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5个扶贫日,也是第26个国际消除贫困日,组织开展好扶贫日系列活动,对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战略,加快精准扶贫步伐具有重要意义。为组织开展好2018年“扶贫日”系列活动,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18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x水扶〔2018〕x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广泛学习宣传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推进精准扶贫要求,通过多种方式全面展示水利扶贫工作部署和经验成就,大力宣传水利扶贫先进典型,引导全市水利干部职工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动员广泛参与扶贫工作,为实现2018年脱贫攻坚目标营造浓厚的氛围。
二、基本原则
(一)协同联动。充分发挥局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在全局扶贫开发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引领和舆论宣传,动员广大水利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着力推动扶贫日系列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配合,形成同频共振的工作合力和舆论声势。
(二)形式多样。围绕市委、市政府以及水利厅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走访慰问、强化宣传等多种方式,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积极支持水利扶贫工作的氛围。
(三)精准帮扶。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推动建立健全扶贫机制,突出水利行业帮扶的精准性,引导精准扶贫到村、到户、到人,树立水利扶贫形象。
(四)注重实效。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节俭务实、公开透明、务求实效,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三、活动时间和地点
2018年9月18日至10月17日在市水利局以及定点帮扶钦北区平吉镇平里村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
四、活动内容
根据本局制定的2018年“扶贫日”活动方案,各级各部门、单位领导要带头深入扶贫联系村开展走访慰问,指导协调解决当地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我局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一)积极推进面上水利扶贫工作。由局水利站牵头,督促各级有关单位对今年计划脱贫的贫困户饮水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督查,核对安全饮水信息情况,避免出现应解决而未解决的情况。
(二)开展自愿扶贫捐赠活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定点扶贫单位开展扶贫捐赠活动的通知》(桂扶领办发〔2017〕10号)精神,组织局机关及局属有关单位开展扶贫捐赠活动,所募集的钱款由局计财科负责统一管理,用于定点帮扶贫困村、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发展或发展村集体经济,并将职工捐款使用情况进行公布。
(三)开展“一帮一联”进村入户活动。根据自治区、xx市关于进一步抓好“一帮一联”“一户一册一卡”有关文件精神,帮扶责任人每年开展进村入户不少于4次。帮扶责任人要入户向帮扶联系户宣传各项扶贫政策,跟踪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同时补充完善《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相关记录。
(四)定点村脱贫成果展示。加大定点扶贫宣传力度,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一帮一联”、驻村帮扶等主题开展集中宣传,营造全局干部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助力脱贫攻坚的良好环境。
(五)开展中秋慰问活动。今年9月24日是中国传统中秋佳节。在此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每个帮扶责任人入户开展节日慰问活动,关心贫困户家庭、子女等情况。
(六)开展党支部结对共建活动。围绕我局定点帮扶中心工作,局属各单位党支部可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进村入户慰问活动并与结对帮扶的贫困村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支部共建活动,可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或微型党课等方式开展。
五、慰问安排
在9月18日-10月17日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帮扶责任人深入到定点帮扶贫困村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引资引智,推动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慰问活动所需慰问品经费,由单位统筹安排解决。慰问品按一户一份统一定点采购,原则上不再现金慰问。
(二)请各单位对扶贫日各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0月17日上午下班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汇报材料及“结对帮扶行动月”定点扶贫单位扶贫捐款等活动情况统计表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本局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