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至2018年3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针对冬春火灾事故易发多发、消防形势严峻、消防任务艰巨的特点,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各级政府切实履行职责,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强化火灾防控措施,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工作,全力防止火灾发生,有效遏制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安全环境,助推我市追赶超越、转型发展。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1. 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12月底前要召开专题会议,对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和冬春火灾特点进行一次全面分析评估,切实找准本地区“最不放心、最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场所单位,突出重点,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全面加强防控工作。
2. 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级职能部门要切实发挥对行业消防工作的监管督查职责,住建部门要对在建建筑工程;民政部门要对社会福利机构;卫计部门要对医疗卫生场所;教育部门要对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单位;文化部门要对公共娱乐场所;旅游部门要对文物古建筑、旅游景点;质监、工商部门要对消防产品生产、销售领域;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要对危化品、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单位;商务部门要对加油站、宾馆饭店;邮政管理部门要对物流仓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要对城镇用气,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其他行业部门要依法抓好本行业系统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公安消防部门要坚决履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职责,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
3. 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抓好消防教育培训、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管理及应急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等制度的细化和落实,规范“户籍化”管理的检查和考评,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做到日常巡查到位、隐患整改及时、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初起火灾扑救有力。
(二)切实抓好当前消防安全重点工作
1. 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在前期排查基础上,春节前,电力、住建、城市管理执法、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电气安全联合检查,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因电气原因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电力、新闻出版广电、工信部门要集中组织开展一次高层建筑电缆井电气设施设备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确保电缆井强(弱)电线路等设施设备无短路、老化、过载、漏电等问题。各区县要积极推动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农村规划改造工程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
2. 深入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旅游部门和公安机关有关警种要联合对辖区内文物古建筑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文物古建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文物古建筑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日常消防检查巡查,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落实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强各级各类人员消防培训。
3. 加强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熟练应急处置程序。火灾报警、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功能、设置和维护管理达到规范化要求,提高消防控制室在预防和及时发现火灾、扑救初期火灾方面的管理监控效能。
4. 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各区县要针对城乡居民住宅、群租房、沿街小门店、厂房仓库等场所火灾多发的特点,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专项治理,全力减少火灾总量,有效控制小火亡人。
(三)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
1. 全力推动消防规划实施。认真落实《铜川市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全面完成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保持市政消火栓高完好率。以城镇消防站点建设为牵引,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发展,及时配齐新建消防站点执勤力量。
2. 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础综合服务等管理平台,各区县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落实对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住宅和农村的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公安派出所要加强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结合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等工作,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
3. 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按照《关于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的指导意见》要求,公安、综治、民政、住建等部门要推动“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社区居民住宅楼(院)确定消防楼(院)长,并加强业务培训。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组织社区居民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三、分组督导
市政府决定成立督导小组,负责对各区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时间从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月6日,具体时间由各组牵头部门确定,督导用车由各组牵头部门安排。各组督导结束2日内,将督导情况书面反馈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张xx,联系电话:xx)。 xx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县、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汲取近期全国各类火灾事故教训,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固化夏季消防检查和十九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经验,坚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消防工作相结合,落实消防重点工作与抓好消防基础工作相结合,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同步推动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阶段性任务有效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区县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逐级签订责任书,组织集中约谈,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跟踪问效。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督导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不力的要追究责任。
(三)坚持问题导向。各区县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整体工作要求和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的基础上,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隐患”的原则,立足工作实际,研究确定本地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重点,因地制宜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