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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玲未曾住过一天的“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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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玲未曾住过一天的“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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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位于北京什刹海后海南沿一条南北走向的小胡同。面朝后海的胡同口立有一块说明牌:

因位于恭王府北墙外侧,清代初始称墙缝胡同。后将北侧析出一条小巷,称小墙缝胡同。民国以后雅化得名大、小翔凤胡同。

小翔凤胡同5号是恭王府的别邸――鉴园。大翔凤胡同3号是著名作家丁玲的故居。

f明牌将这条胡同名称的沿革说得清清楚楚,但却有一点谬误,大翔凤胡同3号小院虽然是丁玲、陈明从作家马烽手里买来的,但丁玲从未在这里居住过。

马烽在《京华七载》中对买房经过有详细的描述。

1949年春,马烽从山西来到北平,参加全国文代会的筹备工作,大会结束以后便留在新成立的全国文协工作。解放初期,号召作家自己租房买房,解决居住问题。那时房价便宜,作家有时用一两本书的稿费,就能买一处房子,周立波、赵树理、杨朔、孔厥和袁静等都买了房子,田间也在后海北沿买了一处四合院。1953年夏天,马烽已居京四年,娶妻生子,也动了心,那时他已出版了《金宝娘》《村仇》《周支队大闹平川》三本短篇小说集,和一本民间故事集《宝葫芦》,手里积攒了一些稿费,请房纤(现在叫房屋中介)帮助,选定了大翔凤胡同3号,花了3000元。这个院子不大,在胡同路西,门朝东,屋子大大小小有七八间,坐北朝南五六间,坐西朝东两间,房子有些破旧,又花费500元进行修缮。马烽把岳父母从河北农村接来,帮助照看他们的三个年幼的儿子,加上刚刚上小学的妻侄女,一大家子七八口。马烽一心搞创作,建国前他与西戎合作,创作了《吕梁英雄传》,这次他和西戎商量,再写一部反映平川民兵斗争的作品,目标选定了山西汾阳唐兴庄的民兵英雄蒋三,他们家兄弟五人,除老二因通敌被抗日政府处决外,四兄弟均是抗日英雄,都壮烈牺牲,家里只剩下老母亲一人。马烽和西戎到村里住下,与蒋母同吃同住,写出电影剧本《扑不灭的火焰》。

1955年,文艺界的政治风暴一个接着一个,先是挖出“胡风反革命集团”,接着批判“丁玲陈企霞反党集团”,马烽决定离开北京这块是非之地,他和爱人段杏绵商议,想回山西去搞创作,全家搬去太原。他找到房纤,准备卖房子,房纤说近一时期房价上扬,他的院子至少可以卖到5000元。

听说马烽要卖房子,丁玲的爱人陈明找上门。他们家住在王府井北边的多福巷16号,也是一个小四合院,是中国作协的公房,陈明的父母从江西农村来到北京,陈明想给他们安排一个住处。马烽听说丁玲、陈明想买房,取出房契交给陈明说:契约上写的多少,你就给我多少好了。陈明觉得3000元偏低,又听说马烽修房子还花了一些钱,就想多给些钱,但马烽执意不肯多要,说:“我们在这里住了二年,修房子的钱,就算出了房租。”

大翔凤胡同3号,丁玲一天也没住过。陈明的七妹陈舜萍当时在北京上学,后来在中国音乐学院当教授,她告诉笔者,这个小院开始是他们的父母住,她和五姐陈舜芸(原北海幼儿园会计)平时住学校和单位的宿舍,周末有时也到大翔凤来陪父母住一两天,丁玲很少来,1958年去北大荒之前,要把多福巷的小院腾出交公,就把家里的钢琴、图书等一些物品寄放在这里。丁玲、陈明去北大荒后,陈明父母也离开北京,搬去上海与小儿子同住,此后,丁玲的堂侄女蒋祖静一家在此居住,同时负责照管小院和丁玲寄放的物品。丁玲、陈明在北大荒期间,几次回京办事、看病,也从未来此居住。“文革”开始后,担心红卫兵来抄家,丁玲女儿蒋祖慧和蒋祖静“自觉”革命,要求祖慧所在的中央芭蕾舞团的红卫兵来抄家,把丁玲的物品拉到中芭的仓库。“文革”中间这个院子住进了五六户人家,成为一个大杂院。

1979年丁玲落实政策回到北京,当年10月搬进木樨地高干楼,在北京有了一个固定的住所。但家里常常人来人往,客人很多,丁玲为了安心写作,想找一个安静地方,于是想起了大翔凤胡同的3号小院。1983年初春,我陪她去看房子,两扇大门的油漆早已剥落,门枢松动,其中一扇向下倾斜,大门紧闭,透过宽宽的门缝能看到小院中央有一个公用的自来水管。我们拍门,起初无人应,又使劲拍了几下,一位30多岁梳着长辫子的女士从一间屋里走出来,隔着院门大声问:“找谁?”我说:“看看房子。”她警惕地问:“你们是干什么的?”我说:“房屋的主人来看看房子!请你把大门开开。”进了院子,看到几间房子外墙的墙皮脱落,露出白灰和黄土,那位女士说:“这几天来了好几拨人看房子,也不知道都是哪儿的,这房子真该修了,一下雨屋里就漏水……”

丁玲看过之后觉得,修缮大翔凤的房子要花费不少精力,外来住户的搬迁问题更是件麻烦事,她没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解决,决定放弃。丁玲的儿子蒋祖林1980年调京后,单位一直没有分配住房,他和女儿一直住在母亲家里,感觉不太方便,1984年提出想要回大翔凤的房子。丁玲让陈明把房本交给祖林。过了几天,中国作协的司机告诉丁玲:祖林与作协主管房子的老周签了协议,将房子交给作协,作协给他分配两套住房,并奖励1万元。不久,我在木樨地接到几个人打来电话说,丁玲在后海的小院才卖了1万元,太可惜了,有人愿出15万,甚至有人说可以出20万!那时丁玲行政七级(副部级)的工资是每月341元。我把来电内容汇报给丁玲,她回复:“再有这样的电话,你就告诉他们,这个房子与丁玲无关!”

中国作协通过北京市政府,清理了院子里的住户,并进行彻底翻修,南北两边盖起两排砖瓦平房,将原来的两间东屋拆除,盖起了两层小楼。院墙灰砖对缝,做工精细,两扇绛紫色大门严丝合缝,配上两个铜环,古朴典雅。如今这里是《民族文学》杂志社的办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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