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县邮政部门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深入开展“树邮政形象、创优质服务”活动,我代表**邮政局向所有邮政用户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服务承诺内容
认真履行国家赋予邮政部门普遍服务义务,为用户提供邮政储蓄、报刊投递、特快专递、邮政资
费、邮件赔偿、邮政服务投诉受理、邮政提供的其他服务,做到迅速、准确、安全、方便,切实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二、承诺责任落实
1.邮政储蓄业务:严格执行“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按照规定办理小额贷款、转帐业务、汇款业务、代收保费及其他代办中间业务。凡是在规定营业时间内到邮局办理邮政储蓄业务的用户,确保随到随办理存取款业务(5万以上大额取款,提前1天预约)。
2.报刊投递业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投递条件的住宅楼房,自用户办理登记手续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实现投递。凡是在邮局订阅的报刊,确保随到随投,因邮局责任导致缺报少刊的,7日内补送或15日内退款。
3.特快专递业务:坚持“全心、全球、全速”的服务理念,城区实行专人、专车,上门服务。全面提供国内、国际特快业务,力争全面实现电话揽收,当日进口邮件,当日投递到户。国内特快专递邮件逾限的,按照所收邮费予以赔偿(保价费不退)。
4.邮政资费:执行全国统一的资费标准,并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邮政窗口严禁乱收费、乱搭售,严禁强迫用户使用高资费业务。
5.邮件的赔偿标准:
(1)保价邮件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邮件所申报的保价金额。
(2)保价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短少,按实际损失的价值予以赔偿,但赔偿不超过保价金额。
(3)如保价邮件价值高于邮章规定的最高保价限额,发生部分损毁或短少,且损毁或短少的价值不低于保价金额,也按实际保价金额予以赔偿。
(4)未保价邮件发生丢失、损毁、短少时间,应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所付邮费的两倍。
(5)凡因邮件丢失或全部损毁而进行赔偿后,应退回已收取的邮费。
(6)保价邮件因各种原因进行赔偿时,保价费均不退还。
6.邮政服务投诉受理:凡有投诉,邮局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保证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一般投诉1个工作日内答复用户,重大投诉3个工作日内答复用户。
三、服务承诺措施
1.在各邮政窗口向社会公布投诉监督电话。
2.开展定期走访用户和发放征求意见函制度,主动征求用户意见,提高邮政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