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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做好植物检疫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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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做好植物检疫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
时间:2023-06-28 00:01:37     小编:

【摘 要】随我国加入WTO以来农产品贸易的快速发展,为防止国外有害生物的“入境”,促进我国农业发展与产品出口,本文从多角度探讨如何强化植物检疫监管。

【关键词】新形势;植物检疫;有害生物

植物检疫是通过法律、行政和技术的手段,防止危险性植物、病虫、杂草和其他有害生物的人为传播,以保障农、林业的安全,促进贸易发展。植物检疫既是一项技术性工作,又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但由于在实施检疫时一些环节执行不严格而给病虫害的传播提供了机会。

1 植物检疫对象

所谓检疫对象,是指被国家列入禁止进出境的病虫害种类。对进出境的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品实施检疫,主要是防止其带有检疫对象物进出国境。法律规定的检疫对象,一般分为入境检疫对象和出境检疫对象:出境检疫对象习惯上称为应检病虫。随着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和环保意识的增强,检疫对象的内涵和外延已经发生很大变化。内涵上,采用检疫性有害生物代替了检疫对象,外延上,检疫性有害生物不仅包含了检疫性病虫害,而且还包含了与人们生活和环境有关的一切有害生物。在现阶段,植物检疫应以防止有害生物的传入,保护农业生产的安全发展为目的。

2 强化植物检疫监管的措施

2.1 健全检疫注册制度,强化源头管理

实行注册登记是检疫监督的一种具体形式,是为了更有效防止病虫害传入、传出,保证农产品检疫质量而采取的措施。检疫注册可使企业管理者了解植物检疫的法律法规和具体要求,引导企业加强对病虫害的预防,使检疫人员能结合产品生产和加工特点,把提高出口产品质量的重点放在产前、产中,认真把好用料关,使生产加工单位在符合检疫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把病虫害的隐患消除在生产源头。

2.2 严格检疫的审批管理

基于世界范围内其他国家或地区植物疫情的分布情况分析,国家质检总局针对这些地区的植物入境进行严格审批,可有效防止国外疫情传入。检疫审批作为一种宏观手段,对于国家农业部公布的多种危险性有害生物名录,在植物检疫时缺乏相应的检验方法与标准时,只有通过加强检疫审批管理才能对国外植物入境进行宏观控制。

严格检疫审批管理,按照我国与有关国家签署的双边检疫议定书,使注册厂、果园、入境口岸等在议定书规定的范围内,产品的种类和数量等符合检疫要求,有效拒绝大量不必要、不合法甚至危险的植物及产品,尤其是种子苗木的引入,减少有害生物风险的传入。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应加强检疫审批的初审工作,认真进行审批考核工作。对于检疫审批的植物产品,尤其是入境后需要对其生产、加工过程实施检疫监督的进口植物产品,重点考核企业是否属定点企业,考察企业的加工能力、核定进口数量,并结合考核结果检查工厂落实防疫措施的情况等。

2.3 统一考核标准,加强对企业生产、加工、储运环节的考核

考核的重点应放在企业的资料齐全性、工艺质量与防疫制度上。如,是否符合熏蒸要求,加工计划是否符合规范,是否有专人管理,是否建立与执行植物防疫制度等。目前,国内各区域的考核尺度存在差异,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考核标准,使得植物检疫监管工作做的不很到位。因此,最好是由国家质检总局牵头,建立一个统一的植物防疫标准,使得每个地区都有“据”可依。

2.4 实行分类管理

植物及其植物产品种类繁多,各植物检疫机构的人力资源、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也不一致。各检验检疫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适合各地特点的管理办法。在人手紧、任务重、要求高、疫情复杂的形势下,实行分类管理是一种较好的管理办法。对进口而言,应加强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工作,建立和完善风险分析体系,依据风险分析,对进出境植物及其产品实行风险分析管理。出口方面,在注册登记备案和考核基础上,对不同企业、不同的商品、输往不同国家等因素进行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确定危险性等级和抽查比例,并根据风险大小分类管理。例如,对出口货物木质包装企业的检疫监管,可以把那些将检疫处理要求纳入生产管理体系的企业,经认可作为信得过企业。日常的监管措施主要由企业结合具体生产环节落实,检验检疫机构进行监督;对那些管理不规范及散户,则采取批批监管的措施。这样,通过分类管理,既可保证检疫质量,又可提高工作效率。

2.5 按国际标准建立和完善有害生物监测体系

疫情监测是检验检疫监管的重要一环。按国际标准建立有害生物监测体系,也是建立病虫害非疫区和低度流行区的基础。通过区域控制措施,建立保护区、监测区和缓冲区,以此作为扩大农产品出口的重要手段。例如,过往实蝇检疫监测中,通过建立有害生物监测体系,扩大了我国优质水果的国际市场空间。因此,按照国际标准建立和完善有害生物监测体系,与农林部门协作配合,逐步建立健全粮食、木材、花卉等产品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体系,可以有效防止有害生物入境,同时保证我国农场品的出品质量。

2.6 加强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工作,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体系

入世后,我国成立了“中国植物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组”。这标志着我国的植物检疫决策进入了科学化管理轨道。我国所做的TCK风险分析、美日木包装材携带松材线虫的风险分析已作为科学依据在对外谈判中使用。但与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风险分析,尤其是技术指标方面的工作还有较大差距,有害生物的风险分析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国家质检总局下发《关于暗褐断眼天牛的风险预警通报》、《关于美国有害杂草的警示通报》等多个风险预警通报,对于防范出口风险、防止有害生物的传入起到了良好的预防作用。在建立风险预警制度的同时,我们还应建立有效的外贸应急处理体系,加强与外国相关部门的磋商与交流,提高企业对外交涉能力。在世贸组织规则允许条件下,充分运用外交手段,如积极应对反倾销投诉等,依法保护本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2.7 多部门联动,做好检验检疫监管工作

检疫监管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需要多个部门配合。通过部门间协调运作,可发挥部门间的整体作用和提高检疫监管工作质量,共同做好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出口以及国外农产品的检验检疫、病虫监测和防治工作,及时掌握货物的流向及数量情况,防止出现监管脱节甚至失去监督的现象发生。

2.8 增强服务意识,加大支持外贸出口的力度

检验检疫机构除担负植物检疫的严格把关重要职责外,还肩负宏观调控、促进农产品出口的义务。检疫监管时,应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积极开展技术咨询服务,指导做好出口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贮存、保鲜等各环节的工作。同时,与有关国家进行扩大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推进优质农产品的出口解禁工作,使我国更多的优质农产品能走出国门,出口创汇。

3 结语

植物检疫是一项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作,做好植物检疫监管工作对于防止国外有害生物入境、扩大我国国外市场竞争实力具有重要作用。因此,要不断加大对植物检疫的投入力度,快速提升检疫队伍整体水平,以保证现代农业的可待续发展。

【参考文献】

[2]方果,兰惊雷.加大宣传力度 提高监管水平 开创农业植物检疫工作新局面[J].农业技术与装备,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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