,立案127起,处理15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98人,采取组织措施59人),移送司法机关21人,移送人数在全省排第2名,确保了全市社会安全和谐稳定。
长效机制方案和工作方案区别篇七
“郴州市委市政府党政主要领导非常注重从制度层面,从长远考量谋划扫黑除恶工作。”据郴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袁卫祥介绍,郴州市委书记易鹏飞、市长刘志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要从预防、发现、查处、追责四个环节着手,在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梳理提炼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5月29日,易鹏飞在主持召开郴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时,对扫黑除恶机制建设工作明确要求。
“要坚持标本兼治,既解决当下,又着眼长效。”在7月9日的郴州市扫黑除恶百日攻坚战调度会上,刘志仁如此强调。
据统计,去年11月1日来,易鹏飞先后5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及政法工作;刘志仁先后主持召开3次政府常务会议,2次政府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此外,易鹏飞、刘志仁还多次就扫黑除恶工作作出批示。
3月5日上午、3月6日下午,袁卫祥主持召开涉黑涉恶大案要案和打财断血专项攻坚行动谈心谈话活动,逐一与各县市区和市公安局有关领导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找差距,加压力,提出工作要求。
“郴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高度重视长效机制建设,精心组织,超前谋划,统筹推进,制定出台了一批制度机制。”据郴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唐山原介绍,郴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注重顶层设计,加强统筹推进,各级各部门立足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要求。目前,已经建立长效机制130项,正在制定、拟出台长效机制39项。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会议后,郴州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立行立改,全面落实督导反馈意见,全面整改督导反馈问题。5月19日来,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群众举报线索基本办结,案件清结进入快车道,案件存量大幅度减少,行业整治纵深推进,再次开展地毯式的黄赌毒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社会治安秩序焕然一新。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郴州市纪委市监委主动融入大局,坚守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722条,立案127人,处分157人,移送司法机关21人,发送监察建议书等“两书一函”25份。
长效机制方案和工作方案区别篇八
2.健全教师师德师风承诺制度。把师德师风纳入教师聘用合同管理,与每一位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确保师德师风管理工作不留死角。
3.完善师德师风档案制度。学校要把教师参加师德师风培训记录、师德师风举报查处记录、奖惩记录、师德师风总结等情况及时归入学校存放的教师本人档案,并作为师德师风考核的重要依据。
6.加强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考核。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教育局与学校签订《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并把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纳入对学校和校长的学年度考核。
7.完善对教师师德师风的考核。学校要制定、完善师德师风考核细则,把育人导向和师德师风规范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核心指标,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个人自评、学生家长测评、同事互评、学校考评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结果公示后存入个人师德师风档案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推行师德师风考核负面清单制度,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8.完善师德师风失范惩处制度。坚持对失范行为“零容忍”,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情节较轻的,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情节较重应当给予处分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取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取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给予党纪、行政处分,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于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当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先评优,并视情予以低聘或转岗到其他岗位,执行新聘岗位等级的待遇标准。降低聘任岗位等级的人员在新聘岗位一个聘期内,不得竞聘原聘岗位或高于原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9.健全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开展不力、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监管不力或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推诿隐瞒、方法不当,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被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师德师风事件,一经查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出现严重违反师德师风事件的,该学校和校长当年度各类表彰、评审等重要事项实行一票否决。
10. 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工作。教育局将于每年10月开展一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专项检查。采取学校自查和教育局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师德师风建设开展情况以及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在检查中要着力围绕当地学生和家长反映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建章立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长效机制方案和工作方案区别篇九
根据**县扫黑办关于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的部署要求,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抓长效,推动全县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现结合我县农业农村领域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结合我县农业农村领域实际,突出重点、强化举措,确保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确保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确保乡村治理更加有效到位,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以黑恶线索核查清仓为目标,构建全面摸排甄别机制。坚持“黑恶必打、坑农必除、除恶务尽”原则,扎实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核查清仓见底专项行动,重点排查以下线索:
1.在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问题。
2.在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重点摸排是否存在侵占集体资产、垄断集体资源、侵吞瓜分集体资金等问题。
3.在农村土地权益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流转发包、托管经营、入股及宅基地分配、盘活利用等方面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4.在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制售假劣、强迫交易、坑农害农等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5.在农产品生产经营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制售假劣、私屠滥宰、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问题。
6.在渔业生产经营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渔霸”、“船霸”、“港霸”等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7.在涉农资金项目和工程建设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违规插手、强迫承揽等问题。
8.在涉农领域集资和运营活动上重点摸排各种高利贷、“套路贷”“现金贷”等以及滋生的暴力讨债、殴打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
对摸排出来的线索要进行核查甄别,查清事实,准确区分,对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处理或移送相关部门。
(二)以确保生产生活安定有序为目标,构建严格执法整治机制。
1.扎实开展“绿剑”系列集中执法行动。围绕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农业机械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在全县组织开展“绿剑”春季、夏季、秋季集中执法行动,加大执法打击力度,整治行业乱象,维护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和广大农民合法权益。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套用或冒用登记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叶面肥等肥料中非法添加农药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改变产品组方滥加抗菌药物、中兽药添加化学药物行为;依法查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适应症、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添加违禁药物和未批准使用物质。严厉查处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以及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零配件等行为。
2.扎实开展打击“炒猪”行为专项行动。对在生猪养殖、经营、运输、屠宰环节发现的“炒猪”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严肃查处,发现涉嫌破坏生产经营、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生猪屠宰、妨碍动物检验检疫、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的,及时通报、移送公安部门。
3.扎实开展“打伞破网”专项行动。加大对农业农村部门干部职工充当黑恶“保护伞”“关系网”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摸排查处,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村霸”和黑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
(三)以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为目标,构建多渠道持续宣传机制。扫黑除恶必须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让群众更加自觉、主动地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1.深入宣传发动。坚持网上、网下同步推进,通过农民信箱、微信公众号、广播报纸、农村大喇叭等多种渠道深入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思路举措、工作成效。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让群众认清黑恶势力对社会安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的危害,提升对专项斗争的认知水平,形成“人人喊打,共防共治”的良好氛围,让黑恶势力淹没在这场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
2.畅通举报渠道。除了传统的来信来电方式,应积极将各级扫黑办举报联络方式推送到人民群众身边。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置举报箱,举报箱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开箱检查,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认真核查反馈,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3.消除举报顾虑。制定落实举报人奖励和保护制度,用实招打消群众心中“举报会不会被报复”的顾虑,比如设置举报箱时避开监控设备,以保护举报人身份信息不被泄露。出台证人保护相关制度,实行有奖举报并落实严格的保密和保护措施,让举报人彻底消除后顾之忧。
(四)以严明政治纪律、强化责任担当为目标,构建责任追究机制。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担当,严禁走过场、搞应付,对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严格保密纪律,做到内外有别,对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的,严惩不贷,一查到底。
一是层层落实责任。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自觉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对标对表中央督导及“回头看”时反馈的意见,对标对表专项斗争任务,逐级明确责任,有针对性地强化措施,督导落实,确保专项斗争不断向预期目标推进。
二是密切协同配合。立足自身职能职责,着力做好线索摸排、行业监管、行政执法等工作,切实抓好本系统、本领域、本行业的扫黑除恶斗争,同时也要主动配合其他部门,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工作联动,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
三是注重总结提炼。扫黑正当时,除恶须务尽。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扫、防、建”一体化。及时总结提炼专项斗争中的亮点做法和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规范,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长效机制,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长效机制方案和工作方案区别篇十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方案大全九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根据**县扫黑办关于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的部署要求,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抓长效,推动全县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现结合我县农业农村领域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结合我县农业农村领域实际,突出重点、强化举措,确保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确保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确保乡村治理更加有效到位,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以黑恶线索核查清仓为目标,构建全面摸排甄别机制。坚持“黑恶必打、坑农必除、除恶务尽”原则,扎实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核查清仓见底专项行动,重点排查以下线索:
1.在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问题。
2.在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重点摸排是否存在侵占集体资产、垄断集体资源、侵吞瓜分集体资金等问题。
3.在农村土地权益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流转发包、托管经营、入股及宅基地分配、盘活利用等方面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4.在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制售假劣、强迫交易、坑农害农等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5.在农产品生产经营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制售假劣、私屠滥宰、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问题。
6.在渔业生产经营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渔霸”、“船霸”、“港霸”等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7.在涉农资金项目和工程建设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违规插手、强迫承揽等问题。
8.在涉农领域集资和运营活动上重点摸排各种高利贷、“套路贷”“现金贷”等以及滋生的暴力讨债、殴打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
对摸排出来的线索要进行核查甄别,查清事实,准确区分,对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处理或移送相关部门。
(二)以确保生产生活安定有序为目标,构建严格执法整治机制。
1.扎实开展“绿剑”系列集中执法行动。围绕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农业机械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在全县组织开展“绿剑”春季、夏季、秋季集中执法行动,加大执法打击力度,整治行业乱象,维护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和广大农民合法权益。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套用或冒用登记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叶面肥等肥料中非法添加农药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改变产品组方滥加抗菌药物、中兽药添加化学药物行为;依法查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适应症、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添加违禁药物和未批准使用物质。严厉查处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以及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零配件等行为。
2.扎实开展打击“炒猪”行为专项行动。对在生猪养殖、经营、运输、屠宰环节发现的“炒猪”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严肃查处,发现涉嫌破坏生产经营、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生猪屠宰、妨碍动物检验检疫、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的,及时通报、移送公安部门。
3.扎实开展“打伞破网”专项行动。加大对农业农村部门干部职工充当黑恶“保护伞”“关系网”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摸排查处,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村霸”和黑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
(三)以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为目标,构建多渠道持续宣传机制。扫黑除恶必须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让群众更加自觉、主动地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1.深入宣传发动。坚持网上、网下同步推进,通过农民信箱、微信公众号、广播报纸、农村大喇叭等多种渠道深入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思路举措、工作成效。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让群众认清黑恶势力对社会安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的危害,提升对专项斗争的认知水平,形成“人人喊打,共防共治”的良好氛围,让黑恶势力淹没在这场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
2.畅通举报渠道。除了传统的来信来电方式,应积极将各级扫黑办举报联络方式推送到人民群众身边。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置举报箱,举报箱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开箱检查,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认真核查反馈,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3.消除举报顾虑。制定落实举报人奖励和保护制度,用实招打消群众心中“举报会不会被报复”的顾虑,比如设置举报箱时避开监控设备,以保护举报人身份信息不被泄露。出台证人保护相关制度,实行有奖举报并落实严格的保密和保护措施,让举报人彻底消除后顾之忧。
(四)以严明政治纪律、强化责任担当为目标,构建责任追究机制。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担当,严禁走过场、搞应付,对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严格保密纪律,做到内外有别,对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的,严惩不贷,一查到底。
一是层层落实责任。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自觉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对标对表中央督导及“回头看”时反馈的意见,对标对表专项斗争任务,逐级明确责任,有针对性地强化措施,督导落实,确保专项斗争不断向预期目标推进。
二是密切协同配合。立足自身职能职责,着力做好线索摸排、行业监管、行政执法等工作,切实抓好本系统、本领域、本行业的扫黑除恶斗争,同时也要主动配合其他部门,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工作联动,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
三是注重总结提炼。扫黑正当时,除恶须务尽。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扫、防、建”一体化。及时总结提炼专项斗争中的亮点做法和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规范,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长效机制,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检查制度,每季度不定期的对各工商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督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对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督导工作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督导内容主要是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导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围绕宣传发动,重点督导发动群众情况。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围绕线索摸排,重点督导对“菜霸”“市霸”“肉霸”“行霸”的摸排情况,治理单位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涉毒问题情况。围绕责任落实,重点督导党组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禁毒主体责任和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况。
2、全面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提出督查意见。督导组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等形式进行督导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深入基层走访群众等方式检查了解扫黑除恶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善于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优秀工作经验。根据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办法和建议,将各所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梳理推广
4、及时反映工作情况,确保信息沟通顺畅。督导组要主动了解各所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沟通,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重、要求高,督导组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根据区委的要求,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一)要认真学习钻研,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督导组要认真学习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各项规定、工作措施、方法步骤和目标要求,做到各项工作进度心中有数。
(二)要深入调查研究,增强工作的创造性。善于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形成指导工作的思路和对策,创造性的完成督导工作。
(三)要加强分类指导,增强工作的时效性。要根据不同领域加强基层工商所开展专项斗争工作的目标要求,紧贴实际,分类指导,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四)要加强沟通联系,增强工作的协调性。要及时汇报地道检查工作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加强各所与全局工作的沟通协调,及时做好上级指示精神和要求的传达贯彻。
(五)要做到廉洁自律,增强工作的自律性。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增加基层工商所的负担,树立良好形象。
建立督导检查制度是全局对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有效督查的重要手段,是确保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有效措施和重要保障。督导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明确工作重点,把握方法步骤,,积极履行职责,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督导检查工作。局属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督导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决胜之年,为进一步坚定信心决心,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继续保持重视程度不减、工作力量不减、保障措施不减,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打好打赢专项斗争收官之战。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度工作安排部署,确保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制度机制体系建设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立足构建对黑恶势力“打早打小、治早治小、防早防小”的防治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以持续深挖整治为基础,各级成员单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大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做好对各自监管服务对象的管理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问题”和“苗头”的梳理和排查,加强执法监管力度,防止疫情期间发生扰乱社会治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多措并举,同步推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疫情防控期间,声势不退、力度不减。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1.加强分析梳理,找准问题症结。开展“回头看”活动,对本系统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的情况进行一次分析和梳理,分析问题的表现形式,症结所在,查找日常监管中的漏洞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对一些陈旧的管理模式、套路不断进行纠正,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和问题的滋生蔓延。分析梳理情况,每月由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局党组进行汇报,经局党组研究后,制定有针对性的加强日常监管的机制建设的办法和措施。
2.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重点领域日常监管。紧紧围绕交通运输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领域,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制度和防范措施。在执法领域,重点围绕带车黄牛、保护伞和不作为、乱作为导致黑恶势力蔓延等问题,强化监管,完善制度体系和防控措施,斩断内外勾结的利益链;在运输市场监管领域,重点建立负面清单制度、资格审查制度等行业监管制度,加强行业准入管理、禁入管理和资格管理;在公路管理领域,重点加强收费、路产路权保护等方面监管,排查管理漏洞,完善监管制度和防范措施;在建设领域,重点围绕征地、拆迁、工程项目中煽动闹事和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建立黑名单制度,强化市场监管;在港航管理领域,重点围绕破坏港航设施和运营秩序问题,强化监管,重点防控。
3.加强排查摸底,依法严厉打击。进行摸底排查,在排查工作中实行三结合:一是结合发放新冠肺炎宣传材料入户到家的时机,告知扫黑除恶举报电话;二是结合排查返乡人员基本情况,对近年来被政法部门打击处理过的痞霸违法犯罪人员和11类打击重点,深入开展黑恶犯罪线索摸排工作;三是结合对重点区域返乡人员进行隔离工作,宣传扫黑除恶知识。同时在进行治安巡逻期间,及时掌握民情动态,对发现的各类黑恶线索及不稳定因素,及时上报。坚持抓早、抓小,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置,对违法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拓展线索来源渠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发挥各自优势,采取切实措施,排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要规范线索收集移交流程,健全工作机制,畅通收集移交渠道,实行线索排查移交责任制。要区分不同情况,把握线索性质,建立工作台帐。
4.坚持边打边建、标本兼治。要高度重视打、治、建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把此项工作作为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把交通系统重点领域问题治理和健全长效机制作为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做到打击、治理、建设等工作有序开展,不断取得实效。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的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防范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合理划分工作任务,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各项责任落到实处。
5.广泛动员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继续坚持依靠群众,打人民战争,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充分利用交通窗口优势,在汽车站、码头、公路超限检测站等场所,传统方式和新媒体相结合,一是采用挂横幅、设展板、发传单、播放宣传片等多种形式,不间断循环播放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知识扫黑除恶工作,达到落实行业职责、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便民服务等斩断黑恶势力滋生的新措施、新成效,树立交通运输系统良好形象。二是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推送疫情防控信息、防治新冠肺炎健康小知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进展、新成效,形成了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良好环境氛围,确保了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全覆盖、无死角。。
1.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今年以来,党中央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对今年扫黑除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深刻认识到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前提基础,是我市有序有力有效推进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各单位要用行动表明态度、用行动树立导向,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2.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担,推动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管场所同时也要管涉黑恶情况收集上报工作的要求。及时弥补管理漏洞。对政法部门通报的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管理漏洞,要及时调整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并按政法部门有关规定通报反馈。严格执纪问责。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将治理行业内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铁面执纪,严肃问责。
3.聚焦薄弱环节,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要持续以省、市扫黑办重要通知精神为遵循,以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回头看”整改方案为抓手,聚焦我系统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思想认识上、能力水平上、工作配合和推动落实上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整改,将各项工作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纵深推进,以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和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双进位”的目标。
4.汇总信息,及时报送。为确保工作深入、持续推进,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明确1名联络员,专职负责本系统、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的协调、信息汇总和报送等工作,切实做到信息通畅。
5.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对各级各单位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按照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线索排查、案件移交、制度建设、执纪问责6个方面,坚持每月通报,每半年讲评,年底总评,对因工作疏忽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追究单位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各单位参照本方案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工作方案,并上报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国家扫黑除恶斗争的目标任务,在扫除打击黑恶势力、解决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进一步净化提升社会治安环境后,形成长效机制,使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期的稳定的胜利局势,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2020年,我们将坚定而紧密地跟随政府扫黑除恶工作部署安全,认认真真执行上级各项相关专项斗争任务。具体做法: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进一步深入领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继续在全市交通运输执法系统做好自己应做的工作。二是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扎扎实实,走好扫黑除恶活动的每一步,健全涉黑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为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作出更大努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从严打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推动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建设年,为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据省、市、县《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现制定开发区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分工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推动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注重打防并举,致力长效常治,着力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遇制黑恶势力滋生发展蔓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四有新区”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由区扫黑办牵头,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本部门本系统长效机制建设工作。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建立健全开发区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
(一)组织领导方面
1、建立健全组织推进机制,建立完善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政法条线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体系。【责任部门:区扫黑办】
2、建立健全宣传发动机制,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扫黑除恶良好氛围。【牵头部门:宣传科,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建立健全考评奖惩机制,纳入区平安建设(综治)考核体系,依据工作内容编制考核细则,对扫黑除恶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责任部门:区扫黑办】
4、建立健全责任查究机制,推动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切实履行扫黑除恶政治责任。【责任部门:监察室、区扫黑办】
5、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加强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建设,保障扫黑除恶干警依法履职。责任部门:监察室、组织科、财政所、派出所、司法所】
(二)依法严惩方面
1、建立健全动态监测机制,流动摸排、及时核查涉黑涉恶线索,集成管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警情,研判黑恶违法犯罪形势。【牵头部门:派出所,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建立健全打击惩处机制,主动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规范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办案工作,确保办案力度、质量、效率相统一。【责任部门:派出所、司法所】
(三)打伞破网方面
1、建立健全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监督执纪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确保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责任部门:监察室】
2、建立健全纪委监察和政法机关查处涉黑涉恶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增强依法依纪打伞破网合力。【责任部门:监察室、派出所、司法所】
(四)综合治理方面
1、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滚动排查整治机制,做到打早打小打苗头,不让黑恶势力发展做大。【责任部门:宣传科、派出所、民政科、国土分局、建管站、交通运输、水务站、农业科、三产服务科、卫健科、市场监管分局、城管中队、国际学校、黄塍中心初中】
2、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机制,强化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工作,堵塞管理漏洞,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责任部门:宣传科、派出所、民政科、国土分局、建管站、交通运输、水务站、农业科、三产服务科、卫健科、市场监管分局、城管中队、国际学校、黄塍中心初中】
3、建立健全高危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强化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人员的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工作。【责任部门: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
4、建立健全外来务工、无业人员、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机制,防止其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任部门: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国际学校、黄塍中心初中】
5、建立健全民间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挤压黑恶势力插手介入空间。【责任部门:综治办、司法所】
(五)基层组织建设方面
1、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机制。【责任部门:组织科、民政科、派出所】
2、建立健全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责任部门:组织科、民政科、司法所、综治办】
(一)、总结梳理找短板。各成员单位要从工作实际出发,全面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工作经验和做法,针对行业监管、乱点整治、防范打击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和暴露出来的日常管理及体制机制症结,梳理出需要建立健全的相关制度机制。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
(二)剖析原因定制度。各成员单位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针对找出的问题不足、短板弱项、瓶颈障碍,深入剖析原因,研究提出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长效常治措施,形成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制度机制。此项工作于2020年8月底前完成。
(三)系统总结抓实施。对拟制定的相关制度机制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确保拟的制度机制能够有效解决暴露出来的日常管理和体制机制症结。依据征求意见研究制定开发区扫黑除恶工作机制规定,汇总各成员单位制定出台长效机制成果,形成“1+n”的开发区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制度体系并及时发布实施。此项工作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一)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围绕本方案提出的重点建设任务,结合各自承担的职责任务和本部门本系统工作实际,组织专门力量,精心组织、确保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二)注重创新,提高工作质效。要在提炼固化本部门本系统现有经验做法的同时,调动发挥各方面力量,广泛征求意见,在制度机制针对性强、实用性上大胆创新,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尤其是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创造性地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科学管用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三)明确责任,强化协作配合。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担当、主动配合,合力推动各项建设任务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抓紧召集相关责任部门进行研究,确保各项任务有计划按步骤推进。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自身职能,按照分工要求,积极推进本部门本系统建设任务,并按照工作阶段时间节点及时向区扫黑办报送相关工作进展,确保工作稳步推进。区扫黑办要加强对《分工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等造成工作滞后的,区纪工委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目标的实现之年,也是“深挖根治”的决战决胜之年、“长效常治”的开局起步之年、“斗争成果”的全面检阅之年。全县市场监管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拳整治市场乱象,谋划长效机制建设。根据《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现制定全县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二)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机制。加强登记准入把关,对于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登记机关一律凭许可文件办理企业登记,对于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办理登记注册后,将登记信息提供给行业主管部门查询认领;
继续落实投融资服务企业商事注册登记会商机制;
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清单管理,建立全县统一的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实现日常监管“双随机”全覆盖,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
对法院、公安部门提供的被执行刑罚或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自然人,纳入黑名单管理,登记中限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职务;
对于法院要求企业登记机关协助进行公司股权冻结的,依法协助办理,并将冻结股权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社会公示;
积极探索社区网格化管理与市场监管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着力消除监管中的空白地带、模糊地带、交叉地带。
(三)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动态监测机制。构建完善传统媒体+户外+互联网“三位一体”广告监测体系,及时、准确、高效发现虚假违法广告,提升线索发现能力;
加强12315热线平台授诉举报咨询数据分析,筛选投诉举报数量多、基层和企业意见大的职业索赔人线索,为精准监管和靶向执法提供数据支撑;
强化网络交易监测中心系统运用,组织开展网络交易监测工作,排查全省提供类金融服务等重点行业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相关体信息;
充分发挥非法金融活动监测平台作用,优化非法金融活动治理监测子平台功能,加强12315投诉举报信息、广告监测信息、网络交易监测信息等归集力度,精准处置非法金融活动线索。
(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件查办机制。严查重处涉及公众健康安全、假冒伪劣、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等社会危害大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严格落实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有序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依法履职。
(五)建立健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机制。在依法查处食品药品、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时,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达到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等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六)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定期召开会议,明确目标导向,通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会商解决行业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形成监管合力,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行业治理工作。
(七)建立健全宣传工作机制。坚持正面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好媒体与新媒体资源,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开展系列宣传,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动态展示成效进展,突出宣传先进典型,适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好氛围。
(二)扎实有序推进。各单位各部门要集中精力,查缺补漏,找准扫黑除专项斗争中的短板,明确改进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力争短板变长板,逐步形成长效常治制度机制,按照市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相关报表、总结及台账材料。
(三)系统总结提升。县局扫黑办将及时梳理汇总各单位各部门长效机制建设成果,全面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系统提升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能力。
按照市扫黑办《关于健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治、建”长效机制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落实省委和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边打边治边建的部署要求,推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现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由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其他各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对自身所分管的行业具体负责,同时要建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各职能部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全面排查本行业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
1.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及垄断工程材料供应的黑恶势力;
2.在交通工程项目征地、租地、拆迁及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6.暴力冲卡逃避高速公路通行费或有组织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黑恶势力;
7.胁迫、煽动出租汽车、客运班车、货车司机罢驶或围堵政府机关的黑恶势力;
9.交通运输领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宣传工作的要求,持续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
1.持续宣传。各单位要按照宣传工作要求,制作宣传版面、悬挂横幅,不定期进行更新更换,确保长久的宣传效果。
2.广泛宣传。各单位每月要组织人员深入行业内部进行扫黑除恶工作宣传,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
报、媒体报道、曝光;犯罪嫌疑人自首;上级机关批转交办;领导批办等。
2.线索转办。对收集的线索,各单位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登记册》和《涉黑涉恶线索台账》,对收集所有线索当日统一登记,各单位要指定案件线索管理专员,负责与线索转办单位和本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
3.线索报送。线索管理实行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合账定期汇总核对、全程签名备查制度。
4.责任追究。对泄露、扩散与案件线索有关的信息、资料;向涉案人员通风报信;利用案件线索对有关人员进行敲诈勒索或接受宴请、财物等;未经领导批准,向其他部门和个人提供线索材料;因移交不及时致使案件线索漏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各单位要在每月的8日、18日、28日,向市局报送线索移交报告和工作信息。
2.实行零报告制度。各单位暂未排查出线索的,实行零报告。
各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扫黑除恶工作层层谈话活动。市局负责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直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谈话,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直单位负责对下属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
1.文件流转保密。所有文件,特别是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失泄密事件,机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不经批准,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新印和复印机密文件。汇报案情、传递审查材料应当使用加密设施,报送案卷材料应当专人专车报送。
2.档案资料保密。扫黑除恶的文书档案,统一由专人进行管理。
3.会议工作保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专项工作办公室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各单位要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目标考评体系,对工作开展积极,线索排查全面,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物质、精神奖励。对工作敷衍应付,排查不彻底不全面,对专项斗争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要实行约谈、问责、惩处,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构依法处理。
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农科园、共库民政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总目标,深入推动民政系统重点行业领域扫黑除恶长效常治,保障居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开展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特点、新规律、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着力构建深挖根治、长效常治机制,不断净化行业环境,夯实基层民政工作基础,推进我市民政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觉悟,强化责任落实。
(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赢得群众支持。
(三)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实现摸排日常化、核查规范化、打防具体化,促进民政系统扫黑除恶工作步入常态化。
(四)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针对民政系统重点行业领域反复出现的突出问题、乱点乱象,深入分析根源,找准薄弱环节和漏洞,依法予以打击和整治,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加强对民政民生领域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日常监管,从源头上、制度上堵塞漏洞、规范管理,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三、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工作目标,聚焦民生保障重点领域,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问题导向,以点带面、正视差距、找准症结,精准发力、破题突围,补齐短板弱项,建立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斗争成果。
重点摸排和整治操纵村(居)民委员会选举、争当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或者扶持代理人、曾受刑事处罚的人员当选村干部、现任村干部和老年协会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插手村级公共事务、垄断农村资源、侵占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村(居)民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重点摸排和整治向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资金打歪主意、下黑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骗保”、“人情保”、“关系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盘剥克扣行为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重点摸排和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行业协会商会涉企乱收费行为,社会组织非法集资、未经登记擅自开展活动、扰乱管理秩序、婚姻介绍机构乱象、涉外买卖婚姻、天价彩礼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重点摸排和整治干预行政区划调整和地名命名更名、干预边界纠纷现象,因地名命名和边界纠纷而引发的各类不稳定因素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重点摸排和整治养老机构涉嫌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整治虐待老年人的恶劣行为、“养闹”行为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重点摸排和整治违规乱建公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欺行霸市、“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等违法违规行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重点摸排和整治操纵、控制残疾人、未成年人及流浪乞讨人员行乞谋利行为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四、工作要求
全市民政系统各重点业务领域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建立专项斗争长效机制的极端重要性,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健全组织实施,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对标对表、立足长效、创新方法、抓出成效。
要组织推动民政系统基层政权、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区划地名和边界管理、殡葬、养老、流浪乞讨救助等7个重点领域制定配套制度,细化政策措施,深化综合治理,实现标本兼治。有关责任单位和科室要加强对工作的调度和指导,认真排查线索,查找问题隐患,整顿行业乱象,净化基层环境,提升民政能力,确保民政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全覆盖、无缝隙,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要不断深化对新时代民政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把开展民政行业专项整治与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风险结合起来,认真总结并及时推广民政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加强情况通报和典型案例宣传,加强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格局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加强督查督导,重点对民政民生领域乱点乱象是否根治、涉黑涉恶突出问题是否消除、机制是否健全等进行督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的,对摸排不深、有黑恶乱不查、整治不力导致黑恶势力发展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精神,着力推动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确保我市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切实把扫黑除恶工作和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广大师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促进全市教育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教育环境。
以建设“平安校园”为主线,以“三零创建”为抓手,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全面排查各种隐患,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协助侦查线索,查漏洞、补短板、强流程、建制度,不断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坚决做到行业管理明显加强,组织建设更加完善,现代化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学校周边环境更加安全稳定,校风、教风明显好转,师生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一)加强法治教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法治教育、安全教育等紧密结合,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黑板报、家长会、给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积极开展法治学校创建活动;加强法治教育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教育进课堂工作,开全开足国家规定的法治课程,采用身边案例,开发法治教育校本课程,端正学生不良思想行为,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最大限度减少校园欺凌事件发生,进一步增强抵御黑恶势力侵害的能力,促进青少年“绿色”成长。
(二)加强“三防”建设。要将校园“三防”体系建设工程作为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底线要求,纳入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规划的第一环节,不断加大学校安防建设资金投入,有序推进全省学校“安防建设10项措施”,持续推进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实现学校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封闭化管理要达到100%,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要达到100%。以技术手段提升校园安防水平,筑牢校园安全第一道防线。
(三)加强源头治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持续强化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和心理危机排查,加强日常管理和依法惩戒,有效遏制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学生权利保护制度,对体罚、性骚扰、性侵害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早发现、从严问责。
(四)加强部门联动。要主动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学校安全稳定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关情况。要结合学校实际,邀请公检法司人员或法律顾问在师生中开展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校园贷等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家委会以及所在社区的作用,吸纳家长、社区工作人员等参与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来,加强工作联系和协调。要加强与政法、公安、法院、检察司法、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完善党委、政府牵头,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
(五)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治理。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专项组及其办公室建设。充分发挥专项组在校园及周边整治工作中牵头、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专项组发挥整体优势、成员单位职能优势,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完善部门联动,增强各部门工作的叠加效应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专项整治,清理整治学校内部和周边的商业网点、娱乐场所和交通秩序,坚决取缔校园内外的黄、赌、毒社会丑恶现象,进一步改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各类商业经营秩序,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各单位要成立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学校党政负责人作为本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协调,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落实,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工作稳步推进。要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定期会商研判,创新工作方法,总结工作经验,提炼特色亮点,进一步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辖区内各学校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导检查,适时通报督查结果,对排摸不彻底、整治措施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在全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监管主体责任缺失、日常监管工作不到位,乱点、乱象问题仍然突出的进行挂牌督办。
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学校抵御黑恶势力侵害,加强平安校园创建、“三零”创建、防治非法校园贷、防治学生欺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预防预测、排查检举、专项治理和应突处置等相关制度措施,推进校园及周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制度化,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长期有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区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根据宝塔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和要求,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一、领导负责制度
成立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炳军
副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
成员:局属各科室、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二、重点领域强力推进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各科、所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全面、深入、持续排查职责范围内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线索。
(一)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虚假会议营销、不正当竞争、传销行为等黑恶乱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照相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二)严厉打击商品交易市场内经营主体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经营行为,对涉嫌强制消费、强制交易的行为进行摸排,发现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涉黑涉恶违法行为的及时报送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三)开展重点主体走访检查,要组织对投资咨询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逐家走访、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针对非金融机构以及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未经主管部门许可审批或同意,原则上不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加强与审批局联动,协助有关监管部门查询涉嫌非法集资市场主体的登记信息。
(四)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背后的涉黑涉恶问题。
(五)健全完善落实规范管理、重点监控机制,对公安、政法部门确定的涉黑涉恶人员开办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的依法严格审查,强化监管。
(六)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加强队伍管理相结合,教育系统内全体干部职工,不得参与、庇护黑恶霸痞势力。对那些与黑恶霸痞势力有牵连的公职人员,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线索,依法严肃处理。
(七)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问责机制,对不落实执法责任,不作为、乱作为,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三、宣传工作制度
各科、所要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宣传工作的要求,持续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
(一)持续宣传。各科室、市场监管所要继续开展对农贸市场开办者、市场经营者等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工作,不定期更新更新宣传内容,确保长久的宣传效果。
(二)广泛宣传。各科室、市场监管所要定期组织人员深入监管服务对象内部进行扫黑除恶工作宣传,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
(三)重点宣传。充分利用元旦、春节、“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宣传,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广大群众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科室、市场监管所要把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与本职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落实。各科室、所、队要强化日常监管,加强线索排查。
(二)密切协作配合。在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与政法、公安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涉黑涉恶人员所开办的企业,依法开展联合惩戒,与政法、公安部门建立执法协作和信息互通机制。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科室负责各自监管领域的涉黑涉恶工作,并根据各自监管领域特点,制定工作计划,认真抓好执行;各市场监管所负责各自辖区内的涉黑涉恶工作,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固基”的要求,持续对辖区进行摸排,彻底扫清市场监管领域的涉黑涉恶问题。
长效机制方案和工作方案区别篇十一
按照市扫黑办《关于健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治、建”长效机制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落实省委和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边打边治边建的部署要求,推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现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由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其他各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对自身所分管的行业具体负责,同时要建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各职能部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全面排查本行业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
1.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及垄断工程材料供应的黑恶势力;
2.在交通工程项目征地、租地、拆迁及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6.暴力冲卡逃避高速公路通行费或有组织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黑恶势力;
7.胁迫、煽动出租汽车、客运班车、货车司机罢驶或围堵政府机关的黑恶势力;
9.交通运输领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宣传工作的要求,持续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
1.持续宣传。各单位要按照宣传工作要求,制作宣传版面、悬挂横幅,不定期进行更新更换,确保长久的宣传效果。
2.广泛宣传。各单位每月要组织人员深入行业内部进行扫黑除恶工作宣传,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
报、媒体报道、曝光;犯罪嫌疑人自首;上级机关批转交办;领导批办等。
2.线索转办。对收集的线索,各单位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登记册》和《涉黑涉恶线索台账》,对收集所有线索当日统一登记,各单位要指定案件线索管理专员,负责与线索转办单位和本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
3.线索报送。线索管理实行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合账定期汇总核对、全程签名备查制度。
4.责任追究。对泄露、扩散与案件线索有关的信息、资料;向涉案人员通风报信;利用案件线索对有关人员进行敲诈勒索或接受宴请、财物等;未经领导批准,向其他部门和个人提供线索材料;因移交不及时致使案件线索漏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各单位要在每月的8日、18日、28日,向市局报送线索移交报告和工作信息。
2.实行零报告制度。各单位暂未排查出线索的,实行零报告。
各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扫黑除恶工作层层谈话活动。市局负责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直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谈话,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直单位负责对下属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
1.文件流转保密。所有文件,特别是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失泄密事件,机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不经批准,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新印和复印机密文件。汇报案情、传递审查材料应当使用加密设施,报送案卷材料应当专人专车报送。
2.档案资料保密。扫黑除恶的文书档案,统一由专人进行管理。
3.会议工作保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专项工作办公室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各单位要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目标考评体系,对工作开展积极,线索排查全面,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物质、精神奖励。对工作敷衍应付,排查不彻底不全面,对专项斗争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要实行约谈、问责、惩处,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构依法处理。
长效机制方案和工作方案区别篇十二
一是及时敏感有效捕捉群众诉求是转作风的基本功。对照党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党员干部要经常看看精神在不在状态、工作在不在状态、作风在不在状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思维,贴近群众、走近群众,多层面、高效率掌握诉求,让党员干部在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接受锻炼、增长才干。
二是制度建设是解决作风问题的根本之策。作风问题长期以来持续存在,重要原因是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制度的刚性约束没有立起来。改进作风必须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工作,紧盯各种改头换面、隐形变异、潜入地下等新表现,建立切实管用的制度,把干部作风大改进的成果巩固下来、坚持下去。
三是作风问题的形成“非一日之寒”,彻底解决“非一日之功”。解决作风问题,必须持续努力、久久为功,坚决防止一阵风、一刀切、大呼隆、走形式,要以作风改进的鲜明导向,带动社会风气转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载体、强化措施,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长效化,以作风大转变促进地方大发展。
长效机制方案和工作方案区别篇十三
镇作为试点乡镇,依照《市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试点工作,现将运行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运行基本情况
1、科目内的项目设置情况
(1)便民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涉及35个村,聘请运行管护人员35人,每人每月报酬400元。
(2)公共基础设施运行维护。主要为已建成小农水设施维护,涉及14个村,聘请运行管护人员120人,每人每年报酬800元。
(3)环境卫生整治运行维护。涉及30个村,聘请运行管护人员157人,每人每月报酬450元。
2、亟需开展的项目设置情况
(1)村务监督委员会阵地建设。涉及35个村,每村每年500元。
(2)积存垃圾清理。涉及35个村,3000人以上的'村列支4000元,3000人以下的村列支3000元。
(3)道路设施管护。涉及17个村,以实际工作量,分别列支9000、8000、6000、5000、3000元等5个档次。
(4)渠道清淤除障。涉及4个村,每村列支5000元。
以上两个科目合计1408300元。
二、运行管理情况
1、镇委、镇政府成立公共运行服务专班,负责专项工作的实施、督导、考评,其中:城建办负责环境卫生整治;组织办负责便民综合服务运行维护;农办负责公共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积存垃圾清理、道路设施管护、渠道清淤除障;镇纪委负责村务监督委员会阵地建设。
2、9月10日,召开专题会议,并印发了《镇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3、9月15日与所有运行管护人员签订了各类服务项目承包合同,约定双方责任。
4、加强日常管理。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定期巡查,认真填写“巡查记录,考核评分表,检查记录表及季度得分表”四表,依照得分,核定服务人员工资报酬,并按时划拨。对连接三次考评不合格人员予以辞退。
三、资金使用与拨付情况
春节前,已拨付保洁员工资373800元,道路设施管护资金774909.5元,另拨保洁员工资83890元,张庙、大桥垃圾集中处理6万元,垃圾板车购置178050元。共拨付资金128.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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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效机制方案和工作方案区别篇十四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计划“方案”,也就是说,案例之前获得的方法和案例之前呈现的方法是“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镇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重视源头治理,推进平安建设,全方位、多领域排查整治,有效遏制黑恶势力的滋生,推动专项斗争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年,为深化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启东市扫黑办《启东市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分工方案》(启扫黑办〔2020〕11号),现制定王鲍镇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分工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省、南通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注重打防并举,致力长效常治,着力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遏制黑恶势力滋生发展蔓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王鲍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由镇扫黑办牵头,各村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各自长效机制建设工作。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建立健全全镇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
(一)组织领导方面
1.建立健全组织推进机制,建立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办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体系。
牵头部门:镇政法综治办(镇扫黑办)
责任部门:各村、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建立健全督查督办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牵头部门:镇政法综治办(镇扫黑办)
责任部门:各村、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1.建立健全宣传发动机制,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扫黑除恶良好氛围。
牵头部门:镇党政办(宣传)
责任部门:各村、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4.建立健全考评奖惩机制,形成科学、合理、有效的扫黑除恶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对扫黑除恶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责任部门:镇政法综治办(镇扫黑办)
5.建立健全责任查究机制,推动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履行扫黑除恶政治责任。
责任部门:镇党政办(纪委)、镇政法综治办(镇扫黑办)
6.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加强经费、技术、装备保障,强化政法机关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建设,保障扫黑除恶干警依法履职,健全扫黑除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保护机制。
牵头部门:镇政法综治办(镇扫黑办)
责任部门:镇党政办(纪委、组织)、镇财政所、镇派出所、镇司法所
(二)依法严惩方面
1.建立健全动态监测机制,滚动摸排、及时核查涉黑涉恶线索,集成管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警情,研判黑恶违法犯罪形势,始终掌握工作主动权。
牵头部门:镇派出所
责任部门:各村、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建立健全打击惩处机制,进一步规范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办案工作,确保办案力度、质量、效率相统一。进一步规范律师依法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工作。
责任部门:镇派出所、镇司法所
3.建立健全打财断血机制,进一步明确黑财认定标准,加强查封、扣押、冻结等工作,用好黑恶财产查控平台,有效铲除黑恶势力再生基础。
牵头部门:镇政法办、镇派出所、镇司法所
4.建立健全办案协作机制,完善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加强执法环节衔接,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增强工作合力。
责任部门:镇政法办、镇派出所、镇司法所
(三)打伞破网方面
1.建立健全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监督执纪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确保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责任部门:镇党政办(纪委)
2.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查处涉黑涉恶案件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增强依纪依法打伞破网合力。
牵头部门:镇党政办(纪委)、镇政法办
责任部门:镇派出所、镇司法所
(四)综合治理方面
1.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滚动排查整治和日常监管机制,在抓好今年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基础上(附《王鲍镇扫黑除恶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任务清单》、进一步强化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工作,做到打早打小打苗头,堵塞管理漏洞,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责任部门:镇教管办、镇派出所、镇社会事务办(民政)、镇建设办、镇农业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辖区分局、镇团委
2.建立健全高危人群帮教管控机制,进一步强化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人员的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工作。
责任部门:镇政法办、镇派出所、镇司法所
3.建立健全外来务工、无业人员、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机制,防止其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
责任部门:镇政法办、镇教管办、镇派出所、镇司法所、镇团委
4.健全民间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进一步挤压黑恶势力插手介入空间。
责任部门:镇政法办、镇司法所、镇调解中心
(五)基层组织建设方面
1.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机制。
责任部门:镇党政办(组织)、镇社会事务办(民政)、镇派出所
2.建立健全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
责任部门:镇政法办、镇党政办(组织)、市委组织部、镇社会事务办(民政)、镇司法所
(一)细化工作方案。各村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全镇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子方案,明确长效机制建设目标任务、原则要求、重点任务。此项工作于2020年5月底前完成。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村各部门各单位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摸清基层扫黑除恶工作实情,找准问题不足、短板弱项、瓶颈障碍,研究提出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长效常治措施,形成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制度机制。此项工作于2020年9月底前完成。
(三)系统总结集成。研究制定王鲍镇扫黑除恶工作机制规定,汇总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出台的长效机制成果,形成“1+n”的全镇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制度体系。此项工作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坚持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直接抓,围绕本方案提出的重点建设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专门力量,精心组织、有序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二)注重改革创新。要在提炼固化现有经验做法的同时,敢于实践、大胆创新,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尤其是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创造性地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科学管用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三)强化协作配合。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担当、积极配合,合力推动各项建设任务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抓紧召集相关责任部门进行研究,确保各项任务有计划按步骤推进。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自身职能,按照分工要求,积极推进建设任务。镇扫黑办要加强对《分工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镇扫黑办沟通协商。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而黑恶势力的存在却会使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大打折扣。黑恶势力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所以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能得到保障并实现质的提升。
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涉恶涉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
扫黑除恶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打掉涉黑涉恶涉腐败势力。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的直接受害者,对扫黑除恶工作最期盼、最有发言权。要出重拳、下重手,用实际行动守护一方安定,扫黑除恶顺民心、合民意。依靠人民,扫黑除恶才会更有力。打黑除恶是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是一场人民战争。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的直接受害者,扫黑除恶顺民心、合民意,也必然深入人心,扫黑除恶是一场持久战、攻坚战,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彻底赢得这场胜利,这需要强大的力量支持,人民群众就是赢得这场斗争的坚定力量。人民是力量的源泉,前进的不竭动力,蕴藏了无穷的智慧,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监督渠道,紧紧依靠群众、广泛发动群众,构筑起打黑除恶的钢铁长城,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让一切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扫黑除恶要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依法严惩黑恶团伙,深挖查处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扫黑除恶要建立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生存的土壤。党员干部要携手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人人参与的局面。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会同公安机关建立健全相关的机制,堵塞管理漏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扫黑除恶是固本之举,是浚流之措。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宣传,让扫黑除恶家喻户晓,让黑恶势力“人人喊打”。党员干部要携手人民群众,共同建立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
“郴州市委市政府党政主要领导非常注重从制度层面,从长远考量谋划扫黑除恶工作。”据郴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袁卫祥介绍,郴州市委书记易鹏飞、市长刘志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要从预防、发现、查处、追责四个环节着手,在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梳理提炼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5月29日,易鹏飞在主持召开郴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时,对扫黑除恶机制建设工作明确要求。
“要坚持标本兼治,既解决当下,又着眼长效。”在7月9日的郴州市扫黑除恶百日攻坚战调度会上,刘志仁如此强调。
据统计,去年11月1日来,易鹏飞先后5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及政法工作;刘志仁先后主持召开3次政府常务会议,2次政府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此外,易鹏飞、刘志仁还多次就扫黑除恶工作作出批示。
3月5日上午、3月6日下午,袁卫祥主持召开涉黑涉恶大案要案和打财断血专项攻坚行动谈心谈话活动,逐一与各县市区和市公安局有关领导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找差距,加压力,提出工作要求。
“郴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高度重视长效机制建设,精心组织,超前谋划,统筹推进,制定出台了一批制度机制。”据郴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唐山原介绍,郴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注重顶层设计,加强统筹推进,各级各部门立足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要求。目前,已经建立长效机制130项,正在制定、拟出台长效机制39项。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会议后,郴州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立行立改,全面落实督导反馈意见,全面整改督导反馈问题。5月19日来,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群众举报线索基本办结,案件清结进入快车道,案件存量大幅度减少,行业整治纵深推进,再次开展地毯式的黄赌毒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社会治安秩序焕然一新。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郴州市纪委市监委主动融入大局,坚守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722条,立案127人,处分157人,移送司法机关21人,发送监察建议书等“两书一函”25份。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检查制度,每季度不定期的对各工商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督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对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督导工作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督导内容主要是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导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围绕宣传发动,重点督导发动群众情况。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围绕线索摸排,重点督导对“菜霸”“市霸”“肉霸”“行霸”的摸排情况,治理单位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涉毒问题情况。围绕责任落实,重点督导党组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禁毒主体责任和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况。
2、全面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提出督查意见。督导组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等形式进行督导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深入基层走访群众等方式检查了解扫黑除恶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善于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优秀工作经验。根据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办法和建议,将各所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梳理推广
4、及时反映工作情况,确保信息沟通顺畅。督导组要主动了解各所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沟通,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重、要求高,督导组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根据区委的要求,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一)要认真学习钻研,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督导组要认真学习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各项规定、工作措施、方法步骤和目标要求,做到各项工作进度心中有数。
(二)要深入调查研究,增强工作的创造性。善于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形成指导工作的思路和对策,创造性的完成督导工作。
(三)要加强分类指导,增强工作的时效性。要根据不同领域加强基层工商所开展专项斗争工作的目标要求,紧贴实际,分类指导,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四)要加强沟通联系,增强工作的协调性。要及时汇报地道检查工作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加强各所与全局工作的沟通协调,及时做好上级指示精神和要求的传达贯彻。
(五)要做到廉洁自律,增强工作的自律性。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增加基层工商所的负担,树立良好形象。
建立督导检查制度是全局对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有效督查的重要手段,是确保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有效措施和重要保障。督导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明确工作重点,把握方法步骤,,积极履行职责,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督导检查工作。局属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督导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桂阳县委、县政府领导以高站位把好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向盘、用好指挥棒、强化组合拳的同时,全力履职尽职,把自己当成一线战斗员,投身战斗实际。”桂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永华告诉记者,县委书记彭生智亲自包案督战“1.08”涉黑专案收网,但凡组织全县性会议逢会必讲,实现了调度日常。县委副书记、县长朱阳辉经常性召开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深入一线调研督战,包案督办“2.24”涉恶犯罪集团专案。
桂阳县政法部门更是积极充当扫黑除恶主力军,日夜鏖战,以实际行动彰显“扫黑人”的英雄本色。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胡永华经常组织专案组成员召开专案推进研讨会。因涉黑专案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研讨耗时长,胡永华多次放弃午休时间,组织公检法“三长”及办案专班人员在会议室简单吃盒饭后继续会议研讨。020年3月,为将“1.08”专案一号嫌疑对象抓捕归案,桂阳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唐朝铭日夜与专案组骨干成员研讨抓捕方案,坐镇指挥确保抓捕工作万无一失。刑侦大队大队长罗经亮以办公室为家,连续鏖战4个昼夜,最终成功摸清一号嫌疑对象的藏身之所,并组织人员将其抓捕归案,确保了该专案成功收网。为避免因个人原因影响专案办理进程,“2.24”专案组成员邓佑龙多次“爽约”婚纱拍照事宜,致使婚期延迟,至今未举办婚礼。
组织保障上出“实”招、线索摸排上出“新”招、打财断血上出“绝”招、打伞破网上出“狠”招、强力推动上出“硬”招,强势攻坚,成功收网包括“1.08”涉黑社会性质组织、“2.24”涉恶犯罪集团在内的黑恶团伙14个,桂阳县仅用两个多月时间就实现专项攻坚的后发赶超,并成功逆袭跃升郴州市第一。
郴州市委常委、郴州高新区党工委书记、苏仙区委书记冯海燕挂帅“7.17”与“4.07”涉黑专案,并深入到庭审现场、专案组、镇(街道)、村(社区)调研指导扫黑除恶工作,定期听取区扫黑办等有关部门工作汇报。
目前已审结的“7.17”涉黑专案,80后谭某以牢朋狱友关系为纽带,纠集多人在郴州市城区为非作恶,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抢劫、非法拘禁等数十次严重暴力或者软暴力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开设赌场、高利放贷、非法收债、炒作网络虚拟货币等手段,大肆牟取非法经济利益,聚敛钱财不断壮大组织,逐步发展成为人数较多、组织成员基本固定、内部管控严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谭某此前犯过罪,有着很强的法律规避意识;母亲是注册会计师,相关资金去向很难查到。针对该案犯罪事实庞杂,涉案人员、涉及罪名众多等特点,苏仙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彭雄专门调度,公安、检察、法院系统的成员,加班加点,牢牢把握案件的重点、难点、辩点和主线;审理期间,区法院院长黄建高与办案人员一道在宾馆住了半个月,经常研讨案情至深夜。
庭审时,冯海燕书记亲临现场观摩庭审,检察长胡永庆担任公诉人并宣读起诉书,指控犯罪事实,一站就是两个多小时;黄建高亲自担任审判长,以标准的坐姿,高度紧张的状态,连续进行了四天半的庭审。
“7.17”涉黑案最终当庭宣判,主犯谭某当庭认罪,嚎啕大哭。他在最后陈述时忏悔道:“习主席主政后,我们绝不能再有打擦边球的想法、绝不能再有走捷径的想法、绝不能再有一夜暴富的想法”。
“7.17涉黑案件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残忍,肆无忌惮,影响极其恶劣,严重破坏了郴州的治安和经济秩序。”苏仙区政协委员李玲表示,7.17案件的迅速办结,让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处罚,大快人心。苏仙区公检法功不可没,是他们为郴州的发展和人民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郴州各地各级政法部门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认真组织开展涉黑涉恶大案要案和打财断血专项攻坚行动,高位推动扫黑除恶百日攻坚战,强力推进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黑财清底行动。”据袁卫祥介绍,专项斗争以来至今年6月30日,郴州全市共侦办涉黑涉恶团伙案件161个,在全省排第2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1亿零188万元,在全省排第5名;破获刑事案件697起,刑拘1075人,投案自首139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83件686人,一审判决146件570人,二审判决60件306人;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722条,立案127起,处理15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98人,采取组织措施59人),移送司法机关21人,移送人数在全省排第2名,确保了全市社会安全和谐稳定。
自2019年我局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险恶专项斗争取以来,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项工作是一项艰苦的工作,且必须长期坚持,建立长效机制。
认真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在开标、评标现场加强监督,对那些肆无忌惮、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期间顶风作案、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和个人,要坚决纳入黑名单,予以通报曝光。
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黑恶势力的表现主要有恶意竞标、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敲诈勒索、恶意投诉等违法行为,要整治这些行为,仅仅依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力量是微薄的,必须与公安机关进行联合执法,共同查处,实施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设立举报箱,公示举报电话,通报曝光违法行为等方式,对黑恶势力进行警示教育和惩罚,让那些不法分子认识到不敢为、不想为、不能为,使黑恶势力扼杀在萌芽状态;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推行电子招标,实行不见面开标、异地评标等方式,减少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之间串通的机会,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必须长期坚持,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要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举报,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边打边治边建的部署要求,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实际,现就健全本系统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治、建长效机制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各单位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卫生计生系统扫黑除恶工作是建立和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重要保证,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部署上来,把扫黑除恶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确保工作出实效;要做到党委会议、班子会上有专题研究、专项部署。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分管领导在会前要提议题,推进过程中要有督导,责任科室要有具体的推进落实措施和工作成效;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经常性地开展工作,多总结反思,查找问题,针对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
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栏、微信平台、电子显示屏、图册等媒介宣传,要注重宣传的质量和持续性,不搞花架子,不搞一阵风。要把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做在平时,在员工、患者茶余饭后聚焦点、文化活动场所张贴联合公告、图解、悬挂宣传标语。探索开展征文、知识竞赛、宣传等活动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注重对外宣传,及时总结经验,向本级政府、扫黑办、市卫生计生委上报本地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信息。
加强协作配合,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建立线索举报平台和公开举报电话,同时制定激励群众积极性的具体举措,发动群众举报线索;建立健全走访、谈话、调研长效机制;完善行业监管防控机制。重点加强对“医闹”等易滋生涉黑涉恶犯罪的重点领城开展集中整治,注重人人机制和制度上及时妥善化解医疗纠纷,预防和减少“医闹”的发生。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加大对医疗纠纷事件的倒查力度,确保日常监管发现线索。主动加强与辖区内公安机关信息互通、信息配合力度,变“等线索”为“主动找线索”,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迟报、应报尽报。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作力度,及时移交线索。
检查督导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强化全程督查和日常监督。市卫生计生委每季度检查督导一次,县(市区)卫生计生委每月检查督导一次;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制定帮带措施,建立对口帮带制度。对于问题整改有力、日常监管逐步规范,长效机制完善落实,社会公众普遍认可的,进行通报表扬;对于因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整治不彻底、长效机制缺失导致涉黑涉恶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综治领导责任制有关规定,对相关地方、单位及责任人,及时予以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直至一票否决。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要制定本地的重点整治和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于10月10日前报送同级扫黑办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此后每月6日前将上月的工作落实情况向同级扫黑办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对于已经整改完毕的问题和制定的有关制度性机制性文件,要进行跟踪问效,严防有关问题死灰复燃和制度机制执行不到位。每半年、每年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扫黑办报告问题整改和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健全长效机制等情况于10月11日前汇总,报送市卫生计生委。此后每月11日前,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上报上月相关情况。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打、治、建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把此项工作作为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水平的重要举措,作为提升行业内部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摆到本地本单位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精兵强将,认真研究解决问题。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经常过问,加强调研,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到任务明确、措施明确、人员明确、时限明确,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重大问题要向党委政府报告。要把重点领域问题治理和健全长效机制作为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打、治、建结合,边打边治边建,做到打击、治理、建设等工作有序有力开展,不断取得实效。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而黑恶势力的存在却会使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大打折扣。黑恶势力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所以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能得到保障并实现质的提升。
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涉恶涉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
扫黑除恶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打掉涉黑涉恶涉腐败势力。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的直接受害者,对扫黑除恶工作最期盼、最有发言权。要出重拳、下重手,用实际行动守护一方安定,扫黑除恶顺民心、合民意。依靠人民,扫黑除恶才会更有力。打黑除恶是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是一场人民战争。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的直接受害者,扫黑除恶顺民心、合民意,也必然深入人心,扫黑除恶是一场持久战、攻坚战,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彻底赢得这场胜利,这需要强大的力量支持,人民群众就是赢得这场斗争的坚定力量。人民是力量的源泉,前进的不竭动力,蕴藏了无穷的智慧,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监督渠道,紧紧依靠群众、广泛发动群众,构筑起打黑除恶的钢铁长城,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让一切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扫黑除恶要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依法严惩黑恶团伙,深挖查处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扫黑除恶要建立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生存的土壤。党员干部要携手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人人参与的局面。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会同公安机关建立健全相关的机制,堵塞管理漏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扫黑除恶是固本之举,是浚流之措。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宣传,让扫黑除恶家喻户晓,让黑恶势力“人人喊打”。党员干部要携手人民群众,共同建立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
长效机制方案和工作方案区别篇十五
为持续高效推进我镇20xx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日常保洁管护长效机制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突出“干净、整洁、绿化”,坚持整治和日常保洁管护原则,完善村规民约等有关措施,创新管理模式,工作机制。
各包片领导、包村干部要点对点的进行现场督促和指导,各村村两委干部亲自指挥并全面发动农户按照“门前三包”的原则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同时组织好公益岗落实区域内道路(含行政村之间、自然村之间的道路)背街小巷的环境整治工作。
(一)坚持一个原则。即坚持“干净、整洁、绿化”、“四边两头”和“四清一改”的原则,四清: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庭院内外环境;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一改: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
(二)落实两个到位。各村包片领导、各村包村干部要深入到基层全面指挥和指导督促要到位;村干部带领保洁员及公益岗位人员以区域内道路(含行政村之间、自然村之间的道路)背街小巷的环境整治工作效果要到位。
(三)三个工作方式。即采取包片领导及包村干部点对点的指导督促工作方式;采取村两委干部、党员及积极分子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按照“门前三包”原则进行彻底的环境整治;镇村两级干部要采取逐街逐户或点对点入户排查整改问题并宣传发动全面开展“干净、整洁、绿化”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式。
(一)落实包保责任制。要严格落实包片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和党员包户、农户门前三包、公益岗包路段等多级包保责任制,实现村内所有区域都有人抓、有人管,没有死角和盲区。
(二)发挥公益性岗位作用。在加强专职保洁员队伍管理的同时还要发挥好公益岗位作用,依据《西湾子镇公益岗管理办法》,要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等内容,村委会要为每一位公益岗位确定责任区或路段,实现每条街路都有专人负责,确保这支队伍真正发挥作用。
(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要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每个村民都要积极主动的全面做好自家庭院和室内卫生、保持公共卫生整洁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村民的约束,促使村民自觉讲卫生、爱护环境,促进农村环境的改变。要通过文明村户评选、奖勤罚懒等多种手段,形成正向激励,教育引导村民形成主动参与的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树牢“三分建、七分管”的理念,把村庄环境管护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摆上重要位置,科学系统谋划,强化政策措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走“建管并举”之路。成立西湾子镇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要相应成立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站,明确分管干部和责任人,切实抓好村庄环境日常管护工作。
(二)注重宣传发动。要广泛开展基层文明实践活动,提升村民文明素质,村“两委”和村民理事会要发挥村规民约、家规家训的教化作用,经常性组织开展文明农户、卫生家庭、美丽庭院等创建活动,通过相互监督、互比互促,持续提升农民环卫意识、管护意识,积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及各类新媒平台,宣传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推动全镇村庄环境管护工作良好发展。
(三)强化监督指导。镇党委、政府决定,采取每年开展季度考评和加强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村环境整治工作进行考评打分。考评时,因各村的基础设施投入不同,不要只看表面,要重点看村级位的组织能力及环境整治、管护等具体工作的落实情况。考评结果作为兑现奖惩的依据,与村级经费挂钩,对于考评为差等次的村予以全镇通报批评;对优秀等次的村予以全镇表扬。对在环境整治工作中不配合、不服从安排、甚至顶风上的农户,村两委干部与镇主要领导、包片领导和包村干部认真研究,按照涉及申报性的补贴、福利性的政策,由村两委、村民代表开会通过不予申报,对其以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