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护、技人员要认真执行各种查对制度,医嘱、处方、药品、手术、输血、收集标本以及签发的各类报告等均按要求认真查对,以达到准确无误,确保病人安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病房医师目标责任书,欢迎阅读!
病房医师目标责任书【1】为使全院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强化质量意识、医疗安全意识,职业风险意识,消除医疗隐患,杜绝医疗差错、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执业医师法等精神,制定医疗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各科应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与手术分级管理制。按医院优质服务、承诺服务的规定进行工作,做到按章办事,违章必究。
二、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要注重医德修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在岗时间不干私活,不从事医疗活动以外的任何事情。凡因违反而致事故、差错、纠纷发生者,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各级医师的查房记录或指示必须在病程记录中明确无误地显示出来,上级医师签字认可;各种病历书写必须内容真实完整,描述准确无误,分析科学有序,记录及时清楚,科主任要严格把关,不允许有重要缺陷的病历归档。科室有关人员及病案室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现病历及归档病历的管理,防止丢失、遗漏、涂改、伪造、销毁。不经医务科或主管院长批准,不得借调、摘抄、复印病历。否则,引起纠纷,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随意简化或更改。一般诊疗技术操作前,要向病员及其家属讲明操作的目的、意义及操作中可能出现的反应和副作用;对危重病员或在重要器官进行复杂的有创伤性的诊疗技术操作前,应对患者或家属说明必要性、复杂性和危险性,同意检查签字为凭。对违反操作规程而又未向病员或家属讲时上述情况引发的事故、差错、纠纷,应追究当事人的全部责任。
五、对危重病人的抢救必须及时,救治措施得力,其交接班须床前口头交接。危、急、重病人的会诊、疑难与死亡病案讨论,必须在院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出具书面记录。对危重病人的病情变化或可能出现的并发症要做到心中有数,要及时向病人家属说明和记录,必要时需病人家属在病程记录中签字。科主任应定期检查,组织实施。否则,因此而致事故、差错、纠纷的发生,除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科室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六、对一些特种检查(包括CT、MRI等)、特殊治疗(包括应用贵重药品等)医疗费用花费较高时,应及时向病人家属解释清楚,取得家属配合,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七、凡重大手术和科室开展新业务、新技术、重要脏器切除等手术,必须按规定由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如施行紧急手术又无家属及关系人在场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应向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经授权人批准后实施手术。否则,引起事故、差错、纠纷,当事人和科室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各科室应对抢救设备、器械和药品要做到专人保管、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能随时满足抢救病人的需要。如因抢救器械、药品不到位而引起事故、纠纷,当事人和科室应负全部责任。
九、新上岗人员不经岗前培训不得进入科室。科室对新上岗人员应抓好继续学习、业务培训及管理工作,经科室考核,确能单独胜任工作时,由所在科室写出申请,医务处批准,方享受处方权单独值班,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共同处理。否则,引起事故、差错、纠纷,除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上级医师和科主任也应负一定责任。
十、各种手术后切除的组织,应及时送病理检查,明确诊断,术前谈话内容应详细、全面,各种并发症及危险因素应交待清楚,并履行签字手续。术中需要更改手术方式,须向科主任请示,其次要再次向病人家属谈话,谈话内容须签字。输血前应作五项检查,输血同意书应履行签字手续。否则,引起事故、差错及纠纷,当事人应负主要责任。
十一、科室必须加强对进修实习人员的管理,进修实习生书写的各种医疗文件,带教老师必须认真审查修改签名认可或作补充记录,其参加手术或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必须经带教老师同意并进行现场指导;带教老师不得随意让进修实习人员代替值班,若有违反引发差错、事故、纠纷,带教老师或值班医生作为直接责任人首先予以追究。
十二、门诊及病房首诊医师对接诊病员的检查、诊断、会诊、处置、病历书写、转科均负有责任。急危重病人到院后,接诊医师必须在5分钟内开始处置,并迅速报告上级医师;危重病人需入院,转送途中必须有医护人员陪送,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病人。若有违反,引发差错、事故,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十三、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对某些严重或目前还不能医治的疾病,应对病员作严格保密,以减轻病员的思想负担,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但对家属、单位要如实反映病情及预后。对病员的隐私应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对其它科室或人员发生的纠纷,有关医务人员不得将真象随意、过早泄露给病人或家属,以避免纠纷扩大、复杂化,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四、全院各类工作人员要互相支持,团结协助,不相互拆台,更不能在医患之间拔弄是非,若借病员之口达报复个人之目的,制造医疗纠纷。否则,同此引发医疗纠纷者,当事人应参与纠纷处理的全过程,并视情节和后果,给予检查、停职、行政处分等处理。
十五、加强对麻醉科的管理,对各科手术应严格执行麻醉操作规程和无菌制度,保证手术器械和设备的完好,发生故障及时维修,对违反麻醉操作规程而引发的事故、差错、纠纷,追究当事人的全部责任。
十六、认真落实院内总值班和内外科二线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随叫随到,积极参加或协调对病员的抢救、治疗,对重大灾害、意外事件批量伤员和突发事件,必须及时逐级上报,不得拖延,否则引起事故、纠纷应追究当班人员的全部责任。
十七、医、护、技人员要认真执行各种查对制度,医嘱、处方、药品、手术、输血、收集标本以及签发的各类报告等均按要求认真查对,以达到准确无误,确保病人安全。护理人员要作好三查七对,严格执行医嘱,经常巡视病房,认真观察病情,书写护理记录。及时、准确地向医师反映病员的病情变化,对病员认真负责,否则引起事故、差错、纠纷,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十八、纠纷一经发生,当事科室要妥善保留一份原始资料,如针管、残存液体、血液制品等,病历封存上交。任何人不得涂改、调换、销毁、丢失。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上述十八项规定,各科室要认真讨论执行,院长与科室负责人签字,以示负责。
院领导(签字):
日期:
科室:
科室负责人(签字):
日期:
病房医师目标责任书【2】一、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必须接受辖区乡镇卫生院的直接领导和业务指导,因工作能力不足、办事敷衍拖沓、不能履行责任或不服从领导的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要及时进行调整,亦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减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并报县局备案。
二、详细掌握本村常住人口、流动人口数,各年龄段男女儿童数,孕产妇数,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重性精神性疾病患病人数,糖尿病、高血压患病人数,并按要求及时准确报告相关信息。
三、按报告时限,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登记,完成初步调查及现场处置工作,报告及时率100%。协助开展疫点处理,排查密切接触者,留观随访,指导落实消毒预防等措施。
四、及时收集、传达预防接种信息,按要求,开展疫苗常规免疫、疫苗强化免疫、群体性接种、查漏补种和应急接种工作,确保疫苗效价,履行告知义务,实施安全接种,及时上卡、上证,上报接种数据。开展接种疑似异常反应、急性迟缓性麻痹、乙肝、麻疹等监测。
五、准确掌握本村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动态。包括新婚、新孕妇女、出生死亡、出生缺陷、孕产妇儿童保健,特别是高危孕产妇和体弱儿情况及动态等。协助做好孕产妇产前检查、产后访视、新生儿访视和儿童健康体检,积极参加卫生院组织的例会和培训。
六、负责了解本村孕龄妇女的孕育情况,对准备怀孕的妇女及时发放叶酸,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随访,督促按时服药,并将叶酸服用情况进行登记。叶酸服用率达到90%以上,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70%以上,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七、做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宣传工作,配合乡镇卫生院建好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对建档居民每季进行一次随访,及时、准确、全面收集自愿建档农村居民基本情况、主要健康问题、卫生服务记录及医疗等信息,随时上报卫生院入档,完成录入。
八、落实肺结核病人归口管理,完成村级督导访视任务,结核病人报告率、转诊率、系统管理率、追踪到位率均达到95%以上。发放艾滋病宣传资料,每月巡回开展艾滋病宣传咨询服务。参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调查与随访,提供治疗信息和关怀服务。在定点医院指导下对艾滋病患者提供家庭治疗和开展心理、健康行为干预。开展艾滋病患者、感染者及其家庭关怀服务和高危人群的行为干预。参与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工作,辖区内居民艾滋病干预、随访率达100%。
九、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每两个月举办一次健康知识讲座,及时提供和发放健康教育手册、传单、折页等宣传资料,每季更换一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
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要求,对35岁以上居民每年首诊测量血压,对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定期随访,询问病情,对用药、饮食等进行健康指导。全面搜集所在村老年人人口信息,并在卫生院指导下,认真做好健康危险因素调查评估、健康指导、健康管理和随访等工作。
十一、协助村民委员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