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不少心得感悟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感悟,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心得感悟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感悟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感悟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百年孤独读后感悟篇一
读之前听说这是一部魔幻现实主义的作品,本来我对魔幻现实主义毫无概念,但在看完前面几段以后马上懂了。
从未想过魔幻现实主义是如此神奇,不是简单的架空和虚幻世界,而是与现实世界有那么一点联系却又更神话的表现。
老实说,这不是一本不好读的书,且不说它特殊的叙事方式,单是一代代重复交织的人名就很难让人一口气读到底,一开始我几乎每隔几段就要往回翻,看看霍·阿卡蒂奥·布恩蒂亚和霍·阿卡蒂奥究竟谁是父亲谁是儿子。可是耐着性子看下去没几章后,就会发现是否分清人名并不重要,因为决定人物的不是姓名而是性格和经历。(当然为了提高阅读效率,最好的办法还是一边看一边画一张人物关系图谱。可在公众号回复“人物”获得图谱)。
这部小说大致的故事情节是这样的——(部分摘自【百年孤独】百度百科词条整理而来)。
小镇马孔多(其实暗喻的是拉美地区)由布恩迪亚一家人带领人们建立,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是这个家族的第一个人,老布恩迪亚热衷于研究炼金术和稀奇古怪的问题,并与吉普赛人梅尔吉亚德斯建立了友谊。
小镇马孔多是宁静的,宁静小镇每年最热闹的时候是吉普赛人巡游到这里的时候,他们总能给马孔多带来新鲜的发明,带来新鲜的物品,带来魔幻而且科学的知识,得以让马孔多的人们在创世之初时,也能够对世界有所认识,不至于只能用手指指点点。
这些新奇让马孔多逐渐变得繁荣热闹,但是和繁荣一起来到的还有政府,主教和殖民者,政府带来了无尽的战争,教堂带来了思想的分裂,殖民者们则带来了充满工业化气息和种植园气息的香蕉公司。这所有到来的一切都和那初次开到马孔多的黄色火车一样,必将带来无数的变化和灾难。最终有一天,3000名马孔多人被射杀在了火车站台上,那个曾经给他们带来繁荣和先进的火车站台,终究还是带来了不幸和灾难。
也是从这一天起,马孔多开始下大雨,连绵不断的大雨,数年不停,马孔多的一切都无法正常运行,这让香蕉公司撤离,这也让马孔多从繁荣热闹变得衰败。
而布恩迪亚一家人的命运似乎和马孔多紧紧相连,阿尔卡蒂奥在朋友的鼓动下放弃和镇长女儿结婚而参加革命军,在沿海地区四处转战,死里逃生升为上校,成为革命军的领袖。
荒诞的是布恩迪亚上校在革命军最占优势的时候选择了和谈,放弃了战争不问世事,将自己关在梅尔吉亚德斯曾经住过的小屋中不分日夜的打造小金鱼,家族中的其他亲人也都沉迷于自己奇特的工作中,有的人沉迷修理门板,有的人沉迷织寿衣,有人沉迷于洗澡。
总之用老祖母乌尔苏拉的话说就是一家人中没有一个正常人。
也就是这样马孔多逐渐衰落,外来者们相继离开,马孔多只剩下布恩迪亚家族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的最后一个孤独的后代,在无尽的孤独中读懂了梅尔吉亚德斯留下的羊皮卷,布恩迪亚家族的命运:“家族的第一个人被绑在树上死去,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啃食。”最终马孔多和布恩迪亚家族一并在蚂蚁的啃食下消逝,也被人们忘记。永远在历史中享受孤寂。
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冤冤相报实非轻,分离聚合皆前定。
欲知命短问前生,老来富贵也真侥幸。
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
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看过有些书评说,涉世未深的年轻人不要读百年孤独,年轻人看了可能会绝望。因为里面描述的是一种宿命论,性格决定命运,注定孤独的性格不管重来多少次,该跌倒的还是会跌到,所有的东西最终都会消失。
仔细读一读小说的开头和结尾,更加增添了宿命的色彩。小说开头写道:“世界新生伊始,许多事物还没有名字,提到时尚需用手指指点点”,小说的最后却是“这个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在马尔克斯看来,生命注定是一场悲剧,因为在庞大的轮回面前,每个人都不过是沧海一粟。我们其实自始至终都无法和这个世界产生任何联系,我们一无所有地到来又一无所有地离开,其间制造过的所有辉煌其实都从未真正属于自己。当一切都成为泡影,竟然只有孤独是永恒的。
老祖宗早就说过,盛极必衰,没有一种繁荣是可以持久的。没有不会谢的花,没有不会淡的疤,当然也没有不会死的人。自然规律就是从无到有,然后再归于无。世间万物没有一个能逃脱出这个规律,这就是道。
《百年孤独》这部伟大的作品告诉我们,孤独是每个人生命的一部分,是身体的一部分,你要做的不是摆脱孤独,而是学会与它和平相处,只有那样,你才会明白你其实一无所有,也就不再害怕失去。
也许伟大的作品本应该如此,作者用丰富的想象力和阅历,让我们看到极致的孤独之后不再因为自己的一点无助感而顾影自怜,让我们看到生死的边界之后更加珍惜生命。
在这个喧嚣浮躁的时代,《百年孤独》其实是很有价值的一部小说,因为它有一种让人平静下来的魔力。
最后,模仿作品的开头写下这篇读后感的结尾吧——。
“多年以后,当我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泪流满面时,我将会回想起从书架的角落里取出《百年孤独》时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百年孤独读后感悟篇二
花了几个月时间,终于又一次读完了这部鸿篇巨著――《百年孤独》。
查了下,我在xx文库上传的中文西班牙语版doc中的中文版是老翻译家高长荣的作品,他的文笔很流畅,确实相当水平。有时候读到了他翻译的一些句子,不由地佩服之极。当然不知道是打字输进题目孤独还是他的版本题目孤独,有不少删节,有些是被*的,也有些地方有个人以为孤独的一些明显的错误,我不自量力地都更正了,现在想想汗颜之至。
曾记得我第一次读《百年孤独》的中文版是高中的时候,那时候语文课外读本有黄锦炎的译本第一章。刚刚读到,感觉那是个很怪的文体,故事情节离奇,人物杂七杂八,有点吓人的感觉。当然对德雷克等人在加勒比的历史有点了解,对拉美的地理历史也略知一二,所以,粗略的读完了,并未有什么想法,反而阔别孤独了它。
大学和工作期间,各读了一遍中文的,读到后来,布恩蒂亚家族不断重复的名字让人相当头痛,故事又一次熟悉了。现在又读了一遍西班牙语,又读了一遍中文。年纪也大了点,想法就产生了不少。
其一,孤独感;总是感觉,出了校门,孤独感日益增强,不仅仅是由于孤独身边少了这么多熟悉的同学,换成了有直接利益冲突的同事,上级,下级,客户。还要面临社会的竞争,现实的刷选,*的骚扰,父母的代沟。交心的朋友和真心的爱人又是那么难以寻觅到,有时候又不珍惜这些缘分,总之,孤独感在增长是种自然成熟但又未成熟的标记,也是最有生命力,动力,最有想法时候的标记。孤独不代表孤独,不代表否定,而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凡是都要相对而论。当你彻底孤独了,那就离毁灭不远了;假如没有一点孤独,那么离死亡也就近了;布恩蒂亚家族的历史何止一百年,而是一个缩影,一个人孤独的缩影,一个民族的缩影,一段历史的缩影。小时候总是不会孤独,但是渴看孤独,真正把你放到一个透明的世界里,没有了那种感觉,人也是活不了的(比如,现在的隐私泄露到了一定的阶段);到了老时,身边没有一个人,孤独的死往才是最大的悲哀。《百年孤独》就是让你在里面感受了人的这一个萌发孤独毁灭的过程。个人以为孤独好的文章就能让读者发现自己,融进文中,然后久久回味着,这也许就是名著成名的一个很关键的因素。
第二,情;读外文小说,真能感觉到了中西文化的差异。人与人交流总离不开一个字--情;褒义的情主要有三种,亲情,友情和爱情,反过却有两种:陌生人,敌人。可能新时期的我们,民族遗传的留少了点,外国文化的吸取多了点,但是还是能找到些共同的影子和差异的小点。《百年孤独孤独幽客》里讲了是一家人,开始肯定是亲情,读者在家中的角色可能不一样。个人的角色是孩子,所以把乌苏娜与自己的母亲和奶奶相比较了,把阿卡迪奥和布恩蒂亚等后代当成了自己,能清楚孤独地找到那些熟悉的背影;有时候发现了还能感动一把,父母亲情的气力是无私的,高尚的,伟大的;祖辈的气力则是厚实的,热和的,值得回味。平辈之间则和平时差孤独,不能过了那个利益线。对于陌生人和敌人,中外差孤独。可能我已经体会不到差异了,所以差异不写了,只能意会吧。
任何情可以看做友情,只有理解了才能成为朋友,而理解的双方可以是任何人。有时候老师和学生相互理解,欣赏,就超越了师生关系,爱人之间,假如从交心的朋友开始,稳定性肯定很高;父母与孩子之间,长辈与晚辈之间,假如成了朋友,那么代沟肯定很小。小说中或多或少都提及了这个话题,最明显的例子是:小奥雷连诺与他的大姥爷阿卡迪奥成了莫逆之交,其他具体例子我就不举了。人物关系复杂化后,开始出现伦理混淆,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情这根线牢牢的系住了每一个人。凡是谋篇布局好的小说,人物再怎么复杂,脉络很清楚孤独,关系也很清楚孤独。
爱情也是百年孤独孤独中的重重之重。一方面,布恩蒂亚同姓结婚是要生猪尾巴的孩子的,一方面,唯逐一个真爱的结晶却真的长了猪尾巴。这就是爱情的奥妙,也是可悲之处。爱是孤独的,百年孤独里的爱最孤独了,人也是孤独的,所以人总是布满孤独着那种欲看。乱轮之爱从开始就在里面植根了。但是看到最多的是当相思,当相思的双方都是异常孤独的人:我爱的人尽不领情或铁石心肠的背面却是爱我的人我一点不喜欢,由于孤独爱不是交易,不是你对他好他就会对你好的一种同等孤独关系。这也是人的一种追求吧,花了一生追得手了,攀上了爱情的高峰,要么走下坡路,要么寻找下一座高峰,留在上面也只能高处不胜冷。可能孤独的极点真是瞬间的,而关系的维持才是最重要的。第二十章就讲述了这个题目孤独,小布恩蒂亚与阿姨阿玛兰塔的挚爱在现实眼前尽管牢不可破,但是也布满孤独着未知因素。就像博学的加泰罗尼亚学者讲的:时间兴头一过,真爱也是浮云。
第三,这个词是敏感词暂时不论,中西有差距,又有相同之处,老外确实想得开,新时代的中国人也慢慢想开了。《百年孤独》里的性,也似走了极端。
第四,历史的重复;百年孤独的马贡多很多人以为孤独是一个地方的缩影,比如拉美的缩影。我个人以为孤独,比缩影更重要的是,这个地方的人在重复着先辈们的事情,是人类社会的缩影。无论是娶妻生子,代代相传,生老病死,人本来就是依靠自己的后代不断延续着整个种族的生存,这个和动物没什么区别,还是追求一种社会的承认,都是在重复着,其他和生活相关的,都是如此,知识的学习获取,孤独的经历,技术的进步,到习惯的养成,思想的成熟,等等,都能在前代找到相似的影子。人就在不断的重复中取得了所谓的进步,也可以说是退步,由于孤独每进一步的代价也是异常昂贵的,反思的人越多,说明里进步在流血,不管是先辈的血还是下一辈人的血。《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就是由于孤独其反思,其总结,其展看。布恩蒂亚家族的后人,名字都差孤独,本身就是种重复,在寻找真爱,寻找答案,寻找那种渴看的生活路上,越走越近,也越走越远,终极孤独被一阵风刮走了。
《百年孤独》中的历史:从印第安人在美洲发展着自己文明,到西班牙人发现美洲,然后开始血腥的殖民统治,2后,拉美风风火火地搞起了独立,接受了欧洲的思想却产生了具有当地特色的政体,考迪罗(军阀)横行,战争不断,生灵涂炭,拉美沦为了各方势力的斗鸡场,彻底沦为政治的?*铩f湮拿ぢ示痈卟幌拢其人民的善良反而助长了这个风气,其各种制度和法律在不断地重复着悲剧的产生,终极孤独走向一个万劫不复的地方。很多事情都会推倒重来,然后又开始一个新的循环?赡芟乱桓霾级鞯傺羌易逑衷谡在马贡多开始了新的生活,寻找新的出冢然后香蕉公司发展。
最后,只能想到这么多;一直在关注马尔克斯的写作技巧,我并不是想做什么作荚冬但是他的技巧确实有独到之处;他的文笔很细腻,来源于自己的生活经验和深沉聪明孤独,做了这么多年的记者,见闻广博,加上自己专心孤独体会,写出来的文章确实面面俱到,感人至深。他有一个外婆外公,打小就给他讲述听不完的故事;他父亲和母亲又是情种,所以爱情方面,马尔克斯有异人的天赋;哥伦比亚的民风历史也给了他灵感,加上不断持续的毅然而然地学习,终成一代大家。
百年孤独读后感悟篇三
读之前听说这是一部魔幻现实主义的作品,本来我对魔幻现实主义毫无概念,但在看完前面几段以后马上懂了。
鬼魂的存在、磁铁夸张强大的吸力、黄蝴蝶、神父的浮空术、抓住床单升天的俏姑娘雷麦黛丝、双胞胎的通灵、自己流动的血、下了四年的雨、家里的东西会自己动、被暴风卷走仿佛从未存在过的马孔多小镇……。
从未想过魔幻现实主义是如此神奇,不是简单的架空和虚幻世界,而是与现实世界有那么一点联系却又更神话的表现。
老实说,这不是一本不好读的书,且不说它特殊的叙事方式,单是一代代重复交织的人名就很难让人一口气读到底,一开始我几乎每隔几段就要往回翻,看看霍·阿卡蒂奥·布恩蒂亚和霍·阿卡蒂奥究竟谁是父亲谁是儿子。可是耐着性子看下去没几章后,就会发现是否分清人名并不重要,因为决定人物的不是姓名而是性格和经历。(当然为了提高阅读效率,最好的办法还是一边看一边画一张人物关系图谱。可在公众号回复“人物”获得图谱)。
这部小说大致的故事情节是这样的——(部分摘自【百年孤独】百度百科词条整理而来)。
小镇马孔多(其实暗喻的是拉美地区)由布恩迪亚一家人带领人们建立,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是这个家族的第一个人,老布恩迪亚热衷于研究炼金术和稀奇古怪的问题,并与吉普赛人梅尔吉亚德斯建立了友谊。
小镇马孔多是宁静的,宁静小镇每年最热闹的时候是吉普赛人巡游到这里的时候,他们总能给马孔多带来新鲜的发明,带来新鲜的物品,带来魔幻而且科学的知识,得以让马孔多的人们在创世之初时,也能够对世界有所认识,不至于只能用手指指点点。
这些新奇让马孔多逐渐变得繁荣热闹,但是和繁荣一起来到的还有政府,主教和殖民者,政府带来了无尽的战争,教堂带来了思想的分裂,殖民者们则带来了充满工业化气息和种植园气息的香蕉公司。这所有到来的一切都和那初次开到马孔多的黄色火车一样,必将带来无数的变化和灾难。最终有一天,3000名马孔多人被射杀在了火车站台上,那个曾经给他们带来繁荣和先进的火车站台,终究还是带来了不幸和灾难。
也是从这一天起,马孔多开始下大雨,连绵不断的大雨,数年不停,马孔多的一切都无法正常运行,这让香蕉公司撤离,这也让马孔多从繁荣热闹变得衰败。
而布恩迪亚一家人的命运似乎和马孔多紧紧相连,阿尔卡蒂奥在朋友的鼓动下放弃和镇长女儿结婚而参加革命军,在沿海地区四处转战,死里逃生升为上校,成为革命军的领袖。
荒诞的是布恩迪亚上校在革命军最占优势的时候选择了和谈,放弃了战争不问世事,将自己关在梅尔吉亚德斯曾经住过的小屋中不分日夜的打造小金鱼,家族中的其他亲人也都沉迷于自己奇特的工作中,有的人沉迷修理门板,有的人沉迷织寿衣,有人沉迷于洗澡。
总之用老祖母乌尔苏拉的话说就是一家人中没有一个正常人。
也就是这样马孔多逐渐衰落,外来者们相继离开,马孔多只剩下布恩迪亚家族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的最后一个孤独的后代,在无尽的孤独中读懂了梅尔吉亚德斯留下的羊皮卷,布恩迪亚家族的命运:“家族的第一个人被绑在树上死去,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啃食。”最终马孔多和布恩迪亚家族一并在蚂蚁的啃食下消逝,也被人们忘记。永远在历史中享受孤寂。
如果要给《百年孤独》找一部中国名著来对标的话,那只能是《红楼梦》了,最后的结果何其相似——。
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冤冤相报实非轻,分离聚合皆前定。
欲知命短问前生,老来富贵也真侥幸。
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
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看过有些书评说,涉世未深的年轻人不要读百年孤独,年轻人看了可能会绝望。因为里面描述的是一种宿命论,性格决定命运,注定孤独的性格不管重来多少次,该跌倒的还是会跌到,所有的东西最终都会消失。
仔细读一读小说的开头和结尾,更加增添了宿命的色彩。小说开头写道:“世界新生伊始,许多事物还没有名字,提到时尚需用手指指点点”,小说的最后却是“这个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在马尔克斯看来,生命注定是一场悲剧,因为在庞大的轮回面前,每个人都不过是沧海一粟。我们其实自始至终都无法和这个世界产生任何联系,我们一无所有地到来又一无所有地离开,其间制造过的所有辉煌其实都从未真正属于自己。当一切都成为泡影,竟然只有孤独是永恒的。
老祖宗早就说过,盛极必衰,没有一种繁荣是可以持久的。没有不会谢的花,没有不会淡的疤,当然也没有不会死的人。自然规律就是从无到有,然后再归于无。世间万物没有一个能逃脱出这个规律,这就是道。
《百年孤独》这部伟大的作品告诉我们,孤独是每个人生命的一部分,是身体的一部分,你要做的不是摆脱孤独,而是学会与它和平相处,只有那样,你才会明白你其实一无所有,也就不再害怕失去。
也许伟大的作品本应该如此,作者用丰富的想象力和阅历,让我们看到极致的孤独之后不再因为自己的一点无助感而顾影自怜,让我们看到生死的边界之后更加珍惜生命。
在这个喧嚣浮躁的时代,《百年孤独》其实是很有价值的一部小说,因为它有一种让人平静下来的魔力。
最后,模仿作品的开头写下这篇读后感的结尾吧——。
“多年以后,当我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泪流满面时,我将会回想起从书架的角落里取出《百年孤独》时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百年孤独读后感悟篇四
大一的时候,我在室友的书柜上发现了一本书《百年孤独》,借了来看。我花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一个接一个的看完。看完之后,第一感觉就是释然。我放心了,布恩迪亚一家也放心了。
《百年孤独》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沿海小镇马孔多的兴衰。说实话,这本书真的很难懂。仅仅因为人物之间的关系不清楚,人物的名字相似但不同,这就令人头痛。但是,好书有一种想努力读下去,想再读一遍的冲动。当你真正走进布恩迪亚家族,你会感受到你想要摆脱孤独的纠结、矛盾和痛苦,但你离不开它。
我认为大多数中国读者被马尔克斯的作品所吸引的原因,无非是独特的魔幻写作手法和其他深刻的主题。从写作手法来看,马尔克斯一直被贴上魔幻现实主义作家的标签,但魔幻是外在,现实是内在。这种外在与内在的结合使得《百年孤独》从小说一开始,当吉普赛人带着磁铁观众来到马孔多时,这种现实与魔法的结合已经让读者陷入了源于神话传说的令人震惊的现实与幻想。从主题内容来看,从小到大,《百年孤独》被认为是拉美斗争史的终结。
沉浸在《百年孤独》中的孤独的主要内涵,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在现代文明世界之外的愤恨和抗议,是作家研究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和这片大陆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和想象力所形成的倔强自信。
很多人只是对《百年孤独》望而却步,想去读,却无法深入作者所描述的世界,却又不敢去触碰。
百年孤独读后感悟篇五
《百年孤独》我并没有真正看完,只是大致浏览了一下,算是知道说了些什么吧。尽管深层次的体会我没有,那种深层次的共鸣也没有。但是我还是觉得我应该写点什么,一些感触,因文中人或是介绍的事带来的感触。
我喜欢一部小说,也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却必定有能然我流露追忆、思绪纷飞、共鸣,人生的、生活的、哪怕是关于看待某人或是赞同某个观点这个缘由。《百年孤独》恰好拥有这点。虽然它刻画的事一个虚构的世界,但是其中的种种不正是现实的印射吗?深刻的东西我体会不到。毕竟我经历得不多,或许真实的我看到过很多,然而没有深思,我又怎能理解。
人是矛盾的结合体,我非常赞同。因为我就是一个例子。对于《百年孤独》我觉得它扣住了我的心弦。每个人心中、脑里都有一个虚构的世界——天堂般或地狱般。《百年孤独》的曲折离奇真正让我感叹,至少我内心的虚构世界没有这么繁杂,怎能不喜欢?怎能不对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肃然起敬。
但是就算这么多让我沉浸的东西却也让我觉的无味,也许是因为我是个太实在的人,虚构到底是不可能的。而文中那样曲折的故事情节更让它不可能在现实中发生。令我们大哭、大笑、引吭高歌和长吁长叹。但是过后,过后这些都不只是一场心灵盛宴,能留下什么?不过刹那间那些情愫。于是我不得不有点厌恶它,好像我内心那般完美的世界我也只会深藏,只由于那是虚幻。
“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没看完全文或者是没看到最后。我们肯定无法理解这句先在卷首的话的含义。但是我们应该可以揣度出全文主题,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吧。看完后,确实我的推断没错。只是这如何兴、如何衰细嚼谁能知道。有时吸引读者眼球不需要太多的话语,也许只要一个悬念,一个引子,丁点儿可以揣摩却让人不敢确定的提示。
百年孤独读后感悟篇六
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希望整个民族能够团结在一起。布恩地亚家族都不懂爱情,不通人道,这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原因。他们的孤独并不是因为不能与人分享快乐,而是由于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与隔膜,这样的孤独可以使一个昔日曾经繁华的小镇最终消失。
在此,马尔克斯告诉人们,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以冷漠、消极的态度去对待生活。而实际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对待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只能与贫穷、落后和愚昧为伍。如今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快节奏的社会,每个人都固守着自己的一份孤独,而这样的孤独会使人走向冷漠,这便出现当下小月月、小伙与七旬老伯争抢地铁座位的现象。社会是群体的,需要大家共同建设社会才会和谐。
《百年孤独》里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者们。孤独成了这个家族的徽记,如同他们血液中固有的冒险、冲动、勇敢和不屈,还有遗传的高高的颧骨,以及骨子里隐藏至深的渴望。
这种孤独不同于中世纪贵族的那种“高贵的忧郁”,象莎士比亚笔下的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它不是在华丽的客厅里,踱着方步慨叹生命之短暂、蔷薇之枯萎;也不是用天使的丽目俯察人世的风云无常、世态炎凉。它是对世界本体的一种凄凉的绝望,是低贱的、卑微的,有一种浓灰色的压抑感,有是一种惨淡的幽默。这是一种绝顶的忧郁,无可逃遁甚至无法减轻。
百年孤独读后感悟篇七
买了这本书差不多有一个多月了,一直放在书架上,没开封。一直没时间看,后来听一个微博上的朋友说,这本书很震撼,所以借春节假期之际,开了封。果然很震撼。对南美不了解的我,通过这本书可以知道个所以然。作者马尔克斯通过对小说情节的肆意构造又让其沉浸于现实之中,将拉丁美洲人的生活方式和细节与天马行空的故事进程交融在一起,通过描写一个小镇(马孔多)的兴衰和盛败过程彰显出整个拉丁美洲的历史进程,通过描写一个家族的新生、鼎盛到没落和消亡过程来展示整个南美人的风土人情和生活面貌。情节之离奇、过程之曲折,色彩之浓烈,结局之意外,让人不得不佩服作者对全篇小说的孕育能力和掌控能力。整篇文章都被一种异样的孤独所笼罩,让人窒息。很奇特,我对作者写这篇小说的动机很感兴趣,有机会,一定要查查资料,看看作者出于何种目的写这篇小说。
当我看完这部小说的时候,我竟然惊奇的发现这部小说与我国的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首先都是描写一个家族,而且极力将其所处的历史背景淡化模糊,重点叙述故事内容和勾勒人物个性。其次,巧妙的将虚幻和写真的写作手法融合在一起,使整个故事情节无限伸展,无边无际,使小说中的人物无限穿越,鲜活如生。最后相似的地方,就是人物众多。每个人物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个性,都能在现实中找到影子。再一次佩服加西亚.马尔克斯,但对人物个性描写还是及不上曹雪芹,不同的是马尔克斯写完了,曹雪芹却没写完,留下一个巨大的遗憾。
印象中的南美是一个很独特的地方,有神秘的玛雅文化和原始部落,也有现代文明和工业革命。美丽而又富饶的地域和勇敢勤劳的南美人却过着贫苦的生活。他们与其他地方不同的是,没有经历过一二次世界大战,但是发展却远不及欧洲和北美。从哥伦布发现他们之后,就变成了西班牙人的殖民地,后来又成了葡萄牙人的殖民地,成了冒险者的天堂,同时把战乱也带进了这个地方。就如作者的故乡一样,到如今,也还在战争不断。真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啊。
百年孤独读后感悟篇八
早在寒假作业被提出之前,我就已经怀着崇敬的心情期待着与《百年孤独》相遇。而且,当快递被小心翼翼地拆开,我双手捧着这本厚厚的《百年孤独》,不敢草率地翻开它的第一页。宛如我期待着与我敬佩的领导人或者一位很值得我见一面的明星相见,而他现在就在我的面前,我兴奋。当我翻开第一张书页时,我紧张,但还是按捺住了心中的狂喜。我想张开大口狠狠地咬上几口,毕竟这顿饱餐我已饿候多时,但出于由衷的尊敬,我还是不敢遗漏一个字节,也是一种不舍,不舍读得过快而错失精彩。于是,我和《百年孤独》的一场惊世骇俗的旅行便由此开始。
寒假作业出来了,我不知哪里来的勇气,竟要选择这样一本厚重的书籍作为我读书笔记的写作对象。但我没有恐惧,雏鸟要有敢于潜水的勇气,长大了才会有惊人的力气和矫健的肌肉下海捕鱼。我知道对于我,不知看几遍《百年孤独》我才会真正理解它。或许我读研了还在看,我读博了还在看,我在为病人拼尽全力时还在看,我儿孙满堂了还在看,我要与这个世界告别时还在看,每一遍都是一种答案,总能让当时的我心满意足。看完第一遍后,迷茫的我看了很多书评,但看了许多读者的书评后,我不想再从别人的笔记里找寻我的感受了,因为我永远也找不到。真正的感受还是自己在一遍遍地阅读探索里找到的。阅读的过程是伴随人成长的过程,我发现不是书籍让我们成长,而是我们在生活里成长,在波涛汹涌的人世间翻滚嬉戏悲伤愤怒从而迷失,最后在书籍里找到了我们自己。我想,这才是读书的意义吧。
这本书的作者是加西亚•马尔克斯,他是哥伦比亚作家、记者和社会活动家,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而这部巨著《百年孤独》正是魔幻魅力的代表作之一。
让我来举几个例子。(一)吉卜赛人总是带来一些新鲜的玩意儿,有磁铁、望远镜、假牙、一间炼金实验室……里面不乏马尔克斯天马行空的想象。比如说魔法。母鸡伴着手鼓的节奏下出一百个金蛋,训练有素的猴子能猜出人的所思所想,多功能机器既能缝扣子又能退烧,用来忘却不快回忆的仪器、用来浪费时间的药膏、用来隐形的糖浆。(二)在这群吉卜赛人中,有一位名叫梅尔基亚德斯的人,与这个家族相交甚好,他曾送给这个家族一本羊皮卷,一本待破译的羊皮卷,梅尔基亚德斯在上面记载着布恩迪亚家族的命运,小到生活细节,大到每人的死亡,这是精准的预言。这本羊皮卷将在几代人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在第六代人的手里被破译,而当第六代奥雷里亚诺•巴比伦全部译出羊皮卷之时,马孔多这座城将会被飓风抹去,这个家族将从世人记忆中根除,羊皮卷上所记载的一切自永远至永远不会再重复,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三)布恩迪亚家的房子里总是有鬼魂出没,起初是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戳穿喉咙而死的普鲁邓希奥,后来是家里死亡人的鬼魂。在书的末端,第六代奥雷里亚诺和阿玛兰妲乌尔苏拉被鬼魂的忙碌声吵醒。有乌尔苏拉、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费尔南达、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奥雷里亚诺第二。这样的群魂集首,似乎预示着这个家族走到了尽头。就像一切事物即将魂灭殆尽之前都要有一阵混乱一样。
这本书中的语言瑰丽得让我惊叹,总体色彩带有浓烈的鬼魅气味,有时像大笔泼洒的油彩,有时又像蜡笔就着粗糙的线条勾画,给人一种就算出现黄色的小花也是毒蛇在试图吞噬一座城时吐出的红信子的诡异感觉,同时又像是一座驻扎在鬼蜮的小城在兀自繁荣。“他们的靴子陷进雾气腾腾的油窟,砍刀斩碎猩红的百合与金黄的蝾螈。像梦游人一般穿过阴惨的世界,肺叶间满溢令人窒息的鲜血味道。他们无法返回,因为辟出的道路转瞬就被新生的植物再次封闭,其生长速度几乎肉眼可见。”“箱中只有一块巨大的透明物体,里面含有无数针芒,薄暮的光线在其间破碎,化作彩色的星辰。”“环境如此湿润,仿佛鱼儿可以从门窗游进游出,在各个房间都空气中畅游。”
重复的诡谲。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打仗回来做小金鱼,每天做两条,达到二十五条是,他又拿它们在干锅里熔化,重新开始。阿玛兰妲做寿衣,总是在快做完时拆掉,第二天重新做,(后来才知道这是阿玛兰妲在逃避死亡)乌尔苏拉在失明的时候发现,家里的人每天走的都是同样的路线,重复同样的动作,同样的时刻说着同样的话。乌尔苏拉从家族漫长历史上重复命名的传统中得出了在她看来无可争辩的结论:所有叫奥雷里亚诺的都性格孤僻,但头脑敏锐,富于洞察力;所有叫何塞阿尔卡蒂奥的都性格冲动,富于事业心,但命中注定带有悲剧色彩。“人的本质是孤独,名字的反复也是命运的轮回。”重复的一切似乎都注定着孤独的蔓延和家族的衰败。这让我想起了西西弗斯推巨石的无休无止。
爱情。布恩迪亚家族第一代突破禁忌结合,最后一代也是禁忌结合的成果。正如羊皮卷所预言的那样: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乱伦和不忠是这个家族的特点。他们仿佛置身于伟大爱情的伊甸园,不管是由于冲动还是爱情,总而言之荒唐地结合了。他们不惧造化法则,不惧癫狂私情,不惧蚂蚁蠹虫杂草的野蛮生长(好像这些令人厌烦遭人唾弃,自私肮脏的小生物才是他们的映照)。他们自以为爱情的伟大,坚贞,可以什么都不惧,什么都不管,可以忘记彼此的身份,忘记自己的妻子而胡乱找情人,甚至靠和情人的恩爱另牲畜疯狂繁殖……他们将自己的无理行为推上圣坛,欺骗自己。他们不知这样的爱情毫不伟大,而是多么的自私和愚蠢。
我惊讶地发现,如果《百年孤独》以电影艺术的形式存在,那么lanadelrey的歌曲将非常符合这本书的气质,仿佛可以与书中人物悲壮或荒唐的一生,庄严的哀伤,疯狂的激情,兴衰的转变,奇异诡谲的画风不谋而合。
另外,我还要称赞一下我所读这本书的译者,范晔。他是西班牙语文学博士,任教于北京大学西葡语系。多年的英语学习让我明白,单纯地将英文译成中文的难度,更不必说逻辑的梳理,语言的灵动。他的翻译既没有影响原作者的写作风格和语言的丰富使用,又能在译成中文后丝毫不给人不舒适感,和用中文写成没什么两样,很符合中国人阅读和说话的习惯,让我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