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社会稳定的不利影响,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全面深化平安建设,着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着力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着力改进社会管理,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面提高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水平
(一)统一部署,在2月份集中力量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按照中发[2011]3号文件精神,对当前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进行研判分析,针对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xx"等xx组织的渗透颠覆与分裂破坏活动。按照中央要求,抓好维护西藏及其他藏区社会稳定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组织开展农村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深入排查违法犯罪高危群体和重点人员,严密管控工作。加强农村社会治安形势分析和预警,严厉打击各种制假售假、坑农害农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做好治安防控与震慑犯罪工作。
(三)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深入开展禁毒等专项行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平安文化市场"创建,加强"扫黄打非"和禁娼、禁赌等工作,深化对自行车被盗、盗窃破坏"三电"设施和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非法出版活动、"黑网吧"、涉军造假等突出问题的重点整治。继续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走私、传销等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的经济损失。
(四)深入开展平安铁路示范市县创建活动。深化各级各类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重点加强县(市、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农村大力推广使用经济适用、防范效果好的物防和技防设施。在城镇继续推广以电子视频监控、防盗报警为主的技防设施。继续推动城乡警务改革,把农村警务工作纳入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警务工作机制。严密公共复杂场所、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防范,构建网格化治安防范工作格局。加强和改进保安服务工作,落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安全防范措施。
(六)切实加强乡村(社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推动组织、任务、制度落实。加强平安边界创建协作配合,严密边界地区治安联防网络。
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七)进一步推动建立各级综治委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和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狠抓基层工作队伍和一线调解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大对民间矛盾纠纷和劳动争议的排查调处力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八)强化排查工作,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重点排查梳理涉及房市、股市、企业停工破产、规模性裁员、农民工返乡等引发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和问题,及时发现和消除拖欠工资隐患,严厉打击企业欠薪逃匿行为;加大信息汇总、形势研判力度,建立健全预警机制,积极做好应对金融危机、经济增长放缓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
(九)研究制定工作措施,突出抓好排查调处工作零报告、归口调处、责任查究等制度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