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男, 39 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 1988 年毕业于吉林省交通学校交通监理专业,毕业后分配到抚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至今。先后担任过岗勤民警、事故处理员, XX 年通过竞争上岗担任仙人桥镇交警中队长职务。从警 18 年来,曾先后获得市、县两级“业务能手”、“先进个人”、“优秀民警”称号,在交警大队纠正违章和车辆检验和考核中,多次取得第一名的成绩。无论是作为一名普通民警,还是担任中队领导,他都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廉洁奉公,以实际行动践行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要求,用青春与汗水树立了交警队伍的良好形象。
坚持学习,做交警队伍的明白人。某某同志在学校学的是交通监理专业,可以说是为数不多交警科班出身干警。从事交警工作多年来,所有交警业务基本都做过,可他不满足于现有的知识,又先后函授于中国人民警官大学交通管理专业、省委党校本科法律专业。在平时工作中,他也是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学习。一有时间他就会扎进书堆、钻研法律法规、公安心理学、社会管理学等等一切有用的学问,并且他勤于思考,勇于实践,不断探索新途径、新方法,运用于交通执法过程中。这些年里由他撰写的读书笔录、心得就有几万字,从而具备了扎实的基本功与广博的知识面。
严格执法,做交通管理的放心人。他把全部心血都倾注到交警事业当中,从警18年来,从没有因为工作失误而受到群众投诉。用他的话说,“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只是一种手段。就是让违法者认识到违法的危害性,从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搞好交通秩序。”在处理违章车辆工作中,他常用暖人心的问候和细心的解释,拉近与被处罚者之间的距离,化解他们的抵触情绪。 XX 年“五.一”节期间,驾驶员孙某的车因超员被查处,孙某蛮横不讲理,还扬言说某某是孙某什么亲属,不放行就处理他。某某根据交通违法情节进行了半个多小时的讲解和说服,使孙某虚心接受了处理,并认识到了驾车超员的危害,严格执法是为了驾驶员和群众的安全着想。交警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罚款是在所难免的,也总会有人说情,在这方面他从来都是秉公执法,不恂私情。一次,张某因无证驾驶问题,托一位熟人给某某送来了一千元钱,被他严辞拒绝了。 XX年11 月份,交通违法行为人陈某为逃避处罚,把 500 元塞到某某衣兜中,他坚决地把钱退还了陈某手中,并进行了教育。陈某被他的凛然正气所折服,老老实实接受了处罚。他正是以这种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良好品质,树立了人民交警的形象。
率先垂范,做基层中队的带头人。人们常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担任中队长一职,某某深知自己肩负的责任。在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的,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社会文化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针对这种情况,他把中队民警的思想工作放在首位,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教育,使民警思想素质不断提高。在他的带领下,中队民警在工作中更能因情施策,因地制宜。工作中,他时刻严以律己,当好表率。每天早出晚归,只要一上岗,就像上满了发条的钟摆,不停的疏导、喊话、纠违,一天要喊话四百余次,来回走路近 20 公里,寒来暑往,始终如一。认真负责的精神赢得了同志们的充分肯定,也树起了榜样。在处理交通违章中,他总是教育民警要耐心细致地做工作,不要莽撞,也不能让处罚对象有丝毫的抵触情绪,真正起到促进交通秩序改善的作用。面对车辆突然抛锚而无技可施的驾驶员,某某总是热情地上前帮忙将车推至路边,找来修理工帮助买配件,将车修好为止;遇到不熟悉道路的外地司机,他总是耐心地为他们指路,甚至亲自驾车为他们引路;面对不了解地方交通管理规定的外地驾驶员,某某总是热情地给他们指明违章行为后予以放行。按他自己的话说:“因为许多外地车可能一辈子就到咱这一次,我希望抚松留给他们愉快而美好的记忆,而不是一张不近人情的罚单。”而对于本地交通违法驾驶员,他总是先晓之以理再行处罚,被他处罚过的驾驶员中,至今没有一个人同他红过脸。通过这些也为中队民警树立了榜样。在十八年的交警工作中,经过他处罚过的驾驶员不计其数,但从未发生过一起执法过错或群众投诉事件。
排忧解难,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交通警察,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一座城市的窗口,民警的形象代表着公安执法的形象,某某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最高宗旨,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推车助残,扶老携幼,服务车主,关心群众,体贴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人民警察为人民”这句话也早已融入某某同志的血液里,流淌着、沸腾着,他深刻的体会“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路,时刻牢记人民警察是人民的公仆,为人民服务是警察的天职。作为一名优秀共产党员,他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服务意识,在本职工作中身体力行,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扎扎实实落到实处。交警在执勤中问事问路为常事,而某某每次都是有问必答,耐心细致。值勤中遇有故障车,他就上前帮忙推一把,移到路边,帮助修理,直到修好;遇到老人、学生、儿童过马路,他就上前扶一下,引导帮助安全通过。他把服务群众当作人民警察义不容辞的责任来认真履行。 7 月 16 日的下午 15 时许,一外地司机李某满头大汗地找到某某说:“我是外地的,准备到长白山旅游,路也不熟,能否请交警同志带一段路,某某同志爽快的答应了,当把这位司机师傅送到目的地的时候己是万家灯火。不久,司机寄来一封表扬信说:“抚松的交警同志为我们外地司机服务热情周到,举止文明,语言和蔼可亲,给我们留下了美好的印象,从他身上我看到了抚松交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风貌。”
作为一名普通的交警,他把全部汗水都洒向了交通管理事业,把全部爱心给了他辖区的司机,他把“为人民服务”在实际工作中展开延伸,把群众植根于心中,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用默默的奉献精神,书写新的篇章;用不懈的努力,为抚松县交通管理事业继续奉献自己宝贵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