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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收费既无道理又不可行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2-16 01:45:20
流量收费既无道理又不可行
时间:2023-02-16 01:45:20     小编:

当前我国仍处于信息通信服务需求极其旺盛的一个关键时期,但是由于技术环境、经济环境的变化,与发达国家曾经的历史阶段已经大不相同。

随着移动通信技术发展、智能终端极大丰富,移动互联网带来的爆炸式流量增长远远超过了任何历史时刻,后电信时代的许多重要特征已经显露出来。对信息化需求日益增长的大背景下,转型成为行业共识。

不知从何时起,电信运营商祭起了流量经营的大旗,且有日益精细化之势。据说流量经营是来自美国某些运营商的示范作用。其实在电气时代,美国确实是典范,但是进入以互联网为核心生产力的信息化时代,美国最崇尚的经济个人主义已经锈蚀,公共理性、网络协同、分享经济正在成为信息时代经济理论的主旋律。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拥有当今世界最大的网络服务市场。除了可以在高起点上采用新技术,发挥后发优势之外,还应该在经济理论的前沿,建立一种更优越的发展机制。

电信运营商为社会提供了日益透明的信息通道,正在成为信息社会最重要的基础设施,理应获得合理的经济回报。但是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理事长杨培芳同时也指出,这种回报应该是不同管道的租金,而非管道内的流量。事实上,流量要么由端到端的用户产生,要么是由互联网服务商提供。一是跟运营商没有直接关系;二是也没必要都搞清楚人家的载重车内拉的是黄金还是沙土,也许是还没来的及起名的“新材料”。

所以杨培芳认为,最明智、最可行的办法是根据客户需要的不同标准的速率,收取不同通道的月租金或年租金;在这个租金基础上激励用户多使用信息通道。决不是强调什么稀有资源、链路阻塞千方百计让用户节约信息资源,出现逆向选择。

因为在物质、能量、信息这三种基本资源之间,信息是最不受稀缺规律约束的资源。摩尔定律、吉尔德定律、梅特卡夫定律正在动摇传统经济学的三大基石。世界前沿理论也一再证明,精细利己主义的商业模式将走向衰亡,公共理性、协同分享的新商业模式将大行其道。谁能做到这一点,他绝不会没有收益,而且做得越好,收益才会越高。

运营商目前的思维还停留在“原子时代”,忽视了对“比特经济”规律的研究,以至在宽带规划、价格政策、赢利模式方面都出现严重的扭曲,阻碍了先进信息生产力的健康发展。

人们已经发现比特悖论的存在,即“比特量低的业务价值高,比特量高的业务价值低”。但是按照流量分摊成本,许多宽带业务难以启动。因此运营商必须突破按流量分摊成本的价格机制,充分考虑“比特”与“原子”不同的成本特征、使用价值和供需关系,建立既刺激需求,又激励供给的新价格体系,以促使电信顺利转型,最终实现信息通信与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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