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是指政府为了实现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等。本文将介绍政府投资审计工作调查报告。
政府投资审计工作调查报告(1)
随着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规模不断扩大,我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旧城改造项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推进迅速,征地拆迁评估审核工作已是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主要内容,项目快速推进的同时也带来政府投资审计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凸显。为了畅通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进程,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防范投资风险,促进科学决策,切实发挥政府投资审计的监督和服务职能,笔者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就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谈几点粗线的认识和看法。
一、征地拆迁项目复核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抢装修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数量的刻意增加(防盗网、防盗门、马桶等)和装饰装修不符合规范(地板砖、复合板铺设于水泥地面上,衣柜无柜门等)。相关征收实施单位报审的评估报告未对该部分进行价格调减,且数量与被征迁户事先进行了确认,造成复核审计时确认矛盾突出。
(二)随意变更评估结论的问题。少数征收实施单位和评估公司,在审计部门已出审计结论后,根据与被征迁户谈判的情况,采取变通的方式随意调整原已上报审计部门的评估报告,要求重新审计复核。主要表现方式为:一是调整提高房屋等级、成新率;二是对补偿方案中未列示补偿单价的项目,调整提高单价;三是虚列漏项提高补偿金额;四是有的在审核现场已经不复存在的情况下,重新更改评估报告,要求审计部门再次审核。
(三)分户及还建人口认定的问题。由于补偿政策的限制,货币补偿中存在分户并根据分户进行奖励的情况,在过程中可能会产生舞弊行为的发生;同时,涉及还建人口的政策性认定标准,也可能产生人为扩大还建人口的现象。受政策规定的影响,审计部门无法对分户及还建人口进行有效的审核、确认。审计部门只能对征收补偿项目的数量及价格确认。
二、工程项目结算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招投标不规范,造成工程建设风险的增加。一些符合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或议标的方式确认承建商;有的建设单位存在分割工程采取邀标、议标方式发包的情况;有的单位招标时对建设项目关键数据不锁定,暂定价项目较多。
(二)施工单位竣工结算高估冒算现象严重。部分施工企业受利益的驱动,抱着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采取高套定额、虚列项目和工作量、虚报隐蔽工程等各种手段,故意抬高工程造价,存在审漏就赚、审出就减的想法,造成工程结算报价虚高。
三、针对政府投资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建议
(一)鉴于政府投资审计中存在的诸多实际问题,建议切实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层层夯实工作责任。对特殊事项政府部门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处理。
(二)对征收项目中存在的分户、还建人口、市场价格的认定及及其他征迁审核过程中需确认等事项,建议按照责任分工,由相关单位分级负责,据实审核认定,出具明确意见,并实施责任追究。
(三)各项目指挥部所委托的中介评估机构应严格按照评估资质允许范围进行评估,如超越资质范围进行评估,或者出现虚列项目、模糊偷换概念、调整补偿单价、采取变更、对已审减项目及金额调整后进行重复上报等现象的,由审计部门视情节及误差金额大小提出处理意见,将其纳入黑名单不准在我区从事相关业务。若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违规聘用中介评估机构,或参与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人员由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四)区政府应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明确严禁工程建设单位人为将项目化整为零,如因需要确需分标段,必须由建设单位书面说明分标段的原因及理由,报经分管区领导批准。
政府投资审计工作调查报告(2)
政府性投资是我县主要的投资主题,在空余时间对我县政府投资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采取实地查看、集中座谈等方式进行。在投资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设性建议、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投资基本情况及其做法
(一)政府投资情况
2008年以来,县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家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的宏观调控政策,加大了项目建设和投资力度,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保持了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势头。2013年截止调研时,已累计筹集资金62027.4万元,其中:财政配套27117.4万元,BT模式融资1600余万元。已完成投资32969余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包括路、桥、电、供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及绿化、征地补偿等,目前,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基本结束。经开区项目已完成投资上千万元万元,含红旗路、翰林路建设等。白马关景区项目已完成道路、广场、牌坊、绿化建设及征地补偿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已完成投资7897.71万元,包括城区道路、城区绿化和路灯工程等。目前,工程进展顺利。污水管网项目计划投资1970万元,已完成投资1150万元,主要是设计、环评、征地补偿、围墙、道路建设等费用。目前,还有多个项目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近期将陆续动工。
(二)主要做法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013年县政府及时组织政府组成人员认真学习研究上级各类文件,吃透精神,掌握实质,研究制定了政府投资工作意见,并分别召开了不同形式的会议进行传达学习贯彻。全县上下统一了思想,提高了对政府投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了抓投资就是保增长、促发展的理念,确立了政府投资的主导地位,坚定了政府投资的决心和信心,为政府投资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保证了投资工作的顺利开展。
2、创新思路,多渠道解决资金。为扩大投资规模,提高投资效益,县政府创新思路,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采取财政投入、融资、向上级争取资金、土地出让等办法,较好地解决了政府投资资金不足的问题。一是财政投入。在县财政正常运转的前提下,适度安排部分财政资金进行投资。二是贷款投资。县政府在分析今后几年我县财政状况,保证财政没有风险的情况下,积极贷款,用明天的钱来办今天的事,超前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三是向上级争取资金。县政府抓住中央和省加大财政投资的机遇,及时编制项目申报,农村饮水工程,经开区基础设施等一批项目申报成功,从国家和省财政投资的大盘子中争取了一定数额资金。四是采取拆迁安置小区土地出让筹资。
3、明确投资方向,注重工作实效。县政府投资工作坚持正确的投资方向,既追求经济效益,又追求社会效益,实现了投资效益的最大化。一是加大民生方面的投资。县政府想人民之所想,办人民之所需,突出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促进了城区的硬化、美化、绿化、亮化,改善了人居环境,让人民群众共享了改革发展的成果;二是加大发展经济的投资。为加快工业经济的发展,尽快实现工业强县目标,大幅度增加财政收入,不断壮大财政规模,突出对经济发展方面的投入。规划实施了工业园区建设,加大了土地复垦置换力度,工业园区规模不断扩大,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园区功能不断强化,增强了园区对招商引资的吸引力和聚集力。目前,经开区已入驻企业90余家。
4、规范运作,保证资金安全。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在考察学习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和完善了比较适应我县实际的一系列资金管理制度,保证了政府投资工作的健康开展。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具体运作模式是:建设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施工合同提出用款申请,项目监理根据工程实际进展,就工程质量提出审核意见及资金拨付数额,项目主管部门(业主)驻工程施工场地代表对工程进展及工程质量进行审核后,报县政府主要领导签批意见,财政局、建设公司根据县政府领导批示,安排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对工程进度、工程量、工程质量等进行查勘、审核、确认,在此基础上,财政局、建设公司按合同约定对资金申请报告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后,建设公司据实将资金拨转到施工单位账户。整个运作程序两上两下,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既保证了工程质量,又保证了资金安全。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个别项目规划论证不够充分,存在一定的随意性
(二)一些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工程质量不精细。政府投资项目大都是城区建设和改造项目,这就要求项目施工时要加快进度,尽快交付使用,尽量减少给居民带来的不便。然而,却有一些项目施工进度缓慢,工期过长,能很快完成的项目却无故拖延,给居民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另外,一些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操作流程不够精细,规划档次不高,建筑风格品位偏低。
(三)一些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接受审计意识不强,审计工作开展比较困难。一是一些项目竣工后,业主和施工单位申请审计不积极,被动接受审计问题突出;二是一些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不配合审计,或业主和施工单位互相推托,或资料不全,缺这少那,甚至有的故意隐瞒资料,给审计工作开展带来比较大的困难,影响了项目资金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创新政府投资理念。县政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把政府投资项目分清类别,分别不同情况,创造性的进行投资建设。对公益性经营性项目要逐步推向市场,实行市场化运作,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投资经营;对非营利性公益事业、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及时认真研究中央和省市的宏观调控政策,吃透精神,抓住机遇,积极的、尽可能的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借助上级资金来建设、发展我县。这样,一方面既加快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另一方面又减少了我县政府自身的投入,可以把更多的县财政资金用于其它方面建设,更好的实现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目标。
(二)进一步做好项目储备、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县发改局要会同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我县正在修订的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行业专题规划,并结合正在编制的县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修订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统筹人和自然协调发展的要求,结合每年县财政状况,分年度启动项目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保证政府投资项目科学的、有计划的实施。要加大项目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争得全社会对项目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项目施工环境,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三)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的管理、监督,保证工程质量。要加强招投标工作,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规范招投标行为,严禁中标后转包、分包。县金阳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监察局等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的监督,抽调建设工程专业人员,按照工程合同管理制的规定,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频次,细化监督环节和内容,对项目建设工程实施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建设及工程质量问题,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尽早发挥效益,保证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优质、安全、精细,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对项目建成后的管理问题,县政府要积极探索管理办法,做到既减少政府管理费用的投入,又保证管理的良好效果。
(四)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建设工程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资金运作程序,按照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和工程进度、工程量及工程质量拨款;要充分发挥各环节的监督作用,尊重他们的意见,对工程质量有问题的,要按合同和有关制度扣款或罚款,并采取补救措施予以解决;对不负责任、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认真开展项目建设工程资金审计,对不配合、故意刁难审计工作开展的,要依据审计相关规定处理;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根据不同情况,依法作出处理意见,需移交的,要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同时,建议县人大常委会适时听取县政府投资资金审计情况的报告。
(五)适度把握政府投资规模,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县政府要组织有关人员进一步认真分析研究我县今后几年财政发展形势,准确测算每年财政收支情况,把政府投资的力度与县财政可承受的程度结合起来,在保证财政正常运转的情况下,适度融资投资,保持一定的投资规模,做到既保证县财政资金运行正常、平稳,又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