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查字典论文网 >> 程回洲:国家能源专家年度能源工作报告-综合新能源论文(1)

程回洲:国家能源专家年度能源工作报告-综合新能源论文(1)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8-07 22:18:13
程回洲:国家能源专家年度能源工作报告-综合新能源论文(1)
时间:2023-08-07 22:18:13     小编:

(2006年12月)按照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我作为国家能源领导小组专家组成员和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现就一年来有关能源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在国家能源办和水利部领导下,落实“国务院今明两年能源工作要点”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领导小组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和《今明两年能源工作要点》,积极开展各项任务。

1、研究“水力发电对《可再生能源法》适用政策的建议”,形成了“水力发电对《可再生能源法》适用政策的建议”,并以水利部水电[2006]251号文报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内容有,小水电(电站总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及以下的水力发电)与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一样,全面适用《可再生能源法》。

根据小水电的特点,其上网政策应明确:

(1)电网企业必须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小水电上网电量,并提供上网服务;

(2)鼓励和支持小水电就地开发,就近供电。小水电自发自供外的剩余电量,电网企业必须全额收购。

其电价政策应明确:小水电上网电价按照有利于促进小水电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目前阶段,以当地(省级行政区域)火电机组平均上网电价为小水电上网最低保护电价,以后考虑环境保护加价的因素适时调整。

其经济激励政策应明确:

(1)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信息系统建设;

(2)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小水电标准制订、示范工程建设;

(3)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小水电代燃料等小水电开发利用项目提供财政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并由国家政策性银行提供专项贷款;

(5)完善小水电增值税政策,实行超税负返还的税收政策;

(6)国家金融机构要支持小水电开发建设。对列入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符合信贷条件的小水电开发利用项目,金融机构可以提供有财政贴息的优惠贷款。

2、抓紧起草《农村水电条例》。确定《农村水电条例》的基本框架和内容,完成初稿。

《农村水电条例》(初稿)共十章,包括总则、资源规划与管理、农村水电站建设与管理、农村水电电网建设与管理、农村水电市场、农村水电资产、用户、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及附则。

3、积极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根据《全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规划》,按发展改革委要求,我部组织编制了《2012-2008年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规划》。

发展改革委已批复规划,2012-2008年将在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81个项目区开展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下达2006年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投资计划,共有58个项目,总投资5.7亿元。

4、大力推进农村电气化建设。组织全国565个县(市、区、旗)编制了县级水电农村电气化规划,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制了省级水电农村电气化规划,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十一五”及2020年全国水电农村电气化规划》。

“十一五”期间,规划新建和改造水电装机容量477.1万kW,增加年发电量160.6亿kWh,解决88.3万无电人口和485.6万缺电人口用电问题,人均用电量增加402千瓦时。《“十一五”及2020年全国水电农村电气化规划》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下达2006年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投资建议计划,共有408个项目,总投资45.79亿元。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中央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水电的方针,制止跑马圈河、无序开发小水电

1、今年4月份,和中财办有关负责同志到贵州、云南、广东、广西、湖南等地专门就农村水电的开发利用情况进行了调研,提出了“关于调整小水电开发方式的意见和建议”的调研报告。温家宝总理在调研报告上批示:“小水电开发应该确定正确的方针和政策,使其与农民利益、地方发展、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结合起来,走科学、有序、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请水利部牵头,会同发改委、农业部、能源办研究提出意见,报国务院。”组织由国家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相关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