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查字典论文网 >> 新加坡国际金融中心启示录

新加坡国际金融中心启示录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6-26 00:07:31
新加坡国际金融中心启示录
时间:2023-06-26 00:07:31     小编:

综观新加坡成功的历史,一方面取决于政治和制度的角度,李光耀先生在新加坡推行的法制社会和廉洁政府,另一方面是新加坡基于自身资源禀赋发展金融产业的正确方向性选择。自1965年建国伊始,新加坡就以迈向“亚洲苏黎世”为目标,利用其作为国际贸易港的有利条件,加速发展金融市场。

反观日本东京和中国香港,无一不是资源禀赋决定其成功的典范。日本作为资源极度稀缺的岛国,倒逼发展出来高附加值的高科技产业和金融产业。香港更是如此,利用仅有的1100平方公里也发展为世界金融中心。那么无论是新加坡、东京还是香港是否有发展国际金融中心的独特经验和路径呢?这些经验和路径是否有利于上海市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借鉴?

新加坡金融改革的第一个维度是进行了深刻的制度改革。一方面是金融监管制度的改革,另一方面是法制体系建设的改革。首先是转变监管理念。在亚洲金融危机之前,新加坡以金融监管严格著称,与西方的金融法规“法无禁止即为允许”不同,新加坡则是“法无许可则为禁止”。严格的金融监管帮助新加坡躲过了1987年和1999年两次金融危机的冲击,在全球已树立了新加坡金融监管的良好声誉。亚洲金融危机后,在其他国家纷纷加强金融监管之时,新加坡却反其道而行之,认为在全球金融业快速开放的情况下,新加坡过于严厉的金融监管已开始影响新加坡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因此改变监管理念,在审慎的基础上放松监管,通过科学的风险监管体系最大限度地优化了金融资源配置。其次是改变监管模式。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前,新加坡金融监管体制实施的是多元化的分业监管模式。分业监管往往造成监管部门互相扯皮,监管的职能交叉,责任不明,从而使监管效率低下。因此以统一监管为指导思想,从1998年开始,新加坡对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了调整和改革,改革的首要内容是加强金融管理局的权力,建立统一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后,将原来分属于财政部、银行监督委员会、保险监督委员会、证券监督委员会、货币局的各类金融监管职责统统转移到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其中的金融监管职能由“金融机构监管组团”实施。混业监管模式使得金融监管更有效率。最后是不断完善金融法律制度。作为一个高度法治的国家,新加坡一直以来非常重视金融法律体系的建设。金融法律制度保障了新加坡建立国际金融中心过程的稳定性。

新加坡金融改革的第三个维度是支持国际金融中心的基础条件的充分准备。首先,新加坡进一步完善了有利于建立国际金融中心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亚洲金融危机之前,新加坡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在亚洲名列前茅,但为建成世界级金融中心,亚洲金融危机后新加坡进一步加强了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尤其是在交通和信息这两个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其次,新加坡加大了国际化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MAS制定了一整套对策来壮大金融人才队伍。如成立高级金融人才的培训网络,着重向金融从业人员提供各种培训;设立金融业发展基金,以提高高级金融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与技能。另外,新加坡在招聘金融人才特别是高管层人才方面有开放的人力资源政策,以吸引到全球最优秀的人才,例如新加坡最大的商业银行――新加坡发展银行,其几任CEO都不是新加坡人。最后,新加坡政府还配合制定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十分有利于外国公司到新加坡来投资和经营,结果比给予税收优惠前的税收收入更多。

新加坡金融改革的第四个维度是建立了关键的金融市场和培育了核心的金融企业。首先,为了促进金融市场的发育成长,新加坡政府通过提供税收和管理上的种种优惠,重点培植了亚洲美元市场和金融期货交易所。1968年,新加坡建立了亚洲美元市场,这是新加坡金融国际化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其次,被誉为国有资本运营典范的“淡马锡模式”是新加坡培育的最成功的金融企业之一。淡马锡对于政联企业的监管,不仅促进这些公司快速发展,获得较高经济效益,同时新加坡国立大学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顾清扬副教授还认为,国有资产增值后利润的回报丰富了政府财政收入,解决了新加坡的民生和基础设施建设问题,降低了企业税率,为新加坡创造了一个亲商的环境,从而吸引更多外资企业投资和促进本国企业扩大再生产,进入一个良性的可持续循环模式。

基于新加坡的成功经验,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可以从考虑适度改革监管制度,大力发展有中国特色的证券市场和债券市场,进一步加强上海金融产业集群和产业网群建设,以及给予上海市更多的政策优惠和税收优惠,比如完全打开上海自贸区的资本账户管制,允许国外银行进入上海自贸区实现区域金融自由化等方面入手进行。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相关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