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哦,你所访问的页面不存在了,可能是炸了

可能的原因:

1.手抖打错了。

2.链接过了保质期。

当前位置: 查字典论文网 >> 安居还要乐业:以农牧民合作组织为依托推进西藏新农村建设

安居还要乐业:以农牧民合作组织为依托推进西藏新农村建设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4-18 01:24:40
安居还要乐业:以农牧民合作组织为依托推进西藏新农村建设
时间:2023-04-18 01:24:40     小编:

[摘要]西藏新农村建设是以安居工程为突破口开始的,新农村建设的核心要义是要解决农牧民的安居和乐业问题。安居工程实施多年,极大地改善了西藏农牧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但安居之后还要乐业,农牧民定居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问题制约着新农村建设。文章结合西藏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特点,透过农牧民合作组织与新农村建设的内在关联,探寻优化进一步提高西藏农牧民组织化程度,以发展农牧民合作组织为依托推进西藏新农村建设,从而全面实现西藏农牧民的安居与乐业。

[关键词]西藏;安居工程;农牧民合作组织:新农村建设

[中图分类号]F127.8(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57(X)(2014)03―0133―05

早在2006年,西藏以农牧民安居乐业为突破口拉开了新农村建设的序幕。西藏新农村建设的根本目的是要增加农牧民收入、改善农牧民生活条件,从根本上消除贫困,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安居工程实施至今已有7年多,基本解决了人畜共饮、人畜共居的落后面貌,有力地改善了西藏农牧民的生活条件。不过,“安居”之后还要“乐业”,西藏农牧民定居后续产业发展和农牧民就业问题如果解决不好,会导致农牧民安居不定居,不仅影响安居工程的社会效益,还制约着整个西藏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在西藏,农牧业是主导产业、基础产业,要实现“一产上水平”,必须树立“大农业”思维,通过发展西藏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依托,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夯实农牧业基础,加速推进农牧业现代化进程。自2006年以来,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有关于农民合作组织的政策,2013年的一号文件更是明确指出:“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稳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充分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切实提高引领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本文结合西藏区情,从理论分析和实地调研的角度来思考如何更好地发展西藏农牧民合作组织,以此为依托深入推进西藏新农村建设。

一、农民合作组织的相关理论问题分析

农业合作组织最早源于西方发达国家,从工场手工业逐步扩展到农业经营领域,并成为西方国家经济体系的重要部分。在欧美80%以上的农场主参加了一个以上不同类型的合作社,农民1/3以上的生产资料通过合作社采购,1/3以上的农产品通过合作社加工和销售。随着合作组织的不断发展,在20世纪早期农民合作组织理论体系也逐渐形成。

(一)学界对于农民合作组织产生、发展的理论研究

在不同的历史阶段,西方经济学界对农民合作组织有着不同的认识。早在20世纪早期,美国学者萨皮诺为解决美国农业危机造成的农产品滞销,提出了农场主合作社要垄断农产品市场,以此调节供需关系,保持市场平衡。到了20世纪中期,新古典经济学开始重视对农业合作组织的研究,并出现了有分歧的观点:Emelianoff首次提出了农民合作组织是农场的垂直延伸,由多个独立的农场联合而成,旨在从纵向协调中获取收益;Enke、Helmbrger、Rhodes等人则认为农民合作组织带有企业的性质,因此在横向的市场竞争中追逐利润。到了20世纪60年代,科斯经济学诞生,产权理论、交易成本理论的出现标志着农民合作组织研究进入新的视野。Staatz、Hendrikse、Royer、Cook等人认为农民合作组织的出现本质上是为了集合力量规避农业生产的风险,帮助分散农户开拓市场,降低交易费用。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有学者开始用博弈论作为分析_亡具,最为典型的观点是Sexton提出的农民合作组织是多个独立的农场主进行的横向联盟,联盟的基础是保障各农场主受益。

早在20世纪初合作思想便开始传入我国,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农民合作组织蓬勃兴起,进入90年代后期,随着市场经济和农业产业化的深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呈现多元化态势。跨入新世纪,国内农产品市场格局开始由卖方向买方市场转变,尤其是加入了WTO,国内外农产品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2006年国家又取消了农业税,学界越来越关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我国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因此国内许多学者从理论分析到现实操作,从经济视角到政治视角、法治视角,全方位分析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和实效。张晓山和苑鹏、徐旭初等人分析了农民合作组织的发生机制、制度设计与变迁、运行结构、实际成效;于峥嵘、董进才、程同顺等人更关注农民合作组织的政治诉求,通过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来透视农民参与政治的积极性和农民权利的保障力度;温铁军和贺雪峰更是直接参与实践,在国内多处设立了以培训农民经济观念和文化技能的合作组织,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温铁军创办的梁漱溟乡村建设中心。

(二)农民合作组织与新农村建设的内在关联

我国的农民合作组织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相关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起来,以民主的方式进行管理,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是建设新农村的重要路径。

1、农民合作组织有利于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十七届三中全会要求加快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实现家庭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统一经营向组织经营转变,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经营服务体系,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现行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改革之初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如今我国进入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提速发展期,传统的农业经营模式面临着巨大挑战,局限性日益凸显,迫切要求将分散的小规模的农户集中起来,以联合的方式进行农业生产、参与市场竞争,以此提高农业统一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经营的专业化、规模化水平,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应对工业化、市场化及全球化冲击,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问题,达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适应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

2、农民合作组织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从而增加农民收入。农民合作组织雇派专业人员统一采购各类农资产品和机械器具,批量式的采购可以直接降低生产资料价格,同时也能保障所购物资质量,更重要的是帮助农户腾出更多精力和时间从事农业生产;农业合作组织内部有着详细、科学、合理的分工,分散的农户在农民合作组织的分工安排下进行生产,整个生产过程又受到统一协调,这“一统一分”直接促使生产的专业化水平大大提高,产品质量提升,生产规模扩大,形成规模效益,合作组织的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大大提高了生产和管理效率。

3、农民合作组织有利于帮助农户拓宽销售市场和实施品牌化战略。原本分散的农户面对着巨大的市场,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导致农户无法准确把握农产品的供需行情,难免在农产品结构、数量上出现错误决策,不能进行准确的市场定位,而且分散的农户力单势薄,更是无力打造和维系产品的品牌。农民合作组织可以提升农民的市场谈判地位,增强谈判实力,还可以推动形成具有特色的产业化生产格局,创立自己的品牌,拓宽销售市场。

4、农民合作组织有利于营造乡风文明。中国传统的小农意识决定了农民固步自封、因循守旧、自给自足,农民合作组织的宗旨和原则就是“合作”意识的培养,以合作促发展,这本身就是对传统农村文化的挑战,也是对文明乡风建设的推动;农民合作组织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力,会帮助成员进行文化和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客观上提高了农民的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有助于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这同时也为建设文明乡风注入动力;另外,广大农户将更多的精力和时间用在了怎么增收、怎么发展上,形成一种积极生产、主动思考的良好氛围,合作组织成员成了共同体,邻里关系更加和谐,乡风面貌更加文明。

5、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助于农民参与乡村治理。乡村治理的关键在于让农民能参与乡村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前面已经提到,农民合作组织通过对成员多方面的培训,有助于改变农民的落后的文化水平和传统的思维模式,提高生产能力的同时也提升了他们的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农民合作组织作为一种准公共政治平台,基本原则是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实行成员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日常的运行中,农民合作组织有助于培养农民的民主意识,提高农民的民主能力,董进才通过调研发现,管理越民主的专业合作社,农民得到的民主管理实践越多,其成员对参与政治的兴趣也越高。

二、西藏农牧民合作组织发展现状与制约瓶颈

自2006年西藏开启以安居工程为突破口的新农村建设以来,尤其是“十一五”期间,西藏现代农牧业发展加速,农牧民寻求联合与合作的主观愿望日益增强,农牧民合作组织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农牧区的基本经营制度不断完善,农牧业生产和农牧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农牧民合作组织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西藏农牧民合作组织发展概况

近年来,西藏农牧民合作组织发展迅速,入社农牧民持续增加,出资额度不断提升。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西藏登记注册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达1895户,出资总额13.41亿元。根据地区分类,拉萨233家,日喀则350家,阿里150家,林芝120家,那曲162家,昌都80家,各类市场主体达到13.45万户。产业分布较广,涵盖建筑业、种植业、食品加工业、运输服务业、民族手工业等各个行业;业务范围宽,涉及农资供应、农机推广、农机作业、产品加工、储藏和销售等各个环节。整体而言,西藏农牧民合作组织呈现出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水平规模化、机制规范化、生产品牌化等特点。

(二)西藏农牧民合作组织发展中的制约因素

西藏农牧民合作组织的发展提高了农牧民的组织化程度,正逐渐成为推进西藏农牧业经营体制创新的重要抓手,农牧民合作组织将分散的农牧户组织起来,逐步改变传统的生产经营模式,通过入社成员相互间的分工与联合,形成农牧业的规模化经营,有效地实现了“小农户”与“大市场”的顺利对接,推动了农牧业的结构调整,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地发展了特色优势产业,增加了农牧民的收入,培育了农牧民的商品意识、合作意识、民主意识,维系了农牧区的社会稳定,有效推动了西藏新农村建设。成绩显著,但问题也是客观存在的。

1、农牧民合作组织发展的机制瓶颈。首先是成员与组织的利益关系松散,不能形成较强的组织凝聚力,组织内部的成员权利平衡较难,有很多农牧民合作组织的内部运行并不能遵循合作制的基本原则,事实上被“能人”、“大户”所控制,普通成员参与度低;另一方面,由于西藏农牧民合作组织受政府扶持较多,有相当部分的合作社为政府推动型,很容易出现政府过度干预的情况;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不能很好地处理积累与消费的关系,在按股分红与返利之间难以平衡,“大户”、“能人”倾向于按股分红,普通农牧民则希望按惠顾额返利,组织内部利益共享机制、利益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有待完善。

2、农牧民合作组织发展的人才瓶颈。据调查,西藏农牧民合作组织的发起人大多是生产“大户”或者“能人”,他们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控制着合作组织的发展方向和发展内容。但是“大户”和“能人”大多属于“农牧一代”,年龄较大且缺乏相应的现代管理知识和基本的财会技能,无法适应现代农牧业发展对管理、组织等方面提出的要求。“农牧二代”作为与时代接轨的青年群体,适应新观念、新技术能力强,本应成为发展现代农牧业的生力军,但在调研中发现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外流,西藏农牧区严重缺乏青年人才,加之西藏特殊的地理和气候条件,更是无法吸引外来人才,因此,人才紧缺已经成为农牧民合作组织下一步发展的重要瓶颈。

3、农牧民合作组织发展的资金瓶颈。西方发达国家的农民合作组织资金主要来源是社员的认购,利润分配按照盈利共沾、风险共担原则,采用惠顾返还方式②。而西藏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筹集和投资经营项目都主要是依赖于政府扶持,这在某种程度上就抑制了合作组织的发展。农牧民本来出资数量不多,西藏政府财力有限,加之社会资金入股西藏地区农牧民合作组织的政治障碍较多、资金回报有限,贷款融资体系不健全,因此缺乏资金也是合作组织发展的制约因素之一。 内部机制不顺、人才匮乏、资金不足制约着西藏农牧民合作组织的发展和壮大,导致农牧民合作组织规模小、水平不高,区域发展存在异质性,市场竞争力不强,纵向一体化经营水平低。

三、西藏农牧民合作组织发展的完善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政府引导

农牧民合作组织是发展现代农牧业、实现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抓手,但西藏经济发展滞后,农牧民文化水平较低,市场经济意识淡薄,农牧民合作组织发展不活跃,客观上需要政府加以引导。作为政府部门,必须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清醒地看到农牧民合作组织不单单是一个农牧民的生产集合体,而是建立新型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与创新农牧业经营体制机制、实现农牧业现代化的客观要求;要把农牧民合作组织作为农牧民抗御市场经济风险、适应多变的经济形势和最佳组织形式来对待,积极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形成加快发展的合力,推进农牧民合作组织的健康发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解决资金瓶颈

由于西藏地理环境的特殊性,其生态资源禀赋的维持极其重要,因此它是以政府的“强干预”生态补偿为主,对于当地农牧民合作社而言,政府的援助是必要的,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当前最为重要的是财政支持和金融支持。

加大财政扶持方面,具体而言,要通过中央和援藏兄弟省市的资金支持,保证西藏在省级财政中设立农牧民合作组织专项发展基金,保证一定比例的资金投入,推动农牧民合作组织的快速发展;要将扶持面由示范点拓宽到整个藏区的农牧民合作组织,满足合作组织发展的基本需求,帮助其改善竞争条件;要将财政扶持对象倾向于特别困难地区和人员,西藏特殊的地理和气候条件决定了发展的落后性和不平衡性,因此必须力推农牧民合作组织的均衡发展;要将财政扶持与西藏现代农牧业发展结合起来,优先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起来的、能促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合作组织。

加大金融支持扶持方面,由于西藏特殊的经济发展条件,政府起初对农牧民合作组织的发展给予了大量资本扶持,占比较高,但毕竟市场经济时代下竞争机制才是资源配置的基础机制,金融支持才是符合市场机制的一种重要力量。深入推进小额信贷担保机制和贷款贴息制度改革,形成财政补助、市场投资、社会集资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渠道;指导农牧民成立自己的资金互助组织,如村镇银行、农牧区资金互助社等;在调研中我们还发现农牧民有一定的还贷能力,信用度也比较高,可以考虑由政府出面引导保险机构介入,为农牧民合作组织提供保险服务,帮助农牧民降低风险。

(三)强化教育和技能培训,解决人才瓶颈

人才紧缺、合作意识淡薄制约着农牧民合作组织的发展,因此强化培训、教育,发展壮大队伍是解决人才困境的路径选择之一。西藏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培养一批懂得合作社经营的管理队伍、农牧民合作组织辅导员队伍、农牧行业的行政管理队伍。培训形式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加强培训主要旨在培育更多有文化、有技能、有思想的技术骨干,解决运行过程中的人才瓶颈问题。可以充分发挥西藏大学和西藏社会科学院的人才优势,设立农牧民合作组织专项基金,开展农牧民合作组织的研究,将农牧民合作组织中的骨干成员的培训纳入到职业技术教育规划中,开展短期培训,发展壮大农牧民合作组织④。同时不容忽视的是各类培训和教育的关键是经费问题,建议政府财政预算中应当列专项工作经费,保障教育扶持计划得以落实。

(四)完善内部管理,理顺运行机制

对于西藏农牧业发展来讲,农牧民合作组织是一种创新和尝试,从组织管理到利益分配都有很多问题值得研究,随着农牧民合作组织的发展,健全完善经营管理和内部运行机制尤显重要。理顺内部运行机制,完善规章制度、管理方式和进退机制;理顺合作组织的成员结构,保证农牧民的主体地位,充分保障成员权利的行使,注意处理完善“大户”、“能人”与一般农牧民的合作关系;要避免政府的直接行政干预,注意处理引导与干预的界线,加强制度供给,为合作组织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处理好农牧民合作组织内部的积累与消费的关系,农牧民合作组织不是资合性组织,不应首先考虑投资获益,而应优先保证多惠顾者多得利,在按惠顾额返利的前提下,再将剩余盈余按股分红;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加强财务公开,确保农牧民利益不受侵害。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相关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