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按照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在重点项目上有新成效,在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构建生态、平安、和谐××*做出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摊派发行工作的成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巩固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督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坚决纠正和查处不令不行、有禁不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行为。
(二)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各部门要继续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特别是各县局、市局主抓纠风工作的部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广大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良好的作用取信于民。要继续开展“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在上下联动、以下看上、全面评议的基础上,把民主评议与纠风专项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对窗口服务单位的行风评议。要进一步办好“行风热线”,突出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部门,突出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通过暗访、通报、考核等办法加大督办和反馈的办度,督促各参加部门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强化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对政风行风的监督。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各党委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纠风工作作为反腐倡廉的重点工作,切实担负起对纠风工作的领导责任。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任务,尽快布置,明确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并加强对纠风工作成效的考核。各单位要精心制度工作方案,各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心协办抓好相关工作。各县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推动有关部门抓好各项纠风工作任务的落实,努力实现预定的目标,取得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成效。
(二)严肃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各部门要坚持以查案促纠风,坚决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查处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凡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都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有选择地进行公开曝光。
(三)创新机制,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各部门要坚持以改革统揽纠风工作,从改革体制机制解决利益驱动问题入手,逐步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建立纠风和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要加强正面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党员意识、廉洁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抵御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特别是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要清理一项建立一项管理得住的制度,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其他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都要靠深化改革破解治理难题,用机制创新推进源头治理。
(四)加强沟通,搞好宣传反馈。各县局、市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与各基层单位纠风专项治理的责任部门以及各参评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保证纠风工作的部署,要求能及时上传下达。各部门还要加大信息综合、反馈和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及时反映纠风工作的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使方方面面都能了解纠风工作,关注纠风工作、参与纠风工作、支持纠风工作,形成良好的纠风舆论氛围。各县局、市局各部门要及时报送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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