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福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榕委办[2011]74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等及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单位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合本实施方案。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财政所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
根据市、区编办核准财政所岗位总量为5名,其中管理岗位数1名、专业技术岗位数4名。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1、本单位岗位分别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二种类别
2、根据岗位设置原则,二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标准如下:
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为岗位总量的80%,管理岗位为岗位总量的20%。
(三)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1、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数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20%,设置九级1个。
2、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数4个,占单位岗位总量党的80%,设置细分如下:
(1)中级岗位为1个,占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的25%,九级1个,占中级比例的100%。
(2)初级岗位为3个,占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的75%,其中11级为3个,占初级岗位比例的100%。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持有会计职业资格证书,具备九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业工作。
5、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以及初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会计职业资格证书。
五、岗位聘用办法:
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榕政办[XX]21号)等有关文件以及鼓楼区人事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具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出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本街道岗位设置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本街道岗位设置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争上岗或考核,确定可直接聘用的岗位人选,报街道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5)研究决定:街道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间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签约上岗:单位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
1、街道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类各级岗位职级评定人员进行审定。
2、街道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组,负责街道各级各类岗位的申报推荐和初审。
七、实施步骤:
五凤街道财政所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在2011年6月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几个步骤实施:
1、2011年3月—2011年4月,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广泛听取职工对实施方案的意见,由街道班子讨论通过。
2、2011年4月制定岗位说明书,组织聘用工作,签订聘用合同。
3、2011年6月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经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后,上报区人事局认定。
4、待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以下个月起兑现岗位等级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