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高一读书心得篇一
《平凡的世界》是作者路遥1988年完成的百万字小说。1991年获第茅盾文学奖。这部小说分为三部。
我最喜欢其中的第二部。写的是孙少平因为家里光景不好,所以孙少平的哥哥孙少安,十三岁在家干农活,孙少平读书到高中毕业,开始当教师,然而他并不满足现在。于是和家里人说去黄原打工,孙少安这时已经和妻子开起“砖厂”,孙少安的父亲提出分家,孙少安无奈同意了,所以一家子的重担落到了孙少平的肩上,他每个月都会给家里寄钱。因为妹妹要考大学,所以孙少安也要给妹妹钱。可她不要,没办法,去找孙少安,让孙少安说是他寄去的。孙少平工作很卖力,每天干完活都会伤痕累累的,但他觉得这不苦,以为是他自己选择的`道路。后来妹妹考上了大学。
我觉得孙少平的精神非常好,他愿意寻找别的出路,而不愿意受命运的摆布,他要走自己选择的路,不管将来成什么样,他都不会放弃自己的路。就算他选择的路还没有原来的好,也不会打退堂鼓。他相信,只要努力就一定会有出路。
孙少平有着自己的理想,哪怕他的立项并不太好,他不觉得自己的工作就是他的理想。他只想让自己感觉自己的付出是值得的。并且他觉得,重要的是工作要有快乐,就算工作不好,只要满足着两个条件,就是值得的。
高一读书心得篇二
高一是学生人生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阶段,不仅意味着进入高中阶段,更是学生开始迈向成年人的关键时间点。高一的学习内容也相对较多,许多孩子会有诸如“我该怎么学习”“我该读什么书”等心得体会和困惑,因此,在这篇文章中,我将总结和分享自己在读书方面的心得和体会,希望能对其他同学有所帮助。
第二段:良好的阅读习惯对学习的重要性
作为高中生,学习资料的质量和数量都会显着提高,良好的阅读习惯对我们的学习至关重要。良好的阅读习惯包括选择好的阅读材料,注意阅读时的姿势和环境,理解文本,并且及时总结和复习。我们应该注重建立科学的阅读计划,让自己能够有规律地阅读,并能够准确地找出重点和难点,从而加深自己的理解。
第三段:增加阅读量对提高学术成绩的意义
大量阅读对学习科目有显著的提高,因为它有助于启发我们的思考和提高我们的理解力。此外,大量的阅读还有助于构建我们的知识基础,帮助我们了解各种不同的文化和思想,有助于提升我们的学术成绩。要增加自己的阅读量,我们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书目,以及在空闲时间多看看文章和新闻。
第四段:通过阅读提升写作技能的方法
在高中阶段,我们的写作能力显著地提高,这需要我们通过大量阅读来提升。首先,我们应该注意平时的写作习惯,注重提高语言表达的能力和思维能力。我们还可以多看一些好的写作范例,记住它们中的好词好句,增强自己的写作技能。
第五段:结束语
总之,在高一的学习生活中,阅读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我们应该建立良好的阅读习惯,不仅提高我们的理解力和学术成绩,也有助于提高我们的写作技能。因此,我们应该朝着这个方向努力,不断增加自己的阅读量并逐步改善自己的阅读技巧。通过这样的方法,我们相信我们一定能够在高中阶段取得显著的进步和成绩。
高一读书心得篇三
每个人都渴望在优越的生活条件下,过上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可是,任何事情都是一分为二的,人们在享受优越的生活时,也极易养成惰性,尤其是青年学生。读了宋濂的文章——《送东阳马生序》,我对此感受尤深。
宋濂从小勤奋好学,家里贫穷,没钱买书来看,就常常向藏收的人家借,亲手抄录,和他们约定日期归还。在十分冷的冬天里,砚台都结了坚固的冰,手指冻得没法屈伸,他仍然不敢懈怠、偷懒。当他出外去追随教师的时候,背着书箱、拖着鞋子,走在深山大谷中。酷寒的冬天、凛冽的冷风,大雪积了好几尺深,脚、皮肤都冻裂而不明白。他博览群书,最终成为明代的大学士。
有时候我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心却飞到了窗外;对教师苦口婆心的教诲,我缺乏应有的兴趣和活力;父母不惜自我省吃俭用,为我提供便利的学习条件,我却不知心存感激……与宋濂相比,我自感有相当的距离。正如宋濂所言,我的学业没有大的提高,如果不是因为我的天资不够聪明的话,只能归因于不如宋濂专心和勤奋了。
我以往看过标题为《要“穷”孩子不要“富”孩子》这样一篇文章,印象很深。这是一篇关于澳大利亚父母教育孩子的文章。文章介绍说,澳大利亚是一个发达国家,每个家庭都相当富裕。可是,父母却让孩子们过着清贫的生活。冬天父母让孩子穿很薄的衣服,磨炼他们的意志;从小让他们到大海中冲浪、冒险,锻炼他们的胆量。我想,也许这就是澳大利亚之所以成为发达国家的原因之一吧!
梅花香自苦寒来。在今日优越的生活条件下,期望学校、家庭乃至整个社会多给孩子提供锻炼的机会,磨炼其勤奋好学、不怕吃苦的意志,使其在优越的生活条件下有更出色的.表现。
高一读书心得篇四
读书是一件每个人都必须经历的事情,无论是年轻人还是中年人,读书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对于高一的孩子们来说,也是必须要进行的。通过高一的学习,我的孩子有了很多读书的心得体会,让我十分感动和敬佩。下面,我将会分享孩子的读书心得体会。
第二段:阅读鼓励人成长
读书的好处,就是可以让人成长。孩子在读书过程中,我发现他很善于吸取书中的知识和信息,他能够从中发现很多精华,也能将新内容与现实联系起来,感受到自身成长的巨大变化。其实,所谓成长,即是内心不断地开阔;是生活方式与思维方式的不断升华和丰富;是人际关系与个性塑造的追求和完善;是生活态度与价值观念的升华到一定高度。阅读正是这种升华与变化的源泉。
第三段:阅读让生活更丰富多彩
阅读可以让生活更加丰富多彩。高一的同学们,在繁忙的学习之余,还可以阅读丰富多彩的书籍,增长见识,开拓思路。孩子在读书过程中,听取了作者的思考、理念、故事和历史,从而获得更加宽广的视野和人生经验。他们懂得了怎样去深入人心,去了解生活,去体察人的内心深处。这不仅可以增强我们的生活品质,还能改变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让我们在更多方面受益,从而变得更加活力四射。
第四段:阅读缩短自己的距离
通过阅读,你不仅可以“了解世界”,同时,你也可以“了解自己”。高一的孩子通过不断地阅读,渐渐地发现了自己内心深处一直存在的追求。阅读可以把人们连成一体,让我们缩短彼此的距离,更好地了解彼此,进而更好地交流。阅读可以让我们感受到作者与自己的思想和情感上的相通,让我们不再孤独,找到了精神上的归属感。
第五段:总结
通过孩子对阅读的体会,我明白了阅读的重要性。不仅能让孩子们在知识与精神上得到升华,而且能够给孩子的生活带来更丰富多彩的滋味。因此,我希望孩子们能够继续保持良好的阅读习惯,善于从书籍中汲取养分,积极地投身到阅读的世界中,获得精神上的启发和提升。阅读并不能冲淡生活中的烦恼,但必定可以让人们更清亮地看待自己的人生和生活,真正做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高一读书心得篇五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巴黎圣母院》的书,你读了这本书想要说什么!现在先听听我的感受吧!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作者雨果对那象征着权力与奢华的教堂,让人们都假借着神圣的宗教来展现建筑家的审美观。把人性深深的埋在一件神圣的宗教外衣下面,典型的人物就是副主教——克洛德。
故事就从这个教堂发展下去的:在1482年的“愚人节”,流浪的吉卜萨姑娘爱斯美拉达在巴黎圣母院前的广场上表演唱歌跳舞,副主教克洛德看到她如此美丽的舞姿,于是就疯狂地爱上了她,便指使自己的养子(也就是巴黎圣母院的敲钟人卡西莫多)把爱斯美拉达抢来。后来有一天,法国国王的弓箭队长弗波斯将爱斯美拉达救出,并把卡西莫多抓到广场上进行鞭打。善良的爱斯美拉达不记前仇,反而还给卡西莫多送水。卡西莫多虽然长相丑陋,但是为人善良,在感激之余,他也爱上了美丽善良爱斯美拉达。但爱斯美拉达对薄情的弗波斯一见钟情,两人约会时克洛德悄悄跟随,将弗波斯刺伤,并把此事嫁祸给爱斯美拉达,无辜的爱斯美拉达因遭受陷害被国王绞死了。
在这个故事里我最讨厌克洛德,最喜欢爱斯美拉达和弗波斯。因为爱斯美拉达和弗波斯一样,都很正义、都很善良,没有像克洛德那样凶恶、那样歹毒。
高一读书心得篇六
读书给我们人生添加光彩,当我们打开一本书,时间,空间便再不能限制于我们,我们可以坐在家中看到世界各地,品味古今中外,在书中人可以翱翔于智慧的天空,我们的视野也不会只存在于一省,一市,一县,一国而是整个宇宙整个空间。这就是读书所换来的乐趣。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高一围城读书心得”,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读了这部作品以后,了解到《围城》作为钱钟书先生的经典之作,文中的睿智的语言自然是吸引广大读者的主要手段,但更重要的是,《围城》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围城的概念让我们去思考,即围城将人分成两类,一类在围城里面,一类在围城外边,而生活在围城内外的人都互相羡慕对方的生活,在《围城》中是通过方鸿渐的婚姻来阐述和剖析这个观点的。
文中的主人公方鸿渐从留学归国开始桃花运似乎就特别多,从“局部的真理”的鲍小姐,到浑身透着冰欺凌作风的苏文纨,在到几乎完美的唐晓芙,而在痛着三个不同的女性人物身上的发生的爱情故事都给方鸿渐带来了从未有过的快乐和幸福感。这些似乎都在给方鸿渐一些暗示,暗示他所追求的婚姻必然会幸福美满,或许不会再差了。但在方鸿渐同唐晓芙分手后,方鸿渐的感情就跌倒了谷底,直到他和孙柔嘉订婚,这一切对于方鸿渐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没有半点激。方鸿渐婚后,发现一切都变了,孙柔嘉不在袅袅婷婷,而是极有主见;他和自己的家庭不在亲密无间,似乎疏远了很多。他发现他要的不是这种生活,于是他对孙柔嘉说:恋爱和结婚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恶人......
纵观现实,现代人观念开放了,对婚姻更加想的开,围城进去的快,出来也快,熟悉了不久结婚,婚后不久又离婚,视婚姻如儿戏,这样的人怎么能够理解爱的含义和生活的真谛?人海茫茫,两个人有缘在一个围城里并不轻易,既然结婚了,就要相互理解,互相体谅,经营好这份爱,经营好一个家庭。大家都要相互谦让,才不致让对方有逃出去的念头,试问哪些逃出婚姻围城的人,你们都更好的找到幸福了吗?你们回想往日的恩爱的时候就没有后悔过吗?“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是这样,工作和学习何尝不是如此?有的人干一行爱一行,富有兢业精神,有的人频频跳槽,也难觅如意的工作,他们厌烦本职工作,老是觉得别人的工作如何如何好,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换了新的工作后发觉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如意,想起原来工作的种种好处。只恨世上没有后悔药卖,时光不能倒流。
就拿我们的毕业找工作来说吧,看着一些同学、好友进了党政机关,权利带来了实惠;一些人下海经商成功,经济富裕。看着这些人别墅汽车、灯红酒绿,心里痒痒得十分难过,恨不得立马辞职跳槽去捞一把。等到真的逃出去了才知道党政机关并不是那么好混,人际关系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下海经商也没那么轻易,风险大,竞争激烈,压得心里崩溃时才想起幼教工作的种种好处,有双休日,又有寒暑假,整天面对着一群活泼无邪,天真烂漫的小朋友,心理也变的轻松快乐多了,也让自己变的年轻了许多了。回头再想想有这样让你愉快的工作,还为什么要去羡慕人家呢?还有什么理由不安心自己的学习专业呢?.
最后,我要用钱钟书爱人杨的话来结尾:“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选择专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读后感,愿我们能好好的把握好、珍惜好今天的生活,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快乐更美好的。
《围城》是我认为我有史以来度的最快的一本书了.但,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它的人物性格和很鲜明,它的内容很和我的胃口(可能含有贬义,不知是否有人会骂我早熟之类的),甚至主人公方鸿渐的一些经历和我颇有相似之处(关于这一点,我会在文章中向大家慢慢道来).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也并没想写什么读后感.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全书共有335页)。这时,我十分纳闷_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_《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_"围城"吗!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先前的所思所想根本对不上号.它倒是讲了一个上海的青年,出国留学后骗来了个博士学位,回国时候和回国后发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怀疑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我是错的!
我无奈,小憩后,继续看下去。
我这人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书看到一半,就总想知道结尾.一番内心中的激战后,良心逐渐败下阵来,好奇心渐渐占了上风.以是余便翻经至其末,以观其后果.但,此"后果"使余大失所望_这书的末尾不是结尾,而是什么钱夫人写的"附录_记钱钟书与《围城》!"
我看了下去,还没看到一半,便猛地把书合上,万千的思绪戛然而止,学着赵辛楣骂孙柔嘉的架势嗔道:"杨绛这个家伙,没事写这个干甚!这下可好,文章不用读了,内容不用捉摸了,我成受害者,冤大头了!"
但是,冤大头还是几乎一口气地把这本书读完了_它的内容太精彩了!
从那次经历后,我终于明白了这大学生的平常生活和艳遇等事件与"围城"二字有什么关系。不过,在说"围城"二字之前,还是先来说说这本书,这对理解有好处。
作者钱钟书的夫人杨绛说:"这书写的正是作者本人的故事."也许正是这样,作者才写出了本书。
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即作者本人)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不能说是十分亲密_也许柔嘉说的没错,鸿渐根本就没真正爱过她).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即苏文纨与唐晓芙).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阿姨,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例如,在众人初到三闾大学时,才知道自己受到了校长高松年的"欺骗",也许这个骗局不是高松年刻意设下的,但这也是身不由己.但,鸿渐认为,这是.而且,孙柔嘉也受到了那些"狗男生"的欺负。
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孩子的假博士学位"罢了。
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
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力来将它实现吧。
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另外,我身边还有一点像小说里面的,就是绯闻闹得很厉害.这一点是我要"批斗"的。
这本书很形象地形容婚姻是一堵墙,进入城墙的想出来,没进城墙的想进去。应征了“距离产生美。”之说,谈恋爱的时候我们被激情充盈着,只恨两人不能朝夕相处,刻刻以对,便急切地想迈入婚姻的殿堂,当结婚了,随着岁月的磨砺,激情的减退,天天面对便产生了审美疲劳,以前被尘封的往事随之清晰,随之怀念一个人的日子。总之当我们一味缅怀过去,匆匆的想赶去看北方的第一场雪时,我们是否已错过身边的无数风景呢?并不因为困在围城的人想出来,没有在城内的人想进去。只因人有时非常矛盾,本来生活得好好的,各方面的环境都不错,然而当事者却常常心存厌倦,对人类这种因生命的平淡和缺少激情而苦恼的心态。好比当我们还是一名学生,我们期望能考上一所好的大学,当我们考上好的学校就希望有一个好的分配,有了一个好的分配就希望事业和爱情都双丰收,双丰收后又希望能有政治作为,当我们有政治作为后又希望。反正欲望不会是句号的,想必永远是感叹号。这就是所谓的“欲壑难填”吧!
高一读书心得篇七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爱情小说——《巴黎圣母院》。说起巴黎圣母院,想必大家都耳熟能详吧!此书是维克多、雨果创作的历史小说。这不仅是他的代表作,也是浪漫主义文学的代表作。作品以18世纪法国的巴黎圣母院为中心,描写了驼背的敲钟人对一位吉卜赛姑娘的真挚的爱情,同时揭露了当时的统治阶级的丑恶嘴脸。
巴黎圣母院里住着道貌岸然且性情乖戾的副主教克洛德神父和驼背的丑八怪卡西莫多。卡西莫多对克洛德神父忠心耿耿,百依百顺。有一天,貌若仙女的吉卜赛姑娘爱斯美拉达出现在他们两人的面前,起舞翩跹。她是那样的美丽而神秘,始终带着一只有金色犄角的山羊。
贫穷的诗人、哲学家格兰古瓦不幸落入一群无赖汉之手,在生命垂危之际,被爱斯美拉达借假结婚所救。可是,爱斯美拉达却爱上了从怪汉手里救出自己的御前卫队长孚比斯。
看完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18世记的社会统治阶级当道善良的人是他们的玩物,善良的爱斯美拉达成了他们的牺牲品。但,凶恶终究斗不过正义,真正的凶手克洛德神父得到了应有的下场。历史到了21世纪的今天,在政府带领下,凶恶受到了抑制,真善美得到了颂扬,人民安居乐业!
高一读书心得篇八
把这本书加入书架的真正原因是被这本书的书名和装帧设计所吸引。后来又看到好多书友都在读这本。
按照通常以往的惯例,一本书,如果读到九页的时候还没有将我带入,便放弃,因为我觉得,一本书在一开始还没有引人入胜的场景和人物出场,只会越看越瞌睡,失去看下去的欲望和意义。好在《皮囊》在第一页的时候就以一个倔强的九十九岁高龄的裹脚的阿太将我拉入了特有的闽南风情的小镇里,这个九十九岁高龄的阿太看尽了世间的苦难与变迁,在不经意的话语中道出了人生一大真谛:“肉体不就是拿来用的,又不是拿来伺候的,如果整天伺候你这个皮囊,是不会有出息的,只有会用肉体的人才能成才”。
我们都是带着皮囊在世间忙碌的灵魂。这副皮囊的用处就是用来经历风吹雨打的,所以我们的灵魂才有处安放。
书里写到倔强的残疾父亲,对生活勇敢又无助的母亲,自尊心强烈到杀死自己的天才文展,满嘴“世界”和“理想”而遭到现实打击的厚朴,透过作者,看到他眼里的“他人”,也看到别样的人生。
这本书的最后告诉我们:其实过什么样的生活并不那么重要,痛苦和幸福也不那么重要,灵魂的清澈和满足才是最重要的。
高一读书心得篇九
在中学老师就曾推荐过《史记》这本书,告诉我们,作为一个中国人要了解自家的历史文化,必读《史记》,没想到我直到大学才开始读史记》。
在中国这个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泱泱古国里,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先贤们留下了浩如烟海的精神财富——古文典籍。其中,满天星辰中,《史记》是最为璀璨,最熠熠生辉的一颗。读《史记》,可以感到3000年前是群雄蜂起。英雄拼搏、帝王争霸的峥嵘岁月。《史记》是我国第一步通史,记述了皇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受了别人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受到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司马迁奋起写作,用了整整18年时间,在他60岁时,终于完成了一部52万字的辉煌巨著——《史记》。这部前无古人的著作,几乎耗尽了他毕生的心血,是他用生命写成的。但他还是完成了《史记》,实现了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启发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文学大师。《史记》思想深刻,气势开阔,笔力雄放,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读《史记》,使我认识了四面楚歌中,乌江自刎的项羽;生灵涂炭中,起兵反秦的陈胜吴广;紧急为难中,智勇双全的蔺相如;流亡在外,却终登王位的重耳……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震撼着我的心灵。
在司马迁笔下,有多少英豪以他们的汗与血,情与志来尽忠,书写“精忠报国”这四个熠熠生辉的字。“风萧萧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荆轲受命大厦将倾之时,壮志未酬咸阳宫;“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李广纵马西北塞北,笑谈渴饮匈奴血。这一幕幕波澜壮阔的史剧,已褪色成书页发黄的史书,铃铃作响。二就是书页翻动之间,那精神的钟鸣绵延至今,声声清晰,声声震撼,余音袅袅,激荡心间。《史记》传递着那古老、悠扬的钟声——精忠报国,一首在中华历史长河中荡气回肠的英雄交响曲。它让我领悟到什么叫做“精忠报国”的豪情壮志。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百姓与其团结一心,风餐露宿,终于制服水患,而使华夏民族能一代一代生息繁衍,勾践卧薪尝胆,越国百姓与其同甘共苦,奋发图强,最终雪耻复国,而成诸侯强国。今天,这精神依然在发光,在弘扬。曾记得,在20__年年初暴风雪肆虐的日子里,正是全国上下万众一心让我们挺过了难关——武警战士扑在高速公路上顶着寒风奋力除雪,疏导交通;电力职工在高空连夜抢修受损电网,甚至付出了宝贵生命;出租车司机在油价高涨的日子里免费接送贫困市民。古往今来,在困难挑战面前,尤其是在事关民族利益的紧要关头,众志成城,每个国人心中的一道长城。
培根道: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学是善辩。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在迅速发展的当今社会,我们的科技越来越先进。我们党的生活越来越美好,但是我们依旧需要中华民族聪慧的祖先给我们奠定精神基调,在我们构思宏伟蓝图时,给我们前车之鉴,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在传统与现代的有机结合中找到我们的幸福未来。
高一读书心得篇十
初读《皮囊》,是在大一上学期,读这本书充满了戏剧性,最开始看见它是室友买回来的,当时并没有读的欲望,反倒是过了一个假期,开始新学期的时候想找点儿东西读一读,就选择了这本书。两天的时间把这本书读完,然后开始了很多思考。
翻开皮囊就被其中的一句话所吸引:“我们的生命本来多轻盈,都是被这肉体和各种欲望的污浊给拖住。”仔细想想,着实如此。家乡、亲人,现代的我们常常忽略和逃离的话题,在作者的笔下蔓延开来,让人心疼,教人反省。这像作者的独白书,回忆着故乡的一切,懊恼着自己错过的一切,父亲、阿太、成刚,每一个故事都像在深入的剖析当事者,同时剖析自己。生命是旅程,有时候我们匆忙赶路,常常会忘记停下来看看当时周围的景和人,我们以为前方会更好,我们渴望赶紧逃离当下这段痛苦,然后在匆忙中,我们来不及思考生命本身的意义,来不及反问自己内心的渴望。我们沿着大部分人走过的路前进,认为那就是对的路;我们用别人的标尺来丈量自己的人生,我们总是活在别人的期待里。于我,尤其在高三那段最艰苦的岁月里,不仅有着升学考的压力,还有家庭的种种变故,家人的亡故,将自己压成一个神经脆弱与敏感的“精神分裂者”,那时候,我常常会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人生有什么意义?活着是为了什么,结局都是死亡,我们为什么还要这么拼命,开始幻想人生虚无论。现在回想起来,倒觉得很可笑,其实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你要做的事,就是好好地活着。
书的前半程,关于黑狗达的阿太、母亲、父亲,那种刻进心里的画面,强韧地坚挺地,以不倒的姿势立在我的眼睛里,悲凉却又壮丽。正如韩寒所说,他会把这书带上旅途,慢慢读,希望再慢一点。这一部分是我最爱的,眼眶失去了掌控力,我用纸巾抹着眼泪,心里却依旧滚烫。在《我的神明朋友》、《张美丽》里能看到那个鲜明的闽南小镇,鲜活老旧,敬畏神灵,操守着传统的宗制规矩,有着自己的热情和冷漠。那样的小镇,在海的包围下,用延续的方式一直古老的存在着,养育着小镇上每一个生趣复杂的人。阿小、文展、厚朴,黑狗达的朋友们,以不尽相同的失败的悲凉姿态教会他思考,也教会我们成长。他们都用着各自的努力在试图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那些被称之为梦想的追求,凄凉、可悲却又处处彰显伟大。梦想于实现者而言是美妙的成就感和幸福的结果;于那些失意者而言,是保证他们在这一整个过程中血脉喷张的源动力,是失败后的一曲悲壮的挽歌。但他们也曾因梦想灿烂过、激情过。多么可笑的嘲讽和慰藉。谁的青春不激昂热烈过,厚朴是梦想的代言人,也是向世界的宣战者,却惨败在现实中。或许黑狗达要提醒我们的就是这个。对黑狗达有着某种超常的好感。尽管在此之前对他一无所知,尽管所有的搜索引擎上显示的都是类似的不多的资料,但对他有着某种卑微的崇拜和极度的羡慕。并不只是因为他的行文风格和笔锋,从某种程度上说,他是我梦想的模版,他的人生是我很多个白日梦里的样子。或者我们有着相似的成长,但对于人生和梦想他有强大的掌握力。
他从小镇出来,读着并不牛逼的大学,靠着对梦想良好的经营和刚好的勇气前往他们所谓的天堂里的北京。然后又靠着卑微的执着和精准努力的执行,从北漂的泥潭里开出自己的花。北漂听上去是一个令人畏惧的词。所有的北漂身上似乎都驮着与身躯不相符合的梦想,有的人坚持下来了,他就变强大了;有的人一直漂着,变成雾霾里一道没有份量也谈不上意义的黑影。有人吐槽说如果你讨厌一个人就让他去北京,去成为那些活在天堂里的人。帝都是追梦者的坟墓,随地可见的小小的坟墓,行走着、哭泣着梦想遥远又伤悲,像长在厚朴脑子里的疼痛一样虚幻,但梦想更像是黑狗达的人生,每一步走得精准努力,变得真实可人。黑狗达是北漂里得见天日的一个,但也是最平凡的北漂里的一个。
我从小生长在江苏农村,虽然现在我无比想要一个大大的光辉灿烂的未来,但依旧认为童年时期美得不可方物,我记得家附近的紫云英田里到了春天的时候大片紫云英散发出的那种甜甜的香味,记得和小伙伴们一起钓龙虾的夏天、烤番薯的周末、跳皮筋的傍晚。那是我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光,没有涉足大人们的社会,一切都澄澈美好。随着年纪渐长,许多感情目的不明,去向不定,复杂的人际关系让我开始怀念幼时无拘无束的日子。但人终归要成长,要向前看。
值得一提的是,《皮囊》里出现得最多的一个具象是“病”,父亲的病,朋友的病,自己的病,黑狗达喜欢将他们称之为“病”,需要被治疗的对象。长在皮囊里的我们,患着各式不同的病,有的严重有的轻微,有的与生俱来,还有的是后来被传染的,大概人生就是一个治愈的过程。
一直喜欢杨绛先生的那段话:我们曾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人生最曼妙的风景,竟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我们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到最后才知道: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毫无关系。是啊,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无关。如黑狗达祖母所讲,我们拥有的不过是一具肉身,一副皮囊,无所惧,也要无所忧。天地蝼蚁,一念之差,何不轻松快乐,竹杖芒鞋轻似马,一蓑烟雨任平生。作者描述的身边人,活生生的,小人物,随便拿出一个故事都可以拍出《岁月神偷》这样怀旧题材的电影。艺术来源于生活,平凡人的一生仍要经历不少的波澜曲折。曾经富有的如今贫穷,曾经强大的如今苟且,曾经贫寒的如今光宗耀祖。世界太奇妙了,你永远无法猜透一个人的一生会怎样度过,经历什么,变成什么。无限唏嘘,行走世间,只是想像父亲一样踏踏实实的走,但行好事,不问前程。
不可取代与复制。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蔡崇达用自己的文字作品反反复复在表达对生命的尊敬和畏惧,在每一次排山倒海而来的不幸倾轧面前,学乖自己、勇敢面对、收拾残局、调整心绪、重新上路。这一过程,说来容易,要做到,谈何容易?不经历一番痛彻骨的摔和打,怎么换来金刚不坏的身与心?太残忍!
作者下笔是冷静的,在阅读某些章节的时候,似乎存在片刻的抽离,剥开了作者与主人公的亲情关系,似乎在冷眼旁观一个身边的陌生人。这种冷静与理智,让读文字的人后脊梁发怵,不禁地打哆嗦,但是,仅仅一个回笔,作者又融入到当事人情感起伏与悲辛交加的状态当中,那种痛如切肤的淋漓感,那种笑中带泪的酸与涩,那种苍凉人生的悲壮歌,不由得让人唏嘘不已。
“我常对朋友说,理解是对他人最大的善举。当你坐在一个人面前,听他开口说话,看得到各种复杂、精密的境况和命运,如何最终雕刻出这样的性格、思想、做法、长相,这才是理解。而有了这样的眼镜,你才算真正“看见”那个人,也才会发觉,这世界最美的风景,是一个个活出各自模样和体系的人。”
我们都需要反复思考和衡量的是,在你的生命里,什么是你珍视的,什么是你在乎的,什么是你追求的,什么样的人是你爱的。你总得告诉自己些什么。所以说,路过我们生命的每个人,都参与了我们,并最终构成了我们本身。
然而海是藏不住的。海藏不住,也圈不住。对待海最大的办法,就是让每个人自己去寻找到和它相处的方式。每片海,沉浮着不同的景致,也翻滚着各自的危险。生活也是、人的欲望也是。以前以为节制或者自我用逻辑框住,甚至掩耳盗铃地掩藏住,是最好的方法,然而,无论如何,它终究永远在那躁动起伏。我期许自己要活得更真实也更诚实,要更接受甚至喜欢自己身上起伏的每部分,才能更喜欢这世界。我希望自己懂得处理、欣赏各种欲求,各种人性的丑陋与美妙,找到和它们相处的最好方式。我也希望自己能把这一路看到的风景,最终能全部用审美的笔触表达出来。
我们的选择就是我们的生命,我们走过了千里万里路,经历了千千万万个选择,最后造就了今天的你我。
高一读书心得篇十一
《哈姆雷特》这本书又名《王子复仇记》,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之首,也是莎翁最负盛名的剧本,代表着整个西方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最高成就。据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位读者对于哈姆雷特的形象,都有属于自我的独特见解。我对于这种说法充满了好奇,所以,新书刚一到手,我就一头钻进了它跌宕起伏的剧情中。
丹麦的王子哈姆雷特在德国读大学时,突然接到父王离奇死亡的消息。在回国奔丧时遇到了皇叔克劳狄斯即位以及母后改嫁叔父等一连串变故,这使哈姆雷特充满疑惑和不满。紧之后他又亲眼见到了先王老哈姆雷特的鬼魂,告知他父亲是被克劳狄斯毒害,并要求哈姆雷特为其报仇。之后,哈姆雷特用装疯掩护自我并经过英国剧团的演出证实了自我的确定。克劳狄斯试图借英王之手杀死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趁机逃回丹麦。在得知心爱的奥菲莉亚自杀后,他不得不理解了奥菲莉亚的哥哥雷欧提斯的挑战。决斗中,哈姆雷特的母亲因误饮了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而身亡,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也被毒剑刺伤,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克劳狄斯,替父亲报了仇。
故事开始时,哈姆雷特对世界充满着无限的热情,他高声称赞:“人是何等巧妙的天工,理性何等的高贵,智能何等的广大……行动是多么像天使,悟性是多么像神明,真是世界之美,万物之灵!”在感情领域也是有着无尽的憧憬。然而,这样一个热情善良的年轻人,却无奈地被命运一次次地打击,在现实与仇恨之间痛苦挣扎。读书时,我深深地被故事情节吸引了,仿佛身临其境,与哈姆雷特一齐笑、一齐哭、一齐恨……当他要与雷欧提斯决斗时,我的心揪了起来:雷欧提斯可是绝世剑客呀!当看到哈姆雷特被毒剑刺伤,我的心里一紧,但看到哈姆雷特最终报了父仇,心里才舒服了一些。
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是一个矛盾的主角,“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就是主人公内心矛盾的真实写照。虽然很多读者批评这本书剧情设置很不合理,怎样可能所有人都死了呢?也有一些人认为本书充满了阴谋和仇恨,不适合青少年阅读。然而,我却认为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从哈姆雷特身上,我学到了许多值得尊敬的品质:在困境中,要勇往直前,绝不回头;在奸诈小人面前,要用自我的智慧和才能去打败他们;在逆境里,要学会逆流而上,终会成功!
《哈姆雷特》是我读过的第一本莎翁著作,它真是一部十分吸引人的作品啊!
《骆驼祥子》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充斥着的悲凉发人深省,故事离奇感人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祥子是一个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小说通过祥子周围人物及人际关系的描写,真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丑恶面目,以及由他们织成的统治之网对祥子们的压迫与被压迫关系的一种变形反映。 整部小说语言生动,文笔刚劲有力,刻画出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然而他最终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打败了。也许是因为社会的极度黑暗,也许是因为个人的因素。
人是有思想的动物,应该有自己的理想和目标。但是要因人而异,因社会而异。如果总是无法实现理想,那么就有可能变成“祥子”,堕落、衰败,厌恶生活。毕竟能够一生都坚忍不拔的人是少数。追求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改变的过程,然而这一过程会很复杂,人很容易失去自我,失去自我就会迷失方向,甚至堕落。
读书时,我总是无意识地先去看看简介,了解一下书的大概内容,这样就不会读了半天却发现书根本不合自己的胃口。
前言一般都是作者写这本书时的心情、感受,含金量很高,书读完时可以去看看,这样可以为我们将来的写作提供良好的基础。
作者简介一般来说都需要去看一下,如果想更了解这本书,就有必要去看一看。毕竟书都是按作者的偏好写的,如果你不喜欢这个作者,有很大几率也不喜欢他的书。
正文开头有可能很有趣,也有可能很无聊。但别因为开头不符合自己的口味,就放弃这本书,这样可能会让你后悔莫及。
我的癖好,是先翻到书的中后端,先阅读一两页(精髓一般都是在中后段,短篇例外),如果自己感兴趣的话再细读这本书,这样可以尽量地避免看到后期不想看了浪费书的情况。
书读完之后,大家可能都感觉不过瘾,有一种想再读一遍的想法。这种想法很好,因为再读一遍会让我们从中领悟到更多的道理,所以再读一遍不是有些家长所说的浪费时间,而是对书的进一步领悟、追求。
对于书,有些同学却不以为然:有一样的电视剧(动画片)的,看书还不如直接看电视剧(动画片)呢!这你就错了,读书有读书的好处,能领悟到电视剧没有的,电视剧也有电视剧的好处,同样能领悟到读书所领悟不到的。所以,如果这本书拍成了电视剧的话,你也可以去看一看,毕竟这也算是读书啊!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这是古人说的一句名言。的确,书对于我们来说很重要。读书让我感悟了许多,让我变得聪明起来。
读书让我感悟到生命的可贵。当号称“永不沉没”的客轮“泰坦尼克”号沉没时,许多无辜的生命受到了死神的摧残;当汶川大地震发生时,成千上万个生命瞬间消失,侥幸活下来的无家可归,失去亲人的痛苦像一片乌云,徘徊在人们的心间;当印度洋海啸发生时,滔天巨浪卷走了成千上万的人,活下来的人伤的伤,残的残。这是多么令人痛心啊!
读书让我感悟到科学的两面性。当指南针、活字印刷术、实用的造纸术、电脑、铅笔等被发明出来造福人类时,我们的生活就越来越好;而当枪、炮、火药、排污系统、刀、剑、原子弹、氢弹、导弹等被发明出来是,硝烟弥漫的战争就逐渐走向开端,许多人在无声无息中倒下;……科学固然重要,但合理的运用科学更为重要。
读书让我感悟到和平的重要。遥想当年,汉高祖到汉景帝这几十年,没发生什么战争,人们安居乐业;而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人们时刻提心吊胆,生怕自己被杀。二战期间,有5000万以上的人死亡。这是多么让人伤心啊!
读书还让我感悟到……
行动起来,让我们认真读书,从中感悟一切吧!
当我们认真地阅读一本书的时候,理解里面的一些实用的方法,真的可以直接用到我们的生活当中来。
今天我在阅读的时候,看到了书中的一个例子,讲的是一个人很容易被他人所影响,情绪容易被激怒暴躁。就像有一个他所讨厌的骄傲自大的人指责他,于是他就愤怒了,导致一整天的心情受到影响。
如此这般一想,是不是就不一定会生气了。
看到这个事例的时候,我也想到了平时生活中自己也会遇到类似的情况,然后就是一个人生闷气,现在想这是极为愚蠢的行为,而是要学会去思考和分析,从而改变自己的心态。这也是在这次的阅读中,我所学到的。
高一读书心得篇十二
围城这部小说在高中可以说就早有耳闻,一直很想去拜读一下,然而由于高中时间的原因,一直没空去读,进入大学以后,终于有幸将围城看了一遍,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自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生活21世纪里,生活的围城依然存在,在这个竞争激烈,知识大爆炸的时代里,不管是来自学习、工作,还是生活的压力,都将人们置身在一堵又高又无边际的围城里,对名利的追逐,对金钱的渴望,将人们压得透不过气来,作为大学生的我们,被为外人羡慕为象牙塔般的生活,可是很多大学生也被关进这座无形的围城里面,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不在单纯,人际交往变得复杂,学会了钩心斗角,而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又面临找工作的压力,这一切的一切是不是大学生就注定要在这座围城里出不来呢?我认为此言差矣,困在生活的围城,大多数是由于自己将心置身在围城里面了,所以给心安上一对翅膀,就能飞出这座围城,看到广阔的天地。
所谓给心安上一对翅膀就是,将心态放好,给心灵减负,生活需要正能量,需要积极向上,而不是抱怨,对于人际交往,我想只有对于别人推心置腹,以诚相待,别人也一定会对你以诚相待的,所以不要抱怨,不要消极,乐观向上才是年轻人该有的态度,而对于工作,我想毕业既失业是对于那些毫无准备的人说的,因为我坚信机会是有留给有准备的人,所以只要你在大学里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我相信你的前途将会是一片光明,围城再高,只要我们能给心安上一对翅膀,我们就一定能飞出围城,感受天地的磅薄大气,创造美好人生。将围城击化解与无形之中。
高一围城读书心得篇5
高一读书心得篇十三
我想,再读,或许我能解答这些看似繁琐却又简单的透彻的问题。
原因只有:真正的爱情不是自私地看淡教条,放下尊严,而是在任何时候,都会守护一个人。而能够拥有守护的力量和勇气的,只有简。因为简身上所折射的自强,独立,平等以及对生活,对爱情永不磨灭的希望足以将所有灾难都不折不扣的打败!直到现在,我还是能够将简的人生格言一字不差的表述。
“难道就以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你想错了,我的心跟你的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姿色和充足的财富,我也会使你同我现在一样难分难舍,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的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个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
学学简·爱吧!即使我们是乞丐,也不应该收下富人轻蔑地丢下的施舍,即使我们穷得一贫如洗,家徒四壁,也不应该依赖着为他人做违心的事情过活!即使我们落魄到山穷水尽,要记得:生火永远不会让我们无论可走,上帝会为我们关上一扇门的同时,悄悄地为我们打开一扇窗。这里的关键在于,你到底有没有对生活对幸福的向往来支持你找到那扇窗,前路还有许多未知,只要我们永远不放弃对美的追求,恪守原则,人生之路必将绚烂无比!
再读《简·爱》,我不再一遇难就哭泣,那是懦夫;
再读《简·爱》,我不在卑微的请求别人给我些什么,那是不如乞丐的索取者;
再读《简·爱》,我不再一味的依赖父母,朋友,那是寄生虫。
心还是被《简·爱》有心而无意地触动,她那恰似一杯淡茶的生命,微微透着苦涩,却干硬的苦个出奇,而香味却飘得很远,飘进了我的生命,一缕一缕淡抹奇韵的清香,这辈子都会在我生命徘徊,而最后,我却在苦涩中品出了一丝难得的甜,甜到永远。
高一读书心得篇十四
两千多年前,有这样一个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忍辱负重,以心灵和血肉之躯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着作。以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著作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又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中国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后人难以企及更无法超越——这个人就是司马迁。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司马迁为李陵辩护,得罪了汉武帝,获罪被捕,被判死刑。“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报任安书》为了完成父亲遗愿,完成《史记》,留与后人,含垢忍辱忍受腐刑。后获赦出狱,做了中书令,发愤着书,全力写作《史记》。
我相信现在的人很少有他这种毅力和勇气。常人从狱中出来,就自甘堕落,萎靡不振。而他,却铸成了史家绝唱——《史记》。我喜欢这样的人,这样的勇气,这样的灵魂。从三皇五帝到汉武帝,有多少情谊,多少无奈,多少磅礴,多少真理,那些不平凡的历史有谁敢去触摸,要知道,作为一名史官,是需要粉身碎骨的坚毅和对生命的执着的向往。正是司马迁,一个勇者,一个英雄,用双肩背负起这个使命,从此把一生奉献给它,奉献给古人和来者。自己只留下一身正气,一个不屈,永远向前的灵魂。
司马迁身受腐刑,不管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都受到巨大打击。司马迁认为“最下,腐刑极矣”,曾多次想到自杀。但是《史记》还没有完成,父亲的遗愿还没有实现,自己的身躯是属于《史记》的,也是属于父亲和自己的理想的。“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如果自己就这样死了,与蝼蚁何异,死得也太不值了。他坚强地活了下来,决心以的毅力来完成《史记》。司马迁出狱后,被用为中书令。中书令是皇帝身边的秘书,被目为“尊崇任职”。但此职系宦官充任,司马迁因受腐刑,得以充任此职,他认为是一种无法忍受的耻辱。但他从个人的悲怨中解脱出来,忍辱着书,献身于《史记》,留下了宝贵的实录作品。因为这本书很厚,我只挑选了部分来阅读。我首先看的是最感兴趣的帝王篇,里面的“五帝本纪第一”,记载的是远古传说中被后人尊为帝王的五个部落联盟首领——黄帝、颛顼、帝喾、尧、舜的事迹,同时也记录了当时部落之间频繁战争,部落联盟首领实行禅让制,远古初民战猛兽、治洪水、开良田、种嘉谷、观测天文、推算历法、谱制音乐舞蹈等多方面的情况。五帝的传说,几千年来深深扎根于中华民族的心里,被当作贤君圣主的楷模历代传颂。“炎黄子孙”早已成为凝聚中华民族的亲切称呼,“人皆可以为尧舜”、“六亿神州尽舜尧”,也早已成为鼓励人们贤能为善的有力口号。
我想,司马迁之为司马迁,《史记》之为《史记》,人有侠气,书有侠气,实与这种人生经历有关。一帆风顺,缺乏人生体验,要当历史学家,可以;但要当大历史学家,难!我认为,“大历史”的意义就在通古今,齐生死。以个人荣辱看历史,固然易生偏见,但司马迁讲历史,却能保持清醒客观,即使是写当代之事,即使是有切肤之痛,也能控制情绪,顶多在赞语中发点感慨,出乎人生,而入乎历史,写史和评史,绝不乱掺乎。对司马迁的赞语和文学性描写,我很欣赏。因为恰好是在这样的话语之中,我们才能窥见其个性,进而理解他的传神之笔。例如,在他笔下,即使是“成者为王”的汉高祖也大有流氓气,即使是“败者为贼”的项羽也不失英雄相。就连当时的,他也会说“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就连李斯这样的“大坏蛋”,他也会描写其临死之际,父子相哭,遥想当年,牵黄犬,逐狡兔的天伦之乐。很多“大人物”写得就像“小人物”一样。同司马迁的“发愤著书”有关,《李将军传》也值得一读(有趣的是,它是放在《匈奴传》和《卫将军传》的前边)。他讲李陵之祸,着墨不多,对比《汉书》,好像一笔带过。这种省略是出于“不敢言”还是“不忍言”,我们很难猜测。但他在赞语中说:传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其李将军之谓也?余睹李将军,悛悛如鄙人,口不能道辞。及死之日,天下知与不知,皆为尽哀。彼其忠实心诚信于士大夫也?谚曰“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此言虽小,可以谕大也。一个个耐人寻味的小故事编织成了世世代代流传的史记。
司马迁选择了忍辱负重,他也因此实现了他的治史理想,从而为后人所敬仰。如果他当初不堪受辱,那会留下一个多大的遗憾啊。
有时候活着要比死亡承受更大的痛苦和折磨,需要更大的勇气和智慧。如果伍子胥、司马迁他们一死了之,历史将会因之而失色不少。有时候死亡要比活着更有意义,因为事已至此,无可挽回,唯有一死既可了却此恨,又可以惊醒沉醉的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