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加强和改进农村党的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近日,县委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农村党建工作明确要求。
总体目标:围绕农村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这一中心,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抓住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两个重点,按照“五好五带头”的要求,通过5年的努力,使全县实现“五好”乡镇党委、村党支部达到65%以上,基层满意的县直部门、群众满意的乡镇站所达到65%以上,继续巩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成果,农村“五带头”党员达到60%以上。
加强农村党建工作的主要措施是:一是重点抓好调整优化组织设置、选好配强乡村领导班子、加强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二是重点抓好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员管理、关爱农村党员干部、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素质和能力。三是重点抓好促进经济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群众、构建和谐农村工作进一步发挥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四是重点抓好开展农村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贫困村党组织建设工作,加强分类指导,创新活动载体,不断推动农村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五是重点抓好建立完善制度、推进党组织工作规范化,严格依法管理、推进村民自治法制化,健全监督体系、推行民主监督程序化等工作,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激发和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县委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以下四项主要机制:
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要专题研究一次农村党建工作。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要听取两次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建立联系点,每位班子成员每年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工作不少于两次,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县委重点抓好1至2个乡镇党建示范点,每个乡镇党委要重点抓好一个村的党建示范点。建立乡、村领导班子每年向党员和群众述职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制度。
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各级党组织对本地区党建工作负总责,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专职副书记或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本地区党建工作。乡、村两级党组织要细化工作目标,贯彻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县委组织部要发挥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作用,推动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县委督查室要把抓农村党建工作情况列为督查内容,认真进行督促检查。
建立健全投入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建立逐年增加的农村党建工作经费投入机制,确保农村基层党组织正常有序运转。农村党员培训经费每人每年应不少于30元,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要认真落实好对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办公经费的投入政策,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年有所增加。县委组织部要联系协调相关部门,整合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提供财力、物力保证。
建立健全考评机制。要按照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把抓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做到一年一考核,一年一评比,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要根据“五好五带头”总体目标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科学分类指导,创新活动载体,创新工作方法,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对工作不力、长期打不开局面的,要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