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 省粮食局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省增设粮油平价销售点适时投放粮油储备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粮发〔 〕60号)文件精神,稳定市场粮油价格,控制物价过快上涨势头。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在平价粮油销售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性销售秩序事件,确保平价粮油投放工作顺利进行,制定维护平价粮油销售秩序工作应急预案。
一、平价粮油指定销售点
根据实施方案,市区指定的6个储备粮油平价销售点为: 市城关粮食购销公司门市、 市军粮供应站超市、中储粮 直属库大曼么直营店、大兴超市、嘎兰中路粮油门市、宏源大米店共6个储备粮油平价销售投放点。
二、平价粮油销售期间可能出现的影响销售秩序事件
(一)平价粮油(特别是食用油)实行限价销售,如果出现排队抢购现象,需要工商、公安、物价等部门加强现场销售秩序的维护与管理。
(二)平价粮油销售以略低于市场价的原则进行销售,容易引起市场粮油经销户心理失衡,进而可能会出现经销户找茬闹事,借故扰乱平价销售工作秩序。
(三)平价粮油入市销售后,市场粮油经销户因销售量下降引发不满情绪,可能会有串通罢市等情况出现。
(四)平价粮油指定在六个销售点进行粮油销售,居住较远的市民,可能难以买到平价粮油。
(五)有些市民出于私利,可能会重复购买平价粮油,之后转手卖给商贩,从而引发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期间的突发事件。
以上问题一旦发生,请市物价部门统一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给予解决,粮食部门做好配合工作,保证平价粮油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平价粮油销售应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在平价粮油销售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性销售秩序事件,确保平价粮油投放工作顺利进行,现成立 市平价粮油投放工作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联系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及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市粮食局、市财政局领导担任,成员单位为市粮食局、市物价检查所、 市城关公司、西双版纳州军粮供应中心、春元大米加工厂组成。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粮食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粮食局分管副局长担任,负责协调处理突发性事件。联系电话: 。
(二)应急准备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从市粮食局抽调。
工作内容:负责储备粮油加工运输销售工作中出现紧急情况时的协调处置工作。联系电话: 。
建立值班制度和应急通讯录,指定值班电话和责任人,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相关人员特别是销售点现场工作人员熟悉应急处理流程。在平价粮油销售期间,要通过市物价局的统一协调,加强与销售企业、市场管理处和公安、交通、卫生、工商等部门的沟通联络,共同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三)事件响应
1. 影响平价粮油销售工作事件发生,销售点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向平价粮油销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要负责协助维护好销售现场秩序和财物安全,防止事件进一步恶化,并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情况,接受工作指导和调配。
2.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紧急情况汇报后,应立即召开会议,通知各部门视具体情况提出相应处置意见,会同相关部门尽快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3. 对传播或造谣中伤等不实言论,影响平价粮油销售工作顺利进行的事件。应急组要指导销售人员做好销售现场的宣传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平价粮油销售的正面宣传教育工作。
4. 平价粮油销售点发生任何突发事件,销售人员及其他现场工作人员,尽可能做好解释说服工作,不得参与相互谩骂和斗殴,不得参与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维护平价粮油销售工作秩序。
5. 严重影响平价粮油销售工作顺利进行的其他行为的应急处置工作,由应急组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四)后期处置
处置工作结束后,应迅速采取措施,恢复正常的市场秩序,并及时写出调查报告,报市 市平价粮油销售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