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非法组织的倡议书
全市社会组织:
近年来,各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高发频发,一些非法社会组织未经合法登记,擅自使用社会组织名称,以服务国家战略、对接资金项目、颁发奖状证书等方式进行非法敛财,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广大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挤压非法社会组织生存空间,特向全市社会组织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大局意识,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全市
社会组织要站在维护全市社会组织环境、维护全市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充分认识非法组织活动的巨大危害,充分认识新形势下防范非法组织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自觉抵制非法组织活动。
二、提升法律意识,绝不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非法社会组织主要有3类,一是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基金会名义对外开展活动的组织;二是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基金会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三是在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团体。全市社会组织要掌握非法社会组织的识别标准,不以任何形式组织、参与、支持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坚决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任何形式的服务。(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以及开展合作时,可登陆社会组织网站“中国社会组织网”(网址),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查询”,确认该机构是否合法登记注册。社会媒体在宣传报道社会组织成立、开展各项活动和刊登社会组织广告时,应登陆相关网站查询,查实该组织是否依法登记注册,是否有违法记录,以免误导群众。)
三、提高责任意识,切实做好防范非法社会组织宣传活动。全市社会组织要做好防范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表率,要做好“模范生”、当好“宣传员”,向家人、向亲朋好友做好防范非法社会组织的宣传工作,要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营造抵制非法社会组织的良好氛围。同时,积极提供举报线索,为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提供有力支持。(民政、公安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市民政局举报电话:。)
让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倡议单位:xx市xx商会
日 期: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