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定义
(一)小区:本方案中小区是指城乡小区,包括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所辖范围。
(二)小区暴发:指在小区范围内.且病例呈现明显的聚集性。
(三)小区流行:指在小区范围内.多例病人传播链不清楚,并且有持续传播现象。
二、职能分工
(一)政府
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辖区内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组织专家对疫情形势进行评估,并及时调整防控策略,提供防控专项经费和物资保障,督导检查各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二)卫生部门
协调落实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发生小区流行时,负责调配辖区内医疗卫生资源。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辖区内疫情监测报告、病例诊治、流行病学调查、防病知识宣教等工作。
(三)相关部门根据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的职责分工。
三、小区暴发的防控措施
减缓疫情传播、控制疫情蔓延。发生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的小区采取以下具体措施:采取以传染源管理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
(一)专业措施
1加强和规范疫情报告制度。重点关注聚集性病例、住院病例和暴发事件的处置。
2医疗机构启用红外体温监测。为发热和上呼吸道感染病人提供外科口罩等防护用品,加强医护人员个人防护,做好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3开展暴发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实施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落实相应的防控措施。
4开展并加强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病源学筛查工作。
5开展学校、托幼机构症状监测和因病缺课监测。
6公共场所、交通工具、集体单位采取以环境清洁和开窗通风为主的卫生措施。
7根据防控工作实际需要,对高感染风险的密切接触者及高危人群实施预防性用药和疫苗应急接种。
近7天内在无有效防护的情况下,高感染风险的密切接触者包括:防控工作中。密切接触传染期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医务人员、公共卫生人员、实验室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尤其是2岁及以下的婴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妊娠妇女;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高血压除外)血液、神经、神经肌肉系统或者肾、肝、代谢、内分泌疾病患者,高危人群包括:5岁及以下儿童。免疫功能抑制者(包括应用免疫抑制剂或HIV感染等致免疫功能低下者)19岁以下长期服用阿司匹林者;集体生活于养老院或其他慢性病疗养机构的人员。
(二)小区措施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疫点隔离措施提供保障,包括对医学观察人员的后勤供应等。
2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
3建议流感样症状的病人居家休息。限制或减少不必要的公众集会和旅游等活动。
4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建筑工地主动开展健康监测工作;提供社会基本服务、人员密集的企事业单位启动晨检制度。
5及时公布疫情和防控措施信息。
6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倡导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采取开窗通风等措施,消除公众恐慌情绪;做好媒体沟通工作,发挥媒体传播信息和引导舆论的作用。
四、小区流行的防控措施
采取以加强重症病例救治、降低病死率、减轻疫情危害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小区暴发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对病例实行分类管理。发生甲型H1N1流感小区流行的地区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专业措施
1及时评估医疗卫生资源需求。应及时向上级政府提出申请,进行补充。
2收集和报告流感样病例就诊数、住院病例数尤其是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情况。
3对病例实行分类诊治与管理。较重病人由综合医院的感染疾病科负责收治,轻症病人鼓励居家或小区医疗机构收治。
4医疗机构对到医院就诊的病人提供外科口罩等防护用品。
5启用后备医院。
6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病原学和耐药性监测。
(二)小区措施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落实流感样病例居家治疗等措施提供保障。
2采取减少或限制人员流动。取消或推迟大型集会等措施。小区内企事业单位可实行集中休假或轮休制度。
3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学校、托幼机构停课措施。
4提供社会基本服务、人员密集的企事业单位启动健康申报制度。建议流感样症状者居家休息治疗。
5必要时对疫点进行隔离管制措施。
6加强志愿者培训。
7维持小区正常生活秩序。
8开展公众心理干预。减少和避免疫情对公众心理健康造成的不良影响。
本工作方案根据疫情的发展和防控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