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篇一
美国的南方有这样一句俗语:“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这句话就是出自于本书。
“知更鸟从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不在玉米仓里作窝,它只唱歌给我们听。”
这本书好像不是很有名,我现在还不清楚他的作者是谁。但是某天我偶然开始读了几句,就被主人公斯各特——一个八岁小女孩天真可爱的声音吸引了。
我在考虑着是否可以称这个小说为倒叙,因为文章是从介绍小女孩的哥哥杰姆为了救她而伤了手臂而开始的,而这件事一直到最后才水落石出。
这本书是一本流传三十多个国家的经典文学著作。它讲的是美国大萧条背景下,恶劣的种族歧视以及对人性的摧残。有黑暗,便会有光明的存在。主人公阿迪克斯就是一个光明正义的人,他是一位普通的律师。在法庭为了帮一个无辜的黑人辩护,一个人挡住了外界所有的声音,忍受“给黑鬼帮腔”的辱骂,在那个黑人没有丝毫地位的`时代,努力为黑人争夺公平的权利。
他说:“真正的勇敢就是你明明知道结果,还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你很少会赢,但有时也会。”最后的最后,那个黑人死了,他并没有唤醒人们的良知,自己的儿子也遭到了报复。但是他为自己的孩子做出了最伟大的榜样,让孩子也成为父亲般正直善良的人。
看完这本书,引起了我的深思。试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没有足够的勇气在不公平的时候挺身而出,有没有恒心坚定不移地做一件正确的事,有没有信心愿意去尝试一件困难的事。
我们可能无法做到像阿迪克斯那样伟大,但是我们可以从生活的点滴小事做起。在公交车上给孕妇和老人让座,为街上辛苦的保洁阿姨递上一杯茶水。善良和正义是会传递的,我们想要的世界,是一个充满爱的世界。
我想,如果人人都奉献出一些爱心,世界上又怎会有如此多不公平的事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篇二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的代表作,也是其唯一的小说,于1960年出版后获得了普利策小说奖。这部小说通过对一个南方小镇的故事描绘,展现了美国南部在20世纪中叶的社会现实和种族歧视。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汤姆·鲁滨逊的年轻人,他以谋杀亲夫的罪名被控告。小说从汤姆·鲁滨逊的角度出发,描述了他与一群黑人青年之间的友谊,以及他们在面对种族歧视和偏见时所经历的困难和挑战。
小说中的黑人角色塑造非常生动,他们并不是被动的受害者,而是一群有思想、有勇气的人。他们在面对不公正的待遇时,不屈不挠地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而汤姆·鲁滨逊也并非是一个白人英雄,他是一个有缺点的人,他的勇气和正义感也不是完美的。
小说通过一系列事件的发展,逐渐揭示了南方小镇的社会现实。在这个小镇上,种族歧视无处不在,黑人被白人视为低人一等,而白人则认为他们自己是最好的人。这种偏见和歧视导致了社会的动荡和不公,也使得人们无法看清真相。
小说的结尾非常震撼人心,汤姆·鲁滨逊最终被判无罪,但他却选择离开了小镇,不再忍受这种社会的不公。而黑人们也通过斗争获得了自己的权利,他们不再被认为是“黑鬼”,而是一个个有着平等权利的人类。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部非常深刻的小说,它揭示了社会的不公和偏见对人们的影响,同时也展示了人类的勇气和智慧。这部小说值得一读,它将让你更深入地了解美国南部在20世纪中叶的社会现实和种族歧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篇三
向阿迪克斯致以崇高的敬意!这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一位真正的绅士,一位充满正义、善良和睿智的人。
我也喜欢书中杰姆和斯库特的内心成长,他们在阿迪克斯、卡波妮、莫迪小姐的教导和影响下,渐渐建立起对周遭事物的看法,内心强大而温暖。看书过程中不止一次,我为这些人物的言行鼓掌,为他们坚持的公平、正义而感动。
一开始,我跟随斯库特的眼睛,对怪人既好奇又害怕,后来怪人阿瑟冲出来救了他们,我也对阿瑟充满了深深的感激。最后斯库特像挽着一位绅士一样挽着阿瑟,把他护送回家,书中说“我从此再也没有见过他”,我的眼泪唰地就下来了。知更鸟在书中代表着什么呢,可以是汤姆,可以是阿瑟,也可以是镇上每一个人还有良知的那个部分,杀死这样的善良,就是一种罪恶。所以阿迪克斯拼命地去为汤姆辩护,去打这一场明知道不会赢的官司,就像莫迪小姐说的那样,“只要我们往前走了一小步,那么事情就是不一样了!”
所以,不要再伤害无辜的人,要消除偏见和歧视,保护每个人心中的良善,并使它们发展壮大到,这个过程会很漫长,但只要还有人在努力,甚至不惜代价全力以赴为,那么总有一天光明最终会到来。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篇四
本书以一个六岁孩子的独特视角描述了三个春夏秋冬小镇发生的故事,我们也与之成长。故事中最主要的事件是阿迪克斯替黑人打官司,其余故事都是围绕它展开。
孩子的世界单纯浅白,也正因为如此容易被染上色彩。阿迪克斯的正直善良最终赢得了小镇居民的真心,也让杰姆和斯库特成为善良的人。他是一位不折不扣的绅士,以身作则,有同理心,会换位思考,更是耐心对待孩子。在杰姆因为杜博斯太太的辱骂而糟蹋她的花园后,阿迪克斯让委屈的杰姆接受给老太太读书的惩罚,这最终教会杰姆那些看上去可恶的人也有他可敬的一面。
小镇大部分居民都因为黑人事件辱骂阿迪克斯,阿迪克斯展现出的还是谦逊温良的姿态,世界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孩子们不理解为什么这样,他只是以平等的身份要求他们再等等,时间会告诉他们真相。
怪人拉德利事件也是如此。人们对于不了解的事情或人总爱以讹传讹,我们身边总有一两个如斯蒂芬妮小姐那样的长舌妇。孩子的想象力与好奇心是无穷的,三个孩子居然能自编自导一出怪人的话剧。被父亲呵斥后也无法遏制好奇心闯入拉德利家院子。最终命悬一线,是好心怪人救了他们一命。尊重他人习惯,即使这个习惯很怪异,不要以险恶之心度人。
但这个世界上也有尤厄尔那样坏得彻底的人,不可不防。一个家族的进步靠年轻一代的努力,尤厄尔家族的孩子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下,很难被引导上正确的路,可恨可叹。
when given choice between being right or being kind,choose kind。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篇五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1960年美国小说家哈珀·李的代表作,也是其赢得全球声誉的重要作品。这部小说以美国南部密西西比州的一个小镇为背景,通过讲述一个凄美感人的故事,深刻地揭示了美国南部的种族问题和社会黑暗,同时也对人性的复杂做出了深入剖析。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被小说中的角色和故事背景所吸引。密西西比州的小镇,阴暗而充满了悲剧色彩,这个地方和我们的社会背景有着许多相似之处。在小说中,种族歧视、性别歧视、暴力等问题比比皆是,让人感到压抑和无助。而小说中的角色,如汤姆、罗宾逊等,他们的命运和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的人们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
在阅读过程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小说中的主题和情感。虽然故事充满了悲剧色彩,但是其中也蕴含着许多值得我们去思考和学习的主题。种族歧视、性别歧视、社会不公等问题,都是我们在现实生活中需要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而小说中的角色,他们的命运和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的人们有着惊人的相似,他们的经历和遭遇,也让我们更加深入地理解了人性的复杂和社会的黑暗。
在小说中,我最为感动的是汤姆和罗宾逊之间的友谊。他们虽然来自不同的种族和阶层,但是他们却有着同样的追求和信仰。他们相互扶持,共同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挑战,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和价值。他们的友谊,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人性的美好和善良。
总之,这本书让我深刻地反思了我们的社会和人性,让我更加深入地理解了人性的复杂和社会的黑暗。同时,小说中的角色和故事背景也让我感同身受,让我感受到了人性的美好和善良。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不仅获得了很多知识,也得到了很多启示和思考。我相信,这本书将会对我未来的生活和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篇六
前天看完了《杀死一只知更鸟》,书中对“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解释是:它们只是尽情为人类唱歌,从不破坏我们的花园,从不在谷仓筑巢,从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所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件罪恶的事。在我眼里,书里有两只“知更鸟”:“怪人邻居”阿瑟·拉德利和汤姆。
阿瑟因为小时候犯错而被父亲粗暴囚禁,失去本该属于他的人生。他一直被囚禁,久而久之他成为了镇里的“恐怖故事”,被歪曲成各种恐怖形象。但真正的他只是一个会通过树洞偷偷送孩子礼物,怕孩子受到惩罚而给孩子缝好裤子挂在栅栏上,火灾时悄悄给发抖的孩子披上毯子,在孩子们被尤厄尔追杀时出手相救的小心翼翼的避世之人。
汤姆是一个无辜的人,只是因为他是黑人,“在人们内心深处的那个秘密法庭里,他根本没有任何诉讼可言。
从马耶拉张嘴喊叫的那一刻开始,汤姆就死定了。”汤姆是被污蔑的,即使人们对此心知肚明,但他依然被陪审团认为有罪。
最令人敬佩的就是主人公们的父亲,阿蒂克斯先生。他是一名律师,他的家族也是在当地世代有声望的家族,他也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他开明很开明,他尊重自己的孩子,即使在别人都说着“女孩就要做淑女,不能穿裤子”的时候,他不束缚孩子的天性,让斯各特可以自由地跑跑跳跳。他也很勇敢,明知自己不可能成功,但依然坚持为汤姆辩护。他被威胁,被恐吓,就连他的孩子也被其他人嘲笑谩骂,他也没有退缩。庭审中的他逻辑清晰,有理有据。虽然结果不尽人意,他败给偏见,但他依然获得了黑人们的尊重与感激。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篇七
好喜欢这样的父亲,斯库特被教育得很好,刚开始我觉得她很幼稚,但考虑到她的年龄,又很正常;后来又觉得她很聪明得体,平时活泼了点,但是在父亲开庭辩护时,斯库特显得成熟稳重,分析事情清楚明晰,完全让人忘记了她只是个9岁(还是13岁)的孩子,尤其是最后一幕,小女孩对着角落里的隐影,说的“你好,怪人”,读得时候,莫名心里很舒服又有些难受。
小女孩和怪人初次正式见面没有紧张或者奇怪的表现,而是很自然温暖的打招呼,家里的每个人都不经意的照顾着怪人,让对方感觉到舒服。
每个人都很好很暖阿,谢谢怪人送的口香糖、硬币、雕塑,还有火灾时给小女孩披上的毛毯,最后还是他救了斯库特和杰姆。整篇文章里,关于怪人的描述还是很多的,只不过在读到50%的时候,并没有特意注意到,但越往后阅读,就越能发现原来这是故事情节发展的一部分,习惯了快速阅读的我,刚开始觉得读不懂,甚至有些乏味,现在我觉得这本书真的很好,小女孩和哥哥都在成长,父亲是一颗很高大的树,正直而伟岸。
小女孩最后回答父亲的那句话,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一样,很容易让人想到在文章前期写过的莫迪小姐说的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对呀,怪人其实很乖很脆弱,有的'事情对别人可能无伤大雅,但是对他而言,人们的言语会重伤到他,即使他做了对的事情。谢谢文中的警长,父亲,让怪人可以在以后继续轻轻哼唱。
忘记了很多人物名字,怪人叫做拉德利。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篇八
做人,就是要秉持着人应有的气节,掌握人所必须拥有的品质,为社会和谐作出贡献。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哈珀·李所著。讲述了在大萧条时期美国南方的小镇上,出了一桩离奇的案件,黑人汤姆·鲁滨逊被诬告为犯罪嫌疑人,“我”的父亲阿迪克斯竭尽全力去为其辩护,但却因种族歧视,他还是被判了刑,后来被处死。
在我读过之后,这本书不禁让我深思:勤劳、吃苦能干、为人善良的汤姆·鲁滨逊为何会落得如此下场,这恐怕不单单只是种族歧视这简单的一个问题了吧?这其中所包含的“第二层”则是一个人的品性、内心。
阿迪克斯在这本书中是我印象里最喜欢的一个人了。他可以奋不顾身地去为汤姆·鲁滨逊辩护,在法庭上舌战群“儒”,他的这种坚守真理的品质,怎不叫人敬佩。
或许有一天,周围的人放弃了真理,就如说鸡蛋是方的,那我们还会坚守真理吗?坚守真理,其实并不是与他人作反抗“斗争”,而是坚持正确的行为,维护这个社会的秩序稳定。我们要学习阿迪克斯这种品质,让整个社会变成一个充满正义、真理恒在的社会,不再出现像汤姆·鲁滨逊这样的悲剧。
我们就要秉持着坚守真理的这个品格,挥舞着这把旗帜,在成长发展的这条大路上不断披荆斩棘,奋发图强地将困难克服;我们也绝不能与真理背道而驰,铭记一条道理,走在真理的“大道”上可使人进步,而我们与其行动相反,结果也只会适得其反。
坚守真理,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一起去奔跑在真理的康庄大道上,做一个真正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篇九
很久没有读外国文学了,因为它的人名太难记了。好在《杀死一只知更鸟》故事的趣味性克服了这一缺点,读完有种酣畅淋漓之感。
这是哈珀?李写于1960年的小说,正确的翻译应该是《杀死一只反舌鸟》。只是1961年改编成的电影用了这个名字《杀死一只知更鸟》,还获得了奥斯卡金奖,后者就代替了前者。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19世纪的美国梅岗,一个基本隔绝于世,种族歧视弥留的小镇。核心内容是律师阿蒂克斯?芬奇为黑人汤姆?鲁宾逊作辩护的故事。该书主要宣传一种普世价值观,平等正直博爱等精神,还有对阿蒂克斯教育孩子方法的推崇。
知更鸟,是一种唱歌动人,与人无害的鸟。在书中象征着阿瑟?拉德利,汤姆?鲁宾逊等善良的人。“弹无虚发”阿蒂克斯因年轻时射杀了一只知更鸟而感到内疚,三十五年没有再开过枪。而后,他尽心尽责地去帮汤姆打官司,虽然还是败诉了,但这种精神依然值得人学习。
从另一个层面看,人不能当一只知更鸟。可以善良,但不能软弱。拉德利先生是个足善人,与世无争,忍受着别人“怪人”的嘲讽;但他的怪也保护着自己,夜晚枪击吓唬闯入庄园的孩子。而汤姆在败诉后不愿再去上诉,越狱而被射杀,再也洗脱不了自己。只能说逃避是没有用的。善良的人更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能让你的纵容成全了别人的罪恶,让你的善良伤害了自己。善是有原则的。
大多数人的选择不一定是对的,这是我从书中看到的另一种精髓。一个正直的律师和一个公正的法官也斗不过一群野蛮人组成的陪审团。汤姆案子的败诉,佐证了“真理是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这句话。多数人反而更容易形成暴政。当价值判断与别人相冲突时,还得尊重自己内心深处的选择。
最赞同的还是信任。虽然有些谎不得不撒,但撒下一个谎的同时得撒下很多个谎去维护。反省自己这么些年来,只有在欺骗上做到了“嫉恶如仇”。以前太过相信别人,所以遭受了不少次被人欺骗的恶果;后来学乖了,受不了背叛,也因此失了些朋友;再后来学着宽容,一次两次,或是没有突破底线的失信也就算了;但再多次就不行了,量变引起质变,友情间的裂痕也会慢慢变大到不可修复的地步。
再大的心也终究不能无视失信后的隔阂。一个人,一次让我不相信了,便再也不能让我相信了。
宽容这条道,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篇十
招呼,家里的每个人都不经意的照顾着怪人,让对方感觉到舒服。
每个人都很好很暖阿,谢谢怪人送的口香糖、硬币、雕塑,还有火灾时给小女孩披上的毛毯,最后还是他救了斯库特和杰姆。整篇文章里,关于怪人的描述还是很多的,只不过在读到50%的时候,并没有特意注意到,但越往后阅读,就越能发现原来这是故事情节发展的一部分,习惯了快速阅读的我,刚开始觉得读不懂,甚至有些乏味,现在我觉得这本书真的很好,小女孩和哥哥都在成长,父亲是一颗很高大的树,正直而伟岸。
小女孩最后回答父亲的那句话,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一样,很容易让人想到在文章前期写过的莫迪小姐说的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对呀,怪人其实很乖很脆弱,有的事情对别人可能无伤大雅,但是对他而言,人们的言语会重伤到他,即使他做了对的事情。谢谢文中的警长,父亲,让怪人可以在以后继续轻轻哼唱。
忘记了很多人物名字,怪人叫做拉德利。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篇十一
1.我想这本书我又可以放进我的.教育书单了,不仅仅是教育未来的孩子也是教育自己怎样做一个更好的人更好的家长,因为实在太喜欢阿迪克斯了,喜欢阿迪克斯遇事的沉重冷静,喜欢阿迪克斯喜欢看书读报的好习惯,喜欢阿迪克斯对待孩子以及周围人的用心善良,喜欢阿迪克斯的绅士风度......所有喜欢的东西都是值得我学习的地方。
2.这本书一共有三次提到了知更鸟,可是我一直都不理解知更鸟跟这个文章这个故事有什么关联,百度了一下原来知更鸟在欧洲那边是有善良的寓意的,那也就是说汤姆、怪人阿德利、厨娘卡波尼等等黑人所遭受到的种族歧视、不公等现象都是在杀死善良!
3.在杀死善良这个大环境下,阿迪克斯有自己的想法,保持着善良,在一言一行的教育中熏陶两个孩子,书的最后斯库特拉着怪人阿德利的手陪他回家着实令人感动,毕竟一开始斯库特是怕他的。不仅仅是阿迪克斯和两个孩子保持着善良,还有厨娘卡波尼,她优雅、有教养、不纵容孩子的坏脾气也是让人印象深刻。
4.还让人又喜欢又感动的是两个孩子之间的相处,虽然平时有很多打打闹闹嘻嘻哈哈,但是在需要一个人谈心陪伴又不希望是大人的时候,对方显得那么重要,重点是能理解彼此,这种相亲相爱令人喜欢羡慕,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想要二胎的原因之一吧!有童年也有陪伴,最好不过了。
5.明明知道汤姆还是会被判刑,但仍然保持冷静与全力以赴的去努力争取也是弥足珍贵的,是一种勇气,很棒!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篇十二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1960年美国作家哈珀·李发表的一部小说,获得了当年的普利策小说奖,并在次年改编成电影,由好莱坞著名影星克拉克·盖博和哈莉·贝瑞主演,获得了奥斯卡金像奖。该小说被视为美国文化中的经典之作,也是美国南方文学的代表作之一。
小说以20世纪30年代美国南部密西西比州的一个小镇为背景,通过一个12岁女孩的视角,讲述了一个发生在1930年代的故事。在这个小镇上,人们普遍存在着对黑人的偏见和歧视,认为黑人都是罪犯和怪物,而白人则是高尚和纯洁的。在这个社会背景下,一个黑人青年因为被错误地控告犯了罪,而被关押在一个集中营里,引发了一系列的事件。
小说中的主人公,一个12岁的女孩,通过自己的观察和经历,亲身体验到了这个社会的不公和歧视,从而开始了对正义和真理的探索。她不断地向周围的人宣传自己的观点,试图改变他们的看法,但遭到了各种阻力和反对。最终,她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勇气,揭示了真相,证明了那个黑人青年的清白,也改变了人们对黑人的看法。
小说中充满了对种族歧视和偏见的批判,以及对人性的探讨和思考。通过主人公的观察和经历,小说呈现出了一个充满歧视和偏见的社会,以及一个勇敢地追求正义和真理的女孩。小说中的语言简洁明了,情节紧凑有力,让读者深深地感受到了小说中所表达的情感和思想。
总之,《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部充满思想性和文化内涵的小说,通过一个12岁女孩的视角,深刻地揭示了种族歧视和偏见的存在,以及勇敢地追求正义和真理的重要性。这部小说不仅是一部文学作品,更是一部具有社会意义的经典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