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又一重要举措,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保证,标志着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
首先,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自觉性。《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是党中央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大举措。贺国强同志在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刻分析了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严峻形势,着重阐述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对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学习《廉政准则》就要要把思想认识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必须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其次,要坚持率先垂范,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干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示范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治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维护政治、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增强贯彻自觉性,严格自我要求,廉洁自律,带头执行《廉政准则》、自觉维护《廉政准则》,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做到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行动先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把学习《廉政准则》作为当前和今后政治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任务,坚持原原本本地学、扎扎扎实地学、坚持不懈地学。通过参加中心组学习、听取专题辅导报告、利用业余时间自学等方式,力求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廉政准则》的精神实质。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要经常用《廉政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严守思想“防线”,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不断提升思想境界、自身素质,不断增强免疫力;严守纪律“红线”,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始终坚持党纪政纪不可逾越;严守道德“底线”,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努力践行“创新创优、争做党的忠诚卫士和群众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方面发挥表率作用,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成为一个堂堂正正,廉洁奉公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
第三,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严肃性。《廉政准则》的实施,是党中央关心爱护广大党员干部的有效举措,对于加强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学习《廉政准准则》就要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作为纪检组长,我清醒地认识到,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反腐倡廉任务艰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自律工作需要下大气力抓紧抓好,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和省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坚持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与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一是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相结合, 努力构建拒腐防变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结合实际,强化对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领导及重点部位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政教育,坚持对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新录用的公务员和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任前考廉、岗位测廉、谈话促廉制度。采取学习培训、典型示范、案例剖析、廉政提示等多种方式,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二是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与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相结合,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深入开展“讲党性、树新风、优环境、促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加大对建设部门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进一步推进效能监察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加强政风情况和效能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效能建设和投诉工作,加大治庸治懒力度,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三是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提高制度建设的约束性和执行力。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重点,认真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突出抓好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和惩治制度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修订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对新提拔任职交流的领导干部实行廉政教育“双谈话”制度,提拔任用干部征求意见回复等制度,深入探索实施廉政测评结果的运用,形成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