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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从戊戌变法到清末新政的教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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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从戊戌变法到清末新政的教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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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分别从科举制的改革与废除、学堂建设、近代教育管理机构的形成三个方面阐述从戊戌变法到清末新政的教育改革以及它们之间的密切联系。在此基础上论述了戊戌变法和清末新政的教育改革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它们共同奠定了中国近代化教育的基础。

关键词:戊戌变法;清末新政;教育改革

目前对戊戌变法和清末新政教育改革的研究很少注意到二者的内在联系,更没有把两次教育改革当成一个整体综合论述,这是欠妥当的。两次教育改革虽属两次不同的历史改革,但应该注意到两次改革内在的关联性。两次教育改革的传承性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分别论述:

一、科举制――从改革到废除

科举制自隋代产生以来,在维护封建统治上的确发挥过巨大作用,但随着时代的变迁,科举制日渐成为教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桎梏,一方面科举制内在矛盾重重,另一方面它总是与近代中国的民族危机和社会危机纠缠在一起,成为社会发展的拦路虎与社会改革的焦点。

随着戊戌变法的失败,经济特科被废除,八股制又重新恢复。但“民智已开,不可遏抑”,历史发展的潮流却无法阻挡,顽固派无法取消由此而产生的教育改革思潮,这为清末新政时期科举制的废除,资本主义教育制度的确立奠定了基础。

义和团运动和八国联军入侵后,面临空前的统治危机,清政府颁发“变法”上谕,实施新政。科举制的废除经历以下三个阶段。

从戊戌变法到清末新政,科举制度经历了从改革到废除的过程。综合分析两次改革,应该认识到科举制从改革到废除是一脉相承的。二者的密切联系具体体现在:戊戌变法对八股制的废除虽然更多地存在于理论层面,在实践上并没有走远,但它的重要性在于“开启民智”的重大历史作用。这之后,虽然八股制暂时恢复,但新式教育已深入人心,以科举制为代表的旧式教育在人们心中已趋向破产。

二、兴学堂――从点到面

学堂的兴建与科举制的改革与废除是密切相关的,科举制改革得越彻底,新式学堂兴建的数量越多,相反,新式学堂的兴建也会加速以科举制为代表的封建教育体制的崩溃。在封建教育体制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的同时,新式学堂必然会走向繁荣。

早在戊戌变法之前的维新运动中,维新派就积极提出创办新式学堂的理论并付诸实践。如:1891年康有为在广州创办“万木草堂”,1894年严复在北京创办“通艺学堂”等。百日维新期间,光绪帝曾颁布上谕,“将各省府厅州县现有之大小书院,一律改为兼习中学西学之学堂”,并设立了各种专门学堂,如铁路学堂、矿务学堂、农务学堂、华侨学堂等。特别是1898年光绪帝下诏筹建的京师大学堂,是我国第一所国立正规大学,也是我国近代教育史上的一件大事。

清末新政期间,新式学堂大量设立。1901年9月慈禧太后在西安颁发兴学诏书指出“除京师已设大学堂各府及直隶州均改设中学堂,各州县均改设小学堂,并多设蒙养学堂。”[1]山东巡抚袁世凯立即遵办,并呈奏山东学堂事宜及试办章程。此后,各省争相仿效,中国一时出现了兴建新式学堂的热潮,特别是1905年科举制被废除之后,新式学堂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建立,完成了由点到面的分布和转变,并逐渐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学制。

三、 教育行政机构的出现与形成

戊戌变法之前,清政府并没有专门主管教育的机构,全国学务由礼部、国子监、翰林院及各省学政分别掌管。戊戌变法时创办的京师大学堂不仅是全国的高等学府,而且是全国教育的最高行政机关,各省大学堂均属大学堂掌管,可见戊戌变法时期的教育行政机构并没有从学堂中独立出来,还有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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