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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电费账务管理模式降低企业财务管理风险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19-10-27 17:58:31
优化电费账务管理模式降低企业财务管理风险
时间:2019-10-27 17:58:31     小编:

摘要:随着“大营销”体系的建成,营销电费账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越来越凸显,突出表现在电费资金对账工作无法通过信息化手段管控、电费回收指标统计失真等方面,远远不能满足营销精益化管理的需要。本文介绍了供电企业通过适当优化营销业务应用系统与财务管控系统的功能,大幅降低了企业的财务管理风险,并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关键词:电费账务;电费资金;到账确认

一、优化电费账务管理模式的背景

一直以来,财务部门以电费账户实际收到的电费资金作为电费销账依据,而供电企业供电营业厅收费人员则通过用电客户缴纳的现金或在银行转账后反馈的银行进账单作为电费销账依据,导致营销与财务系统在电费资金对账管理上相对独立,营销与财务的对账只能通过手工每月月末对账一次。各个网省公司用电客户的数量一般都在几百万,有的高达几千万,面对数量众多的用电客户,仅月末当天对账,不仅对账的工作量大,同时对账的工作质量也不高。基于上述电费账务管理模式,在电费实收管理与资金对账管理方面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营销与财务两部门电费资金对账工作无法通过信息化手段管控。各地市供电公司虽然在地市客户服务中心层面设立了电费核算班和电费账务班,将区县市供电公司范围内用电客户的所有应收、实收及电费财务核算业务归集统一处理,但由于营销业务应用系统与财务管控信息化系统在电费资金的对账管理上仍然相对独立,营销部门无法通过信息化手段掌握管控电费资金对账、到账确认工作,必然会导致营销已按照用电客户提供的银行进账单进行销账处理的电费资金,实际未汇入供电企业银行电费账户,引起欠费风险。

2.“大营销”体系建设电费账务集中的优势未能体现。通过“大营销”体系建设,各网省公司完成了“四集中”的建设任务,优化了电费账务的集中管理模式,但由于营销与财务系统在电费资金对账管理上相对独立,电费资金的对账工作集中在月末一天完成,并且完全手工线下进行,工作效率低,工作准确性差。同时,营销稽查监控系统作为营销工作质量管控的利器,由于无法获取电费资金到账确认的电子数据,导致无法发挥两级稽查监控系统对电费账务相关指标的管控作用。

3.营销电费回收指标统计失真。电费回收一直是供电企业营销管理的关键环节,电费回收指标作为各省公司重要的经济指标,长期通过同业对标、业绩考核等多种方式进行管控,但电费回收率指标的统计口径来源于营销业务应用系统,由于供电营业厅收费人员以用电客户缴纳的现金或转账后反馈的银行进账单作为电费销账依据,会导致部分以进账单为依据销账的电费资金实际未汇入供电企业银行电费账户,月度、年度实收电费资金虚高,造成电费回收率指标统计失真,严重增加了企业的财务风险。

二、电费账务管理模式优化的目标

为从根源解决营销与财务账务管理存在的问题,满足营销与财务对账的需要,必须对现有的信息化系统进行改造,适当优化营销业务应用系统与财务管控系统的功能,前移营销与财务的对账工作,提高对账、记账的系统自动化集中处理水平,优化账务集成方式,在营销业务应用系统增加到账确认环节,实现与电费账户的开户银行之间开展电费到账信息明细交互,提高电费账务处理的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规避企业的财务管理风险。

三、电费账务管理模式优化的具体做法

1.优化营销业务应用系统及财务管控系统电费账务管理功能。营销业务应用系统中增加了强制到账确认功能,营销账务处理人员可依据系统提供每日各银行电费账户的存款明细数据与实收表报信息比对,进行二次销账,将供电企业与银行对账工作提前至营销环节。营销业务应用系统到账确认环节新增“转不明款”功能,为银行电费账户的不明账款提供了必要的查询条件与记账依据。

2.梳理营销业务应用系统与财务管控系统账务科目,确保映射关系一一对应。营销业务应用系统的会计科目与财务不对应,制约了营销业务应用系统与财务管控系统数据对接自动映射的发展。根据应实收业务的具体操作方式和与其对应的会计分录,对营销业务应用系统中的会计科目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并与财务管控系统的会计科目进行了对照分析后,一方面以财务管控系统中会计科目为基础,将营销系统中的会计科目类别进行逐一对应,建立映射关系,另一方面,在财务管控系统中增加了“不明款”对应的会计科目,确保了营销与财务系统凭证传递的准确性。

3.规范现金解款进账单填写及用电客户电费“资金对账标识”录入,确保电费资金对账的准确性。各供电营业厅的收费人员收取电费资金,当日进行现金解款后,都会汇入供电企业在银行设立的电费账户。然而每日现金进账笔数可观,营销与财务对账耗时费工,准确性差,通过分析比对各大银行的进账单格式,制定了现金解款进账单填写规范,规范各供电营业大厅收费人员现金解款操作行为,同时借助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与各大银行业务往来的便利条件,有效约束银行柜台人员准确录入电费资金的对账标识,确保现金解款“资金对账标识”的电子数据信息准确从银行系统传递至营销业务应用系统。

用电客户通过银行支付的电费资金,由于缺少“资金对账标识”作为核对唯一标识号,导致大量电费资金无法自动对账,电费账务处理的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较低。通过对用电客户以银行账户转账或网银划转方式支付电费资金的单据进行比对分析,锁定了用电客户“资金对账标识”。供电营业厅收费人员依据用电客户提供的电费转账单据,在营销业务应用系统中一次销账环节规范录入转账单据信息,使得营销的用电客户一次销账记录就与财务获取的用电客户在银行支付电费转账记录建立了对应关系,实现了营销与财务数据的自动交互校核。

4.实现到账确认线上管控,发挥营销稽查监控系统对电费资金监控管理的作用。基于营销业务应用系统增加了到账确认的相关功能,营销稽查监控系统依据增加的数据字段,增加了到账确认率、二次销根及时率、“资金对账标识”录入准确率及系统凭证生产率四项监控校核指标,填补了以往电费实收账务统一线上管控的空白,通过对指标的管控,一方面加快了电费资金的归集速度,另一方面有效减低了电费资金的财务风险,真正实现了“大营销”体系建设后统一记账,统一对账,统一管控,高效运作的建设目标。

四、电费账务管理模式优化后取得的成效

1.营销业务应用系统到账确认功能的优化,不仅大大减少了营销与财务之间的手工凭证的制证量,同时将供电企业与银行对账工作前移至营销环节,通过信息化系统自动核对到账信息进行确认,降低了银行记账的差错率。

2.营销业务应用系统银行明细汇总表的建立为电费出纳提供了银行明细账的记账依据,电费出纳依据营销业务应用系统银行汇总明细表建立电子银行存款明细账,无需进行手工明细账的逐笔登记工作,同时,电费出纳每月月底不再进行银行手工对账,工作量减轻了95%。

3.通过信息化系统完成电费收费日结、收费解款、解款确认、到账确认步骤,电费实收及账务处理全过程闭环线上管理,实现了对电费资金的全过程量化监管和控制,有效降低了电费资金的财务风险。

4.通过对电费资金进行到账确认,对于未汇入银行的电费资金,将实收信息退回至电费收费环节,督促抄表人员继续催缴该笔电费,有效杜绝了以进账单为依据销账的电费资金实际未汇入供电企业银行电费账户的现象。

参考文献:

[1]王孔良 李珞新 祝晓红 吴新辉:用电管理(第三版)。中国电力出版社,2007.

[2]徐全胜等:现代供电企业大营销体系建设及实务。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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