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为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推进建设质量强国,按照《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部署,质检总局拟于2016年9月联合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有关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加强政策引导,把提升质量作为推动供给结构、需求结构升级的重要抓手,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社会氛围,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成为全社会、全民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大力建设质量强国,把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
二、活动主题
提升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
三、活动重点
(一)开展质量和品牌提升活动,改善产品和服务供给。以空气净化器、电饭煲、智能马桶盖、智能手机、儿童玩具、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厨具、家具等10类消费品为重点,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攻坚战,打造高品质的消费品品牌。推广精益制造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解决一批困扰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推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形成促进质量提升的内在压力和外在动力。深入实施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计划,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出口商品质量提升、服务业质量提升等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二)开展质量整治活动,解决群众关心的重大质量问题。综合运用监督抽查、执法打假、集中整治、缺陷产品召回等手段,保持质量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集中力量推进消费品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的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和联动处置。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产品和重要领域,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严查彻办大案要案,在全国“质量月”期间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
(三)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树立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加大质量宣传力度,传播质量故事,唱响质量声音,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移动客户端等新兴媒体促进全国“质量月”活动信息的广泛交流和及时宣传。传播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理念和管理方法,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加强中国创造、中国质量对内对外宣传,推动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品牌。集中公布一批守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曝光一批质量问题和重大违法案件,发布一系列社会关注的重要质量信息。
(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技术比武、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在基层普及质量知识,提升质量意识,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开展质量创新活力,激发群众质量创新热情,分享和推广一批质量创新成果。加强质量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质量素质和技能,造就一批质量意识强、具有质量技能的工人队伍。
(五)培育工匠精神,提高全社会质量素养。实施质量素养提升工程,开展质量素养提升活动。动员全社会向质量技术能手、顶尖工匠学习,弘扬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和文化。引导广大企业持续改进、追求卓越、打造精品。着力提高一线工人的质量责任意识和精益求精的质量素养,完善鼓励一线工人追求质量的制度和措施。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基层创造,崇尚工匠精神的良好氛围。
四、活动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质量月”活动组织领导。各主办部门、各地、各行业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为各项活动提供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确保全国“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加强沟通合作、部门联合,形成合力,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
(二)进一步提高“质量月”活动参与程度。要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全国“质量月”活动的“主力军”作用,中央企业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企业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中小企业要有针对性的开展“质量月”活动,提升质量管理水平。要动员行业协会广泛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提升全行业质量、诚信水平。广大城市和园区要结合发展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使全国“质量月”活动更加深入人心。
(三)进一步提升“质量月”活动实效。要创新形式,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质量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利用全国“质量月”活动平台,集中力量开展攻关,在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突破,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要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全国“质量月”宣传活动,扩大“质量月”活动影响,打造“质量月”活动品牌。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共同开展好全国“质量月”活动。适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把工作落到实处。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对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各地质检部门要将活动总结、有关图片及视频及时报送总局。
篇二:
为了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建设工程治理两年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将于今年9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不断推进防水工艺标准化,着力提升工程实体质量”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我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措施,增强质量责任意识和管理能力,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素质,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精细化工作,促进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活动主题
不断推进防水工艺标准化,着力提升工程实体质量。
三、活动时间
2016年9月1日~9月30日。
四、组织保障
为加强“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启泉(区住房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马其盛(区住房建设局副局长)
陈国桥(区住房建设局副局长)
邓少英(区住房建设局副局长)
组 员:古剑辉、黎校、何健强、朱惠忠、袁春燕、张向阳、张中辉、林光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质量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番禺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区质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古剑辉站长兼任。
五、活动内容
(一)大力宣传发动。
1.组织全区房地产企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召开2016年度“质量月”活动动员大会,详细介绍“质量月”活动内容及工作安排,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部署,确保“质量月”活动取得成效。
2.利用简报、宣传栏、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对“质量月”活动开展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工作亮点进行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二)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1.开展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专项检查。
组织区质监站、区散水办等单位以及相关行业专家对辖区内17家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展开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实验室管理、原材料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等,并对水泥、砂、石等原材料进行监督抽检。同时,检查企业内部试验室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对实验室压力试验机进行现场校核,并开展试验能力比对试验。
2.开展在建工地执法检查活动。
区质监站成立专门检查组,对我区在建项目采取随机抽查方式,选取受检工地。重点抽查工地人员到位履职情况、中间验收程序执行、强制性条文执行等质量管理行为情况及现场实体质量,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和查处,督促工地加强质量管理,达到提升工程实体质量的目的。
(三)不断推进建筑工程防水工艺标准化进程,提升工程实体质量。
1.开展现场观摩活动。
(1)开展外墙淋水试验现场观摩活动。在我区推广外墙淋水试验是贯彻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一个重要举措。通过现场观摩活动,加强参观人员对外墙淋水试验的目的、意义的理解,对外墙淋水试验的实施方式有更为直观的切身感受,为我区住宅工程项目全面推广外墙淋水试验打下良好的基础。
(2)开展卫生间防水施工现场观摩活动。卫生间渗漏是质量信访投诉常见问题。通过现场观摩活动,围绕施工工艺、管理综合分析防水质量通病及预防解决措施,分析容易引起卫生间渗漏细部节点的防水做法,提高施工、监理现场管理人员的防水质量意识和施工工艺。
参加人员:房地产在建项目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
2.举办质量专题培训讲座。
(1)《广州市建筑工程防水施工工艺及常见质量问题防治视频》;
参加人员:房地产、公共建筑在建项目现场施工质量员、监理人员。
(2)加强业主第一责任人讲座。
参加人员:在建项目业主、监理人员。
(四)活动总结。
在2016年10月质安例会上,对本年度“质量月”活动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各项活动开展情况,表彰积极参与活动的单位及个人,推广先进经验,促进我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六、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把“质量月”活动内容与日常质量管理工作结合在一起,制定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的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作业指导书等,将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情况作为企业日常质量检查的重点内容,明确重要施工环节的检查重点,确保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措施落到实处,促进质量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各单位要落实“质量月”活动各项工作要求,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进一步巩固活动成果。
篇三:
自公司成立来,秉承以质量争市场、以创新赢市场的理念,不断地推进着公司进步和发展。为了贯彻公司创一流企业的目标,全面提升员工质量意识、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为提升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提高全体员工参与质量的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经公司研究决定,举办以质量和创新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使全体员工在活动中提高质量认识、在工作中关注产品质量,营造人人讲质量、重创新的良好氛围。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质量、品牌、标准、服务、信誉和效益为重点,围绕“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向质量要效益”的精神,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努力营造全员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努力提高品管部质量管理水平。
二、活动主题
为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促进社会质量共治,推进建设质量强国,按照《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国办发〔2016〕19号)的部署, 2016年9月质检总局联合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开展“质量月”活动,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国质量(北京)大会部署,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构建“放、管、治”相结合的质量提升格局,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积极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事业,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社会氛围。推动全社会着力在质量提升上下功夫,以质量的提升对冲速度的放缓,把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
二、活动主题。
迈向质量时代 建设质量强国。
三、活动重点。
(一)开展质量提升活动,促进质量水平迈向中高端。突出抓好重点消费产品质量提升、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输往非洲产品质量提升、服务业质量提升等专项行动。在重点行业企业中推动建立并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向消费者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信息,促进企业主动提升质量。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释放市场活力,发挥企业的质量主体作用,推动企业强化质量管理,创新质量技术。
(二)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加大质量宣传力度,将树立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实践相融合,传播质量故事,唱响质量声音。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移动客户端等新兴媒体促进“质量月”活动信息的广泛交流和及时宣传。加强中国品牌、中国创造对内对外宣传,增强中国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品牌。集中公布一批守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曝光一批质量问题和重大违法案件,发布一系列社会关注的重要质量信息。
(三)开展质量整治活动,解决重大质量问题。提高质量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集中力量攻坚,开展质量整治活动,维护市场秩序。抓住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的重点产品,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严查彻办大案要案,在“质量月”期间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
(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促进全社会质量创新。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技术比武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培育崇尚创造,追求卓越的创新文化,培育劳动者的质量责任意识,激发广大职工的质量创新热情,分享和推广一批质量创新成果。加强质量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质量素质和技能,造就一批质量意识强,具有质量技能的一线工人队伍。
(五)夯实质量基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强化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四大质量基础,发挥各研究院所、检测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的龙头作用,组织开展互相融合、丰富多彩的“质量月”活动,强化计量的基础作用,标准的规则作用,认证认可的桥梁作用,检验检测的服务作用。有效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升级。
四、活动要求。
(一)全国“质量月”活动主办单位要加强策划,精心组织,做好动员和部署,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并广泛宣传,加强协作,要为各项活动提供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确保“质量月”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合作,结合当地实际,共同开展好“质量月”活动,要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要广泛动员,推动城市、园区、社会组织、企业等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要把“质量月”活动办成推动质量工作、展示质量发展成果的平台。
(三)有关行业协会要坚持围绕本行业的质量难题和热点问题,以“质量月”活动为契机,广泛动员,组织开展质量诊断、改进和攻关活动,在制约行业质量提升的关键问题上实现突破,要开展行业自律活动,提升行业质量诚信水平。
(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城市要结合城市发展实际,策划开展具有特色的“质量月”活动,要制定专门的宣传方案,大力宣传城市质量精神,不断提升市民意识。要在9月1日统一启动“质量月”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城市质量活动,提高市民质量满意程度,促进质量强市建设。
(五)广大企业要发挥“质量月”活动主力军作用,开展全员、全方位的质量提升活动。中央企业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企业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开展“质量月”活动。中小微企业要结合发展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质量月”活动,不断提升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
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对活动的成效进行总结。对活动组织好、成效显著的单位将予以表扬。各地质检部门要在2016年10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有关图片及视频报质检总局。
质量奠定发展、实力铸就品牌
三、活动时间
2016年9月1日~9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福汉公司“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2016年“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品管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
五、活动内容
“质量月”期间的各项活动均按照公司的活动要求并结合品管部实际开展,具体如下:
1、大力营造“质量月”的浓厚氛围。质量月开展的前期,项目部首先要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组织召开“质量月”动员大会,进行“质量月”活动动员和部署,利用横幅、板报、宣传画在公司的主要活动区域或明显地方对质量月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引导全体员工积极投入到质量月活动中。
2、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品管部将以“质量月”活动为契机,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开展一次木芯板质量知识讲座,培训对象为木芯板现场管理员、质检员主要内容是木芯板有关规程规范、标准以及工艺。
3、质量攻关。质量月活动开展为契机,举办质量攻关活动,以课题和专案的形式对产品质量进行分析和总结,不断地改进和提高产品质量。质量部牵头,技术、生产及其他相关部门参加,从质量控制、技术创新、成本控制三个角度挑选课题进行功克。本次质量攻关从以下三个方面选题。
4、知识竞赛。预计在质量月下旬举办质量知识竞赛,达到共同学习质量知识、重视产品质量的目的。从质量知识题库中随机选择60-80道题目,由各部门/单位指派选手在规定时间内闭卷作答,参赛人员原则上不少于本部门总人数的10%。按得分进行排名,排名成绩将在总结大会中公布并现场颁奖。
5、开展质量专项检查活动。品管部响应公司号召,积极开展以“查质量意识、查质量水平、查保证体系、查标准执行情况、查计量检测保证、查现场管理、查质量损失”为主要内容的“七查”活动,要通过专项检查、综合检查等形式对工程质量重点控制内容及关键点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和隐患排查。
6、开展岗位练兵,木芯板质量竞赛活动。以实际生产现场的生产情况作为参赛方式,考评组在参赛时间内对各个参赛单位不定期按考核内容对日常生产过程进行监督抽查,以扣分方式分别对各个参赛单位、进行考评,参赛时间结束后,由品管部对各考评成绩汇总,扣分最少的为优,整条生产班组总扣分最少的为质量最优生产线;扣分最多的为最差生产单位。
7、有奖质量征文竞赛活动。从4月1日起至4月30日截稿,面向公司全体人员开展以质量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应征文体(如:记叙文、议论文、诗歌、散文等)不限,字数300字以上,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但不得抄袭或摘录报刊、杂志、网站、书籍等媒体的文章。每个部门在质量月活动期间,必须于4月25日前提交2篇以上应征文章,4月30日前,活动委员会全体成员对各活动小组提交的质量征文进行征文质量评选。
六、质量月活动的考核与奖励
9月25日至9月30日活动总结期间,由活动小组通过评定、考核,评选“质量标兵”、“优秀质量单位”,具体规定如下:
1、生产部质量竞赛活动,质量最优的生产线奖励800元,质量最优的生产工序每个工序奖励500元;质量最差生产线和质量最差生产工序所在车间主任罚款200元。
2、根据各部门质量征文情况、管理质量的改进和提升的结果考核,由活动委员会评比出第一、第二、第三名共3个“优秀质量单位”,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批,“优秀质量单位”奖金为第一名800元、第二名500元、第三名300元和优胜锦旗。对评比最后一名的部门负责人罚款300元。
3、“质量标兵”与“优秀质量单位”评选“质量标兵”候选人(每个车间可提报2名“质量标兵”候选人),各部门可在质量月活动实施期间提出本部门候选人人选,每个候选人必须提交一份竞选报告,说明自己对质量的认识、对“下一工序就是顾客”的认知、如何保证质量、已有的贡献或成绩、竞选优势和承诺等。然后由活动小组在活动总结期评选出10名“质量标兵”,每位“质量标兵”奖励奖金200元。
七、质量月活动总结大会
9月30日早上8点40分由质量月活动组长召开活动总结会议,公司领导发表讲话,对质量月活动作总结报告,品管部负责人发言。
八、活动要求
1、品管部要按照公司领导的要求,高度重视,周密策划,认真部署、动员、开展好“质量月”活动。
2、质量月活动开展后,要认真总结“质量月”活动的经验教训,并对活动期间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3、要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积极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普及质量知识和质量法律法规,增强全体员工的的质量主体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