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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私有财产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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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私有财产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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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章通过对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梳理,首先从整体结构上点明了私有财产的重要性,从而引出了对它的研究。然后,回到《手稿》从私有财产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出发,对比了国民经济学家对私有财产的本质的看法,得出马克思关于私有财产普遍本质的不同看法,私有财产的本质分为两方面:一是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即是私有财产对真正人的关系;一个是私有财产的客体本质,即是私有财产对社会的关系。

【关键词】私有财产;本质;劳动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以私有财产为逻辑线索,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进行了多方面的剥析,揭示了资产阶级的内在本质,阐述了异化劳动理论,对共产主义进行了哲学和经济学的探讨。通过论证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的关系,提出私有财产是异化劳动产物的论断,揭示出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劳动)和客体本质(资本)的关系,认为私有财产关系辩证发展的最高顶点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我们不难看出私有财产这个概念在整篇文章中的贯通作用,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因此我们对它进行单独研究,先从它的产生看看私有财产的本质。

一、私有财产的产生

人类通过劳动把自己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于外部世界(自然界)得到了满足自己生存的劳动产品。因此也就产生了外化劳动的过程。随着人们劳动能力(生产力)的提高,外化劳动就得到了更多的劳动产品,除了满足自身需要以外,一部分产品被剩余,在此同时人们不满足与自我生产和自我消耗的生活模式,社会上开始出现交换与分工,此时就产生了一般意义上的私有财产。当通过暴力及其它手段,私有财产逐渐聚集在少数人手中时,这一部分人就具备了统治他人并占有他人劳动的力量。尤其到了资本主义社会,这些少数人不仅占有了物质意义上的私有财产,同时还占有他人的劳动,使劳动者不仅与自己的劳动相异化,同时也与他自身及他的社会关系相异化,此时的外化劳动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异化劳动,而那些占有劳动的人也就占有了全部的、包含着资本和劳动两方面的东西就是私有财产。

二、国民经济学家对私有财产的认识

由于私有财产的关系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占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因此国民经济学家对它展开了激烈讨论。重商主义认为私有财产就是货币形式,对人来说仅仅是人之外的一种状态,对象性的本质被他们完全忽略了;此思想遭到了重农学派的强烈批判,他们则认为私有财产的组成形式主要是土地和劳动,而这里所说劳动主要是指农业劳动;而古典政治经济学派则认为劳动是私有财产的本质,把“人本身当成了私有财产的规定”真正地为私有财产赋予了能动的力量。把社会财产的本质从人的外部转入到人的自身,“从而人本身被设定为私有财产的规定,就像在路德那里‘人’被设定为宗教的规定一样”。76并且赋予私有财产法权的思想,声明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从法律的角度来维护资本家的利益,服务于资本主义的发展。这一观点相比重农学派是一大进步,但是国民经济学家从私有财产的事实出发,却没有给我们说明这个事实。而马克思的私有财产的思想就是基于对国民经济学家的批判,而且我们还可以从下文的分析中发现他们的私有财产思想所反映出的零星的思想火花对马克思的私有财产思想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三、马克思关于私有财产的普遍本质的理论

私有财产的普遍本质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即是私有财产对真正人的关系;一个是私有财产的客体本质,即是私有财产对社会的关系。

马克思在《手稿》中对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做出了明确定义,“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作为自为地存在着的活动、作为主体、作为个人的私有财产,就是劳动。”77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是劳动,但是这种劳动不是普通的劳动,而是异化的劳动。私有财产对真正人的关系,分为两种关系:工人对劳动、对自己劳动产品和对非工人的关系,以及非工人对工人和工人劳动产品的关系。马克思在笔记本I的最后一句话中写到“我们来进一步考察这三种关系”,但是遗憾的是,由于笔记本II大量内容的缺失,我们已经不能看到马克思对这三种关系的进一步论证。但实际上,异化是对真正人(工人和非工人)的关系,这一观点在《手稿》中是一以贯之的,在马克思后来的著作中也有提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说法,工人和资本家不过是劳动和资本的“抽象人格”。私有财产的消灭要通过工人和非工人、劳动和资本两方面,对立统一的相互作用达到极端而实现的。

马克思在《手稿》中有一句很重要的论断,“作为财产之排除的劳动,即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和作为劳动之排除的资本,即客体化的劳动,―这就是作为上述对立发展到矛盾关系的、因而促使矛盾得到解决的能动关系的私有财产。”78通过这句话,我们可以很明显的看出马克思在笔记本II中应该对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和客体本质分别做了明确的分析,现在我们就来尝试分析一下,马克思是怎么样定义私有财产的客体本质的。首先,私有财产的客体本质主要是指资本对社会的关系。马克思对资本的定义是“客体化的劳动”,这句话既说明了资本的来源是对劳动者劳动的占有,又说明了资本的性质是客观物质性。资本是劳动积累,反过来他又成为统治劳动的物质力量。私有财产中的资本对社会的关系就是一种统治关系。其次,私有财产中客体本质(资本)是与主体本质(劳动)根本对立的。马克思在《手稿》中说到,“无产和有产”的对立,在资本主义之前,虽然以最初的形式表现出来了,但它们还是“一种无关紧要的对立”,这种对立还是私有财产中的对立。也就是说只有资本和劳动的矛盾运动,才是解决社会关系中各种对立的关系。

由此可以看出,马克思关于私有财产的普遍本质的观点和国民经济学家的观点有很大的差异,他既看到了工人,也看到了非工人;既看到私有财产中的主体本质,又看到了它的客体本质。认为私有财产关系辩证发展的最高顶点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是在前人的基础上的更进一步,也是对他们理论的进一步超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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