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动员会精神,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以优良作风建设成果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县委决定,从今年3月起至7月,在全局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以下简称“回头看”),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立足问题导向从严回头看、立足专项整治从严抓整改、立足建章立制从严立规矩”为目标,深入总结十八大以来我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总结经验成效,坚持成功做法,创新监督执纪方法,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往实里做,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县落地生根。
二、工作内容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是“五查五看”:
(一)查安排部署,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1.检查是否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常抓常议,长抓长管;
2.检查是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严格干部队伍教育管理;
3.检查是否重视对中央巡视组、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县委巡察组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及时研究巡视巡察整改重大事项,部署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落实;
4.检查领导班子是否重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级党委、纪委出台的有关规定以及县委、县纪委纠正“四风”问题系列工作的部署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将整治“四风”问题作为全面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
(二)查制度建设,看纪律要求是否从严从紧
1.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出台细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
2.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中央、自治区、贺州市有关制度承接配套,就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职务消费、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出台配套制度;是否有收集整理相关单位意见,出台相关政策界限、整改意见等解答文件。
3.是否结合近几年工作实践和形势变化,对本单位出台的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4.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规定,本单位有无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有无违反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规定,特别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隐秘场所聚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
(三)查监督检查,看“四风”整治是否严谨有效
1.是否建立健全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来访、来电、邮件、网页留言、微信平台“一键通”等举报方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
2.是否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历次巡视巡察整改意见、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
3.是否紧盯年节假期,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推进阶段,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信访核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4.是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措施是否有力,成效是否明显。
(四)查纪律审查,看执纪问责是否持续有力
1.是否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实施办法的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要内容,成效如何,单位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纪律审查空白点;
2.是否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无压案不查、隐瞒不报等情形;
3.是否及时查处对巡视巡察意见整改落实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有无不查处、不纠正、不问责等情形;
4.是否重视对重点问题线索的督办和曝光,对上级纪委转办、督办问题线索是否及时核实查处,对查出的典型案例是否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5.是否严格贯彻《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领导干部进行严格问责,是否存在有责不问、问责不严的问题。
(五)查专项工作,看突出问题是否整治到位
是否重点查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公务接待、违规使用公车和私车公养、违规占用办公用房、违反财经纪律、“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等6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是否围绕排查“六个一”目标,即通过排查发现一批问题线索,纠正整改一批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一批重点案件,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教育警示一批干部,建立完善一批制度措施是否实现,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
三、工作步骤
“回头看”工作为期4个月,从2017年3月下旬召开动员会部署启动,7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层层动员部署,开展自查自纠。(2017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
1.层层动员部署。要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两规定一办法”以及自治区、市、县委“回头看”工作部署要求,做好我局的学习动员和安排部署,结合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完成时限等,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县委印发的“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回头看”动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成立相应“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
2.开展自查自纠。要紧紧围绕“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梳理分析,查准、查实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纸制和电子版,附问题清单)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4月26日前报县纪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电话:8984227)。
(二)坚持问题导向,做好迎检工作。(2017年4月下旬至6月中旬)
自治区、市将、县将于4月中旬至6月中旬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交叉检查活动,全局领导干部务必高度重视,及时整改存在问题,认真整理有关工作台账,做好迎接自治区、市、县委、县纪委检查的准备工作。
(三)狠抓整改落实,强化建章立制。(2017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
1.认真整改落实。对本次“回头看”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边查边改,逐项列出清单,提出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问题集中的要进行专项整治。
2.建立长效机制。要对“回头看”发现的一些易发频发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加强分析研究,编密制度笼子,从源头上堵住漏洞,铲除滋生“四风”的土壤。要注重“回头看”成果运用,建立健全举报核查机制、“四风”查纠机制和通报曝光等各种机制,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提供制度保障。
3.及时进行总结。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及时将“回头看”工作开展和整改落实情况经由主要领导签字后于7月20日前报县“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回头看”工作是我们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是县委落实中央第三巡视组对广西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具体要求,是持续正风肃纪、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的重要举措。全局要切实把主体责任扛起来,担好主责。主要领导是“回头看”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工作的推进要亲自过问,对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要带头整改。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参与到“回头看”工作中来。局领导班子要切实负起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职责。
(二)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督促检查。领导班子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回头看”工作的监督检查,紧盯任务,倒排工期,确保成效,不得避重就轻、敷衍应付,坚决防止走过场。要督促所有股室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要突出问题导向,把工作重点放在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督促整改问题上,紧盯老问题,注意发现“四风”新动向、新情况。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全方位、多渠道接受群众投诉举报,让群众积极参与进来。要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长,组织明察暗访、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
(三)勇于直面问题,切实立行立改。“回头看”时间紧、任务重,要推动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交上亮丽名片,必须要着眼于问题的即知即查,立行立改。要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和上级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对于面上的问题,抓紧制定整改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整改到位。对于制度层面的问题,要立即整改,需要中长期整改的问题,要持之以恒深入整改,把问题彻底改到位。
(四)坚持纪在法前,严格执纪问责。要把纪律挺在前面,畅通监督渠道,严格执纪问责,通过“回头看”,严肃查处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问题,消除执纪审查“空白点”,确保案件查处总量平衡。要重点突出对“回头看”期间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对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对“回头看”不重视,工作流于形式,群众反映强烈、“四风”问题突出的;对巡视巡察整改不重视,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甚至拒不整改的;对“回头看”发现的问题有案不查、压案不查甚至隐瞒包庇的;对有责不问、问责不严的六个方面的执纪审查,一律坚决查处、从重处理。
(五)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强与新闻主流媒体的联系沟通,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大对“回头看”工作宣传力度。要通过xx电视台、xx县纪检监察网、“最xx”等媒体平台,对“回头看”工作成效进行广泛宣传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