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心理健康观念,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预防大学生心理疾患的产生,完善大学生健康人格,促进全面健康成长,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月”系列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本次5.25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月系列活动旨在提高大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的关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进一步认识自我,接纳自我,引导大学生正确面对各种困惑,探求心理问题的解决途径及方法。
二、活动时间
5月-6月
三、主办单位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四、活动内容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系列讲座
具体安排另见通知。
(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座谈会
1.活动时间:5月5日14:30-16:30
2.活动地点: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团体辅导室(逸夫楼A215)
3.活动对象:各学院心理辅导站负责人、各学院辅导员代表2人、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三)大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培训
具体安排另见通知。
(四)贵州师范学院第二届大学生心理运动会
具体活动方案见附件1
(五)现场心理健康宣传活动
1.活动时间:5月25日
2.活动地点:鉴湖旁
3.活动内容:心理健康知识宣传
(六)“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活动
1.评选对象:各班心理委员
2.评选条件:
(1)道德品质良好,遵守校规校纪,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2)积极参加各类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
(3)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4)与辅导员保持积极有效的沟通,出现心理危机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准确及时上报;
(5)掌握本班同学基本信息,积极关注班级同学的'心理变化,能热忱为同学服务;
(6)学习认真,成绩优良;
(7)担任心理委员1年及以上。
3.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心理委员在规定日期内向所在学院提交参评材料,包括优秀心理委员申请表(见附件2)、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总结(1500字左右)、参与心理健康活动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如果没有可不提供)。
(2)学院初审
各学院依据评选条件,对参评学生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加盖学院公章,5月27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办公室(逸夫楼A213)。
(3)部门评审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进一步审核学生参评材料,根据下列评分标准对参评学生进行排名,从高分依次取前20%为本学年优秀心理委员并发放奖状。
评分标准:
基础分共60分,其加、减各项均在此基础上进行。
1.考勤评定。积极参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组织的针对心理委员的培训、讲座、会议,每到一次加2分;
2.参加学校、学院有关心理健康活动的比赛并取得优秀及以上名次者加3-6分;
3.双周报送“班级学生心理晴雨表”加5-10分;
4.每学期组织开展班级心理健康实践活动,活动形式丰富,效果突出,资料完整,加3-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