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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震研究专题(一)元气实体:戴震义理之学的逻辑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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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震研究专题(一)元气实体:戴震义理之学的逻辑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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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震研究专题

(一)元气实体:戴震义理之学的逻辑起点 戴震研究专题

(一)元气实体:戴震义理之学的逻辑起点 戴震研究专题

(一)元气实体:戴震义理之学的逻辑起点

一、二章我们对戴震义理之学形成与确立的前提、原则方法等做了一定篇幅的叙述和铺垫,目的是为了引申和说明戴震义理之学的主要内容以及它在中国思想史上的地位、影响。因此,从本章开始,本文将遵循戴震义理之学的内在思想逻辑结构,对戴震义理之学的理论表现形态棗即从自然哲学(元气实体论)过渡到社会伦理哲学(人性论、认识论)再过渡到政治哲学(理欲统一论)做一较为全面系统的剖析和论述。

一.对理学超验本体论的否定

1 程朱杂袭释老以立说

理学超验本体论的内在矛盾及其分化

戴震的元气实体思想是在批判理学超验本体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理学以释老为其形而上学架构,因而有形而上与形而下、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理与欲之分别。《易·系辞上》有言:“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程颐以为这句话把道、器作形而上、形而下之分最分明,要人默而志之;朱熹则用形而上、形而下作为区别理、气之标识。理学的超验本体论具有不可调和的内在矛盾。也就是说,在“形而上”的层面,理学试图建构一个超越世界之上的“理在气先”的本体论体系,即理本论体系。但是在“形而下”的层面,理学在对一些具体问题的研究和叙述上,则又突破了其理本论体系的限制,并闪耀出大量合理正确的思想辉光。这就是理学方法与体系之间的矛盾。正因为理学体系自身所具有的不可调和的矛盾,自明中叶以后,理学内部便发生了严重的分化,出现了两个互相对立的学派:一派是对理学“性理之学”的改造,发生了“由外向内” 的学术转向,产生了以王阳明为代表的心学;一派是继承和发展了理学合理进步的成分,产生了以罗钦顺、王廷相等为代表的气学。各派之间互相辩难、互相磨砺,于是,在明清思想史上,出现了理学、心学、气学三足鼎立的格局。由于理学处于官方意识形态的地位,尽管心学、气学在明清时期也有很大发展,但主要还是处于从属的地位。要彻底批判程朱理学,首先就要打破理学赖以存在的本体论基础,瓦解理学不能自圆其说的矛盾体系。在戴震以前,已有许多思想家为突破或打破这一矛盾体系做了大量不懈的努力,但真正完成这一任务的是明清之际的思想家王夫之。王夫之在更高的理论思维水平上,继承了罗钦顺、王廷相等人的气学思想,全面系统地解决了理气、道器问题,成为中国古代唯物主义思想之集大成者。可以说,在宇宙本体论方面,戴震并没有比王夫之提供更多新的内容。戴震元气本体论学说不同于以往“气本论”的价值和意义就在于他全面继承了自罗钦顺、王廷相、王夫之以来元气本体论的学说,试图以训诂考据为手段,通过严密细致的逻辑推理方法,打破了程朱理学赖以存在的“天理”基础,把元气实体思想建构在坚实的“实体实事”、“气化”基础之上。

二.戴震天道思想之构成:气、理、道

1、“气”为万物存在之本原

2、“气”存在的两种物质形态

“气”为万物存在之本原,在这一点上,戴震继承和发展了中国传统的“气本论”思想。戴震还认为,宋儒把“气”分作“形而上”、“形而下”实乃大谬。所谓“形而上”、“形而下”并非截然两分的两种存在体,只不过是气化流行过程中不同的形态,是一种物质存在的表现形式而已,具体说就是:“形而上”是指阴阳五行之气未成形质以前,“形而下” 是指阴阳五行之气已成形质以后。对此,戴震有更详细的说明,“阴阳之未成形质,是谓形而上者也,非形而下明矣。器言乎一成而不变,道言乎体物而不可遗。不徒阴阳非形而下,如五行水火木金土,有质可见,固形而下也,器也;其五行之气,人物咸禀受于此,则形而上者也。”[23] 阴阳五行之“气”不但是气化流行的过程,而且还是生成万物及其差异性的根据。他说:“阴阳五行之运而不已,天地之气化也,人物之生生本乎是。”[24]“是以人物生生,本五行阴阳,征为形色。其得之也,偏全厚薄,胜负杂糅,能否精粗,清浊昏明,烦烦员员,气衍类滋,广博袭僢,闳炬琐微,形以是形,色以是色,成分于道。”[25]“天地间百物生生,无非推本阴阳。”[26]“论形气,则气为形之本。”[27] 因此,戴震之所谓“气”,就同时具有了自然本体论和自然生成论的双重特性。

3、 道之实体即阴阳五行

“道”的实体即阴阳五行可以说是戴震义理思想的逻辑起点,无论是人性,还是人道,最终都以“道”作为价值源头和价值终极。“人道本于性,而性原于天道。”[33] 在中国思想史上,“道”之观念由来已久,贯穿于整个中国思想发展的始终。张立文先生把“道”的涵义概括为七种,认为“道”在不同时期不同学派中具有不同的内涵和含义。[34] 戴震借用传统的“阴阳五行”概念,并引入明清以来实学思潮的“实体”观念,从与程朱相对立的角度把这些思想纳入其“天道”系统中,从而彻底改造了传统的“天道”思想。“天道”思想在戴震的义理思想系统中从而具有了终极的价值意义所在。戴震对“天道”思想的重新诠释和定位破除了程朱理学附加于其上的种种虚幻不实的谬说,以“阴阳五行”、“实体实事”等对“天道”的规定和阐释恢复了“天道”思想的本来面目,成为一种与程朱理学相对立的新的“天道”观念。戴震在其义理论著中多次阐明过这一思想,提出了一系列最基本的命题。如“道其实体也。”[35]“语道于天地,举其实体实事而道自见。”[36] 还说:“天道,阴阳五行而已矣。”[37] 目前国内学术界对戴震关于“天道”的思想,主要有两种代表性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戴震所谓“天道”在本质上与“理”是一致的,“只是关于客观事物的必然性、规律性及其本质属性的抽象形式的概念”,具体说就是“道主统,理主分。”[38] 这种观点表明了戴震所谓的“道”即是“理”;另一种观点认为戴震所谓的“天道”是指物质实体,“道就是气化流行,就是阴阳五行。”[39] 这两种观点从两个侧面概括了戴震“天道”所具有的最一般的内涵和特征。

4、道为气化流行,生生不息

5、理的三项基本价值规定

戴震与程朱都把“理”作为其思想的核心,但戴震所谓“理”与程朱所谓“理”截然不同。近代著名经学家皮锡瑞曾经说过:“戴震作《原善》、《孟子字义疏证》,虽与朱子说抵牾,亦只是争辩一个理字。”[59] 可见“理”在戴震思想中所具有的重要地位。由于戴震的义理之学中有天道系统与人道系统的存在,所以,“理”在不同的系统形态中便有不同的内涵规定:在天道系统中,主要表现为道与理、理与气的关系;在人道系统中,主要表现为理与欲的关系。而道理、理气、理欲关系如何正是戴震与程朱理学矛盾的焦点,也是戴震与程朱理学的根本分歧所在。可以说,戴震对“理”的阐述实际上是完成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戴震反对程朱把所谓“理”看作是“如有物焉,得于天而具于心”,从自然的层面、社会的层面和人伦的层面把“理”还原回归到万事万物之中、人伦日用之中以及血气心知之中。也就是说,戴震把程朱之所谓“理”从虚无缥缈的空中拉回到了现实之中,使“理”有了坚实可靠的基础。从这一点说,相对于程朱理学之“虚”而言,戴震对“理”的诠释则是使“理”有了“实”的基础。但戴震没有停留在把“理”拉回到“实”的层面,而是仍然借用“理”这一概念,对“理”做了不同于程朱的新的诠释,也就是说,戴震在批判程朱“理本论”思想的同时,把程朱哲学的最高范畴棗“理”棗还原为了事物的条理、分理及不易之则。

(1)“理为分理”。朱熹认为“理”是天地万物的主宰,即使是天地万物山河大地都沉陷了,“理”还照样存在,“理”是永恒的超时空的绝对存在和精神实体。戴震却以为朱熹所言大谬不然。他以为,“理”不是超时空的绝对存在和精神实体,而是事物之间所具有的特殊规定性。“理”就存在于事物之中,离开事物,“理”就不复存在。这是戴震为“理”所做的第一项价值规定。他说:“理者,察之而几微必区以别之名也,是故谓之分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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