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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协议书篇一
乙方:上海市律师协会
为律师在遭遇意外和重大疾病时提供一份有力的.保障,减少律师的后顾之忧,甲乙双方就参加乙方建立的上海市律师医疗互助金一事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协议如下:
1.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每人每年交纳人民币780元,在每年3月份一次性缴清。
2.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有效期内发生以下情况,乙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具体标准如下:
1)意外身亡给付人民币50,000元。(因斗殴、酒后驾车、自身伤害等引起的身亡除外)
2)疾病身亡给付人民币10,000元。
3)患恶性肿瘤、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瘫痪、冠状动脉搭桥手术、重度脑中风、心肌梗塞等七种重大疾病之一的,经确诊后给付人民币50,000元。(其中严重心肌梗塞和重大脑中风是指有严重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者)
4)住院每日给付人民币40元,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60天。
3.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的有效期内发生疾病,乙方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甲方人员报销部分医药费:
1)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
(2)自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
(3)共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90%;
2)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医疗费用
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10%乙类药品自负部分由个人自理)
3)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
乙方按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
4)以上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人员每人每年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的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参加人员合并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其中手术费限额为5000元,医疗医药费15000元)。
5)报销请带好医药费发票和病历卡,由事务所指定专人办理。
6)本互助金只限参加人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其报销资格。
1.甲方参加互助金必须以全体专职律师和全体专职行政人员整所参加。专职律师或专职行政人员是指劳动人事关系在甲方单位或从甲方退休的原专职人员,不包括兼职律师以及从其他单位退休后从事专职律师的工作人员。
2.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应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称社会医保)甲方参加人员患病必须在全市医保规定的医院就诊。
3.甲方申领互助金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提供的医疗费用凭证必须是社会医保的专用凭证,接受治疗的内容应在社会医保允许的范围内),且应在相关事件或医疗费发生日60天内申领,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4.七种重大疾病是指在互助有效期内由医院确诊的,如在参加医疗互助之前发生的重大疾病,不享受给付的待遇。为体现医疗互助金互助共济的精神,意外身亡给付50,000元和大病给付50,000元,乙方参加人员终生只能合计享受一次,不能重复或是迭加享受。
5.计划生育、分娩发生的费用由社会医保统一报销、发放补贴,本互助金不再予以报销。
6.在互助有效期内,甲方参加人员如因发生转所等原因离开甲方其互助待遇按以下原则执行:
1)如继续在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可继续享受至本协议期满;
2)如离开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自办妥离开甲方之日起不再享受,已交的互助金乙方不予退回。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缴清全年参加人员互助金后生效。本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以后如此类推。但甲方需在顺延期的第一个月内缴清相关的互助金。否则,视为协议终止。
甲方:上海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乙方:上海市律师协会
医疗协议书篇二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乙方(劳动者):
性别:民族:文化程度:
身份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户籍地址:邮政编码:
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紧急联系人:与本人关系:联系方式:
经指定医疗机构确诊,乙方由于患病/非因工负伤需离岗修养治疗,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医疗期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应享受的医疗期限为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其中乙方已休个月(日),尚余个月(日)。
二、医疗期权利义务
第二条甲方应依法协助乙方报销医疗费用;
第三条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病休纪律。同一疾病不可间断请休病假和分段计算医疗期。
第四条乙方应安心治疗、休养,不得以休病假为由从事其他活动。医疗期内从事其他活动属于严重违纪行为,一经查实,甲方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三、医疗期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
第五条自年月日起甲方将按月向乙方发放医疗期病假工资元。
第六条社会保险金继续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
四、协议的终止、解除
第七条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乙方依法享受的医疗期满,本协议终止。
第九条医疗期内乙方恢复健康向甲方报到的,本协议终止。
五、其他
第十条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早于医疗期到期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本协议期满。
第十一条乙方离岗修养治疗时间较长,甲方需另行安排他人接替乙方的工作岗位,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其病愈返岗时,由甲方另行安排其工作岗位。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医疗协议书篇三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以下简称乙方)
为解除企业的医疗后顾之忧,竭诚提供医疗绿色通道优质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相关协议如下:
1、甲方员工所发生的工伤事件
2、甲方员工医疗就诊
3、甲方员工体检(招工体检和年度健康体检)
1、急诊:由急诊中心承担,保证在接到甲方急诊任务后5—10分钟内急救队伍全部集中到位,全程实现迅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2、门诊:由专家门诊、普通门诊承担,事先联系、优先诊疗。根据病情安排相关治疗(包括住院)。
4、组织、安排甲方员工的入职体检和年度健康体检。
5、对住院人员所发生的相关门诊费用可转入住院费用。对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先记帐、后结算方式。
6、按甲方需要不定期对甲方员工进行医疗急救和健康保健知识宣教。
1、工伤事件、员工就医及体检委托乙方办理。
2、甲方与乙方配合,为医疗绿色通道协助做好联系、登记、结算等工作。
第四条:费用结算乙方做好医疗绿色通道甲方病员的费用明细帐目登记、统计,由甲方与乙方进行费用结算,如有保险赔付的费用由乙方及时结算开单。
第五条:组织领导双方成立医疗绿色通道领导小组,及时沟通解决双方合作的有关事宜。
第六条:合约期限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两年,如双方无异议,协议继续有效,也可以根据形势的发展对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司乙方: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电话:电话:
盖章处:盖章处: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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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协议书篇四
甲方:
乙方:
医疗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为会员提供医疗信息咨询、医疗服务中介的专业性公司,双方就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1、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个人服务对象,下同)成为甲方的“健康俱乐部会员”,期限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服务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2、乙方一次性交纳会费元人民币,服务对象为。
3、甲方在期限内为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1)为乙方进行一次全面的西医查体、心理测评、健康史调查(查体医院及项目详见附件1)
2)根据检查结果,由专家为乙方进行健康评定,制定保健方案
3)为乙方建立详尽、全面、动态的“健康档案”
4)指导乙方进行“亚健康”调理
5)为乙方提供健康俱乐部会员特约医院全程导医服务:急诊、门诊、会诊、住院、手术(医院发生费用自理,特约医院名单详见附件2)
6)为乙方安排保健医生提供健康咨询及全程健康跟踪
7)适时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及“保健心得沙龙 ”
8)为乙方适时提供相关医疗信息、保健知识
4、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如有争议,本着真诚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 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给 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在 进行仲裁。该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略)
医疗协议书篇五
赔偿协议
甲方:受害人a,男,1956年__月__日生,汉族,小学文化,住湖北省__县__镇__村__组28号。系死者之父。
受害人b,女,1952年__月__日生,汉族,小学文化,住址同上。系受害人a之妻,死者之母。
乙方:次责方,男,____年__月__日生,族,大学文化,住湖北省__县__镇__路9号附9号。贵e__号轻型厢式货车驾驶人。
第一部分: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第一条、20____年__月__日,驾驶员a驾驶eg__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核载2人,实载3人)从__方向往__方向行驶,21时许,行至__线__km﹢__m处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因原因临时停放于其行驶车道内的由乙方驾驶的e__号轻型厢式货车右侧车身相碰挂,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eg__号车驾驶人驾驶员a及该车乘车人受害人c受伤、死者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第二条、20____年__月__日,____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第20____—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1.驾驶员a负本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2.乙方负本次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死者、受害人c无责任。
第二部分:确定赔偿责任和赔偿项目的法律依据
第三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湖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0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条、第21条、第23条、第28条、第29条、第3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9—30条、第35条、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6条、第8条、第18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和赔偿项目。
第三部分:赔偿标准和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
第四条、根据湖北省交警总队《关于印发20____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数据的通知》和安龙县人民法院(20____)安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确定赔偿标准。
第五条、根据《交强险理赔实务规程(20____版)》确定交强险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按次要责任承担30%计算。
第六条、本案中属于死亡伤残赔偿和医疗费用赔偿的项目分别有:
(一)死亡伤残赔偿项目:
1.甲方(死者一方)的:(1)丧葬费20xx.17元/月__6个月=12301.02元;(2)死亡赔偿金2796.93元/年__20____年=55938.60元;(3)被扶养人受害人生活费2165.70元__20____年=43314.00元;(4)护理费48.30元/天__2天=96.60元;(5)误工费48.30元/天__2天=96.60元;(6)交通费1630元。小合计113376.82元。
2.__县人民法院(20____)安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另一受伤人员向贵林的:(1)交通费150元;(2)护理费3091.20元;(3)误工费2125.20元。小合计5366.40元。
以上两方受伤、死亡人员的赔偿数额合计118743.22元,其中甲方(死者一方)应得的交强险死亡伤残赔款为110000.00__【113376.82÷(113376.82+5366.40)】=105028.74元,超过部分(113376.82-105028.74=8348.08)赔偿8348.08元__30%=2504.42元,合计赔偿甲方107533.16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项目:
1.甲方(死者一方)的:(1)医疗费255.00元;(2)住院伙食补助费15元/天__2天=30元。小合计285.00元。
2.__县人民法院(20____)安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另一受伤人c的:(1)医疗费34933.14元;(2)住院伙食补助费660.00元。小合计35593.14元。
以上两方受伤、死亡人员的'赔偿数额合计35878.14元,其中甲方(死者一方)应得的交强险医疗费用赔款为10000.00__【285÷(285+35593.14)】=79.44元,超过部分(285-79.44=205.56)赔偿205.56__30%=61.67元,合计赔偿甲方141.11元。
以上(一)、(二)两项由乙方赔偿甲方107533.16元+141.11元=107674.27元。
第四部分:法律责任
第六条、乙方从投保的保险公司取得赔偿款后履行本协议。
第五部分:生效条件
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甲方的代理人签字具有等同于甲方签字的效力)至乙方从投保的保险公司取得赔偿款之日起生效,且取得的赔偿款数额不低于本协议约定的数额107674.27元+__县人民法院(20____)安民初字第19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由乙方赔偿__12287.86元之和119962.13元时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双方各执壹份,生效后,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时间:20____年月日
医疗协议书篇六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20__年11月3日甲方驾驶摩托车意外致伤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致乙方腿部之损伤,经德广医院治疗,现已出院。甲方须承担截止20__年11月18日前的全部住院治疗费、医药费,合计为8732.00元(大写:捌仟柒佰叁拾贰元整)。
二、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须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医疗费等17000.00元(大写:壹万柒仟元正)。
三、乙方自行承担20__年11月18日出院后的医疗费等一切费用。
四、乙方收到甲方的上述费用后,不得再追究甲方任何责任;不得以赔偿务工费、后续治疗发生其它并发症费用等,再次向甲方索要补偿;不得以任何理由纠缠甲方。
五、双方如有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20__年11月19日
医疗协议书篇七
乙方:xxx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就甲方医院日常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垃圾处理达成以下协议:
1、因甲方无处理医疗垃圾的经验与资质,故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集处理甲方医疗垃圾。
2、甲方每次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费用人民币xx元 整,作为乙方代为处理的相关费用及劳务补偿,并每年年终统一结算。
3、甲方如产生医疗垃圾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报后二小时内到甲方医疗垃圾存放区收集取走。
4、甲方应自行准备医疗垃圾存放设施,并自觉将医疗垃圾与生活生产垃圾区分开。
5、乙方至少每月要到甲方医院检查一次,协助甲方检查指导医疗垃圾存放的实施。
6、乙方不得将医疗垃圾任意丢弃或交于不具备资质的机构处理,否则甲方可向乙方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积极向相关卫生主管部门举报。
7、本合同自签字当日起生效,有效期 x 年,合同到期后
一周内双方未提出异议或重新签订协议,视为同意协议延续。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代表:
签订日期:
乙方:xxx
代表:
签订日期:年 月 年 月 日 日
医疗协议书篇八
甲方:乙方:
法定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身份证号: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xx有限公司为合法成立、合法拥有本协议中列明之产品并合法存续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具有丰富全国渠道及销售经验的销售团队。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甲方同意指定乙方成为本协议中列明之产品的中国区域销售团队,经过友好协商,----年----月----日在---达成协议,双方约定如下:
1.甲方承诺所销售的本协议约定的产品为依据中国法律、法规享有销售权的产品。其向市场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任何质量及法律障碍。若因甲方违反本承诺而致乙方造成任何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提供乙方销售人员关于产品推广培训。
3.甲方负责提供全国范围内的学术活动和vip专家工作及宣传资料制作等费用。
4.甲方应按规定支付乙方销售费用。
5.甲方在与乙方签订合作协议后,在乙方未许可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另行与第三方进行合作。
1.乙方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合法销售。
2.乙方应拥有负责销售本协议产品的业务人员。
3.乙方积极策划组织相关学术活动。
4.乙方从甲方处取得的任何关于产品,技术或其它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资料,包括相关文件,行销策略,定价策略,经销商组织等不得超过履行本协议书的目的使用,并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法为任何第三人知悉或使用。保密义务在合作终止后一年内继续有效。
5.在合作期内,乙方不得销售与甲方产品之同类产品。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有修订需要时,需经双方共同讨论以书面修订。另本协议书各条款标题仅为方便阅读之用,不得作为协议解释的唯一依据。有关协议书内容的解释,效力,履行及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规及诚信原则为准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约定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书之一切附件,均视为协议的一部份。且对签约各方当事人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医疗协议书篇九
为保证广大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城镇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按照《赤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和《赤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医疗保险规定,严格执行市政府颁发的《赤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和本协议条款。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教育参保人员、医务工作者及经办人员自觉遵守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认真处理好医、患、保三方的关系,推动医保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一)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参保人员的相关资料。
(二) 甲方应按规定及时向乙方拨付符合城镇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三)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传达新的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四) 甲方负责对乙方医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操作人员的业务指导。
第四条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一) 乙方根据本协议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应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城镇医疗保险工作,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成立医疗保险办公室,加强内部管理。
(二) 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实地稽核参保人员住院情况,查阅病历及有关资料监督医疗服务过程,并可拍照、录音、复印相关资料,提供相关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用材料价格等与城镇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
(三) 乙方应免费为参保人员提供政策咨询、ic卡的查询等服务,为住院病人提供明细费用查询服务。
(四) 乙方应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置“城镇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将城镇医疗保险主要政策规定和医疗服务的内容、就诊流程向参保就医人员宣传说明。公布主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和药品的价格及自付比例。设立导医台和导医员,并设立“医疗保险投诉箱”和投诉电话。
第五条 乙方必须配备与城镇医疗保险相匹配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并用专线与甲方连接,及时接受、维护相关数据。当医保软件出现差错时,乙方应积极与甲方等有关单位协商解决,确保乙方数据及时准确上传,双方数据一致。
第六条 乙方应使用由甲方认可的医疗保险支付系统,为参保人员打印医疗(医药)费用专用收据,并保留供甲方抽查。
第七条 甲乙双方都必须保证医疗保险参保病人的基本信息、医疗消费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甲乙双方都应自觉维护医疗保险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 乙方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第九条 乙方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在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掌握住院指征,严禁参保人员住院体检。参保人员投诉乙方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的,乙方要认真查处。
第十条 参保患者平均住院日三级医院应小于或等于16天,二级医院应小于或等于21天。
第十一条 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时,按现行的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和办法处理,乙方需在鉴定为事故之日通知甲方,不得将医疗事故及因此引起的后遗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医疗保险基金里结算。乙方多次发生医疗责任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协议,并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第十二条 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保证人、卡、证一致。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医保卡或医疗保险证由医保办保管,以备稽查。
(一)乙方在参保人员办理住院登记手续时应认真审查医疗保险证和卡,并按住院流程完整地办理有关手续。急诊住院须在三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否则甲方不予认可本次医疗费。发现冒名顶替者时应拒绝记账,并及时通知甲方。如被甲方稽查出冒名顶替者,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处罚乙方及责任人。
(二)确有特殊情况非划卡患者住院,乙方在办理完有关手续后,填写《赤峰市参保人员住院备案表》,并告知参保人员三日内到甲方备案。
(三)甲方不允许外伤患者划卡结算,外伤患者住院按非划卡患者住院办理住院手续。经治医生要在病历中如实写清外伤原因,如将违法犯罪、他伤、自残、交通事故、工伤、醉酒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列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甲方将在结算费用时不予支付,并按有关规定对乙方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 乙方应为参保人员建立住院病历,就诊记录要清晰、准确、完整,病历应在病人出院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病案室,并妥善保存,以备甲方查阅,住院病历至少要保存15年。如甲方查不到病历或病历不完整,结算时甲方将扣除无病历或病历不完整住院人员的医疗费用。
第十四条 乙方必须保证为参保人员提供符合城镇医疗服务范围的住院床位。
两次不在的视同挂床住院,甲方不予支付医疗费并对乙方及责任人进行处罚。如患者无床住院(指有住院信息,无住院床位),甲方除不予支付医疗费外,甲方对乙方处医疗费的3至5倍的罚款。
第十六条 乙方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疾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转诊手续,转院率应控制在3%以下,转出地仅限北京、沈阳两地三级以上公立医院。
第十七条 参保人员或其家属提出不符合城镇医疗保险规定的要求时,医护人员应予以拒绝,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十八条 乙方应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因治疗需要确需使用超出城镇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及诊疗项目的,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费用时,要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并办理确认手续。
第十九条 特殊门诊参保病人就诊时,乙方按小号住院管理,就诊过程中应严格按病情用药,坚持因病施治,并使用甲方提供的门诊病历本,完整记录诊疗过程,否则甲方不予报销。
第二十条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及我市的诊疗范围和收费标准。不按收费标准收费、超标准收费、擅自开展诊疗项目收费的,甲方不予支付费用,并按乱收费处罚。
第二十一条 参保人员在甲方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所做检查的结果,乙方应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参保人员住院期间,百元以上化验和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二级医院不低于65%,三级医院不低于70%。
医疗协议书篇十
聘用机构: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受聘岗位:
受聘人的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兹有聘用单位(甲方): 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 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20xx年4月25日至20xx年4月24日止,聘期伍年,聘期满前壹月经甲乙双方认可协商后可续签合同。
二、待遇与奖惩
1、聘用期间,甲方对乙方进行相关医疗按摩技术免费培训。
2、乙方在此期间所进行的进修学习由甲方具体安排,并且进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学习所需的场所、设施及必要的用品。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对必要的加班等工作不得无理拒绝。
3、五年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婚嫁,不得擅自离开。
4、乙方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病历文件和其他技术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违约责任:
此合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如若违约,违约方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终止于聘用期满之日,双方协商愿意续签者,需在期满前壹月内办理。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医疗协议书篇十一
乙方:
为了保障 公司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遭遇突发伤病后能及时得到有效的救助,保证广大员工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推动昆山贝贝家童床有限公司与医院的和谐共建,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同意乙方为 公司的定点医疗机构;
二、 甲方伤病者一旦进入乙方医院,院方将迅速启动“绿色通道”;
三、 乙方为甲方设立“ 公司应急医疗救助通道”,保证甲方员工在遭遇突发伤病后,在第一时间组织医术较好的医生、专家,调用最先进的医疗仪器、最科学、先进的药物为受伤员工提供医疗救助。
四、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用药标准合理用药;
五、 甲乙双方共同营建和谐、安宁的就医环境;
六、 双方同时建立了定期会议联系制度,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七、 公司员工只需向医院出示工作证或由医院记录工号,即可直接进入医院的免挂号快速抢救通道,医疗费用可在3天后结算。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医疗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医疗绿色通道主要包括: 甲方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并做好突发事件的医疗保障工作;乙方作为一所二级综合性医院,设备先进、服务周到,为解除企业的医疗后顾之忧,竭诚提供医疗绿色通道优质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相关协议如下:
1、甲方员工所发生的工伤事件
2、甲方员工医疗就诊
3、甲方员工体检(招工体检和年度健康体检)
第二条:乙方承诺
1、急诊:由急诊中心承担,保证在接到甲方急诊任务后5—10分钟内急救队伍全部集中到位,全程实现迅捷优质的医疗服务。(急诊科24小时电话:0511-86019515)
2、门诊:由专家门诊、普通门诊承担,事先联系、优先诊疗。根据病情安排相关治疗(包括住院)。
4、组织、安排甲方员工的入职体检和年度健康体检。
5、对住院人员所发生的相关门诊费用可转入住院费用。对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先记帐、后结算方式。
6、按甲方需要不定期对甲方员工进行医疗急救和健康保健知识宣教。
第三条:甲方承诺
1、工伤事件、员工就医及体检委托乙方办理。
2、甲方与乙方配合,为医疗绿色通道协助做好联系、登记、结算等工作。
第四条:费用结算
乙方做好医疗绿色通道甲方病员的费用明细帐目登记、统计,由甲方与乙方进行费用结算,如有保险赔付的费用由乙方及时结算开单。
第五条:组织领导
双方成立医疗绿色通道领导小组,及时沟通解决双方合作的有关事宜。
第六条:合约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两年,如双方无异议,协议继续有效,也可以根据形势的发展对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公司 乙方: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电话: 电话:
盖章处: 盖章处:
日期: 日期:
医疗协议书篇十三
合同编号:
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为律师在遭遇意外和重大疾病时提供一份有力的保障,减少律师的后顾之忧,甲乙双方就参加乙方建立的上海市律师医疗互助金一事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协议如下:
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上海市律师医疗互助金,时间为一年。自年4月1日起至年3月31日止。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每人每年交纳人民币780元,在每年3月份一次性缴清。
意外身亡给付人民币50,000元;(因斗殴、酒后驾车、自身伤害等引起的身亡除外)
疾病身亡给付人民币10,000元
(1)经确诊后给付人民币50,000元。(其中严重心肌梗塞和重大脑中风是指有严重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者)
住院每日给付人民币40元,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60天。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的有效期内发生疾病,乙方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甲方人员报销部分医药费:
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
帐户段费用乙方不予承担,由甲方人员自负;但其中甲方人员去药房购买药品或去医院看病发生的乙类药品10%部分,乙方予以报销80%。
自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
(3)共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90%;
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医疗费用:
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10%乙类药品自负部分由个人自理)
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
乙方按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
以上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人员每人每年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的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参加人员合并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其中手术费限额为5000元,医疗医药费15000元)。
(2)报销请带好医药费发票和病历卡,由事务所指定专人办理。
本互助金只限参加人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其报销资格。
1、甲方参加互助金必须以全体专职律师和全体专职行政人员整所参加。专职律师或专职行政人员是指劳动人事关系在甲方单位或从甲方退休的原专职人员,不包括兼职律师以及从其他单位退休后从事专职律师的工作人员。
2、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应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称社会医保)甲方参加人员患病必须在全市医保规定的医院就诊。
3、甲方申领互助金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提供的医疗费用凭证必须是社会医保的`专用凭证,接受治疗的内容应在社会医保允许的范围内),且应在相关事件或医疗费发生日60天内申领,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七种重大疾病是指在互助有效期内由医院确诊的,如在参加医疗互助之前发生的重大疾病,不享受给付的待遇。为体现医疗互助金互助共济的精神,意外身亡给付50,000元和大病给付50,000元,乙方参加人员终生只能合计享受一次,不能重复或是迭加享受。
计划生育、分娩发生的费用由社会医保统一报销、发放补贴,本互助金不再予以报销。
(3)在互助有效期内,甲方参加人员如因发生转所等原因离开甲方其互助待遇按以下原则执行:
如继续在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可继续享受至本协议期满;
如离开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自办妥离开甲方之日起不再享受,已交的互助金乙方不予退回。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异议,由双方参照社会医保的有关规定及律师医疗互助共济的特性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缴清全年参加人员互助金后生效。本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以后如此类推。但甲方需在顺延期的第一个月内缴清相关的互助金。否则,视为协议终止。
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