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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想”:埃德温?·?戈登音乐教育思想的根基及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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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想”:埃德温?·?戈登音乐教育思想的根基及其意义
时间:2023-08-15 00:26:51     小编:

何为“Audiation”(听想)

“Audiation”这个词汇是戈登自己创编的。关于这个词汇的含义,戈登早期曾将其简略地描述为:在物理声响缺失的条件下,大脑中出现音乐之声。按照这种解释,我在很久以前曾把这个词汇译为“音乐表象”。2007年10月,戈登首次访华。他在中国音乐学院讲学时,我承担了他的一场讲座的翻译。当时,我们与他磋商这个词的中文翻译,并提出了我们的几个想法,诸如音乐“表象”、音乐“认知”、音乐“思维”,还有台湾同行常用的“听想”,但他都觉得不太匹配。这种分歧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英语和汉语之间,有着不少无法直接对应的词汇,加之“Audiation”这个词本身就是戈登自造的,中英文之间存在这样的交流分歧在所难免。眼下,如果在这些汉语词汇中选择,我认为还是“听想”较为适用,也符合汉语的整体和模糊的表义特点。为此,本文用“听想”来阐释戈登的“Audiation”。

“Audiation”是戈登音乐教育思想的核心,统领着戈登在音乐教育领域的其他所有作为,所以,澄清其含义十分重要。我在戈登撰写的一篇长文“解开戈尔迪之结”(Untying Gordian Knots)中,看到了戈登对这个概念比较细致的解释,并对相关和相似的其他概念给予区分,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戈登认为“声音本身不是音乐。声音成为音乐,是通过‘听想’而实现的。”这样,戈登对音乐的本性,做出了严格的界定。接下来,他说:“所谓‘听想’,是音乐人在倾听音乐的表演之后,在脑海中同化和泛化刚才或以往所听的音乐之声。”不仅如此,“音乐人的‘听想’能力,还表现在读谱、作曲、即兴过程之中,能在脑海中同化并领悟曾经或未曾听过的熟悉或不熟悉的音乐。”戈登区分了听知觉与这种“听想”之间的差别:“听知觉是人在声音在场之时所听。”戈登的表述是正确的。我们知道,感知觉是人的大脑对外在刺激的直接反应,听知觉当然就是听者对即时的听觉刺激的反应。戈登强调的是:“声音真正成为音乐,并成为‘听想’的过程,其根本条件在于听知觉之后,在于声音消失之后。”关于这两个概念,在英语中牵扯“听”的两个近义词,其一是“Hearing”,其二是“Listening”。对此,戈登可谓十分较真。在他看来,“Hearing”仅为听“知觉”,也就是听见而已;后者则大为不同,“Listening”在他的心目中,必须要求“听想”。没有“听想”,就丧失了音乐的本真,叛离了音乐的本性。这样,戈登不仅否定了“充耳不闻”的音乐学习状态,还强调了音乐学习及其价值不仅在于外表的唱奏及其技术动作。显而易见,在戈登的心目中,真正的音乐学习及其育人价值,在于音乐活动消失之后,在于音乐赋予人类的内在的深刻影响,在于长远留在人的内心的音乐本身及其细腻的构成。

戈登描述了音乐的“听想”和“表象”之间的差异。他认为,“与我们常说的音乐表象相比较,‘听想’是一种更为内在和深刻,表现为内心的领悟的过程。音乐表象仅指在内心出现音乐之声的一种鲜活景象,不要求人在脑海中对音乐之声给予同化和泛化。”换言之,表象是内心的听觉呈现,它不一定要求大脑内部的有意义的活动,而这些活动恰恰是“听想”的根本所在。那么,作为一个真正的音乐人,“听想”应该发生在哪些音乐活动中呢?戈登认为,“音乐人的‘听想’过程,可以发生在于倾听、回忆、表演、阐释、创造或作曲、即兴、读谱、写谱。”关于领悟或理解在倾听中的重要性,戈登借用言语的倾听作为比喻,认为“倾听音乐,领悟其声;倾听言语,领悟其意;两类活动有着相似的过程。”音乐的内在构成及其表达的意义,应该是音乐学习的根本所在。戈登的这个立场,直指音乐学习在实际中的弊端,因为在现实的音乐教学中,孩子们的音乐演奏往往止于眼手动作,别无其他。

戈登认为,“‘听想’与模仿截然不同。模仿是聆听的初步,是‘听想’潜能得以极致发挥的基础。”他的界限是,“模仿有时被称作内心听觉,是一种结果;而‘听想’则是一种过程。”音乐教育的鹦鹉学舌时弊,动口动手却不动脑动心,成为戈登心头的最大憾事。他认为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听想”。模仿与“听想”并不矛盾,二者并驾齐驱、相辅相成是可能办到的。不过,戈登不主张强行教会“听想”,他提倡的是自然而生的“听想”,认为“听想”是人的音乐能力倾向的组成部分。同时他也相信,“只要为学生提供恰当的知识和经验,学生也能形成‘听想’的能力,充分发挥自己的‘听想’潜能,从而取得最大的音乐成就。”

“听想”这个概念,是戈登音乐教育理论和实践的精髓。在我看来,其中的可贵之处,在于符合音乐艺术的几个本质特性。其一,音乐是听觉的艺术,“听想”坚持了音乐学习中的倾听,即便是在视觉的乐谱学习中,也特别强调内在的听觉活动。因而,“听想”符合音乐的根本要求,把音乐的学习与依赖视觉的学习区别开来。其二,音乐是时间的艺术,戈登在音乐学习中强调的是“听想”的过程而不仅是结果,符合音乐的时间特性。其三,音乐无疑是人类思想的产物,“听想”要求音乐学习者超越音乐要素的即时感知和模仿,思索并领悟音乐的内在构成及其意义,也就是说,在倾听、读谱、听写、回忆、创造、即兴、写作等过程中,都要求学习者调动和运用积极的内在认知活动,这是一种颇为深远的音乐学习境界。

“听想”这个概念,是戈登音乐教育理论和实践的逻辑起点,是贯穿于戈登音乐学习理论和实践的主线,是戈登心目中的音乐人基本的必备素质。这个逻辑,首先表现在戈登提出了音乐能力倾向(音乐的潜能)的概念之中。他坚持认为:“‘听想’是音乐能力倾向以及音乐成就的基石。”他的研究表明,人的音乐能力倾向,在出生到九岁处于活跃的发展阶段,到了大约九岁,便稳定下来;而音乐能力倾向的关键期,发生在出生到十八个月。无论是关键期,还是活跃发展期,戈登的真诚告诫是,音乐学习的本真在于“听想”,而“听想”的培养必须从娃娃抓起。

出于“听想”的鉴别及课程开发的需要,戈登在近半个世纪以来研制了面向不同对象的多套音乐能力倾向测量工具。在对上万名儿童的测量基础上,戈登不仅编写出版了以有序性学习为特色的音乐学习心理学著作,还开发了与其理论体系相对应的课程教材,并建立了戈登音乐学习研究所,通过教师的培训推广他的音乐学习理论和方法。

戈登的课程教材的科学依据,源于他本人的学习心理学研究,其主要特色在于系统性、有序性。但是,他的教材及其教学方法也招致不少质疑,其中最为强烈的批评,认为他的教材所规定的技能学习、教学内容的曲调型和节奏型及其顺序过于教条,教材内容的局部性损害了音乐的整体性和艺术性。对此,戈登也在试图加以完善。例如,戈登在许多场合下都在强调音乐课程的“整体―局部―整体”概念,也就是说,音乐课程既要坚守学习的局部的有序性,也要顾及音乐在艺术表现上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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