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三项治理学习心得
针对当前公安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上级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开展了这次三项治理活动。进一步落实”三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局及时召开了各单位负责人会议,组织布置了有关工作事项。各单位组织了全体民警进行讨论学习。有效遏制了刑迅逼供、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等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通过学习,本人也深受触动,公安机关对纪律教育一直都是长抓不懈,但我们中的一些民警就是没有深刻领会,没有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在工作中没有积极预防,以至出现了不必要的失误。刑迅逼供是封建思想作风的残余,它是造成冤、假、错案的主要因素。也是办案水平不高、法律素质不强的表现。而且脱离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社会主义法制国家里,根本不容许它的存在。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逐步完善的情况下。广大民警应该有深刻的认识。我们只能以理服人、以法服人,以事实为,法律为准绳。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严格依法办事,才能更有效地与违法犯罪作斗争。
枪支和警械的使用是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权利,同时也要求我们要严格履行人民警察的义务。脱离了党和人民就没有枪支使用权。人民警察使用武器警械的根本出发点是为了及时有效地制止违法犯罪活动,而不是以伤害或者剥夺违法犯罪人员的生命健康为目的,因此,即使是依法使用武器,也要注意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对公私财产的损坏。因此正当的使用枪支警械是不难理解的。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面对的大多数都是人民群众,在群众中分辩犯罪分子就要求广大民警提高自身素质,而不是用手中的武器和警械。只有自身素质过硬才是对犯罪分子的最大威慑。
留置措施是办案的需要,留置室是为办案提供方便,同时也是为了更有力打击犯罪而设置的。各基层单位只有按规定建设好留置室,才能用好留置措施。人们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不管是在留置室内还是外,被留置人员都享有公民的一切权利,我们不能因为他是留置人员而有思想偏见,首先应该正确的思想对待问题、严格执法、依法办事。不能以一时的偏见而触犯法律的尊严。
以事为鉴,可以明心智;以人为鉴,可以正言行。每一位民警都应该从这次教育中吸取深刻教训,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一身正气,勤政为民,鞠躬尽瘁,无私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