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源总量、分布和特点
中国农村水电资源十分丰富,据最近资源复核初步统计,可开发量约为1.3亿千瓦,居世界第一。
资源分布广泛,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600多个县(市)都有农村水电资源,主要集中在西部、中部和沿海地区,西部地区、贫困山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占70%以上。
资源分布分散,适合于分散分布式供电的战略发展方向。
规模适中,适合农村、农民组织开发,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适合私人投资开发。
没有大量水体集中和移民、淹没,不排放温室气体和有害气体,是清洁可再生能源。
二、建设成就
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全国农村都没有电。中央政府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在农村主要靠结合江河治理,兴修水利,开发农村水电,解决照明和生活生产用电问题。直到上世纪90年代以前,中国大部分的县都主要靠农村水电供电。通过开发农村水电,全国累计解决了6亿多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
水利部按国务院部署,在“七五”“八五”“九五”期间,在全国连续组织三批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建设,建成了653个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这些县基本上都实现了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农民人均收入、人均用电量“5年翻一番”“10年翻两番”,经济结构显著改善,发展速度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农村水电已经成为中国广大农村重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三、投资结构演变
1990年以前,农村水电建设主要靠国家投资,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建设投资中,中央投资占30%以上。1990年以后到上世纪末,除了国家投资外,广东、浙江、福建等地有部分社会资本(主要是私营企业)投资农村水电开发,此间外资也开始投资农村水电。
进入本世纪,更多的社会资本在更大范围内投资农村水电建设,浙江、广东、福建等沿海开放地区比例比较高。
新时期,国家将农村水电列入周期短、见效快、覆盖千家万户、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更显著的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要扩大投资规模,充实建设内容。同时国家将农村水电作为大规模退耕还林生态建设,解决农民烧柴和农村能源的重要途径,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农村水电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保护工程,国家将会进一步支持。
四、主要经验
1.按照中国国情办事。中国政府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农村用电问题主要由地方结合江河治理,兴修水利,开发农村水电来解决,符合中国国情,调动了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农村水电不仅解决了农村用电,而且成为农村强大的社会生产力,因而发展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