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晰责权强措施 优化环境促征收
华容县交通局
今年,市局给我县下达的地方公路养路费征收目标任务为260万元,其中任务基数150万元,我局委托县运管所负责征收。元至四月份以来,我局从明晰责任、规范行为、优化环境三个方面入手,狠抓地方公路养路费征收工作,通过征收单位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比预料要好的成绩。截止4月10日止,共征收地方公路养路费150万元,占市定任务基数的100%,是近几年的同期最高水平。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实行责任包干,确保征费进度
今年来,在农用车养路费征收职能划出,拖拉机车辆数量锐减,费源严重萎缩的情况下,我们征费的对象仅仅局限于零星破旧的拖拉机,以及车辆拥有量虽大,但机动灵活、安全系数低、执法风险高的摩托车,可以说任务十分艰巨。对此,我们通过反复调查论证,决定采取“责任包干,全奖全赔”的征费目标管理办法。即以基层交管站为单位,按照辖区车辆分布情况及近三年的费源情况,对征费任务实行分解,确定各交管站今年的征收任务。而且各交管站的人头经费、办公经费等均含于征收任务之中,与任务完成情况实行100%“捆绑”。为加强领导,县运管所班子成员和机关男同志也一一与基层征收单位联系结对,其工资、奖金、补助完全与联系单位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同奖同赔。
为促责任落实,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在具体征费工作中,我们又着重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征管队伍优化组合,激化队伍活力。年前,经局党委批准,县运管所按照“调整机构,鼓励分流;扶正抑邪,奖勤罚懒;精简机构,充实基层;定岗明责,提高效益”的基本原则,实行了人事及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实行了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特别是在征费一线的人员调整和力量搭配上,实行了“站长竞聘上岗,副站长由站长提名,站员由站长择优组合”的新举措,反响很大。一些历年来工作积极主动、表现突出的同志受到了肯定与鼓舞,一些平常工作松松垮垮、懒散成性的同志,也受到了很大的教育,明显地有了危机感。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彻底打破了过来吃“大锅饭”的现象,极大地调动了各征费人员的积极性。
二是抓征费任务旬通报月讲评,掌握工作进度。这一作法,是我县运管所的老传统,曾经多次受到上级的肯定。我们要求所有的征收单位,每十天向县运管所财务报一次账,实行票款两清,并将任务完成情况公开通报。通报的内容包括各单位本旬任务完成情况、累计任务完成情况、全所名次排列等等。通过及时通报情况,使各单位能够准确掌握进度,同时也将竞争机制引进到日常征费工作当中来,使大家都不甘落后,奋勇当先,互相赶超。与此同时,每月月底,县运管所都组织各征收单位骨干召开本月工作讲评会、征费工作小结会,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通报本月征费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征费形势,部署安排后段征费工作。
三是抓征费工作日常督战,适时解决新问题。征费包干后,我们并没有一“包”了之,而是注意及时掌握形势,分析问题,随时解决阻碍征费工作的矛盾。特别是对那些一度相对落后的征收单位,进行深入剖析,找出症结所在,制定可行措施,确保迎头赶上。由于我们理顺了征费工作机制,明晰了征费工作人员的责任,往年8月底才能完成的任务基数,今年4月上旬便完成了。
二、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征费行为
责任制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征管队伍的工作热情。要确保责任制的成功实施,防止因征管工作力度加大而发生公路“三乱”,我们以健全规章制度作保障,严肃征费纪律,规范征管行为。
自去年四月以来,我们以建立一支作风严谨正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为目标,先后开展了交通行政执法宣传月等项活动,出台了行政执法队伍管理规定和《黄牌警示停职待岗制度》,排除重重阻力,对“5·14”等4起违规行政执法行为当事人进行了照章处罚,分别给予县运管所2名副所长、1名站长和3名副站长等7 人黄牌警示、停职待岗、收回行政执法证、罚款等处分,较好地规范了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
今年初,县运管所根据往年的工作经验,制订了“三个严禁,三个不准,三个反对,力争四个确保”的征费工作纪律,更进一步规范了征费工作人员的行为。即:严禁跨辖区征费、严禁跨辖区套费、严禁随意降低标准收费;不准巧立名目、擅自提高征费标准乱收费,不准收钱不开票、多收钱少开票、只收钱不开票,不准压票不报、坐支挪用规费;反对收人情费、关系费,反对包庇纵容无费车参运,反对甲费乙开套取县所资金。确保依法征管,不出现公路三乱;确保征费工作秩序优良,全局稳定协调;确保应收必收,有收尽收,严防规费流失;确保上解及时,足额入库,不发生呆死帐,不出现票款亏空。
4月上旬,我局和县运管所对各单位征费计划任务完成情况、文明征管情况、征费纪律执行情况等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重点督查了是否有无雇请社会闲杂人员参与执法、是否正确使用执法文书、是否规范填开票证等三个方面的内容。由于抓得紧、抓得准、抓得实,今年一季度以来,县运管所执法人员共稽查车辆 台次,查处违章车辆 台次,收缴罚没款 万元,但没有发生一起行政执法违法事件。
三、争取社会支持,优化征收环境
为了优化征收环境,为地方公路养路费征收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通过努力和争取,2月20日,县政府在我局召开了县长办公会。会上,县长鲁先华充分肯定了我局在交通规费征收上所取得的成绩,会议一致同意出台《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交通规费征收的通告》(华政告[2004]1号),《通告》要求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要理解、配合、支持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禁止无原则地为缴费义务人说情、讨保,甚至胁迫、卡压执法人员,干扰执法,造成规费流失。有关监督部门也要将正常的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工作与公路、水路“三乱”行为区分开来,为交通规费征收工作保驾护航。
在此基础上,我们改变了以往只针对征收对象下发征收通知的单一作法,在全县开展了以传单、横幅、宣传栏等形式为依托,流动宣传车为载体,电视、报纸为补充的全方位宣传,将规费征收标准、征收纪律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监督。通过以上举措,群众主动缴费、配合缴费的积极性有所提高。
前段征费成绩的取得,主要是依靠上级的正确领导,以及我们有一支能征善战、吃苦耐劳、任劳任怨的征管队伍。今天,全市地方公路养路费征收现场会能够在我县召开,是对我局工作的肯定,更是鞭策,在座兄弟单位的许多成功经验也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后段的征费工作任务还很大,我们决心以此次现场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大征收工作力度,深入挖潜,广辟费源,早日完成市局下达的征收计划任务。
二○○四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