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加快新xx建设的拼搏之年。为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现提出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安监局的指导下,坚定“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进取求发展,强化责任严监管,突出重点除隐患,完善制度抓落实,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主要目标
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生产安全控制指标,降低亿元gdp死亡率、10万从业人员伤亡率等相对控制指标。突出抓好建设工程、高处作业、电器作业、小企业四个领域死亡事故的控制,突出做好大型活动、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单位三种场所重大事故的预防,突出搞好木材加工等出租厂房、场所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保证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
三、工作任务
(一)监督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签约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季度自查、半年督查、年度考核的效果。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自觉接受政府的监管、行业部门的指导和社会的监督,健全各项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提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企业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机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职工,形成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
(二)抓好四个领域死亡事故的控制
针对近年来我区死亡事故主要发生在高处作业、建设工程、电器作业、小企业这四个领域的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重点围绕制度完善、责任落实、培训保证、设备完好、操作规范、管理严格、防范到位的要求,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做到持之以恒,并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不断加以完善,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地控制死亡事故的发生。
(三)全力做好三种场所重大事故的预防
根据大型活动、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单位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情况,严格落实大型活动报批制度、大型临时搭建物安全检查制度、活动中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制度、人员拥挤时的安全保证制度、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时的快速处置和应急救援制度。做到万无一失,严防人员拥挤踩踏、大型临时搭建物坍塌等重大事故的发生。加强对本区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和加油加气站的监管,层层设防,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四)切实搞好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
认真贯彻落实《xx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木材加工等出租厂房、场所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从根本上消除此类重大事故隐患。
(五)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
认真贯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等七部委《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意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对职工的安全培训,采取强制集中培训的方式,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有效提高这一弱势群体的事故防范能力。大力开展与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安全文化工作,做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工作。扩大安全生产宣传面,使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进企业,营造全区上下高度关注、积极支持、广泛参与、共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局面。
(六)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进一步开展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普查、登记工作,建立数据库。督促上述单位完善安全设施和健全安全措施。按照分级监管的要求,完善各监管部门的监控措施,加强日常动态监管。加强对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查处力度和事故隐患的整治力度。升入开展对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和责任保险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危险化学品在使用、储存、运输等过程中发生泄漏、燃爆等事故。落实对危化企业的分级监管,开展对a级企业挂牌工作,坚决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设备、工艺,帮助b、c级企业提高等级,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七)加强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按照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的要求,落实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相关工作,完善区级应急救援队伍,制定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建立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和支撑保障体系,建立覆盖各行业、各重点企业的预案体系,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对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能力。
(八)不断提高街道安全监管水平
完善街道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网,进一步发挥其进行工作指导和交流、信息共享、提高监管效率与水平的作用。全面开展社区、村(居)委会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积极推进社区安全网格化管理,做到安全监管全履盖。大力开展创建安全社区活动。
(九)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
强化政府的监管主任责任,坚持以法治安,重典治乱,建立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加大安全生产事前行政执法力度,重点开展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人员配备、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告知承诺制执行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等专项执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狠抓整改,对严重的问题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认真按照《刑法修正案
(六)》、《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追究责任,强化警示效果。
(十)努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紧紧围绕增强素质、提升能力,加大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加强安监系统干部集中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履职能力。制定和完善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队伍政治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忧患、实干、执行、自律意识,养成勤勉敬业、求真务实、雷厉风行、廉洁奉献的好作风。
(十一)充分发挥安委办、交委办的综合协调作用
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加强两个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做到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工作一起安排、同时部署、统一组织;坚持季度例会制度,定期分析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积极征求成员单位意见,调动各职能部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实现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联合执法体系,构建全区大安全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