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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一些高职教育比较发达的国家,在校企合作教育方面已有比较成熟的经验,通过对我国和这些国家的校企合作教育模式的比较,给我们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教育模式的探索带来了启示。
[论文关键词]校企合作教育 比较 启示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这不仅仅是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也是目前世界高职教育的一个共同特点。校企合作来源于产学研合作教育,1906年,美国赫尔曼·施耐德教授在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大学首次提出并倡导产学研合作。1987年,世界合作教育协会进一步明确了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内涵。校企合作教育是指高职院校和企业有机结合培养人才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其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它是一种以培养学生素质为主,具有一定专业理论基础,注重实践能力提升,充分利用现有的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充分发挥企业生产环境的教育作用,把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顶岗实习相结合,培养应用技能型的人才培养模式。一些高职教育比较发达的国家,在校企合作教育方面已有比较成熟的经验,尤其是新加坡、美国和德国等国家的校企合作教育模式非常有特色。通过对我国和这些国家的校企合作教育模式的比较,可以给我们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教育模式的探索带来一定的启示。
一、高职校企合作教育模式的国际比较
2.世界各国校企合作教育模式的共同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产生服务于现代工业发展的客观需要。校企合作在各国职业教育办学过程中存在一些共同的特点:一是随着工业化发展的需要,世界各国对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提出新的要求,要求新兴新型的产业工人既有一定专业理论知识,又有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现代工业的特殊性对劳动者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校企合作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础上,使职业教育为经济建设服务和提供有力的智力保证,更好地与区域经济发展进行良性互动,促进经济的发展,并培养出适应生产一线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二是各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基础取决于各国高职教育的发展水平。正是各国在高职教育发展水平上的不同,决定了各国校企合作教育的差异。三是各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范围和内容正在不断扩大。无论是美国、德国或是新加坡,校企合作教育都随着工业化的进程和高职教育的水平发展,合作的范围和内容正在不断扩大,其教育对象为高职教育几乎所有学生,其合作范围从工业扩大到商业、农业等方面。
二、国外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特点分析
1.企业参与投入。发达国家在实施校企合作教育过程中,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办学投入,行业投资帮助学校建设实训基地或以接纳学生实习等方式参与实践教学,企业为培养出掌握先进技术的新员工,乐意将最先进的生产设备提供给学院使用,并负责随时更新。此外,企业还帮助学校建立起可以面向全国范围的模拟实训公司网络,供所有学院学生实训使用,实现资源共享。
2.学生就业导向。国外的校企合作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就有大量时间走进企业参加生产实际工作,可以大大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国外的校企合作教育考虑的首要问题是如何解决学校人才培养与就业市场之间的接口问题,因此非常重视学生就业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培养。学校将学生在企业工作期间的品格和交际能力作为学生成绩考核的主要因素,而把专业是否对口作为参考因素。
3.管理严格系统。国外校企合作教育非常重视分散安排在企业进行工作实习的学生的管理。因此,学校内部都会设置一个人数可观、责任重大而工作效率又高的校企合作教育管理机构。这一机构的人员主要是从企业中招聘来的受过高等教育并具有长期企业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他们是校企合作教育的协调员,承担企业与学校及学生之间的联系工作,通过建立十分齐全的用人单位资料库和校友信息库,将学校的招生、学生在企业实习教育的安排和毕业生就业咨询有机地结合起来。
4.政府政策保障。政府通过出台规定性职业教育政策,或制定参与职业教育的优惠政策,鼓励和促进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界积极支持和参与校企合作教育,形成了开展校企合作的动力机制与长效机制。如澳大利亚规定企业必须拿出工资总额的2%用于教育培训;德国则规定企业接受学生实习,可免交部分国税等。 "
三、对我国高职校企合作教育的主要启示
通过对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的国际比较,我们发现高职教育的校企合作关系反映了高职教育与职业的密不可分的客观规律。只有充分发挥校企各自的优势职能,积极开展不同形式的校企合作,才能更好地为社会培养出高质量的高职人才。我认为,通过各国高职校企合作教育模式的比较,对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教育的主要启示有以下几点:
1.要建立符合我国经济特色的区域性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我国高职教育必须与区域经济的发展紧密相连,依靠科技进步以及经济结构的调整,着重培养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需要的各类人才,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在探索办学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增强社会服务能力、优质教育资源跨区域共享等方面,要重点支持行业性、区域性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的建立,推进校企共育人才的办学体制机制的改革,发挥政府、行业、企业在产业规划、经费筹措、先进技术应用、兼职教师聘任、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学生就业等方面的优势,形成多方合作办学、共同育人的长效机制;要充分发挥各个院校的校企合作的优势与特点,探索校企合作的董事会或理事会体制,形成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紧密型合作办学体制机制,促进校企深度合作,增强办学活力,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形成教学链、产业链、利益链的融合体。
2.要逐步完善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教育的制度。我国高职教育要把握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特征,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宗旨出发,出台国家相关政策措施,统筹考虑校企合作、教师企业实践、专业建设、招生考试、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就业准入等方面制度的建立。尤其要重点考虑完善如何通过财政支持政策调动企业积极性等方面的政策法规。高职院校要成立专门的校企合作管理部门,统筹管理校企合作工作,通过深化内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双师”素质队伍建设,引导和激励教师主动为企业和社会服务,提高服务产业能力;通过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校企对接。并且要完善高职校企合作教育的社会监督保障机制和就业机制,严格规定学校、企业的责任和义务,而不是凭借着学校或者企业的热情,更不只是凭借上级组织的安排来开展校企合作,要用法律形式确保合作关系的稳定、投资渠道的畅通和巩固。
3.要建立以校企合作模式运行的生产性实训基地。我国高职教育应加强校企合作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建设,国家要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方向的,又能实现区域共享的综合型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提升高职院校的实践教学水平和服务区域经济产业的能力。国家要通过政策引导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经济效益好、社会责任感强的规模以上企业与学校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高职院校的实训基地建设,要坚持走校企共建道路,按照企业真实的生产(工作)要求配置实训设备,引进企业的生产项目,并且通过校企合作共同完成实践教学任务。要创新校企合作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管理运行模式,可以探索股份制形式的生产性实训基地运行管理机制,其内涵是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和经营方式的市场化,实行开放式运行管理,为周边学校及企业培养技能型人才提供服务,积极争取当地政府、企业和社会对实训基地建设的重视与支持,实现可持续运行。
4.要建立“校企一体化”高职人才培养机制。我国高职教育应积极探索产教结合、产权融合、领导班子融合、师资队伍融合、实训基地融合的“校企一体化”高职人才培养机制。高职教育“校企一体化”是双主体校企合作的市场化运作模式,主要是把学校与企业两个主体通过市场化的运作,在人才培养方面关系更合理,在企业技术研发、产品升级和人员培训方面,互利互惠,走双赢合作发展道路。校企合作“校企一体化”机制突出行业企业参与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引入行业标准合作开发教学资源,共同制定教学质量监控和管理办法,建设融资多元化的生产性实训基地,鼓励行业企业全面参与教育教学各个环节。高职教育“校企一体化”机制正确处理政府主导、行业指导、学校主体和企业参与的关系,坚持学校自主办学,举办方投入为主,行业企业支持的多渠道筹集办学经费的体制,同时充分运用法规、政策、项目、标准、评估、资源配置等手段,引导和调动行业、企业以及社会力量共同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积极性。
总之,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中要注重和借鉴国外职业教育办学的先进理念和经验,结合我国的国情和实际情况进行校企深度合作,不断创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在校企深度合作中要逐步完善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教育的制度,建立深度合作的保障机制,要建立以校企合作模式运行的生产性实训基地,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服务于企业发展,服务于社会发展,进一步推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有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