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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项目第三方跟踪审计初探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5-03 00:53:41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项目第三方跟踪审计初探
时间:2023-05-03 00:53:41     小编:刘金鑫

根据统计资料显示,截至 2013 年底,我国的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已达 10.4 万公里,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一。目前,由于各地方管理体制和项目投融资方式的不同,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模式大致可分为企业型和事业型两种。但无论采用哪种模式,在日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除了财务费用、折旧摊销、人工成本及税费等刚性成本费用支出以外,各类路桥设施设备的养维护支出以及经营管理单位组织的各种基建项目,对高速公路运营期的经济效益和现金流量都将产生巨大而持久的影响。因此,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有效控制成本,有利于改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经济效益,进而提高高速公路的整体社会效益。实践中,我们借鉴大型基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成功经验,对高速公路运营期的部分养维护和基建项目实行了第三方跟踪审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本文拟对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项目第三方跟踪审计(以下简称项目第三方跟踪审计)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以期抛砖引玉,引起专家和同行们更加深入的研究。

一、项目第三方跟踪审计的概念

项目第三方跟踪审计是指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独立第三方,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合同条款,通过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跟踪参与,提供事前咨询、事中鉴证和事后监督,对各阶段涉及建设程序、管理制度和工程造价的活动和资料进行审计,并及时作出审计评价和建议,出具独立公正的审计报告,确保项目实施过程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实现有效控制工程成本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的活动。

二、项目第三方跟踪审计的范围

为了适应生产经营的需要,保证路桥设施的完好,满足公众对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和配套服务的需求 ;同时,利用自身独特资源,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依托高速公路附属设施开展多元化经营活动。

三、项目第三方跟踪审计与大型基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主要区别

1. 审计性质不同

大型基建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一般由项目所在地的政府审计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的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由于大型基建项目工程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技术复杂,因此相应的审计工作也特别繁重,且持续时间长,在审计过程中,一般会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承担部分业务工作,但组织协调、审计结论与审计决定的出具等关键工作仍由审计组织部门直接承担,因此,这种审计属于政府审计的范畴。

2. 审计的内容与重点不同

大型基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注重对项目决策、建设程序的监督,防止违反决策程序、擅自立项行为的发生 ;注重对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确保项目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偿还债务和资产保值增值过程中责、权、利的统一 ;注重研究制订重点建设项目审计计划、程序、方式方法、处理处罚等方面的具体规定,统一标准和口径,以严格的程序、有力的手段,加强审计业务管理,提升审计质量和水平。

四、实行项目第三方跟踪审计的必要性

1. 有利于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传统的项目审计是一种事后的审计监督,一般安排于项目即将交工或交工后进行,仅涵盖施工和工程结(决)算两个阶段。而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包括了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工程结(决)算和运营管理等阶段,从整个项目周期来看,传统的项目审计模式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不能全面反映项目各阶段经济活动的审核监督情况。以合同签订阶段为例,由于没有审计人员的事前参与,有些承包合同条款不严密,不规范,存在不少漏洞,如工程范围比较笼统,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和费率未作详细约定,工期、质量、违约责任不清等。

2. 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的成效

传统的项目审计由于采用静态操作模式,一般仅对承包商上报的工程结(决)算报告和过程计量支付文件开展审计工作,事前和事中基本没有审计人员参与,由于介入时间晚,审计人员无法准确掌握项目全过程情况,对隐蔽工程以及工程变更、材料采购情况,往往缺少有力的审计证据。由于存在上述问题,在审计过程中经常发生与承包商方面的扯皮现象,以致于影响审计结论的及时准确出具,给项目管理和审计相关各方的后续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影响。

五、项目第三方跟踪审计工作中应重点关注的几个问题

1.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建立健全跟踪审计管理制度是有效实行第三方跟踪审计工作的基础。

管理工作制度先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结合自身特点,从跟踪审计工作的目标、审计范围和内容、机构保障、各方职责及具体工作流程等方面建立健全项目第三方跟踪审计管理制度,以保证审计工作制度规范,流程清晰。

2. 选择胜任、负责的审计单位并签订完善的委托合同是第三方跟踪审计成功实施的关键。

应从中介机构的资信等级、专业力量、审计方案和以往审计业绩等多方面进行考察,科学合理地选择审计单位,并签订完善的审计委托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工作流程和费用结算办法。

3. 委托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是第三方跟踪审计顺利推进的保障。

第三方跟踪审计工作涉及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承包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审计单位,各方依据施工承包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和审计委托合同开展各自的工作,由于上述合同内容各异,但又基于同一个项目,因此工作界面上相互交叉多,在实施第三方跟踪审计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很多需要协调的事项。作为委托单位,应成立以财务部门牵头、项目承办部门人员参加的审计工作协调组,负责审计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工作。主要工作内容有 :选择审计单位 ;审核审计方案 ;督促审计单位按时到位专业人员和开展工作 ;及时提供项目有关资料 ;通知审计单位参加项目相关活动 ;督促承包商按期报送计量支付、工程变更和工程决算等文件 ;按程序要行内部控制缺陷的披露,那么则达不到内部控制审计应有的效果。所以一方面要提高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质量,另一方面在披露了内部控制缺陷后,需要有整改措施与整改报告,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要予以适当的惩罚,已达到维护资本市场信息真实可靠的目的。相信在各方的努力下,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会更加合理,内部控制的监管会更加完善,从而改善企业信息披露的质量,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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