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改善民生论文篇一
关于民生问题的最基本要求就是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不能被意外而来的灾害和事件所打乱。一直以来,政府主要作为社会经济生活中风险的承担和分散者,并通过各级社会保障制度来确保人民生产和生活的稳定。但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及市场的不断完善,在转移和分散风险方面,市场自身的机制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财产保险业在促进人民生活稳定方面的作用也不断凸显。财产保险按种类主要划分为家庭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运输工具保险、农业保险、工程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等,它在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安定、促进企业稳定发展,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等方面都对民生的改善起到作用。
(一)保障家庭财产,预防意外损失
家庭财产保险是以投保居民的有形财产作为保险标的物的一种保险,也是财产保险中最主要的险种之一。家庭财产保险根据保险责任的不同又划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个险种。家庭财产保险在保障居民财产安全稳定,避免群众在因为遭受意外灾害、窃贼所带来的损失方面发挥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居民购买了家庭财产保险,一旦因为意外事故使家庭财产发生了意外损失,就能够获得一定的赔偿,这样就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因意外事故所导致的居民家庭财产损失,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举一个生活中的例子:李小姐的家庭房屋评估价值为50万元,她为自己的房产投了50万元的家庭财产保险。当房屋因意外灾害发生损失时,实际的损失是40万元,那么李小姐就可以获得财险公司40万元的。赔偿。因此,一份家庭财产保险可以为李小姐将家庭房屋的损失降到最低,这就是家庭财产保险的好处。每年,我国因自然灾害的发生所致使的家庭财产损失金额都非常巨大;从2008年起,我国的自然灾害几乎没有间断过,南方的冰雪灾害、汶川地震、云南干旱,每次都给我国的家庭财产带来相当大的损失。近年来,我国的各大保险公司不断探索开展家庭财产责任保险,给我国人民的家庭财产安全提供了相当强的保障。近年来发展迅速的农村住房保险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来自保监会的统计资料显示,2012年,全国农村农房保费收入达到5.1亿元,承保农房6000余万间,给农民提供了6000亿元的保障,在全国自然灾害多发地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农房保险对于生活本就不宽裕的广大农村人民来说,在发生灾害时,无疑能为他们最重要的家庭财产提供保障。再比如14年夏天义乌梅雨季节,肆虐的暴雨对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了很大的破坏,人保财险义乌分公司10天累计处理涉及梅雨天气的事故总计139件,共计赔款百余万元。近年来蓬勃发展的农业保险也为广大农村人民在从事农林牧渔的生产过程中,对于意外灾害的发生提供了一定的保障。2012年底赤峰发生的雪灾,导致当地的番茄种植户发生巨额损失,几乎每户的损失都有几十万元;而当时投保了农业保险的种植户,在发生雪灾后得到了保险公司每个大棚月2万元的理赔款,大大降低了因意外灾害所导致的农业经营财产损失。
(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高社会经济水平
财产保险不仅可通过风险分散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家庭财产,防止因意外灾害所造成的生产生活意外;还可通过其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提供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从总体上提高人民的收入水平。首先,财产保险业的壮大有利于增加投资资金,为我国的发展提供资金的支持。近些年来我国的财产保险资金总量也经历了快速迅猛的增长,目前已累计超过一万亿元。从80年代初恢复财产保险业务后,财产保险业积累5000亿的资金用了22年,而第二个5000亿资金仅用了5年。财产保险的投资已从主要对金融方面的投资转向了以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财产保险业在支持投资方面的作用逐步显现。其次,财产保险的发展也有利于拉动国内的消费,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第一,财产保险消费本身就是现代经济社会消费的重要内容,财产保险消费在居民消费中比重的逐步扩大本身就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第二,发展壮大财产保险业有利于人民合理形成对未来的预期,降低社会总的预防性储蓄资金,增加社会总体的当期消费;第三,财产保险业的发展可使信用消费中的风险得到分散和规避,以此来鼓励具有稳定预期的消费者通过信贷的方式进行超前消费。第四,财产保险业的发展可以降低企业因新产品投放所带来的市场风险,鼓励企业进行创新研发,以创新来拓展整体的市场需求。历史上许多划时代产品的投放和发展,都有产品责任保险在背后作为支撑;产品责任保险在这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最后,财产保险业对我国产业的升级和经济的发展质量具有重大的影响。财产保险业作为保险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的第三产业中占有相当的比重,加快财产保险行业发展有利于我国形成合理的三产结构。目前,在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中,第三产业只是刚刚超过第二产业,所占的总体比重还不到一半,同世界平均水平相去甚远。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可以加速我国的城镇化进程,可以统筹社会经济的发展。财产保险业作为现代金融服务业的三大支柱之一的组成部分,不仅本身具备较强的发展潜力和就业容量,还能够带动会计、审计、法律、评估等专业中介机构,以及医疗保健、社区服务等关联产业的发展,对于提高第三产业发展水平乃至于整个经济的发展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此外,通过发展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支持国内企业出口,引导出口升级,为国内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保险保障。财产保险业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也必将一起带动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很好地起到改善民生的作用。
(一)探讨建立政策性保险公司
农业是一国经济的基础,发展农业保险有利于稳定农业,从而有利于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但由于农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盈利水平大相径庭,近年来农业保险虽然经历了快速发展,但覆盖范围仍然有限,远远起不到稳定农业,保障农民的作用。由于农业保险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有必要从国家层面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组建政策性的保险公司,加大对农业保险发展的扶持力度。近年来,我国各地接连遭受暴雨、冰雹等严重自然灾害,许多地区的农业经济和农民遭受到了严重损失却得不到足够的资金补偿来弥补损失和发展,给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都带来了严重的不利。因此,国家要加大对农业保险的补贴措施,并尝试建立国家层面上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解决在像我国这样的农业大国面临的农业灾害问题。
(二)完善再保险机制
作为分散风险、稳定经营的重要手段,再保险对于财产保险的健康正常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随着近年来我国财产保险的快速发展,并且逐步涉及高风险和大保额业务,在财产保险领域发展再保险就变得十分有必要。再保险机制在我国的建立,要结合我国保险市场的实际特点,以国家层面的再保险公司为主导,由各财产保险公司共同参与,充分运用法律保护和政策的扶持,促进建立多层次,有充分竞争力的再保险体制,促进我国财产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调整保险行业的税赋
我国保险业在税赋方面存在的问题较突出。目前来说,我国财产保险业的盈利水平一直保持在客观的水平,并且财产保险的经营规模也一直在快速增长;但是,财产保险中的一部分政策性险种并无相应的税收优惠措施,这使得财产保险在保障人民的财产安全方面一直无法充分发挥作用。在营改增的税制改革大背景下,应探讨对某些具有巨大社会效益,某些很难进行商业盈利的险种实施税收优惠,以使财产保险行业得到更全面的发展。
(四)完善保险监管体系
完善保险的监督管理体系,第一,应加强保险机构制度的建设,提高相关监管责任人员素质。随着保监会保险监管职能的不断发展完善,其对地方保险行业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监管作用;在对地方保险的监管上面,还应当进一步的科学合理设置相关机构,使各个权力部门达到权力的制衡,并不断加大我国保险领域人才的培养和建设,探讨我国保险人才的培养模式。第二,加大监管的强度。除了制度规定的对保险人的定期检查之外,还应当做到对保险人进行日常的不定期的检查,以促进财产保险业的健康发展。第三,加强保险行业自律组织的建设,并加强不同保险公司之间的协作,使保险市场整体得到健康的发展。作为一种市场化的风险分散机制,财产保险行业的发展同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具有一致性,它在服务民生、改善民生方面发挥的作用也是独特的。如何发挥好财产保险业独特的功能,使其在服务改善民生中得到社会大众更多的认可,财产保险业自身也会更加发展壮大。
改善民生论文篇二
当前,大数据已经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也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支撑。作为一种重要的技术力量,大数据已被广泛应用于农业、交通、教育、运输、政府管理、现代商业等各个领域中。民生问题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因此,在运用大数据解决民生问题时,要消除数据孤岛,建立公开透明的数据服务平台,为解决人民健康、就业、教育、安全、收入等问题提供更好的技术保障。
目前,大数据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在解决健康、教育、安全等民生问题上已取得较大成效,然而,大数据的应用需要一个过程,在解决民生问题时,大数据的应用仍然还存在一定问题。
一是数据孤岛弱化了大数据服务功能。这一问题使得大数据在应用时不能发挥最大优势解决民生问题,虽然大数据的公开有利于推动决策科学民主化、政务公开化、社会管理高效化等,但因当前我国大数据公开与共享的程度较低,致使大数据的存储、采集、分析大多归属于政府或大数据专业公司,降低了大数据的使用效率。二是相关知识欠缺,数据量不足。当前,我们利用大数据解决民生问题时,因对大数据技术的了解和认识还不全面,导致了数据间融合度较低现象的出现,加之缺乏相关技术人才,使得与民生有关的大数据未能得到充分利用,无法体现大数据的真正价值。而且,在运用大数据时,存在一定的学科知识壁垒,使其解决民生问题时应用面较狭窄。当下,大数据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图书情报科学、信息安全科学、计算机科学、大数据管理科学等学科,而其在社会领域的应用范围、应用条件和研究范围相对狭窄,造成了一定的学科知识壁垒。此外,大数据几乎来源于网络,而我国还有不少人不能接触网络、运用网络,对数据网络不了解,造成了较大的数据鸿沟。此外,大部分群众由于职业及文化水平的差异,不同群体对大数据解决民生问题的认识不足,不能对较多数据进行分析,且利用大数据反映、解决民生问题的意识较薄弱。
第一,用于医疗行业,改善人民健康状况。当大数据应用于医疗行业解决民生问题时,可对区域性疾病发生情况提供技术支持。当前,大数据在医疗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如,公共卫生、疾病诊疗、医药研发等,将大数据用于追踪、统计,可进一步分析药品的药效,促进医药研发效率的提高。此外,利用大数据还可分析区域性疾病的发生情况,以便更好地提出疾病预报措施,防止病情、疫情的爆发及扩散。
第二,用于就业方面,解决失业再就业问题。就业问题是关乎人民群众生计的大问题,大数据能够为政府解决民众就业问题提供决策支撑,预测出某一地区的经济状况、收入动态、失业率等情况。此外,大数据还能够对扶贫对象是否已脱贫、是否还需对其继续扶贫以及对相关的扶贫项目做进一步研究,利用大数据分析和预测出某一指定地点的失业率及收入状况等,为扶贫项目提供决策依据。
第三,用于环境保护,解决生态问题。在解决民生环境问题时,可利用地理大数据、环境大数据、水利大数据等综合数据进行环境分析,有效预测自然灾害的发生地,并作出相关的防护措施。
第四,改善教育质量,提高人民素质。教育问题是民生的又一大问题,只有改善教育质量,提高人民素质,才能增强国家的综合国力。当前,教育形式在大数据技术的支撑下改变了原有的教育方式和教育内容,利用大数据技术于教育行业时,通过数据的可监控性,实时洞察学习者的在线学习情况和教育平台变化情况,真正了解受教育者的需求,预测并把握学习者的学习情况,针对学习者的学习需求,利用网络实现教育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优化组合,提高整体教育质量。
首先,建立公开且透明的公用数据服务平台,能够为大数据解决民生问题提供重要的社会条件。民生问题关系到每个人的健康、教育、就业、安全、环保等,每一个数据的公开与共享都将为解决民生问题提供重要的数据来源。因此,政府应建立全面的公用数据公开服务平台,提供更多的便民服务通道,加大数据的公开力度,使大数据对民生问题的预测、分析、解决具有更好的支撑力和说服力。
其次,大数据用于解决民生问题时,不仅要掌握一定量的数据信息,而且要对相关数据进行专业分析和处理,充分挖掘数据的利用价值,为重要事项的决策提供依据。因此,在解决民生问题时,拥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的大数据技术人才是必不可少的。我们要加大对相关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使大数据技术在解决民生问题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再次,当下,人们只有形成利用大数据、依靠大数据技术解决民生问题的行为习惯,才能尽量减小大数据鸿沟问题,最大程度发挥大数据的优势,让大数据真正为民服务,因此,要提高人们对数据的使用效率,就需要缩小数据鸿沟,利用教育、宣传、培训等多种方式,提高人们对大数据的认知度。此外,在利用大数据解决民生问题时,可以通过政产学研一体化来推动大数据技术的社会化进程,最大程度挖掘数据潜在价值,突破知识壁垒,实现大数据技术的价值与社会进程的有效对接。大数据要从技术层面出发,采用统一的数据模式,为政府、企业、群众以及不同类型数据的融合提供技术支撑。
总之,虽然已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并为解决民生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但就目前情况来看,大数据技术的应用还存在诸多问题。政府在运用大数据技术解决民生问题时,要注重培养大数据技术人才,加大公用数据公开力度,尽量缩小数据鸿沟,扩大数据的应用范围,增加各数据之间的联系,以消除数据孤岛现象。此外,要培养人们的大数据意识,让人们能够真正利用大数据表达民意,以便政府知民情、解民意,真正实现为人民服务。
改善民生论文篇三
近年来,随着财产保险产品类型的多样化,财产保险体系日益完善。分析财产保险在改善社会民生的主要作用,提高对财产保险的认知程度,有利于财产保险的推广。同时,在财产保险业务营销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结合当前财产保险的实际发展情况以及发展需要,提出对应的财产保险创新改革策略,以提高财产保险结构体系的完整度,提高其对改善民生的作用。
1.1财产保险的定义
关于财产保险的定义包括广义和狭义两种。其中,广义的财产保险是指将财产及其相关的经济利益以及损害赔偿作为保险标的的险种;狭义的财产保险则是指将实体物质财产作为标的的险种。在保险实务当中,一般将狭义的财产保险称为财产损失保险[1]。
1.2财产保险的业务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五条对财产保险的相关业务进行了明确的定义,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2]。可以进行保险的标的物包括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的财产与经济利益。其中,以具体物质形态存在的财产和利益作为标的的,被称为财产损失保险。例如,家庭财产、房屋、车辆、生产设备等;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财产和利益作为标的的,被称为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例如,职业责任、投资风险、产品责任、信用保险等。
2.1为家庭财产保驾护航
家庭是社会构成的基本单元,为家庭财产提供保障是财产保险改善民生的一个重要表现。所谓家庭财产保险就是指将居民的有形财产作为标的物的险种,是财产保险的主要险种之一。按照保险责任的差异,可以将家庭财产保险分为基本险与综合险两种。家庭财产保险在确保居民财产安全稳定、避免群众遭遇意外灾害、盗窃等损失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从2008年开始,我国范围内的自然灾害频发,给不同地区的家庭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害。针对该现象,我国主要保险公司相对应的提供了家庭财产保险产品,给居民的家庭财产安全提供了有效的保障体系。以我国的农村住房保险为例,根据保监会的相关统计资料,2012年,我国农村房屋保险费用为5.1亿元,对全国范围内的6000多万间农村房屋进行了保险,为农民提供了约6000亿元的财产保障,基本实现了对自然灾害多发区域的有效覆盖。
2.2提高社会经济水平,维护社会稳定发展
财产保险不但可以通过有效的风险机制为人民群众的家庭财产提供保障,避免因为意外事故而导致的生活水平降低的问题。而且还能够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对维护社会稳定发展、提高居民生活的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以当前财产保险关注较为密切的“三农”保险为例,各主要保险公司对发展农村保险予以高度关注。例如,中国的人保在“十一五”期间针对农业保险的投资不断增加,获得的农业保险费用也增加了近16倍,共计为1465.4万农户提供了包括社会治安综合保险、小额保险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等在内的保险,对维持农村地区经济稳定、产业均衡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部分保险公司还针对中央财政支持的农业产业开展了对应的保险业务,通过持续完善农业保险营销机制和推广发展模式,以具体的区域为对象,开发了具有地域特色的农业保险业务。以此为基础,将小额保险作为基本突破口,采取协调推进的模式使得农业保险业务得到了有效发展,对提高“三农”保险在农村市场的覆盖率方面发挥了积极意义。不仅发挥了农业保险的强农、惠农作用,而且推动了地方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对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维持社会稳定、改善当地民生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2.3为抵抗自然灾害提供了有效屏障
对于我国保险行业【】而言,过去的十年自然灾害频发使得保险业务在经营的过程中面临着多重考验。在发生自然灾害之后,保险公司关注民生,向老百姓伸出援助之手,为提高老百姓抵抗自然灾害能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持续扩大财产保险的覆盖范围、拓展财产保险的渗透深度,将财产保险的主要方向放在服务民生,为灾后重建以及社会保障提供了有效支撑。据相关资料统计,中国的人保财险仅在“十一五”期间就承担风险责任金344.07万亿元、处理理赔案件7368万件、支付赔款达到2965亿元,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为社会稳定、民生改善做出了重大贡献。
3.1险种结构亟待优化,市场供应能力亟待提高
目前,虽然部分保险公司的财产保险业务发展较为全面,针对不同的市场类型开发了针对性的财产保险险种,形成了相对完善的财产保险产品结构。但是,依然存在着产品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例如,部分财产保险产品主要以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为主,其比例甚至达到了80%,存在着严重的结构失衡问题[3]。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对市场定位不合理、险种结构优化意识不明确以及适销险种较少导致的。市场保险供给是指在对应的时期内,保险人可以为整个市场提供的保险产品数量。这对于大部分以分公司建制为单位的保险公司而言,因为其独立开发保险产品的能力不足,导致其所销售的保险产品是基于全国范围设计的产品,缺乏针对性和区域特点,使得产品的同质化程度较高,不利于满足当地市场的供给。从当前财产保险市场情况来看,保险公司提供的财产保险产品单一,不但不能满足市场实际需要,而且还带来了行业内恶性竞争、内部管理混乱、会计核算难度增加、内部控制乏力等问题,直接制约着财产保险业务的发展,限制了其在改善民生方面的作用。
3.2保险中介机构发展缓慢,制约了财产保险市场的开拓
根据国外财产保险市场的发展经验,财产保险市场的迅速发展是建立在保险中介机构及体系的持续发展和完善基础上的。在保险产业发达的国家,由代理人、经纪人等中介结构所提供的财产保险数量占到了总体业务的55%左右。而当前我国的财产保险代理业务主要由银行、车辆管理所等具有明显行政背景的兼职代理人所担当,而且由之提供的代理业务量仅仅占到总业务数量的20%左右,远远低于国外保险业务发达国家的55%。这直接制约了财产保险业务的承接能力,造成了保险业务量难以提高的问题,限制了其改善民生作用的发挥。
4.1产品结构的创新
当前,财产保险市场的特色产品较少,与财产保险业务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的财产保险公司责任险所占的比重较低。针对近些年自然灾害频发的问题,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必须深入思考责任保险及其相关产品的开发[4]。在具体的改革创新过程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财产保险产品结构进行优化和创新:一是建立并完善总、分公司联动开发机制。财产保险产品的开发和储备是财产保险营销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险营销工作的基础。总公司可以基于电子商务、综合金融等产品构建公司的整体开发及创新平台,从而满足下属分公司对保险产品的实际需要。而分公司则基于其对市场实际需求较为了解的优势,利用对应的渠道定期将搜集得到的一手产品需求信息向总公司汇报,通过这种上下联动的产品开发方式,保证所推出的财产保险产品具有市场根基,有利于产品的销售;二是优化险种配置。对财产保险险种机械优化配置的过程中,可以将财产损失险、责任险以及人身意外伤害险结合起来,形成一揽子的保险产品。不但能够显著降低保险销售的成本,而且能够全面满足投保人的实际需要;三是提高保险产品的创新频率。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首先要缩短责任保险产品的开发周期;其次要针对我国财产保险方面的空白领域,例如航空航天产品,开发对应的高科技保险产品;再次要建立大型自然灾害管理体制,例如使得家庭财产保险能够附加地震保险条款;最后要针对当前居民生活过程中的实际需要,退出一揽子综合类型的保险。例如,开发增值服务子女教育险、火灾责任保险等。
4.2营销方式的创新
随着当前保险市场客户个性化需求增加,保险公司在推广财产保险的过程中,应该通过灵活可变的营销方式来赢得客户、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例如,通过银保合作方式进行财产保险业务的推广。我国部分地区的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发展较好,保险公司通过与银行建立紧密的联系,使得银行成为了该区域办理保险业务的综合金融类机构。但是,部分地区的银保合作还处于较低水平,银行代理业务在总业务量中还只是占据较小的比重。究其原因,首先主要是因为保险公司可供银行销售的产品类型较少;其次是当前保险公司的核心业务系统并没有与银行代办点进行对接,大多处于跑单水平,直接打击了银行代办保险业务的积极性。因此,在业务创新过程中,可以首先建立与银行共赢的一体化金融体系,并开发对应的金融性产品;其次,实现保险公司业务系统与银行的对接,使得银行能够真正代办保险业务,提高其业务推广积极性。另外,保险公司还应该充分利用电销、互联网销售渠道。投保客户可以根据其自身的实际情况采取电话直销、手机销售以及网络销售等方式。例如,保险公司与通信公司联合销售家庭财产保险产品,并与银行合作进行以银行卡为载体的对应保险计划。通过这种方式,不但能够显著开拓保险销售的渠道,还能够提高保险产品销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