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作为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的增值业务服务商接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的移动通信网的相关业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短消息网关、WAP网关、JAVA/BREW下载服务器、定位业务服务器等)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第一条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 不得利用中国电信移动通信网、中国电信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中国电信移动通信网、中国电信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违反宪法和法律、妨碍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色情、暴力等的信息,不得利用中国电信移动通信网、中国电信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发布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发现上述违法犯罪活动和有害信息,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条 提供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四条 在联网测试、试运行期间以及业务正式开通后,保证所提供业务内容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不对中国电信移动通信网、中国电信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造成危害。
第五条 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建立完善的内容管理审核制度,定期组织自查自纠,及时处理各种隐患。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加强从事信息管理人员的教育检查工作,并接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 若违反上述规定,中国电信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关闭相关信息源接入通道,情节严重者中止合作业务。我公司愿意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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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