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党组织:
您好!
今天晚上学习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论,下面我谈谈自己的见解。
党十七大报告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写入党的纲领性文件,是党的十五大在提出“依法治国”之后,民主法治建设领域的具有战略号召力的新概念。弘扬法治精神的提出和践行,意味着法治文化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将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法治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同时也给新时期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新目标。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就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现代法治思想内涵真正地深植于我们每个人的心中,内化为个人的心理意识和言论行为,全面落实到立法、行政、司法、法律监督、公民行为和党对法治建设领导等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上,从而协调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面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谐。
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核心和精髓是统一共产党的领导,统一人民做主,统一依法治国。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让人民监督社会法治,自觉遵守社会主义法律;依法治国,将社会主义法治同社会生活相结合,在广大人民的支持下,助我国建设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公平正义。公平要做到公正,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要学会用法治来维护自己,执法人员要公正,不徇私枉法。
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必须确立法律,人民生活准则的观念;必须为辅宪法的权威;必须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尊严;要提高执法部门的共信力;执法人员必须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法律是神圣的,不容亵渎。
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尺度是自由平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要依法维护我们的权利,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人人平等等。
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机制是法律监督。社会是一个团体,社会主义法治需要我们相互监督,相互协调。
立法、执法、司法机关是法治建设的主要实践者,在法治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法治精神的培育和弘扬是一个实践的过程,无论是法律权威的树立、法律情感的培养还是法律能力的提高,主要来自于法治实践。事实证明,如果一边进行普法宣传教育,要求学法守法,树立法律的权威,一边却在不断发生执法、司法人员执法违法,徇私枉法、假公济私,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必将会大大削弱公民对法律的尊重,助长蔑视法律情结的形成。当前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不断增多,一方面是因为执法中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现象的存在,另一方面是公民无法通过诉讼等正常途径反映问题、解决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导致一部分公民选择了通过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来制造事端,扩大影响,以引起相关领导或部门的重视,从而得以解决。相反,如果执法、司法人员严格、公正地执行法律,切实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良好秩序, 公民就会切身体验到法治的价值,从而激发公民对法治产生现实的渴望和需求,促使公民参与意识与主体意识不断增强。为此,必须加强立法、执法、司法机关的教育和监督。通过教育,使立法、执法、司法机关的人员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真正做到立法为民、执法为民、司法为民,做到服务大局、服务全局,最大限度地保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立法机关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通过完善立法程序,增加立法透明度,给人民群众知情权,来提高立法质量。同时,随着形势发展,要及时对已经制定的法律法规进行清理,将法律法规中个别条款已经不适用或者与上位法冲突,法律法规本身仍需执行的,要及时进行修改;对与上位法完全冲突或者已经不适用的法律法规要及时废止,从而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国家和地方法律体系,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政府要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在行政管理中,要明确政府职能、管理规则,保证行政管理权力运作是透明、高效、便民的。能够严格依法行政,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管理好社会事务。坚决杜绝执法违法,徇私枉法、假公济私,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司法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要完善司法救助制度,让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确保有理有据的当事人能够赢得官司,让打赢官司且具备执行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从而维护司法权威、维护国家法律权威。总之,要加强对立法、执法、司法机关的教育和监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通过示范公权力的依法运行,创造法治氛围,营造法治环境。
民是法治建设最广泛的参与者和推进者,在法治建设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必须加强普法教育,培育公民积极的法治意识。法治精神作为一种法律观念体系,其形成必须依赖于系统的理论灌输。普法教育作为理论灌输的重要途径,对于培育、弘扬法治精神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在目前的普法教育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偏重法律条文的灌输,二是单纯的法制宣传。
现代法治国家、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备,数量也越来越多,总量非常之大,就算是专业的法律人员,也很难将所有的法律法规悉数记住,更别说是老百姓。因此,普“法”普的不仅仅是具体的法律、法规条文,而要更重视普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和法治文化。其价值在于倡导法治精神,以确认法律的权威性和至上性,确认社会运行主要靠法律制度来规范与调节、培植法律信仰为核心,因此,要把法治精神作为现代民族精神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公民形成“法律至上”的态度和意识,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观念,以造就大批具有良好法律素质的公民。引导公民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相对如何引导公民用法来说难度要大得多,而市政法委自2006年起组织全市政法机关开展的“证据维权”宣传教育活动,无疑是一个良好的方法和途径。通过对社会公众宣传证据意识,宣传有关证据搜集、证据固定、证据形式、证据运用、证据证明等证据制度的有关法律知识 , 宣传程序公正与法律真实的重要意义,使当事人明白如何正确看待证据并运用证据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要加强和改进普法教育工作。一是普法教育要根据当前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利益结构和人们思想观念等深刻变化的新情况,积极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积极探索和创新普法教育的形式,构建新闻媒体、信息网络与声像、文字相结合的法律传播体系,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在普法教育方面的辐射作用,加大覆盖面和渗透力。二是要从培育公民的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为目标,促进公民意识的普遍树立,全体公民崇尚法治权威、依法办事习惯的真正形成,从而为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供良好的土壤。在教育中要更多地强调“权利”、“民主”等观念,最大程度地满足公民对秩序、安全、平等、正义、幸福等法治精神价值的需要,使普法教育贴近公民的生活,融入公民的内在性需要。使普通公民真正感到法律是他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帮助与指南,进而塑造公民积极的法治精神。
我们当代大学生是时代的生力军,我们要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我们的一言一行大家树立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