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拥护全会对宪法修改作出的重要部署,要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对宪法修改作出重要部署。这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我国宪法是同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的实践探索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随着时代进步、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而不断完善。由宪法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以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是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有利于在总体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国土资源系统上下要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保证宪法在国土资源领域有效实施。要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大普法力度,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系统内各级公务人员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肩负起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好人民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