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确实抓好年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了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县防灾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抓好地质灾害工作
而且降雨较为集中,今年我县气候异常。容易发生地质灾害。因此,做好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重大,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突出“以人为本”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主要目标,切实贯彻“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防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三为主方针,坚持“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与综合治理、重点建设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地质灾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的不同特点制定不同的减灾、避让方案与措施,将重点灾害区的监测任务和防治工作落实到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明确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实效。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要认真总结,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10前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股。联系人:
二、完善防灾抗灾机制,突出重点。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全面推进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各乡(镇)长要做到三个亲自”亲自调查研究,亲自安排布置,亲自督促检查,要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做到事有人问,事有人做,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抓紧抓好。
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危险区,全面开展险情排查。安排人员进行全面的巡查检查,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发现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予以排除并上报险情。
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和应急预案。重点加强旅游景点、交通干线两侧、重点工程、矿山采空区、拦渣坝、尾矿库也及人口密集的城镇地区和山地斜坡地带、沟口处、居住在陡坡的村寨等区域的监测。
完善监测责任,加强对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工作。把防灾责任落实到有关单位和责任人。
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害预报、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制度和落实好简易观测措施、灾前报警措施和紧急避让措施。
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气象、民政、水利、建设、交通、旅游等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协作。
要认真分析核查各类信息来源,做好地灾信息报送工作。接到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及时准确上报灾情险情,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避免因迟报贻误抢险救灾的时机。
三、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点的预警预报工作,加强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力度。
发现险情,要紧紧依靠当地群众加强对历年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和调查。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同时,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工作,其“两卡”发放、防治责任人、值班人员(乡、村委会、村民小组三级)要求5月初落实到位,使各责任人了解灾情、明确任务、监测到位、负起责任;使受威胁村民掌握灾害预兆、知晓预警信号、清楚撤离路线、明白避让地点。
四、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认真学习贯彻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要对预案进行演练,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进行避让。各乡(镇)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预案的通知》精神,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和义务,熟悉处置突发地质灾害的各项工作。有条件的地方。
五、严格汛期值班制度
落实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值班人员电话要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地质灾害信息畅通、处置及时、报告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