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我局开展创建“平安单位”工作的第三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政法委的具体指导下,我局从围绕服务县委中心工作,创建平安凤庆的大局出发,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单位”工作,较好的完成了这一工作任务。
一、主要做法和成绩
(一)及时调整工作机构。由于局领导变动,我局及时调整了创建“平安单位”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抓好这项工作,领导组先后3次开会研究、布置工作,保障了创建“平安单位”工作的开展。
(二)认真组织信息,做好宣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创“平安单位”。截至2008年12月12日止。我局共召开专题会议或在会上进行有关创建“平安单位”活动内容3次。在会上,组织学习宣传了《关于在全县开展创建“平安凤庆”活动的决定》等文件及有关材料共7件。不断宣传,不断提高大家对创建“平安凤庆”、“平安单位”意义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上来,自觉开展好这项工作。
(三)对辖区内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管理。除对本局人员及家属进行教育管理外,我局还对住在本局院内的5户人家进行联系沟通,造册登记,做了必要的管理。在他们的配合下,实现了无治安案件、无毒、无邪教等创平安目标。
二、存在的不足
(一)由于经费来源不足,对房屋防盗功能改善还不适应现实社会情况。
(二)创建“平安”的做法上还不够规范。
三、今后打算
下一年,要在做法上多征求县委政法委意见,接受指导,进一步规范做法。
要加大防盗力度,在加强人员值班防范的同时,争取足够资金进一步加固房屋门窗。
要与周边单位、社区建立好联防。通过不断摸索提高创建“平安单位”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