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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行渐远的“功过格”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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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行渐远的“功过格”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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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读《汤斌集》,书中《功过定约》一文有这样一段话:

恐因缘陋习,不自觉察,开罪乡党,后悔何及?谨于功过,格外妄增数款,以自省戒,庶几少免愆尤云耳。

粗读,似乎文从字顺,并无不妥,然而细细品味,发现误置标点符号一处:“谨于功过,格外妄增数款”,“格外”二字当属上读,而误属下,应断作“谨于功过格外,妄增数款”。“功过格”是一个名词。

何谓功过格?“格”,《玉篇・木部》和《广韵・陌韵》均释日:“格,式也,度也,量也。”《字汇・木部》:“格,格样,法则也。”从字面上看,功过格即功绩与过错的法式和尺度,亦泛指有关功过的条文准则。收词37万余条、集古今汉语词汇之大成的巨型辞书《汉语大词典》,于此一词竟付阙如。《辞源》《辞海》虽载此词,然释义或溯未及源,或本末互置,有欠精审。移录如下:

功过格旧时崇奉封建礼教或佛家戒律之人,将自己所行之事分别善恶逐日登记,以考验功过,称为“功过格”。道教徒也有用功过格自记日常行为的善恶,作为权衡鬼神降与祸福的标准。(《辞海》,1999年)

功过格肇制于金代,明代袁黄持行功过格,乃四百年以后的事矣。《辞源》以流作源,不妥。功过格的创立者和主要施行者是道教,“崇奉封建礼教或佛家戒律之人”实乃效仿、借鉴道教的后起者,而《辞海》所述恰恰相反,将此二者颠倒过来。功过格这一词汇,之所以在《汤斌集》中被拦腰斩断,《汉语大词典》《辞源》《辞海》这三部最具权威的工具书,之所以漏收或误释,除了因典籍浩如烟海,修订难以穷尽所致外,亦与功过格随时间推移渐行渐远,淡出了人们的思维和生活,以致全然陌生有关。但作为中国信仰文化的一部分,它在历史上曾经流布数百年的故实,我们却不能一无所知。

功过格最初是道教的劝善书之一,是道士用来记录自己功过善恶的依据,后来逐渐扩展至社会各界,盛行于明清两朝,成为古人自勉自省、改恶从善、禳灾纳福的修身工具。与一般劝善书不同的是,功过格的着重点并非是对传统伦理道德的大原则进行说教,而是将伦理道德细化、量化,全面而具体地指导人们的道德实践,提供准确的道德评判。为了便于说明问题,现以笔者所藏清代雍正年间现世、光绪五年重刊的《文昌帝君功过格》为例,作一简介,以见一斑。

赏善罚恶观念是功过格赖以产生的根源,这一观念由来已久,可在两千多年前的《周易・坤卦》中找到踪迹:“积善之家,必有馀庆;积不善之家,必有馀殃。”而功过格则滥觞于东汉原始道教经典《太平经》,据该经卷四十八说,人们要达到“易心为善”,成为善人,只要年复一年地将自己的善恶行为记录在“天券”上,与上天所记相符,并随时思过止恶即可。所谓“天券”,实乃后世的功过格与功过记录册合二而一的雏形。至于唐末五代道士杜光庭《道门科范大全集》中所言“善恶之二书”“功过之两簿”,宋叶梦得《避暑录话》所述赵康靖将黄黑二豆投入器皿,以作记录善恶的方法,以及宋苏轼《东坡志林》所载“昼日之所为,莫(暮)夜必记之”的修身法,等等,同“天券”一样,均属功过格的前身。

现存世最早的、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功过格,是成书于金代大定十一年(1171年)的《太微仙君功过格》,此格为道教中的净明道派所崇奉。据撰著人又玄子在序言中称,《太微仙君功过格》乃梦游紫府时由太微仙君所授,“忽然梦觉,遂思功过条目历历明了,寻乃披衣正坐,默而思之,知是高仙降临,不敢疏慢,遂整衣戴冠,涤砚挥笺走笔书之,不时而就”。此书功格36条,下设4门:救济门、教典门、焚修门、用事门;过格39条,下设4门:不仁门、不善门、不义门、不轨门。与《文昌帝君功过格》相较,前者是专为道士所创,而后者则是为社会各界信众所立,因而,其修持的侧重点自然有所差异,但改恶从善、禳灾纳福的宗旨是一致的。

《太微仙君功过格》的自我评判机制与功德积累体系,虽为首创,但已臻完备,其形式新颖、易于掌控和便于操作的特点,具有普遍的包容性和适应性,因而此后至清末的数百年间,功过格虽仍以道教为主线贯穿始终,但已不再是道教所独有的了,它逐渐向儒、释二教以至普通民众蔓延开来,成为道、儒、释三教融合的产物。多种多样的功过格也随之陆续问世,尤其清代,盛况空前。据笔者不完全统计,元明清三朝共产生功过格29种,其中清代就有22种。在这些功过格中,影响较大的有断为元朝的、托名吕祖撰述的《十戒功过格》《警世功过格》,明万历进士袁黄托名云谷禅师传授的《功过格》,明净土宗祖师云栖和尚的《自知录》,清康熙进士陈锡嘏的《汇纂功过格》,等等。除以上大众通用的功过格外,还有专门为特定的人和事编撰的功过格,如清代的《当官功过格》《文昌帝君惜字律》等。至于根据自身特点,自订格目,独自持行的个人功过格,或人亡格毁,或隐迹于浩瀚的个人文集之中,其数量当然很可观,如明末理学家陆世仪的《格致篇》,又如本文开头所言汤斌文集中的《功过定约》,即是。

汤斌乃清初名臣,累官至工部尚书,曾三次入史馆撰修《明史》,两次担任史馆总裁,著述颇丰,有《汤子遗书》传世。他主要活动于顺治、康熙两代,为官一生,两袖清风,《功过定约》是他踏上仕途不久为自己所立。格目虽然不多,但从头至尾都围绕廉洁奉公、不徇私情这一主题展开。如“若因自己私事、亲友词讼,妄发片纸,及轻入公署者百过”,“远宗别派不遵乡约,嗜酒忿戾,触犯亲识田产贸易,希图自便,负债不还,起端争讼等事,断不敢护庇,以枉公道,违者百过”,等等。值得一提的是,所有格目没有循例设立功项,只有过项,且每项竟罚一百过。这就是说,一旦违犯,是无功可折的,其惩戒可谓苛严极矣。由于汤斌为官数十年严于律己,守身持正,所到之处风清弊绝,政绩卓然。据说他辞世时,“惟竹笥内俸银八两,昆山徐大司寇赙以二十金,乃能成殡”(清纽琚:《觚剩续编》)。后人称誉他为“清朝第一清官”。

进入民国时期,这个历经金元明清四朝、风行七百余年的功过格渐次式微,最终落下了帷幕。虽然功过格是封建时代的产物,其忠孝、节义、等级和因果报应等价值观,是我们所不能接受甚至反对的,但细品格中有关条文,多有扬正祛邪、博爱奉献、敬业爱岗、反腐倡廉和保护环境的意识,即使在现代社会,也仍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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