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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有台与奉天同善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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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有台与奉天同善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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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王有台;奉天同善堂;慈善

奉天同善堂是近代我国东北地区最大的慈善机构。从1881年左宝贵在奉天(今沈阳)设立牛痘局开始,到1930年辽宁省政府将奉天同善堂改为辽宁省救济院止,奉天同善堂的慈善事业延续了有五十年。在奉天同善堂的发展历程中,有两个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个是1881年创始同善堂慈善事业的左宝贵,另一个就是民国前期任同善堂堂长长达十年的王有台。目前学界关于奉天同善堂的研究中,对左宝贵在同善堂的历史地位已作了充分肯定,而对奠定同善堂后期发展的王有台却着墨不多。本文即从奉天同善堂的相关文献入手,对王有台与奉天同善堂的关系作深入剖析,冀以能对奉天同善堂的历史有更深入的认识。

一、王有台及其接手前的奉天同善堂

(一)王有台其人

(二)王有台接手前的奉天同善堂

虽然奉天同善堂主要是由政府部门所领导的,但是却并没有得到充足的发展。清末民初政权的更迭,社会的动荡,使同善堂不但不能得到应有的拨款资助,还必须尽力救济汇集奉天的各地游民。甚至到1917年时,奉天同善堂的慈善事业不但未得扩增,反而只剩下了五部:栖流所、施医院、济良所、女学校和牛痘局。不仅如此,同善堂还面临着长年入不敷出的困境。自1914年11月至1916年11月止,共亏大洋两千七百五十六元四角二分五厘。[3]以1916年为例,当年岁入仅有小洋三万两千元,支出三万五千元,亏空达小洋三千余元。[4]发展慈善事业必须有充足的资金为后盾,否则自顾不暇,救济贫民也无从谈起。

在1917年之前,奉天同善堂的隶属关系不断变换。清朝末年,同善堂由奉天督军公署管辖。进入民国后,先后由奉天省长公署、奉天省城警务局、财政厅和警察厅等轮流或共同管辖,期中1911―1914年下放民间自主管理。同时,同善堂的堂长也如走马换灯一般。从1914年到1917年,就更换了三个堂长。慈善事业是一项长期的公益活动,频繁的更换堂长势必会导致慈善行为的不连贯,影响同善堂事业的正常开展。

同善堂实行的是堂长负责制,虽然进入民国后还增设了一个副堂长,但基本上是堂长大权独揽。同善堂堂内事务可以由堂长一人决定,不用向主管部门呈请通报,享有很大的自主权。同善堂早期堂长基本上都没有太大作为,反而很多因贪污公产而被撤裁。以王有台的前任堂长张华林为例,令其义子王智丞充当庶务帮办,将同善堂在商铺毓泰和的收入一成五作为回扣,尽入私囊。张华林纵容收支员关桂年私动公款两千余元,还将年内各种租息收入扣除一部留为己用。[5]当时任副堂长不满一年的王有台,揭露了堂长的贪污腐败行为,使上级监管部门介入,赶走了这个大蛀虫。

二、王有台治下的奉天同善堂

王有台出任奉天同善堂堂长与当时的奉天警察厅厅长王永江有着重要关系。1916年王永江任警察厅长,这时的同善堂隶属于警察厅。王永江学识很深,涉猎医学、经济等学科,还曾经开过药铺。他对同善堂的经营非常关切,在《同善记》里这样写道,“(同善堂)岁出入经费仅三四万元,只以弊丛生,债台遂积。非毅然改组将立见颓废。乃遍访同人,得海城王有台者,委为堂长。”[6]王有台能当上堂长,不但与他深谙救死扶伤之善旨出身中医有关,更是得益于他在同善堂任副堂长时秉公办事、嫉恶如仇的作风。王有台担任堂长之后,一方面与上级主管部分加强合作,对同善堂进行了多次改组,另一方面着力发展同善堂的慈善事业,不但打下了扎实的经济基础,也在规模上达到高峰。

(一)在行政上精兵简政

王有台上台前,奉天省公署决定不再设立副堂长一职,改设监理一名,由省议会选举派任,但此议一直没有实行。王有台上台后,与省议会积极合作,在同善堂内设立监理,主要对堂长及堂内事务进行监察。王有台曾担任副堂长一职,对堂长的权力有着深刻的认识。设立监理一项,不但是省署的前瞻决定,也显示了王有台办好同善堂的决心。

此前的同善堂发展缓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制度不当,王有台对堂内的组织作了调整。他改变原有的行政体制,将同善堂的行政部门分为三个科别,分别是庶务股、文牍股和会计股。三个科室互不统属,都直接对堂长负责,责权分明,大大提高了同善堂内的行政效率。与此同时,王有台厉行改革,裁汰冗员,最大程度地减轻了堂内开支。

(二)积极发展慈善产业

(三)大力扩展慈善事业

这个时期同善堂受托接管的一些机构通常是委托在堂长的名下,比如说珠林寺、教养工厂等。王有台对省城这些经营困难、濒临关闭的慈善机构一律伸出援手,将之吸纳。珠林寺建立于康熙年间,原称“寄骨寺”,在奉天城小东边门外有四十八亩的公共墓地。在传统社会,珠林寺不但收留一些寄存棺木,还行善收敛那些倒毙道旁的穷人。1919年,因为珠林寺内部管理权的争执,奉天省议会希望同善堂能够接管。于是,就由王有台出面将珠林寺代管下来。珠林寺有自己独立的收支预算,但人事行政等由同善堂堂长管理,也可以说是同善堂的附属机构。

三、王有台的离职与其后奉天同善堂的发展

王有台时期的奉天同善堂不再是一个单纯的地方慈善机构,它受奉天省政府的监督与管制,具有官方的慈善事业色彩。同善堂在发展过程中有很大的独立性,但由于其实力的壮大,政府力图将之纳入公共服务体系之中,成为当时张作霖政权的稳定支撑。例如在郭松龄反奉战争中,同善堂受省长指令,开办了难民收容所,为张作霖政府拉拢人心。

1930年4月,奉天同善堂奉令改组为辽宁省救济院,下设孤儿院、育婴堂、济良所、救护所、施医院和贫民工厂。张学良将辽宁救济院纳入政府支持的民政事业,每年拨款资助办理。辽宁省救济院是政府统辖下的民政机关,和以前的慈善机构同善堂有根本的不同。九一八后,日本人占领沈阳,又恢复了奉天同善堂的名号,但这时的同善堂不过是日本人加强殖民统治的幌子而已,已经成为宣传日本皇军“亲善”的工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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